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裝置管理制度(精選6篇)
工廠裝置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裝置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裝置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電氣裝置的點檢管理,保證裝置的穩定執行,減緩裝置劣化,防止發生突發性裝置事故,將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鍊鋼廠線上生產電氣裝置的點檢管理。
第三條裝置點檢是一種科學的裝置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礎上,利用人的五官或儀器工具,對裝置進行定點、定期的檢查。
第四條點檢定義
1、日常點檢是在裝置執行中或執行前後,由生產崗位操作工根據點檢標準,用人的五官(視、聽、嗅、摸、觸)和簡單的工具、儀器對裝置執行狀態進行的檢查。
2、定期點檢由專業人員憑感官和專用檢測工具,定期對裝置的技術狀態和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和測定。
第五條點檢“五定”:定點即確定裝置的檢測點,確定檢測點就是科學地分析裝置,找準可能發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標即凡是點檢的裝置都必須對每個維護點逐個制定標準,如間隙、溫度、壓力、流量等。定標是衡量或判別點檢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據,也是判別該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據點檢標準對故障易發部位、專案和內容應預先設定點檢時間、週期;定人即點檢作業要確定點檢人員所負責的點檢區域和裝置;定法即規定檢查的方法是人工觀察、工具測量、普通儀器還是精密儀器。
第二章職責
第六條各生產車間負責所轄區域電氣裝置的日常點檢,對點檢中發現的裝置故障或隱患及時報電修車間處理。
第七條電修車間負責處理生產車間在點檢中發現的裝置隱患或故障。
第八條崗位操作工職責
1、根據各車間制定的相關標準對所使用電氣裝置進行點檢並做相關記錄。
2、當發現電氣裝置有異常時,需緊急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儘快通知檢修人員進行處理,並記錄情況。
3、參加裝置故障(事故)的分析與處理。
4、進行裝置的清掃、緊固、調整、給油(脂)、防腐及生產工藝消耗零部件的更換等日常維護工作。
第九條電修車間職責
1、制訂電氣裝置點檢標準。
2、編制各類電氣裝置點檢計劃。
3、按計劃進行點檢作業並做相關記錄,對崗位操作工進行點檢維修業務指導、督促和檢查。
4、根據備件預期使用計劃和檢修計劃的需要,編制維修備件需用計劃及維修備件的領用等準備工作。
6、蒐集裝置狀態資訊,進行裝置劣化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時掌握裝置的劣化程度。當發現裝置異常時將情況記入點檢表中,並及時進行處理;在裝置運轉時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報生產科,由生產科安排時間停機處理。
第三章點檢週期及區域劃分
第十條電修車間應將所轄區域電氣裝置分割槽域承包給各班,各班按規定的區域和週期進行點檢。
1、定期點檢週期規定為一週。
2、具體區域和點檢時間劃分如下:
週一,天車系統
週二,轉爐系統
週三,連鑄系統
週四,執行系統,包括汽化,除塵,水處理系統
週五,上料系統
週六,地面裝置
週日,高低壓配電系統
以上系統的點檢內容包括系統所屬所有電氣裝置和儀表、PLC系統、計算機等。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的附件有:
鍊鋼廠電氣裝置點檢表
第十二條本辦法需貫徹到電修及各生產車間。
第十三條本辦法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電修車間負責解釋。
工廠裝置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了加強裝置管理,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裝置正常執行,根據我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裝置的管理是為了保證裝置的健康,加強維護與計劃性檢修,依靠技術進步,進行裝置更新與改造,堅持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裝置管理有主管生產副廠長負責,生技部是裝置管理的主要部門,並配置專職裝置管理員(工程師),其主要任務是對裝置進行綜合管理,保持裝置完好。對車間或班組的裝置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工作。生產技術部裝置管理工程師還必備我廠主要裝置資料。內容應包括:製造廠家原始圖紙、合格證書、安裝使用說明書等完整資料
第四條裝置管理的主要經濟性、安全性、技術監督完成等考核指標,列入廠長任期責任目標。
第五條生技部必須做好裝置更新與改造的規劃、選型、購置及安裝除錯等管理工作,購置重要生產裝置應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並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購置裝置,應當由裝置專責人員提出有關裝置的可靠性和有利於維修的要求。
第六條選購進口裝置時,應當備有維修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
第七條生產裝置應當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維護規程。
第八條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裝置的操作和維修規程。
第九條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動力、起重、運輸、儀表、儀器、壓力容器等裝置的維護,檢查檢測和預防性試驗。
第十條裝置的檢修工作應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執行檢修技術標準,以保證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第十一條根據裝置的實際技術狀況,結合生產安排,編制裝置檢修計劃,檢安公司必須嚴格執行檢修計劃。
第十二條物質部門應按照備品配件儲備定額要求,合理儲備備品、配件。
第十三條檢修公司各班組應當在保證裝置檢修質量的前提下,做好裝置的修復利用,節約檢修成本。
第十四條裝置的主管部門應當編制裝置改造和更新的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應當報廢更新。
1、經過預測,繼續大修後,均不能恢復裝置健康,不能保證安全經濟執行的。
2、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無備品備件來源的。
3、屬於國家淘汰產品停止生產的。
第十六條裝置改造驗收後新增的價值,應當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十七條裝置報廢,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辦理報廢手續。報廢裝置所取得收益,必須用於裝置的改造與更新
第十八條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健全的裝置驗收交接、裝置檔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組織制定裝置檢修工時、資金、材料消耗及儲備定額。
