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ㄘㄢ ㄕㄣˇ
拼音 cān shěn
基本釋義
⒈ 參與審理。
引《晉書·高密文獻王泰傳》:“公為宰相,不可輕動。且夜中倉卒,宜遣人蔘審定問。”《南史·謝晦傳》:“晦 時正直,喜甚,自入閤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