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的意思
注音 ㄕˊ ㄦˋ 一ㄣ ㄩㄢˊ
拼音 shí èr yīn yuán
基本釋義
⒈ 亦作“十二緣起”。
德語 Bedingtes Entstehen (Sprachw)
十二因緣「ㄕˊ ㄦˋ 一ㄣ ㄩㄢˊ」
⒈ 佛教用語。佛教基本理論之一。指構成一切痛苦輪迴的十二項要件。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無明是指對佛法的無知;行是指有意志的行為;識是指死後,由於過去的行為,導致投生的心識;名色是指處在母胎中的身、心(識除外);六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身體感官和認識物件;觸是指感官對現象的接觸;受是指接觸後產生的感受;愛是指感官接觸後生起的慾望;取是指執著;有是指導致輪迴的行為。十二緣起之間的關係像環鏈相扣。老死和一切苦緣於生;生緣於有;有緣於取;取緣於愛;愛緣於受;受緣於觸;觸緣於六處;六處緣於名色;名色緣於識;識緣於行;行緣於無明。後者決定前者的存在,因此去除無明就沒有行,沒有行就沒有識的投胎,以至生和老死的一切煩惱也滅除。
引證解釋
⒈ 亦作“十二緣起”。佛教“三世輪迴”的基本理論,包括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十二支依次緣起,構成三世兩重的因果關係。擺脫十二因緣的束縛,即出離生死而證得涅槃。
引南朝 樑 慧皎 《高僧傳·神異下·樑京師釋保志》:“上嘗問 誌 雲:‘弟子煩惑未除,何以治之?’ 誌 答雲:‘十二識者以為十二因緣,治惑藥也。’”
唐 王勃 《益州綿竹縣武都山淨慧寺碑》:“三千法界,繇廣位而出無明;十二因緣,自普濟而登彼岸。”
呂澂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深知十二緣起的道理,即可理解生死際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