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的意思

注音 ㄗㄨㄥˇ ㄉㄨ

拼音 zǒng dū

詞性 名詞

基本釋義

⒈  明初在用兵時派往地方巡視監察的官員;清朝始正式成為地方最高長官,一般管轄兩省的軍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

總督胡宗憲。——《明史》

governor;

⒉  英法等國派駐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

加拿大總督。

governor-general;

⒊  英國國王派駐自治領的代表。

viceroy;

國語辭典簡編本

總督「ㄗㄨㄥˇ ㄉㄨ」

1.管理監督。

造句這個企劃由他負責總督

2.明清兩代,總管一省或數省文武庶政的最高行政長官。

造句湖廣總督、兩江總督

國語辭典修訂本

總督「ㄗㄨㄥˇ ㄉㄨ」

⒈  管理監督。

《漢書·卷一〇〇·敘傳下》:「昭、宣承業,都護是立,總督城郭三十有六。」
《三國演義·第五回》:「吾弟袁術總督糧草,應付諸營,無使有缺。」

⒉  職官名。始置於明代,總管轄區內的文武庶政,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管理一省或兼管數省。

⒊  代表君主治理屬地的官吏。如英國的香港總督。也譯作「代王」。

引證解釋

⒈  總管督率。

《漢書·敘傳下》:“昭宣 承業,都護是立,總督城郭,三十有六。”
《南史·王猛傳》:“未之鎮,而 隋 師濟 江,猛 總督所部赴援。”
《明史·神宗紀一》:“南京 兵部右侍郎 邢玠 總督 川 貴 軍務。”

⒉  南北朝 統兵將領之通稱。

《南史·蕭摩訶傳》:“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
《北史·李平傳》:“陛下不以臣不武,委以總督之任。”

⒊  官名。 明 代初期在用兵時派部院官總督軍務,事畢即罷。 成化 五年始專設 兩廣 總督,後各地逐漸增置,成為定製。 清 代始正式以總督為地方最高長官,轄一省或二三省,綜理軍民要政,例兼兵部尚書及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另有主管河道及漕運事務者稱河道總督、漕運總督。

⒋  宗主國駐在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在 英聯邦 內 英 王任命的自治領最高階官員也叫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