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學生活動管理制度(精選6篇)

高校學生活動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高校學生活動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高校學生活動管理制度1

  一、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電報制度,活動組織部門事先向校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

  二、活動組織部門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範意識。

  三、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前的踩點工作,制定安全措施,預急方案。

  四、組織學生春、秋遊,應提前就近組織,非特殊安排,不得出市。

  五、活動租用車輛,必須租用公交公司或旅遊公司的車輛,車上必須配備教師,嚴禁超載。

  六、任何部門、處室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盈利性、商業性的慶典活動。

  七、學校內組織大型活動,要做好場地的規劃工作,疏通、疏散通道,並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管理,做到有序進行。

  八、學生外出活動,如遇突發情況,現場負責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同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以便控制事態的擴充套件。

  九、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十、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諮詢室諮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十一、按時到校、離校,不提倡乘公交車上學,在家長同意後,原則上允許騎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腳踏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二、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班主任、課任教師自行組織學生赴校外活動,應事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十三、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四、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五、不得站在高處擦教室窗戶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戶)、電風扇、日光燈、多媒體投影儀。

  十六、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十七、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十八、不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由班主任簽發出門證;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不準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高校學生活動管理制度2

  為營造良好的第二課堂氛圍,充分發揮課外活動在學生素質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加強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思想性、專業性和群眾性,以達到培養學生創新精神、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安排在非學習時間,活動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校、院兩級活動的統一安排。

  2、學生課外活動須堅持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組織內容不健康,違反校紀校規的活動。

  3、學生課外活動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以班級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班主任同意,以專業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同意,跨學院或在校外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分管領導同意,社團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團委同意。

  4、學生課外活動須有切實可行的活動計劃和活動方案,並要針對活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制定安全預案,活動結束須及時總結。

  5、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須以安全為前提,活動須明確負責人及安全責任,活動範圍原則上應在校園內開展。室外活動應事先經得學校保衛部門的同意。

  6、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自籌經費,提倡勤儉節約,活動過程中注意保護活動周圍的環境,活動中正確使用和盡心保養開展活動所需的設施,器材等。

  7、學生課外活動須按計劃認真開展,切實保證活動效果和質量,對影響較好,意義較大的活動,學院經討論研究給予表彰獎勵。

  高校學生活動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了維護校園正常的活動秩序,確保學生課間活動安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課間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晨讀早操、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三條、學校應加強課間活動的管理,利用晨會課、班隊課等時間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科學等課程,應由老師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並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

  第五條、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師及時關注、提醒、監管。

  第六條、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遊戲,不得在走廊樓梯裡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得破壞公物。

  第七條、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

  第八條、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第九條、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十條、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上課教師)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效能。

  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條、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

  第十二條、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應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阻止。

  高校學生活動管理制度4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鬆、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課間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課鈴聲響後,同學們首先收拾好本節課用過的學習用品,並準備好下節課需要的課本用品,對齊桌凳。

  二、下課後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鬆愉快的健體益智活動,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人多時等會再走。

  四、不得在走廊、走道、樓梯內打鬧。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亂跑,防止互撞,不得怪聲喊叫。

  五、課間活動時不準隨意推打同學或突然使拌,不準搞惡作劇傷害同學。

  六、 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圍喧譁,不隨意串班。

  七、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不得攀爬欄杆等危險物。任何人不得從窗戶往外扔任何東西。

  八、嚴禁學生到升旗臺、花壇內、食堂區域玩耍。學校健身器材處,學生活動須在老師帶領下進行,沒有老師帶領,學生不得到此區域活動。

  九、嚴禁學生觸控電器裝置,不損壞消防設施、裝置。

  十、不得將有危險的刀具等帶入學校。不向他人投擲危險物品,不在校園內拿棍棒等物品追逐同學,不準用筆、刀、棒、雨傘頭等危險物刺、打同學,不玩火。

  十一、課間不允許出校門,不許私自翻越圍牆出校園。生病出校門須由父親或母親持有班主任老師的出門證明,傳達室才能開門放人。

  十二、同學之間應互相愛護、互相幫助,不許打架罵人,做文明學生。相互之間要謙讓、有禮貌。

  十三、發現有校外野狗等小動物進入校園,切不可追打、玩耍,要遠離小動物,防止被咬。

  十四、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十五、值日校長、值日組長及值日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時,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予通報和扣分處理。

  高校學生活動管理制度5

  第一條 “校園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二條 各班主任利用班會課,按《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第三條 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語文閱讀、資訊科技、通用技術等課程,應組織學生排隊前往,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並請值日班幹部向授課老師彙報本班學生出席情況。

  第四條 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當人流較擁擠時,應在走廊盡頭稍等。

  第五條 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遊戲,不得在走廊樓梯裡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觸控電器裝置,不損壞消防設施、裝置。

  第六條 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不跳校園各處臺階。

  第七條 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或相關領導,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第八條 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九條 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效能。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條 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並上報德育處。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配合教育。

  第十一條 值日領導和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注意觀察學生的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做好記載,並將情況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條 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

  高校學生活動管理制度6

  1、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帶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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