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的意思
注音 ㄐ一ㄥ ㄓㄡ
拼音 jīng zhōu
基本釋義
⒈ 古“九州”之一。在荊山、衡山之間。漢為十三刺史部之一。轄境約相當於今湘鄂二省及豫桂黔粵的一部分;漢末以後轄境漸小。東晉定治江陵(現屬湖北),為當時及南朝長江中游重鎮。明清置府,後廢。
⒉ 唐韓朝宗曾任荊州長史,為時人所推重,稱韓荊州。見唐李白《與韓荊州書》。後因以“荊州”稱己所推重之士。
荊州「ㄐ一ㄥ ㄓㄡ」
⒈ 地名:(1) 古九州之一。今湖南、湖北及四川舊遵義、重慶二府,貴州舊思南、銅仁、思州、石阡等府,及廣西的全縣、廣東的連縣,皆屬其地。(2) 湖北省舊府名。明、清時設定,治所在今江陵縣。今湖北省宜都縣到監利縣的長江流域為其轄境。(3) 漢所置的十三刺史部之一。地處長江中游,三國至南北朝時代是政治、軍事的重地。轄地約今湖北湖南兩省及河南省西南部。
引證解釋
⒈ 古“九州”之一。在 荊山、衡山 之間。 漢 為十三刺史部之一。轄境約相當於今 湘 鄂 二省及 豫 桂 黔 粵 的一部分; 漢 末以後轄境漸小。 東晉 定治 江陵 (現屬 湖北 ),為當時及 南朝 長江 中游重鎮。 明 清 置府,後廢。參閱《讀史方輿紀要》卷七八、《嘉慶一統志》卷三四四。
引《書·禹貢》:“荊 及 衡陽 惟 荊州。”
⒉ 唐 韓朝宗 曾任 荊州 長史,為時人所推重,稱 韓荊州。見 唐 李白 《與韓荊州書》。後因以“荊州”稱己所推重之士。參見“識荊”。
引明 章懋 《與張都運吉》書:“願識荊州,為日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