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和規範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我校僻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問題,深入做好學生防流控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物件

  資助物件一是小學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是我校學前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孤兒、殘疾學生、僻烈屬家庭子女、殘疾家庭子女、享受農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戶)的家庭子女、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僻單親家庭子女、家庭僻的少數民族學生、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生子女及雙女戶家庭學生、移民僻戶子女是重點資助物件。僻程度相同條件下,品學兼優學生優先。

  二、資助專案

  僻生資助專案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寄宿僻生生活費補助;二是學前教育保教費。我校資助僻生的具體方式是在核定資助物件時,根據僻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我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方式對資助物件進行資助,不隨意改變資助方式,更不隨意更換資助物件。

  三、資助程式

  資助物件按下列程式及要求核定:

  (一)指標下達。我校僻學生資助名額、經費由區教育局確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級進行上報、稽核、公示、發放、備案。

  (二)資訊公開。學校透過召開學生會、班會、在校內醒目處張貼公告等方式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公開資助資訊,包括資助條件與名額、資助方式與標準、申請時間與評審辦法等。

  (三)資助申請。學生或學生家長(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資助申請,填寫由學校發給的《特殊家庭困難學生教育資助申請稽核表》。《資助申請表》經受助學生所在村會(社群)、鄉鎮(街道)民政辦公室分別稽核、確認、簽字蓋章後,送交學校作為評審確定資助物件的依據。

  (四)評審公示。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成員不少於7人),按資助名額,依據《資助申請表》所記載的學生家庭經濟僻程度確定資助物件。資助物件確定後,學校應在《資助申請表》上籤署明確的稽核意見並加斧章,然後將資助物件名單分別在學校和學生家庭所在的。村(社群)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學校及評審小組要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核實。

  (五)彙總上報。公示期結束後,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資助物件彙總,報送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資助經費

  資助經費,由區教育局同區財政局按核定的資助物件和標準核撥到我校。學校財務室按資助花名冊及時、足額髮放到學生或學生家長。

  五、資助管理

  我校德育處負責全校僻生資助工作。併成立僻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僻生資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並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這項工作,確定專人具體負責僻生登記、核實及資助物件的公示、報送等工作。我校結合本校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僻生資助工作制度,建立有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從制度層面保證公開、公正、規範、有序地做好僻生資助工作。

  六、資助監督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校將僻生資助政策、資助工作程式、資助物件及資助方式、標準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佈,接受廣教師、學生的監督。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各方面的人員,對學校僻生資助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確保有限的資助資金用於最急需的僻學生。學校年終督導考核內容將僻學生資助工作納入,並佔一定權重。

  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學生資助資訊保安,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切實加強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等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教助中心〔2016〕122號)的精神和學校有關的工作要求,結合學院資助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嚴格落實資訊管理責任人,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院領導是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輔導員和各專業班級輔導員是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第三條嚴格管理各類學生資助資訊的匯出、查閱、影印、流轉、公示、存檔等操作,杜絕學生資助資訊外洩。

  第四條嚴格限制資助資訊系統的使用許可權,學生資助資訊系統由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輔導員專人管理,並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五條涉及學生資助資訊的紙質檔案要用專門檔案櫃獨立保管、涉及學生資助資訊的電子檔案要用電腦、移動儲存裝置的必須專人專用。

  第六條規範學生資助資訊公示,原則上僅公示學生專業班級、學生姓名以及評審結果等資訊,嚴禁公示學生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銀行卡號和聯絡方式等資訊。

  第七條學生資助資訊保安關係到學生財產安全甚至生命安全,加強對學生的資助資訊保安管理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第八條加大國家和學校資助政策宣傳力度,切實保護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紮實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九條對造成學生資助資訊外洩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規範資助工作管理流程,最大限度保護學生個人資訊保安和人身安全,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切實加強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等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教助中心〔2016〕122號)檔案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事關學生財產甚至生命安全,務必高度警惕,完善措施,強化教育宣傳,加強管理。

  第三條學生接受國境外組織提供的捐資助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條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實行分級責任制。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二級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是本學院、部門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輔導員)是本班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班長(資助資訊員)是本班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的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學生資助資訊管理平臺的開發與使用,應向相關部門進行網路安全保護定級、備案。

  第六條嚴格規範學校學生資助資訊管理平臺的使用許可權,加強資助資訊管理平臺的外部防禦性能。

  第七條學校學生資助資訊管理平臺入口程式碼要嚴格保密,嚴禁將學生資助資訊對外提供,必須提供的須報學校批准。

  第八條嚴禁倒賣學生個人資訊,以學生個人資訊謀取私利。

  第九條學生資助資訊實行專人管理,涉及學生資助資訊的電腦、移動儲存裝置必須專人專用,紙質檔案要有專門檔案櫃獨立保管,以保證學生資助資訊保安。

  第十條在學生申報各級各類資助到最終材料的歸檔建檔過程中,各審評環節所涉部門和經辦人要規範管理學生個人資訊的匯出、查閱、影印、流轉、公示、存檔等操作,杜絕學生個人資訊外洩。

