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蹟的意思
注音 ㄕˋ ㄐ一ˋ
拼音 shì jì
詞性 名詞
基本釋義
⒈ 過去做過的較重要的事情。
例英雄事蹟。
我們祖先的許多有骨氣的動人的事蹟,還有它積極的教育意義,是值得我們學習的。——《談骨氣》
英deed;
國語辭典簡編本
事蹟「ㄕˋ ㄐㄧ」
個人或團體曾經做過的事情。
造句偉人的事蹟,足為後人典範。
事蹟「ㄕˋ ㄐ一ˋ」
⒈ 事情發展經過的遺蹟。亦指人生的經歷及所做的種種事情。宋·歐陽修〈五代史記一行傳敘〉:「然其事蹟不著,而無可紀次。」也作「事蹟」、「事蹤」。
引《儒林外史·第四〇回》:「這是小弟半生事蹟,專求老先生大筆,或作一篇文,或作幾首詩,以垂不朽。」
近奇蹟 行狀
引證解釋
⒈ 事情的跡象。
引《南史·何尚之傳》:“曄(範曄 )事跡未彰、便豫相黜斥,萬姓將謂卿等不能容才。”
⒉ 同“事蹟”。
引唐 李白 《金陵歌送別範宣》:“四十餘帝三百秋,功名事跡隨東流。”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三:“其書略録一代事跡耳,未見歷朝實録。”
同“事蹟”。 南朝 樑 劉勰 《文心雕龍·徵聖》:“鄭伯 入 陳,以文辭為功; 宋 置折俎,以多文舉禮。此事蹟貴文之徵也。”
王闓運 《衡陽彭公行狀》:“其平生戰功事蹟,宣付國史館立傳。”
事情經過的痕跡;過去所做的重要事情。 《史記·秦始皇本紀》:“本原事蹟,追首高明。”
宋 張齊賢 《洛陽縉紳舊聞記·梁太祖優待文士》:“昔時之事蹟誰見?今日之功名目覩。”
明 馬愈 《馬氏日抄·水火稱毒》:“時虧國憲謀危君上,事蹟彰明者,幽於囹圄,無所刑戮,任其生死。”
丁玲 《母親》四:“敏芝 津津有味的傳述著她家裡的許多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