第十九條裝置發生事故必須如實上報,發生裝置事故,必須查明原因,並按照事故性質進行嚴肅出理。
第二十條檢修每臺裝置時,應指定管理負責人,管理負責人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並由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者擔任。
第二十一條根據裝置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開展各種不同型別的競賽活動,對作出顯著成績的裝置專責人和集體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二條對由於裝置管理不善,裝置發生嚴重事故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根據情節對分管負責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對翫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裝置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經濟損失的職工,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廠裝置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加強裝置、設施的管理,保證裝置正常運轉,設施條件滿足生產過程能力要求。
2、適用範圍。
本程式規定了裝置的選型、驗收、報廢以及裝置、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保養、衛生清理和檢查維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式適用於公司生產裝置、設施的控制。
3、職責。
由生產車間負責生產裝置、設施的管理工作,和車間負責按規定要求操作執行,並負責本車間裝置、設施的日常維護和衛生清理。
4、工作程式。
4.1裝置的選型、安裝、除錯及驗收
4.1.1大型或重要裝置的選購由生產裝置科根據產品生產策劃的安排,組織調查研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定出最佳配置、採購方案,經質量管理科會籤、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填寫《生產設施配置購銷單》。
4.1.2新購裝置進廠由裝置科組織進行檢查。
4.1.3裝置安裝完畢,由總經理、生產車間、質檢部、車間裝置負責人及裝置生產廠家共同進行驗收,執行效果達到出廠技術要求,並填寫《裝置驗收單》,驗收合格後辦理移交手續,形成的檔案及出廠技術資料交檔案室儲存,在《生產設施一覽表》上登記。
4.2裝置使用的日常維護
4.2.1各車間實行嚴格的裝置使用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機管理,多人操作的裝置須指定一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車間必須貫徹執行裝置操作規程和《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4.2.3各車間應加強裝置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對裝置進行清法、潤滑、調整。
4.3裝置、設施的檢查
4.3.1各車間裝置、設施負責人每天不少於一次對本車間裝置狀況巡迴檢查,並做好記錄。
4.3.2對連續出現質量問題的裝置、設施,認真檢查維修,分析原因,做好記錄。
4.3.3裝置、設施發生事故,車間應填寫《檢修單》報生產車間,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時採取措施。
4.4裝置、設施的維修
4.4.1裝置、設施的檢修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以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全員預防維修技術,提高檢修水平,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4.5裝置的報廢
4.5.1裝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報廢:
4.4.2車間根據裝置出廠要求和執行狀態,對裝置進行潤滑、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
4.4.3大修計劃由各車間編制初步計劃,報生產車間,生產車間據此並根據裝置、設施執行及歷年檢修情況,編制全公司大修計劃,填寫《裝置檢修計劃》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大修完畢,由生產車間組織車間有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按照有關標準要求進行驗收、試車、經驗收合格後填寫《檢修單》。
a、己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裝置,裝置效能己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復者。
b、型號過於老舊,裝置效能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無法提高效能的。
c、嚴重影響生產,繼續使用會引起危險、事故、且不能修復的。
d、因意外事故使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使用,修復的。
4.5.2凡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裝置)報廢單》報主管部門審批後,辦理消帳手續。
4.6裝置、設施的衛生管理
4.6.1廠房與設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蠅措施,汙水排放管道保持暢通,廢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過程需要有清理裝置,
4.6.3成品必須有專用庫房,不得與其它物品同庫存放、同車運輸;
4.6.4車間班前班後應進行衛生清理,防止裝置、設施中滯留物料,發生黴變;
4.6.5按衛生實施細則的要求定期打掃車間環境衛生、並定期檢查。
4.7裝置、設施停產、復產管理
車間人員對停產復產時應認真填寫《停產、復產裝置安全控制檯帳》,如實記錄停產復產時間、裝置設施狀況,在備註中註明停產復產原因。
工廠裝置管理制度4
1、職責
技術部負責裝置的採購與配備。生產部負責裝置的管理、檢修、維護和保養。各崗位操作人員負責本崗位生產裝置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生產裝置控制工作。
2、裝置的正常使用
(1)裝置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並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
(2)重要裝置實行“三定”(定人、定崗、定機),並由機修人員實施監督,嚴禁違章操作。
(3)裝置操作人員每天交接班時,應填寫裝置執行記錄,辦理交接手續。
3、裝置的維護、保養及檢修
(1)裝置維護、保養及檢修,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使裝置經常保持整潔、潤滑、安全的良好狀態。若執行過程中發生故障,操作者應立即停機,通知機修車間進行處理。
(3)容易接觸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機械的潤滑,使用植物油作潤滑劑,不得使用機油等礦物油脂作潤滑劑。
