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的意思
注音 ㄕㄤˋ ㄙㄨˋ
拼音 shàng sù
詞性 動詞
基本釋義
⒈ 當事人不服第一審的判決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級法院提請重新審理。
例提出上訴。
英appeal;
英文 to appeal (a judicial case), appeal
德語 Anrufung (S), Appellation (S), Berufung (S), Rechtsmittel (S)
法語 faire appel, se pourvoir
國語辭典簡編本
上訴「ㄕㄤˋ ㄙㄨˋ」
法律上指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未確定之判決;民事上為向上級法院聲明不服,請求廢棄或變更該判決的行為;刑事上則為請求上級法院救濟的方法。
造句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他決定上訴。
上訴「ㄕㄤˋ ㄙㄨˋ」
⒈ 向神明、官府、上級陳述。
引《文選·班固·東都賦》:「故下人號而上訴,上帝懷而降監,乃致命乎聖皇。」
唐·杜甫〈奉先劉少府新畫山水障歌〉:「元氣淋漓障猶溼,真宰上訴天應泣。」
⒉ 法律上指不服第一審法院的判決,而向上一級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改判。
引證解釋
⒈ 謂向神祇、君王或官府訴說冤情。
引《文選·班固<東都賦>》:“下民號而上訴,上帝懷而降鑑,乃致命乎聖皇。”
《後漢書·班固傳》作“上愬”。 唐 杜甫 《杜鵑行》:“口乾垂血轉迫促,似欲上訴於蒼穹。”
宋 韓琦 《北嶽謝雪文》:“守臣慙政之缺,察民無罪,輒遣屬吏走祠下,合眾心之所憂,上訴於神。”
清 趙翼 《簷曝雜記·黔中倮俗》:“有事控於本官,本官或判不公,負冤者惟私向老土官墓上痛哭,雖有流官轄土司,不敢上訴也。”
⒉ 法律名詞。訴訟當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審的判決或裁定,而按法律規定程式向上一級的法院申訴。
引魏金枝 《任璋元和三個地主》:“怎麼辦呢?有的朋友說:‘豈有此理,索性到 金華 上訴去!’”
謝覺哉 《纏訟》:“要知道,‘不服上訴’,是審判不當的救濟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