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院的意思
注音 ㄕㄨ ㄩㄢˋ
拼音 shū yuàn
詞性 名詞
基本釋義
⒈ 舊時地方上設立的供人讀書或講學的處所。
例顧憲成重修東林書院的時候清楚地宣佈,他是講程朱學說的。——《事事關心》
英academy of classical learning;
國語辭典簡編本
書院「ㄕㄨ ㄩㄢˋ」
舊時私人講學的場所。如嶽麓書院、白鹿洞書院、文開書院。
書院「ㄕㄨ ㄩㄢˋ」
⒈ 舊時私人教學讀書的場所。唐明皇置麗正書院,集文學之士,為我國書院設定之始,此後盛行於宋、明。
引《五代史平話·漢史·捲上》:「慕容三郎是個有田產的人,未免請先生在書院教導義男劉知遠讀習經書。」
《三國演義·第二〇回》:「晨起,復至書院中,將詔再三觀看,無計可施。」
引證解釋
⒈ 唐 代中書省修書或侍講的機構。 玄宗 開元 六年,乾元院改號麗正修書院,十三年改麗正修書院為集賢殿書院,置學士、直學士、侍讀學士、修撰官,掌刊輯經籍、搜求遺書、辨明典章,以備顧問應對。參閱 宋 王溥 《唐會要》卷六四,《新唐書·藝文志一》、《百官志二》、《張說傳》。
⒉ 宋 至 清 私人或官府設立的供人讀書、講學的處所,有專人主持。 宋 代書院以講論經籍為主,其中最有名的有白鹿、石鼓(一說為嵩陽)、應天、嶽麓四大書院; 元 代書院遍及各路、州、府; 明 清 書院更多,但多為習舉業而設。 清 光緒 二十七年後,改全國省、縣書院為學堂,書院之名遂廢。參閱 宋 王應麟 《玉海·宋朝四書院》、 宋 洪邁 《容齋三筆·州郡書院》、《元史·選舉志一》、《清史稿·選舉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