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民官的意思

注音 ㄅㄠˇ ㄇ一ㄣˊ ㄍㄨㄢ

拼音 bǎo mín guān

基本釋義

⒈  古代羅馬的一種特殊官職。約公元前494年平民與貴族鬥爭取得第一次重大勝利後的成果。每年由平民大會(特里布大會)選出。初為兩人,後人數增加,最多時達十人。職責是維護平民利益,人身不可侵犯,有權對行政長官和元老院侵犯平民利益的命令和決議予以否決。帝國時代已形同虛設。

德語 Volkstribunat (Pol)​

國語辭典修訂本

保民官「ㄅㄠˇ ㄇ一ㄣˊ ㄍㄨㄢ」

⒈  古羅馬保護平民利益的官職。由平民會議中選出兩名,主持會議,對元老院違背平民利益的決議,有否決權,以避免執政官對政務的獨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