避煞的意思

注音 ㄅ一ˋ ㄕㄚˋ

拼音 bì shà

基本釋義

⒈  舊時迷信,謂人死之後若干日,魂隨煞返歸生時之宅,是日家人外出迴避叫“避煞”。

國語辭典修訂本

避煞「ㄅ一ˋ ㄕㄚˋ」

⒈  一種舊時社會的迷信。指人死之後,由道士代喪家推算鬼魂返家的日期,而預先使家人避開,稱為「避煞」。

引證解釋

⒈  舊時迷信,謂人死之後若干日,魂隨煞返歸生時之宅,是日家人外出迴避叫“避煞”。

宋 俞文豹 《吹劍四錄》:“避煞之説,不知出於何時。按 唐 太常博士 呂才 《百忌歷》,載喪煞損害法:如巳日死者,雄煞;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歲女,雌煞。出南方第三家,煞白色。男子或姓 鄭、潘、孫、陳,至二十日及二十九日兩次回喪家,故世俗相承,至期必避之。”
明 戴冠 《濯纓亭筆記》:“今世陰陽家以某日人死,則於某日煞回……是日,喪家當出外避之,俗雲避煞。”
顏之推 《顏氏家訓·風操》“偏傍之書,死有歸殺,子孫逃竄,莫肯在家” 劉盼遂 注:“殃煞之事,載籍所不恆見,惟 徐鉉 《稽神録》雲:‘ 彭虎子 少壯有膂力,嘗謂無鬼神。母死,俗巫戒之曰:“某日殃煞當還,重有所殺,宜出避之。”
閤家細弱,悉出逃匿, 虎子 獨留不去。夜中有人推門入, 虎子 遑遽無計;先有甕,便入其中,以板蓋頭,覺母在板上坐,有人問:“板下無人耶?”
母曰:“無。”
及去。’是避煞逃竄,至 五代 時猶然矣。”亦稱“避放”。 宋 洪邁 《夷堅乙志·韓氏放鬼》:“江 浙 之俗信巫鬼,相傳人死則其魄復還,以其日測之,某日當至,則盡室出避於外,名為避放。”
何卓 點校:“﹝放﹞, 陸 本作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