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ㄦˋ ㄕㄨˇ
拼音 èr shǔ
基本釋義
⒈ 副職官員。
引清 唐甄 《潛書·卿牧》:“昔未有巡撫,三司分治賦、兵、刑而無所統,固非良法,請亦革之,而復立州牧,賦、兵、刑以其貳屬分理而統於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