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主體的意思

注音 ㄙㄨˋ ㄙㄨㄥˋ ㄓㄨˇ ㄊ一ˇ

拼音 sù sòng zhǔ tǐ

基本釋義

⒈  訴訟活動中代表國家行使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的機關和當事人。在我國,刑事訴訟的主體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主體是人民法院和原告、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