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14篇)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責任書有助於落實責任。擬定責任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14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1

  為進一步加強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各類消防安全事故發生,現由XX城物業服務中心(甲方)與本物業當然防火責任人(乙方: 棟單元室業主xx)共同簽訂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他有關消防條例,將安全消防措施納入日常生活或工作之中。

  二、乙方在家居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及及消防安全,由乙方及乙方委託的施工單位共同負責。甲方實施監督和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教育施工單位遵守消防管理有關規定,並同施工單位負責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消防安全法律責任。

  三、乙方必須加強對同住親人、來訪朋友或暫住人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及注意事項的宣傳和教育,使其瞭解火險特點和防火要求,以確保室內防火安全。並有義務參加服務中心、消防主管部門的消防學習和宣傳活動。

  四、乙方必須作到在家居範圍內,有防火器材。嚴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在消防通道違章搭建。

  五、乙方務必使所有同住人員在思想上對消防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視並會使用消防器材。同時,注意安全使用煤氣、家用電器,並定期檢查,以防止發生事故。嚴禁在室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品。

  六、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法規和有關規定。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法規和規定的各類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和及時糾正。在火警發生情況下,組織撲救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統一指揮,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服務中心和消防主管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七、乙方協助甲方保護好本住宅區公共場所的消防裝置、設施及消防器材。

  八、甲方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消防安全管理檢查監督。原則上每季度全面檢查一次。乙方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接受並配合甲方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問題,乙方要及時地、自覺地進行整改糾正,甲方可採取合法措施監督乙方整改糾正。

  九、乙方如若因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而不及時糾正,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一切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十、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每戶室內配置有效滅火器2瓶。經常對住宅使用人進行消防知識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要求熟練掌握和使用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一、責任書一經簽訂,甲乙雙方要認真加強配合,加強領導,按責任要求,共同把有關工作切實做好。

  十二、此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以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城物業服務中心

  代表:xx

  年 月 日

  乙方: 棟單元 室

  防火責任人(業主/公司授權人):

  緊急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2

  為了確保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順利進行,打造和諧穩定的平安校園,落實我校各年級、各重點部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1、加強學習《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識。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考核,獎懲兌現,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時時處處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保證學生不玩火,不動電,不到危險的地方、隨手關閉用電裝置。讓學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識。

  3、嚴禁在辦公室、教室亂拉電線,不用電爐和熱水器。嚴禁在庫房、電腦室、圖書室等危險地方抽菸、用明火。嚴禁用電裝置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學生自行開關空調和多媒體裝置。

  4、各功能室、各辦公室及各班級負責人每週對所管轄範圍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現線路、電器有漏電等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力求及時處理。

  5、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裝置,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責任區內的人員必須聽從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的指揮,在發生事故時,應合理安排疏散學生、報案、向學校報告,及滅火各項工作同時進行。保護學生是重點,及時地把學生帶到安全地帶,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責任部門:xx

  部門領導:xx(簽字)

  校領導:xx(簽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3

  甲方:x縣xX中心衛生院

  乙方:xx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規定,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本院小區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安全職責: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2、維護小區範圍內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時,經事先通知,可對乙方的承租房屋內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承租房屋記憶體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及時進行整改。在任何時候,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不經通知而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內採取合理的方式進行滅火,且不承擔因滅火過程中應急處置而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4、對小區的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等進行檢查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5、配合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對消防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二、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規。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及省市的各項消防管理規定及小區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負責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落實承租區域消防責任。

  4、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

  5、在結束營業前負責切斷承租房屋內的電源。

  6、不得在小區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三、其他:

  1、此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此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3、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責任書自動解除。

  甲方(蓋章)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4

尊敬的業主/住戶:

  為了營造一個和諧的、安全的優秀小區,小區物業對小區的安全知識進行告知及車輛的管理做些調整,具體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項群眾性的工作,有賴於承租戶和業主的支援配合。為了保證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優秀安全文明小區。我們應牢記"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

  1、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員實施營救和被困人員疏散的通道,發生火災,消防通道就是一條生命通道。比如從室內到地面的樓梯、樓梯口、過道和小區出口處、小區內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屬於消防通道。我國《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二)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三)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四)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五)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如有違反本規定,根據《新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設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佔消火栓,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水源,不得佔用防火、疏散天台。

  3、履行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車輛管理

  由於小區內部分車主將機動車隨意停放在小區道路上,甚至草地上,不但破壞了小區的環境,也給其它車輛的正常通行帶來不便。這些亂停放的車輛佔用了小區的消防應急通道,一旦小區發生緊急事件,若消防應急車輛無法趕往現場,將造成嚴重的後果。

  車輛亂停放已在小區內造成了許多矛盾和糾紛,如:

  1、造成了機動車輛相互碰擠、摩擦;

  2、正常行駛車輛因避讓亂停放車輛而撞到他人;

