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的意思
注音 ㄩㄥˋ ㄑ一ㄥˊ
拼音 yòng qíng
基本釋義
⒈ 以真實的感情相待。
⒉ 根據情理。
⒊ 指根據情理辦事。
⒋ 循私情。
⒌ 猶關心;費心。
⒍ 猶言動感情。
⒎ 指對待情愛。
德語 Leidenschaft , Liebe in etwas stecken (V)
國語辭典簡編本
用情「ㄩㄥˋ ㄑㄧㄥˊ」
付出感情。多指男女間的感情而言。
造句他對她用情之深,連旁人都十分感動。
用情「ㄩㄥˋ ㄑ一ㄥˊ」
⒈ 以誠實之心相待。
引《史記·卷六七·仲尼弟子列傳·樊須》:「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⒉ 根據情理。
引《周禮·秋官·小司寇》:「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附於刑。用情訊之,至於旬,乃弊之。」
⒊ 施用感情、動感情。多指男女間的感情而言。
引《兒女英雄傳》第三七回:「小子自然要算忍性上欠些把持,媳婦自然要算用情上欠些宛轉。」
例如:「用情不專」、「用情太痴」。
引證解釋
⒈ 以真實的感情相待。
引《禮記·祭義》:“教民相愛,上下用情,禮之至也。”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裴駰 集解引 孔安國 曰:“情,實也。言民化上各以實應。”
晉 何充 《重奏沙門不應盡敬表》:“臣等慺慺以為不令致拜,於法無虧,因其所利而惠之,使賢愚莫敢不用情。”
⒉ 根據情理。
引《周禮·秋官·小司寇》:“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附於刑。用情訊之,至於旬,乃弊之。”
鄭玄 注:“訊,言也。用情理言之,冀有可以出之者。”
⒊ 指根據情理辦事。
引《晉書·陸雲傳》:“中尉 該 、大農 誕 皆清廉淑慎,恪居所司。其下眾官,悉州閭一介,疏闇之咎,雖可日聞,至於處義用情,庶無大戾。”
⒋ 循私情。
引宋 王讜 《唐語林·補遺二》:“劉太真 為 陳少遊 行狀,比之 齊桓、晉文,時議喧騰。後坐貢院用情,追責前事,貶 信州 刺史。”
《宋史·文苑傳二·宋準》:“翰林學士 李昉 知貢舉,擢 準 甲科。會貢士 徐士廉 擊登聞鼓,訴 昉 用情,取捨非當。”
⒌ 猶關心;費心。
引《警世通言·王安石三難蘇學士》:“太守道:‘常規,冬至節必有賀表到京,例差地方官一員。學士大人若不嫌瑣屑,假進表為由,到京也好。’ 東坡 道:‘承堂尊大人用情,學生願往。’”
清 李漁 《奈何天·倩優》:“區區的尊容,那裡相得?又虧了媒人用情,許我央人替代。”
⒍ 猶言動感情。
引《古今小說·蔣興哥重會珍珠衫》:“看官們,你道 三巧兒 被 蔣興哥 休了,恩斷義絶,如何恁地用情?”
⒎ 指對待情愛。
引茅盾 《尚未成功》四:“但是也許‘文藝這娼婦’在懲罰他的‘用情不專’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