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的意思

注音 ㄕˊ ㄑ一 ㄕˇ

拼音 shí qī shǐ

基本釋義

⒈  《舊唐書·經籍志》乙部正史類有《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後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共十三史。

引證解釋

⒈  《舊唐書·經籍志》乙部正史類有《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後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共十三史。 宋 人加《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稱。參閱《宋史·藝文志二》、 清 王鳴盛 《十七史商榷》卷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