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資訊管理制度(通用5篇)
醫保資訊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保資訊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保資訊管理制度1
一、醫保資訊系統由院資訊科統一管理,遵照網路管理制度統一使用。
二、專人負責對對醫保資訊系統的安裝、維護及管理。
三、醫保系統操作人員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訪問資料,不得對醫保系統資料庫資訊(包括中心資料庫、本地資料庫)進行修改或刪除。不得將醫保資訊資料外傳。
四、醫保路線為專線專用,任何人不得透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資訊管理網路。
五、系統出現故障時,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決,及時通知醫保中心,請醫保中心協助解決。
醫保資訊管理制度2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對計算機系統的專案立項、設計、開發、測試、執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嚴格管理,嚴格劃分軟體設計、業務操作和技術維護等方面的責任。
(一)系統的業務需求由主管業務部門提出,應符合醫療保險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明確防範風險控制的要求,並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主要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稽核確認。
(二)系統的設計開發由網管部門負責,嚴格按照勞動保障部有關社會保險資訊系統建設的標準規範業務系統和資料庫建設,編寫完整的技術資料;在實現醫療保險業務電子化時,應設定保密系統和相應控制機制,並保證計算機系統的可稽核性。
(三)系統(含升級系統和其他商品軟體)投入執行前,必須在系統開發商測試基礎上,再經過網管、業務部門的試驗執行,提供必備的測試資料,正式投入執行應經過業務、網管部門的聯合驗收,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法人代表批准。
(四)系統投入執行後,應按照操作管理制度進行經常和定期相結合的檢查,完善業務資料保管等安全措施,進行排除故障、災難恢復的演習,確保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執行。
(五)購買計算機系統裝置,合同中應明確廠商承擔的責任,租用公共網路時,應確定經營機構承擔的責任。
(六)嚴禁系統設計、軟體開發等技術人員介入實際的業務操作。對系統的資料資料必須建立備份,異地存放。系統應具備嚴密的資料存取控制措施,資料錄入應依照合法、完整的業務憑證照實輸入。
根據業務流程和業務系統功能劃分各個部門和崗位的職能,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主要負責人批准後,賦予業務操作人員和系統維護人員等各類人員的職責和使用許可權。
原則上不得對資料庫進行操作,因業務處理需要必須對資料庫操作時,須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主要負責人批准,並由稽核部門監督執行。
系統網管人員要做好防火、防塵、防水、防磁、防雷擊等工作,落實定期維護、故障處理、安全值班和出入登記等制度,確保裝置的正常運轉。加強網路和計算機病毒防護,確保網路安全。
醫保資訊管理制度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及提高突發事件新聞宣傳和網上輿論引導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興義市醫療保障局入口網站應當公開和按照規定不予公開的政務資訊,在資訊形成後,按照《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第二條興義市醫療保障局入口網站的資訊釋出工作,嚴格遵循“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誰上網誰負責,誰釋出誰負責”的總原則。
第三條審查應依照《保密法》和保密工作的相關規範進行,不得隨意擴大限制公開範圍,也不得隨意降低稽核標準。
第四條審查的內容重點是公開的範圍、形式、時限、程式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第五條興義市醫療保障局入口網站資訊釋出稽核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興義市醫療保障局綜合股辦公室是市政府入口網站的主管機構,負責市醫保局入口網站資訊釋出的保密稽核。各股室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釋出的資訊負總責,負責資訊稽核的分管領導對上報資訊的保密稽核具體負責。
第六條市政府入口網站的資訊釋出保密稽核實行“三級負責制”。
(一)各股室的資訊員負責一級稽核。主要是資訊員在資訊採集、整理、編輯、上報等環節,對資訊釋出的保密性、規範性、準確性負責一級稽核。
(二)各股室負責人負責二級稽核。二級稽核主要是對資訊員編輯的資訊進行全面稽核、修改。
(三)主要領導負責三級稽核。各股室負責人對資訊員編輯的資訊進行全面稽核、修改後向主要領導報告或請示,由單位主要領導稽核、修改和釋出。
各級稽核人員對自己稽核的所有資訊負責。同時為進一步明確責任,各單位應當建立領導審批臺賬,真實記錄三級稽核的意見和要求。
