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ㄕㄣˇ ㄆㄢˋ ㄗㄨˇ ㄓ
拼音 shěn pàn zǔ zhī
基本釋義
⒈ 法院審判每一個案件的組織形式。有獨任制和合議制兩種。不同於法院內部常設的審理不同性質案件的機構(如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等)。參見“審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