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制的意思
注音 ㄨˇ ㄩㄢˋ ㄓˋ
拼音 wǔ yuàn zhì
基本釋義
⒈ 孫中山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五權分立的政府組織制度。按照這個制度,中央政府分設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各自獨立,分別行使職權,都對國民大會負責。
引證解釋
⒈ 孫中山 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五權分立的政府組織制度。按照這個制度,中央政府分設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各自獨立,分別行使職權,都對國民大會負責。
注音 ㄨˇ ㄩㄢˋ ㄓˋ
拼音 wǔ yuàn zhì
基本釋義
⒈ 孫中山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五權分立的政府組織制度。按照這個制度,中央政府分設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各自獨立,分別行使職權,都對國民大會負責。
⒈ 孫中山 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五權分立的政府組織制度。按照這個制度,中央政府分設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各自獨立,分別行使職權,都對國民大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