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闕的意思

注音 ㄅㄨˇ ㄑㄩㄝ

拼音 bǔ quē

基本釋義

⒈  匡補君王的缺失。

⒉  引申為彌補缺漏。

⒊  官名。唐武后垂拱元年始置,有左右之分。左補闕屬門下省,右補闕屬中書省,掌供奉諷諫。北宋時改為司諫。南宋及元明重又設定,均隨設隨罷。

國語辭典修訂本

補闕「ㄅㄨˇ ㄑㄩㄝ」

⒈  填補缺漏,匡正錯失。

《晉書·卷三六·張華傳》:「華遂盡忠匡輔,彌縫補闕,雖當暗主虐後之朝,而海內晏然,華之功也。」

⒉  職官名。唐置,掌諫諷和舉薦。其中左補闕屬門下省,右補闕屬中書省。

引證解釋

⒈  匡補君王的缺失。

《左傳·襄公元年》:“凡諸侯即位,小國朝之,大國聘焉,以繼好、結信、謀事、補闕,禮之大者也。”
杜預 注:“闕,猶過也。”
《後漢書·胡廣傳》:“達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
《明史·孫磐傳》:“請定建言者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彈權貴者;其次,揚清激濁,能補闕拾遺。”
清 朱克敬 《瞑庵雜識》卷一:“且使外廷共見共聞,則懷忠抱義之士,於朝廷之得失,皆得以補闕拾遺,隨時論捄。”

⒉  引申為彌補缺漏。

吳格 《<詩三家義集疏>點校說明》:“搜殘補闕,網羅遺佚,為後人提供迄今最完備之三家《詩》讀本。”

⒊  官名。 唐 武后 垂拱 元年始置,有左右之分。左補闕屬門下省,右補闕屬中書省,掌供奉諷諫。 北宋 時改為司諫。 南宋 及 元 明 重又設定,均隨設隨罷。

《新唐書·儀衛志》:“左補闕一人在左,右補闕一人在右。”
宋 洪邁 《容齋四筆·官稱別名》:“唐 人好以它名標榜官稱……監察為合口椒,諫議為大坡、大諫,補闕(今司諫)為中諫,又曰補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