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服的意思

注音 ㄅㄨˇ ㄈㄨˊ

拼音 bǔ fú

基本釋義

⒈  明清時的官服。因其前胸及後背綴有用金線和彩絲繡成的補子,故稱。通常文官繡鳥,武官繡獸。各品補子紋樣,均有規定。如明洪武二十四年定,公、侯、駙馬、伯用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風憲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其後補紋亦有所改易。清代規定,命婦受封,亦得用補服,補子各從其父之品以分等級。

⒉  明清時於品服之外,綴有隨時依景而制的補子的衣服。

國語辭典修訂本

補服「ㄅㄨˇ ㄈㄨˊ」

⒈  明清時職官禮服的前胸與後背鑲有用金線及彩絲繡成鳥獸等圖樣的繡章,文官繡鳥,武官繡獸,以表示官級。

引證解釋

⒈  明 清 時的官服。因其前胸及後背綴有用金線和彩絲繡成的補子,故稱。通常文官繡鳥,武官繡獸。各品補子紋樣,均有規定。如 明 洪武 二十四年定,公、侯、駙馬、伯用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風憲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其後補紋亦有所改易。 清 代規定,命婦受封,亦得用補服,補子各從其父之品以分等級。參閱《明史·輿服志三》、《清通典·禮四》。

清 昭槤 《嘯亭雜錄·用傅文忠》:“故特命晚間獨對,復賞給黃帶、四團龍補服、寶石頂、雙眼花翎以示尊寵。”
《儒林外史》第二九回:“你做官到任,除了不打金鳳冠與我戴,不做大紅補服與我穿,我做太太的人,自己戴了一個紙鳳冠,不怕人笑也罷了,你還叫我去掉了是怎的?”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回:“後頭送出來的主人,卻是穿的棗紅寧綢箭衣,天青緞子外褂,褂上還綴著上品的錦鷄補服。”
秦牧 《長街燈語·逛東陵》:“那個文臣的補服上面,作為‘一品官’標誌的仙鶴,就顯得十分清晰。”

⒉  明 清 時於品服之外,綴有隨時依景而制的補子的衣服。

阿英 《女兒節的故事》:“內廷宮嬪,舊例從初一起,就要衣鵲橋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