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窗事發的意思

注音 ㄉㄨㄥ ㄔㄨㄤ ㄕˋ ㄈㄚ

拼音 dōng chuāng shì fā

詞性 成語

基本釋義

⒈  源出明朝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秦檜與妻子東窗下密謀殺害岳飛。秦檜死後在地獄受懲罰。其妻設醮,秦檜要道士傳言“東窗事發矣!”後以“東窗事發”比喻陰謀或所犯罪行敗露。亦說“東窗事犯”

to be exposed; the cat is out of the bag;

相似詞

圖窮匕首見 真相大白 圖窮匕見 露出馬腳 原形畢露 破綻百出 水落石出

相反詞

祕而不宣

國語辭典簡編本

東窗事發「ㄉㄨㄥ ㄔㄨㄤ ㄕˋ ㄈㄚ」

在東窗下密謀的事已經敗露了。比喻陰謀已被揭發。

造句歹徒見東窗事發,只好供認一切做案的過程。

國語辭典修訂本

東窗事發「ㄉㄨㄥ ㄔㄨㄤ ㄕˋ ㄈㄚ」

⒈  傳說秦檜與妻王氏在東窗下密謀陷害岳飛。秦檜死後受譴責,於冥司託人告訴王氏說,東窗下的密謀已經暴露了。見明·田汝成也作「東窗事犯」。

《西湖遊覽志餘·卷四·佞幸盤荒》。後以此比喻陰謀敗露,將被懲治。《警世通言·卷二〇·計押番金鰻產禍》:「我早間見那做孃的打慶奴,晚間押番歸卻,打發我出門。莫是『東窗事發』?若是這事走漏,須教我吃官司,如何計結?」

引證解釋

⒈  後因以“東窗事發”或“東窗事犯”概指此事。亦用以喻陰謀敗露,自食惡果。

據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餘·佞倖盤荒》載, 宋 元 間傳說, 秦檜 欲殺 岳飛 時,曾與妻子 王氏 在東窗下密謀。後 檜 遊 西湖,舟中得疾,見一人披髮厲聲曰:“汝誤國害民,吾已訴天,得請矣。”
檜 死後,在地獄備受諸苦。 王氏 給他做道場,並派道士去探望他,他對道士說:“可煩傳語夫人,東窗事發矣。”
明 郎瑛 《七修類稿·辯證五·東窗事犯》:“嶽武穆 戲文《何立鬧酆都》,世皆以為假設之事,乃為 武穆 洩寃也。予嘗見 元 之 平陽 孔文仲 有《東窗事犯》樂府, 杭 之 金人傑 有《東窗事犯》小説。”
明 湯顯祖 《牡丹亭·圓駕》:“[旦]若説 秦夫人 的受用,一到了陰司,撏去了鳳冠霞帔,赤體精光……聽的是東窗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