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的意思
注音 ㄊ一ㄠˊ ㄌ一ˋ
拼音 tiáo lì
詞性 名詞
基本釋義
⒈ 由國家制定或批准的規定某些事項的法律檔案。
例安全條例。
英regulations; ordinance;
⒉ 也指團體制定的章程。
例組織條例。
英rules;
國語辭典簡編本
條例「ㄊㄧㄠˊ ㄌㄧˋ」
分條訂立的規則。
造句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條例「ㄊ一ㄠˊ ㄌ一ˋ」
⒈ 分條訂立的規則。
引《喻世明言·卷一三·張道陵七試趙升》:「真人見人心信服,乃立為條例。」
《福惠全書·卷五·蒞任部·稟帖贅說》:「此案已結,細查條例。」
近規則 章程
引證解釋
⒈ 著作的義例、體例。
引漢 何休 《春秋公羊傳序》:“往者略依 胡毋生 條例,多得其正,故遂隱括,使就繩墨焉。”
《後漢書·鄭興傳》:“﹝ 劉歆 ﹞美 興 才,使撰條例、章句、傳話,及校《三統曆》。”
南朝 樑 劉勰 《文心雕龍·史傳》:“至 鄧璨 《晉紀》,始立條例。”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二》:“然不述作者之意,但於書名之下,每立一傳,而又作九篇條例,編於卷首,蓋亦輯略之意。”
清 阮元 《小滄浪筆談》卷三:“予於癸丑秋,奉命視學 山 左,校閲之暇,諮訪耆舊,廣為搜尋。明年冬, 秋帆先生 來撫 齊魯,同有勒成一書之志,遂商榷條例,博稽群籍……成書二十四卷。”
⒉ 由國家制定或批准的規定某些事項或某一機關的組織、職權等的法律檔案。
引唐 陳子昂 《上蜀川安危事》:“若縱而不括,以養賊徒, 蜀州 大弊,必是未息。天恩允此請,乞作條例括法。”
《宋史·神宗紀一》:“甲子, 陳昇之、王安石 創置三司條例,議行新法。”
清 龔自珍 《明良論四》:“待其敝且變,而急思所以救之,恐異日之破壞條例,將有甚焉者矣。”
浦安修 《赤子之心》:“他把全部精力都用到了國防建設事業上。參加會議,瞭解情況,參與各種條例、條令的制定和修改。”
⒊ 泛指分條訂立的章程、規則。
引《古今小說·張道陵七試趙昇》:“真人 見人心信服,乃立為條例……與神明共盟約,不得再犯;若復犯,身當即死。”
清 昭槤 《嘯亭雜錄·楊文勤》:“謝薌泉 巡南漕歸,告餘曰:‘見公所定條例,每項皆有寬饒餘利,使人樂於從事’。”
⒋ 逐條列舉。
引元 劉壎 《隱居通議·元貞陳言》:“其言雖氾濫,至其條例時弊處,沉著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