  3、住戶為了避閃車輛而不慎摔倒。

  為了避免這些問題的重複發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小區,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管理處擬從8月中旬開始對小區內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進行整治,具體如下:

  1、物業管理處將在小區內主幹道上設立臨時路障來控制小區主幹道上車輛亂停放現象,如有住戶搬場、搬運物品請通知管理處或物業保安搬離路障。

  2、在小區內有停車位的車主,必須持有管理處發放的停車卡,刷卡出入小區。

  3、凡無私家車位停車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在私家車位泊車。

  4、進入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內。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有汙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住宅區。

  6、車輛停放後,駕駛員必須自覺鎖好車門,關好車窗,並保持車位清潔衛生。

  7、對小區內亂停放的車輛物業保安將透過門對講或上門勸說解釋。對一意孤行拒不接受物業的勸說的車輛,物業將對其車輛進行鎖車。

  8、車管員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並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班雙方的責任。

  9、希望沒有辦理車位的住戶儘快至物業管理處辦理車位租賃手續;

  三、安全管理

  1、出門前請關好門窗

  2、妥善保管自己的財務

  3、請把腳踏車、電瓶車、摩托車停放在規定區域並上鎖。

  4、小區內發現可疑人員,請及時告知物業保安。

  5、小區內發現瘋、傻、醉酒鬧事的人員,請及時告知物業保安或拔打110。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責任人和小區物業管理處各執一份。

  責任人(簽字) : 住址 :棟單元房

  日期 : 年 月 日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5

  為確保消防安全,嚴防火災事故發生,我單位承諾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統一懸掛,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在重點部位設定警示標誌。

  二、嚴格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化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單位達到:具備檢查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建設要求。

  四、加強對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五、不使用聚氨泡沫彩鋼板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分隔、裝修。

  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的內容及頻次對本單位重點部位進行巡查並做好記錄;落實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在位。

  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完善滅火疏散預案,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演練。

  八、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體員工對消防知識進行系統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知識。

  九、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督檢查及本單位自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投入資金,組織人力物力,嚴格按要求落實整改,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十、發生責任火災事故,依法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責任人:XXX

  日期:XXXXXX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6

  一、責任物件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責任目標

  (一)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機制。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完善消防組織,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管理人員,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定責、定人和督辦體系。

  (二)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培訓,確保安全管理人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確保“四個能力”建設達標。

  (三)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遵守消防法規,依法辦理消防稽核、驗收或備案抽查手續;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工作達到組織制度規範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檢查巡查常態化、培訓演練經常化的目標。

  (四)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單位特點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兩規定三提示”活動;新進入或進入新崗位的員工上崗前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每年開展一次對全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做到“四懂四會”。

  (五)積極推行消防安全管理新技術、新要求。繼續推行消防控制室“256”規範化管理,落實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查工作;積極招聘任用消防職業資格人才,年內建築消防設施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積極推廣電氣防火監控系統;積極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六)大力整治重大火災隱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制定整改計劃,並按照實施,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採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單位志願、保安消防隊,明確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明確程式和措施,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八)建立完善消防檔案。及時建立修訂消防檔案,檔案內容完整,保管妥當,方便查閱。

  (九)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年內不發生亡人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一旦發生火災,起火單位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事故,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及時總結事故教訓。

  三、考核

  年終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責任書情況組織考評,並將考評結果進行通報。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和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存檔備查。

  責任人:XXX

  日期:XXXXXX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7

  甲方:(安全負責人)(簡稱甲方)XX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安全生產責任人) (簡稱乙方)

  為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結合本小區物業管理辦的實際情況,防止和杜絕事故和違章現象的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法律法規,特簽定本責任書,具體事宜如下;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生產經營服從安全需要的原則,確保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二、各部門主管為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製度,按公司要求組織實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細則,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堅持“分層管理,分線負責”原則。

  三、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定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生產督促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並在周工作報表中做好記錄,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各部門員工必須樹立起“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的思想,在工作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質,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

  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遵守安全活動制度,參與安全教育考核,使安全意識深入人心。

  七、積極參加安全活動,發揮主動精神,預見性地發現問題,提出切實有效的處理辦法,做好預防工作,把事故消滅在發生之前。

  八、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多提有助於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協助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九、按照工作要求參加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對事故隱患能及時整改,解決安全生產中問題,並將檢查、整改記錄結果及時向公司彙報。

  十、工作人員必須如實報告身體狀況,做好個人資訊詳細登記,嚴禁酒後上崗,嚴禁疲勞、帶病作業;因個人原因出現的人身體意外傷害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每位作業人員的工作責任區即為本人的安全責任區,當發現任何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時,能夠自行處理的自行處理。

  十二、保安、保潔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用具、 用品,並做好保養和勞動用具、用品保管工作。