第七條在擬釋出資訊稽核過程中發現以下情況的,不應進行稽核:
(一)涉及國家、省、地、市、縣未釋出的經濟資料的;
(二)對建國以來重大歷史事件的提法與權威部門公開發布情況不一致的;
(三)近期尚未處理完結的司法案件、行政執法案件、信訪案件、行政複議案件等方面的材料;
(四)涉及國家、省、地、市、縣檔案規定應慎重處理的資訊的;
(五)可能違反保密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對不按相關規定提交稽核造成不良後果或保密稽核不嚴,導致洩密的,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市醫保局綜合股辦公室負責解釋。
醫保資訊管理制度4
為保障醫保資訊系統的操作安全和資料庫系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結合本單位系統建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配合資訊中心做好雅安市醫保系統資訊網路的正常執行、日常維護工作。
(二)與軟體公司協作,負責醫保資訊系統資料的管理、彙總、分析和系統升級,協助做好醫保統計資料工作。
(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醫保系統計算機管理工作。
(四)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二、保密原則
(一)嚴格執行國家保密局《資訊系統和資訊裝置使用保密管理規定》。
(二)遵守資訊保安的'“五禁止”。
1.禁止將涉密資訊系統接入國際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
2.禁止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隨身碟等移動儲存裝置。
3.禁止在沒有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國際網際網路等公共資訊網路上的資料複製到涉密資訊系統。
4.禁止涉密計算機、涉密移動儲存裝置與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移動儲存裝置混用。
5.禁止使用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裝置接入網路或處理涉密資訊。
同時遵守涉密資訊不上網,上網資訊不涉密。
(1)不將秘密檔案、資料和儲存介質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2)不擅自翻印、影印、轉抄、複製秘密檔案、資料、資料。
(3)不隱瞞失密、洩密事故;保密檢查不敷衍,不馬虎。
三、資訊保安管理
(一)日常管理
協助資訊中心做好醫保資訊系統的伺服器、網路及周邊裝置管理,保障網路裝置完好。
(二)網路安全管理
1.醫保資訊系統做到專網專用。安裝實時病毒防護軟體,做好病毒防範工作。
2.加強對網路系統的管理工作,並對使用者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醫保資訊系統計算機嚴禁外來儲存介質直接安裝、使用。
3.為確保醫保資訊系統正常使用,使用者要遵守資訊中心關於醫保資訊系統專網使用的有關規定。
4.為防止非法使用者的侵入和病毒對網路的破壞,嚴格執行系統使用者分級管理規定。
(三)資料安全管理
1.協助資訊中心做好醫保資訊系統資料的備份及應急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醫保資訊系統和網路的通暢執行。
2.為確保資料的準確性,嚴禁隨意修改、刪除系統資料。對系統資料的正常維護,應做好記錄,記錄應包括操作人員、操作時間和操作內容等詳細資訊。
3.工作人員要做好資料資訊的保密工作,系統內各項資料均要保密,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
(四)使用者許可權管理
1.系統使用者增加和許可權設定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2.系統維護人員需與業務操作人員相互分離。
3.其他股室許可權設定應由各股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填寫《系統許可權申請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後,由系統維護人員增設相關功能許可權。
許可權設定應遵循最小最少設定原則。
(1)管理員許可權:維護系統,對資料庫與伺服器進行維護。
(2)普通操作許可權:對於系統的使用人員,針對其工作崗位給予操作許可權。
(3)查詢許可權:對於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以此許可權查詢資料,但不能輸入、修改資料。
(4)特殊操作許可權:嚴格控制單位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將許可權賦予相關負責人員並互相稽核,如待遇開通、退費操作等,形成監督機制。
4.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需交回相關係統賬號及密碼,經系統管理員凍結賬號後方能離職或調職。
四、資訊系統網路裝置管理
(一)職工需愛護資訊系統網路裝置,禁止任何破壞網路裝置的行為。
(二)非系統維護人員未經網路主管部門的批准,不得擅自更換、修理網路裝置。
五、專業人員培訓考核
(一)各類專業人員認真執行培訓考核制度。
(二)定期或不定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熟練掌握各項操作規程。
(三)認真組織相關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制定軟、硬體及網路維護培訓計劃,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相關崗位系統上崗培訓。