(4)根據生產裝置的使用價值及重要程度,對生產裝置實行分類管理和定期檢修。
(5)在用裝置小修由檢修工負責,操作人員配合,並及時填定維修記錄。
(6)在用裝置大修由生產部根據使用情況及使用年限提出申請,經技術部稽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准後,下達年度大修計劃,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實施。
(7)裝置大修完畢後,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質量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應保證大修後的裝置基本達到正常裝置的生產能力和精度。
(8)生產裝置修理過程中,必須做好隔離和衛生工作,確保產品不受汙染。如因裝置修理造成產品汙染,須及時清除並銷燬汙染產品,嚴禁受汙產品進入生產環節。
(9)裝置備(配)件的購置,由機修車間根據實際情況按季向生產部申請,上報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技術部採購。
4、裝置的清洗
生產前及生產後完成,須認真清洗各類生產裝置、工用具。裝置內部、工用具的清洗必須使用無毒清潔劑和經消毒滅菌處理過的清水。
5、裝置事故處理
(1)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明確的不放過,未確定糾正措施的不放過。
(2)裝置事故的處理方法:一般事故由生產部簽署處理意見後安排人員處理;重大事故由技術部提出處理意見,上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裝置事故的處理記錄由生產部妥善儲存、歸檔。
(3)裝置報廢,由生產部提出申請,經技術部稽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工廠裝置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1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裝置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裝置管理機構和裝置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裝置安全效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裝置的註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裝置安裝、維修、執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裝置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裝置監督管理
3.1特種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裝置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裝置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裝置執行。
3.5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裝置,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裝置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要保留裝置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影印件備查。
3.9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裝置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透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稽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裝置(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裝置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裝置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裝置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的專案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裝置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裝置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檔案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工廠裝置管理制度6
一、目的
規範實驗室儀器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確保發揮儀器裝置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二、範圍
1、適用於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裝置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裝置應定期檢定。
3、各種儀器裝置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儀器裝置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管理科門,並寫出事故報告,各儀器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6、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7、原版儀器、裝置隨機資料一律不外借。
8、實驗室裝置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或使用實驗室中的任何裝置。
9、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10、檢驗人員職責
10.1保護儀器裝置,正確使用,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裝置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裝置完好率。
10.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標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和進行檢測工作。
10.3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防火、防盜,保證義器裝置安全。
10.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實驗室內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
10.5做好儀器裝置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10.6做好儀器裝置的自檢工作,保證按期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