  十三、自覺服從公司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監督,服從公司領導和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和管理,不違章作業。

  十四、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作業,工作時不打鬧、開玩笑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

  十五、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險品進入工作區,嚴禁撿拾不明物品。

  十六、安保人員必須熟悉本小區的應急疏散通道,會使用報警按鈕、手提式滅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位臵,懂得報警程式。如在工作責任區範圍內遇有突發火災時,要及時報警並積極參與火災初期撲救,視情況發展積極組織疏導人員撤離。十七、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要儘快組織並參與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向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報告,隱瞞不報著責任自負。

  十八、在工作中凡因個人違章行為導致發生工傷事故或造成他人傷害的、造成的財產損失或產生的經濟引糾粉由當事人全部責任。

  十九、因違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裝置、財產的重大損失,當事有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十、責任書籤定期限為一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十一、對已簽訂《責任書》並能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方可上崗作業,凡未簽訂《責任書》的一律不得上崗,且如一但發生事故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個人承擔。

  甲方:XX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職務: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防火安全責任,確保本物業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災隱患,特訂立本責任書,並約定業主XXX先生/小姐為龍韻雅苑XXXXX單元XXX層XXX房住宅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履行如下防火安全責任。

  一、防火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1.建立以本住宅防火安全責任人、全體住宅使用人員共同參與的防火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政府和消防法規和政策。

  2.制定本住宅在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對住宅使用人員進行培訓。

  3.配備必須的消防滅火器材,定期檢查維護,並在有效期結束前或使用後及時更換需要的材料,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家用電器和燃氣器具。

  4.須經常對住宅使用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強化防火意識,掌握防火知識、逃生自救技能知識。不得使用或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5.定期對本住宅範圍內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主動配合消防主管部門和本物業管理處對住宅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配合燃氣公司定期開展燃氣器具及安全用氣檢查。

  6.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設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佔消火栓,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水源,不得佔用防火、疏散天面,不得堵塞、佔用消防通道或公共通道、場地等。

  7.有義務參加和組織住宅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本物業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8.組織撲救初始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9.保護火災事故現場,配合消防主管部門調查火災的原因。

  10.履行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和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其它事宜:

  1.對發現防火安全責任人沒有履行上述職責造成火災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的,本物業管理處有權追究責任人責任,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或申報消防主管部門處罰。

  2.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住戶需要更換本住宅防火責任人的(如出租或借住他人),必須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住宅防火負責人必須承擔責任。

  3.本責任書一式貳份,責任人和本物業管理處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責任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下稱《消防法》)和《xxx廣場消防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的規定,為確保xxx廣場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xxx廣場業主/租戶(下稱業戶)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戶負責人為xxx廣場層號商鋪/寫字樓的防火負責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本單元商鋪/寫字樓以防火責任人為主導,單元使用人和單元內工作員工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及條款。

  二、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單元使用人和單元內的工作員工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閘門)要關閉。

  三、配備必需的消防裝置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並在有效期結束前或使用後及時更換或填充材料。

  四、經常對單元使用人和單元內員工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其都能正確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定期對本商鋪/寫字樓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同時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單元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商鋪使用人員或公司員工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責任或按《消防管理規定》予以處理;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業主或租約終止時為止,業戶中間更換責任人則須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物業單位負責人承擔當然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業主/租戶一份,管理公司一份。

  責任單位:xxx商業有限公司

  區層號商鋪附火警電話:119

  物業服務中心報警電話:

  管理單位:

  責任人:xxxxx責任人:xxxx

  電話:xxx電話:xxx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警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全員防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安全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組織實施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定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六)火災發生後,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有效。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xx部門負責人(簽字):xx

  x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11

  甲方:xxxx

  乙方:xxxx

  業主為本物業防火責任人

  為進一步加強z住宅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各類消防安全事故發生,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將安全消防措施納入日常生活中,防患於未然。

  二、乙方在家居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及住宅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及乙方委託的施工單位共同負責,甲方實施監督和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教育施工單位遵守小區消防管理有關規定,並同施工單位負責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消防安全法律責任。

  三、乙方必須加強對同住親人、來訪朋友或暫住人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及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瞭解火險特點和防火要求,以確保室內防火安全,並有義務參加管理處、消防主管部門的消防演習和宣傳活動。

  四、乙方必須做到在家居範圍內有防火器材。嚴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在消防通道違章搭建。

  五、乙方務必保證所有同住人員在思想上對消防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視並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同時,注意安全使用燃氣﹑家用電器,並定期檢查,以防止發生事故。嚴禁在室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有腐蝕性的物品。

  六、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法規和有關規定。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法規和規定的各類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和及時糾正,在火警發生情況下,組織撲滅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統一指揮,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公司和消防主管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七、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保護好本住宅區公共場所的消防裝置﹑設施及消防器材。