  第十一條學生資助資訊公示要規範,原則上僅公示學生系別、班級、學生姓名以及評審結果等資訊,嚴禁公示學生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銀行卡號和聯絡方式等資訊。禁止將同一表格內含有完整的學生戶籍資訊、學籍資訊以及銀行資訊的材料進行網際網路或上牆公示。

  第十二條認真做好學生資助資訊資料的管理,做到及時建檔、歸檔,對不需要歸檔的紙質資料按檔案管理規定及時銷燬,嚴禁當作廢紙出售。

  第十三條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二級學院資助專用電腦必須安裝防毒軟體和網路防護軟體,並適時升級更新。禁止將涉及學生完整戶籍資訊、學籍資訊和資助資訊的彙總資料共享在各類QQ、微信等工作群,如需網路傳輸,僅限於內網傳輸或點對點發送至經辦人。

  第十四條收取學生身份證影印件時要求學生在身份證影印件上註明“辦理學生資助用”字樣。

  第十五條學校應不定期組織專家對相關部門和二級學院資助工作者、學生資助資訊員進行資訊保安專題培訓,各二級學院要專門對學生進行個人資訊保安管理教育,讓個人資訊保安教育進校園、進課堂,提高學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自我管理能力。學校要聯合家長、社群、媒體等力量,廣泛開展防欺騙、詐騙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學生辨別真偽的能力。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管理辦法造成學生個人資訊外洩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追究個人責任,對涉及違法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試行,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制度4

  一、 總則

  1、 為了規範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2、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3、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二、組織機構及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物件初步稽核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

  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物件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並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物件名單。

  教育資助評審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物件認定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由教師代表、學校領導組成。教育資助評審小組負責稽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為助學金物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三、認定標準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不得降低條件及標準,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隨意擴資助範圍,不得將財政供養家庭和非困難家庭子女列為照顧物件。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式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的學生和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資訊。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透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資訊。

  3、教育資助物件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於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會或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4、學生提出申請後,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稽核,按學生家庭經濟僻程度排序,提出僻生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稽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徵得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後予以更正),稽核通過後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物件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認後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物件名單在學校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上報區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 資金管理

  1、 資助經費來源於財政預算安排。

  2、 學校要嚴格按照個資助專案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 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制定資助專案和用途並且要求立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專案完成後,應當做好資金髮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 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專案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5、 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專案支出應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6、 學校必須嚴格 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 檔案管理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檔案、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包括:

  一、僻生建檔

  (一)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

  (二)困難學生彙總表

  (三)困難學生統計表

  二、僻生申請

  (一)僻生申請表

  (二)受助學生明細表

  (三)匯計表

  (四)資助物件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五)銀行回執單

  (六)學生籤領憑證

  七、監督檢查

  為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的管理,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年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物件進行一次資格複查,並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物件,透過電話、實地走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助學金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物件認定工作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並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學生資助資訊保安管理制度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管理,規範管理流程,最大限度保護學生個人資訊保安,學校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事關學生財產甚至生命安全,務必高度警惕,完善措施,強化教育宣傳,加強管理。

  二、建立分級責任制,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全校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二級學院黨總支副書記是本學院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的第一責任人;各二級學院負責資助工作的輔導員是本學院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的第二責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學生資助個人資訊保安的第三責任人。

  三、嚴禁將學生資助資訊對外提供,必須提供的須報學校批准。

  四、嚴禁倒賣學生個人資訊。

  五、學生資助資訊實行專人管理,儲存學生資助資訊的電腦、移動儲存裝置必須專人專用,紙質檔案要有專門的檔案櫃獨立使用,以保證學生資助資訊保安。

  六、在學生申報各級各類資助到最終材料的歸檔建檔過程中,各評審環節所涉部門和經辦人要規範管理學生個人資訊的匯出、查閱、影印、流轉、公示、存檔等操作,杜絕學生個人資訊外洩。

  七、學生資助資訊公示要規範,原則上僅公示學生所在學院班級、學生姓名以及評審結果等資訊,嚴禁公示學生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銀行卡號和聯絡方式等資訊。禁止將同一表格內含有完整的學生戶籍資訊、學籍資訊以及銀行資訊的材料進行網際網路或上牆公示。所有公公示內容超過公示期限應及時撤回。

  八、認真做好學生資助資訊資料的管理,做到及時建檔、歸檔,對不需要歸檔的紙質資料按檔案管理規定及時銷燬,嚴禁當作廢紙出售。資助專用電腦必須安裝防毒軟體和網路防護軟體,並適時升級更新。禁止將涉及學生完整戶籍資訊、學籍資訊和資助資訊的彙總資料共享在各類QQ(微信)工作群中,如需網路傳輸,僅限於點對點發送至經辦人。

  九、收取學生身份證影印件時要求學生在身份證影印件上註明“辦理學生資助用”字樣。

  十、對違反本管理辦法造成學生個人資訊外洩的按照校規校紀律追究個人責任,對涉及違法行為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一、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試行,最終解釋權歸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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