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資質管理制度

單位資質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資質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單位資質管理制度1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華能xx電廠(以下簡稱“電廠”)電廠基建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管理工作、管理內容與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電廠基建工程施工單位資質審查的安全管理。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建設專案安全管理辦法

  華能集團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建設專案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3術語和定義

  3、1施工單位:泛指承擔電廠基建工程的土建、安裝、除錯等專案的單位。

  3、2分包

  3、2、1分(發)包企業將其依法承包的工程專案的一部分專業專案或該工程的建築勞務發包給分(承)包企業,由該分(承)包企業負責完成其約定承包範圍內的工作內容的行為;

  3、2、2建築施工企業使用非本企業的成建制勞務人員完成建築勞務活動的行為。

  4職責

  4、1施工單位的職責

  4、1、1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4、1、2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或者以其他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4、1、3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4、2電廠的職責

  4、2、1根據工程專案審查相關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等級和主要負責人、專案責任人、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技術素質應符合專案的要求,不得降低標準,簡化手續,逾期不辦;

  4、2、2監督稽核施工承包單位施工機械(包括租用、借用、僱用、外協等)安裝(拆除)資質證、操作許可證及安全設施的合格證和檢測、驗收、準用手續。

  4、2、3監督稽核施工單位上報的允許分包的專案和勞務分包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施工單位需提供下列資料

  5、1、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5、1、2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5、1、3施工單位註冊地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5、1、4專案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資質證書;

  5、1、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30人以上的單位(含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

  5、1、6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清冊及相關證書;

  5、1、7參建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證明;

  5、1、8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1、9有分包專案的(含勞務合同)標段施工單位需提出申請。

  5、2電廠稽核下列事項

  5、2、1稽核施工單位提供的資質材料,填寫施工單位資質審查表,報電廠負責人批准;

  5、2、2稽核主承包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合同文字以及資質材料;雙方的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施工管理機構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符合工程管理和作業要求;

  5、2、3驗看主承包施工單位勞務分包與勞動服務機構的聘用合同;

  5、2、4對提出分包申請的主承包施工單位給出稽核意見;

  5、2、5建立施工單位以及分包單位以及進場人員的清冊。

  6檢查與考核

  6、1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電廠安質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6、2本標準按《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和《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單位資質管理制度2

  為確保選擇合適的分包單位,保證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具備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並能夠對分包單位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採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單位及業主指定的分包單位均適用於本制度。

  第一節分包單位管理

  第一條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稽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稽核企業性質。

  3、稽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專案、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程量。

  4、稽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核定數量。

  5、稽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第二條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稽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資格證)。

  2、稽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第三條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稽核分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驗證分包方的工具、設施、裝置的安全、完好。

  3、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外勞力施工隊伍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文明施工協議書”等。

  4、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安全管理。

  第四條分包隊伍進場:

  1、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檔案、安全體系檔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並保留交底記錄。

  4、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裝置、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第五條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裝置,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實行班前、班後安全會議和周安全總結會議,並設立臺帳記錄。

  第六條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1、主管部門對分包

  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後對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2、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專案竣工後或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3、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鬆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或作清退處理。

  第二節分包單位人員資格管理

  第一條分包單位人員資格要求:

  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1、1分包單位專案經理、安全員須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複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1、2分包單位的專案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機管員、材料員等管理人員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

  1、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1、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1、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第二條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單位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汙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裝置,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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