六、懲處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單位行政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行政處分或處以警告、以及追究其他責任。觸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保資訊管理制度5
(一)機構管理
1、建立醫院醫保管理小組,由組長負責(組長由副院長擔任),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醫保工作。
2、設立醫院醫保辦公室(以下簡稱“醫保辦”),並配備2—3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3、貫徹落實市政府有關醫保的政策、規定。
4、監督檢查本院醫保制度、管理措施的執行情況。
5、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並有相關記錄。
6、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定“醫療保險宣傳欄”,公佈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醫療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不推諉病人,接診時嚴格核對病歷、卡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發現就診者身份與所持《醫療證》、IC卡不符時,應扣留醫療保險證(有代取藥證明的除外),及時報告醫院醫保辦,醫院醫保辦及時報告市醫保中心。
2、診療時嚴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的原則,病歷、處方、檢查單等書寫規範。
3、藥品使用需嚴格掌握適應症。
4、收住病人時必須嚴格掌握入院標準,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住院用藥必須符合醫保有關規定,使用自費藥品必須填寫自費藥品患者同意書,檢查必須符合病情。
5、出院帶藥嚴格按規定執行。
(四)患者基本資訊、醫療專案及費用錄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時,收費處要及時做好詳細登記工作,登記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醫保卡號、住院號、診斷、科別、門診醫師、入院時間。為初入院患者編上新住院號,或為再入院患者查回舊住院號才能辦理有關手續,避免一人多號或一號多人的情況發生。
②患者入院後,各類醫療檔案的書寫由醫護人員按規定按時完成;由護士核對、錄入並執行醫囑;診療專案及費用的錄入必須正確無誤,對出現有專案無收費、有專案多收費或無專案有收費的,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③實行收費明細清單制,收費明細清單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④醫院醫保辦每月檢查患者基本資訊、醫療專案及費用錄入情況,對電腦錄入的患者基本資訊、收費專案等與病歷記錄不相符的,按規定處罰並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五)藥房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制定公佈的藥品零售價格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集中採購價格,按醫院藥品採購供應制度採購藥品。
2、公佈本院所使用的藥品價格及一次性醫用材料價格,接受監督。
3、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達標,不得串換藥品。
(六)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查對參保人員的醫保病歷、IC卡,把好掛號、收費關,按市醫保中心醫療費管理的要求,準確無誤地輸入電腦。
2、配備專人負責與市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並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3、新增醫療專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市醫保中心上報。
4、嚴格執行醫保中心的結報制度,控制各項相關指標,正確執行醫療收費標準。
5、對收費操作上發現的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並有相關處理記錄。
6、參保人員出院結帳後,要求查詢收費情況,醫保視窗和財務室做到耐心接待,認真解釋,不推諉。
(七)資訊管理制度
1、當醫保刷卡出現錯誤時,視窗工作人員及時通知醫保辦公室,由視窗工作人員利用讀卡程式來檢查卡的質量,如卡有問題,告知持卡人到市醫保中心查詢。
2、當醫保結算出現問題時,視窗工作人員及時通知醫保辦公室,由醫保辦公室人員來查對,確保結算正確,如在查對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醫保中心查詢。
3、資訊管理員做好醫保的資料備份,定期檢查伺服器,確保醫保系統的執行。
4、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定點機構計算機區域網執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