  八、甲方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消防安全管理檢查監督。原則上每季度全面檢查一次。乙方應以積極認真的態度接受並配合甲方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問題,乙方要及時地﹑自覺地進行整改糾正,甲方可採取合法措施監督乙方整改糾正。

  九、本責任書一經簽訂,甲乙雙方要認真遵守,各負其責,加強配合,按責任要求,共同把消防工作切實做好。

  此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以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乙方: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12

  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確保業主(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特制定住戶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主(住戶)xxxx為xx座(棟)xx層xx號房屋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本單位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全體使用人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服務中心公佈的旨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堅決執行XX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學的消防裝置、器材。

  三、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業主(住戶)未經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批准不得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戶)未經批准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戶)承擔,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業主(住戶)須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並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業主(住戶)家裡發生火災,(如家裡沒有人,聯絡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採取其他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戶)自行承擔)。

  十二、業主(住戶)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三、業主(住戶)應自覺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不準在陽臺堆放可燃物;

  2.室內裝修應採用阻燃材料;

  3.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可擅自亂拉、亂搭電線;

  4.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牆內,禁止用木櫃封住等;

  5.電焊動火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

  6.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位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洩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住在樓上的業主(住戶),嚴禁將菸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視窗、陽臺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8.教育兒童不要玩火;

  9.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床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0.禁止在公共樓道內點香火;

  11.不得在家裡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佔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佔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十四、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對物業服務中心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閱讀和建議物業服務中心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責任書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責任書的簽字頁及樣本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

  (業主)簽名:xxxx

  代表人:xxxx

  身份證號:xxxx

  房間號:xxxx

  聯絡電話:xxxx

  聯絡電話:xx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13

  一、消防安全責任範圍

  (一)建立本物業單元(住宅、商鋪、寫字間)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物業單元(住宅、商鋪、寫字間)物業使用人員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辦法》和《手冊》、《管理規約》、《協議》的規定,並做好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物業單元(住宅、商鋪、寫字間)物業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

  1、按照設計功能要求使用燃器,使用完燃器用具後關閉開關;

  2、保持公共樓梯、走道和出入口暢通,不得佔用或封堵;

  3、不得損壞消防設施、裝置和器材;

  4、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用後關閉電器開關,以防事故發生;

  5、對孤寡老人、殘疾人、精神病患者、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及未成年人等被監護人員進行防火教育,並落實必要的防火安全保護措施。

  (三)防火責任人須按照有關部門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滅火器及相應的消防器材,並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加強安全效能維護。消防滅火器在有效期結束前或使用後應及時更換需更換的材料,使消防器材始終保持在良好狀態。

  1、裝修現場、辦公室、會議室須按每5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1只2Kg磷酸氨鹽乾粉滅火器,不足50平方米配備2只2Kg滅火器,並放置於易於取用的固定位置;

  2、進行餐飲經營的廚房或其他使用明火的場所,必須按上述標準加倍配置滅火器。

  (四)裝飾裝修/施工

  1、業主/物業使用人進行室內裝飾裝修,裝修方案須報物業服務中心稽核並經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涉及對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改動的,應事先報所管轄區域的消防大隊審批透過,施工完畢後,需經消防大隊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後果自負;

  2、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電線;

  3、業主/物業使用人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如使用易燃和可燃材料,必須經消防機關批准,並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

  4、業主/物業使用人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應要求裝修/施工單位在現場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凡現場需動火作業(如電焊、切割)時,必須具備動火作業資格並經物業服務中心稽核同意後方可施工。

  (五)不得非法儲存、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六)根據物業服務中心發出的消防方面存在問題的《告知單》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七)經常對物業單元(住宅、商鋪、寫字間)物業使用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物業單元(住宅、商鋪、寫字間)物業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定期對物業單元(住宅、商鋪、寫字間)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同時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物業單元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九)有義務參加和發動物業單元(住宅、商鋪、寫字間)物業使用人員參加與消防主管部門及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十)火警發生時,立即通知監控中心或撥打火警電話“119”,關閉煤氣閥門,迅速撤離所處物業現場。

  (十一)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十二)發生火災後,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火災事故調查,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進入、清理、撤除火災事故現場。

  (十三)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物業服務中心有權予以制止和糾正或報相關政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1、佔用防火間距,堵塞、佔用消防通道、消防車道,影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2、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埋壓、圈佔消防栓;

  3、不按規定使用煤氣;

  4、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5、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消防備用水源;

  6、其他損害消防設施裝置和器材的行為。

  三、為保證本承諾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報公安消防機關進行處理,對已造成後果的,將由公安消防機關追究責任人法律責任。

  四、本承諾書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至該物業更換業主/物業使用人時為止,業主/物業使用人中途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承諾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承諾書的,其前任住宅(商鋪、寫字間)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五、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中心雙方各持一份,經業主/物業使用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業主/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名:

  聯絡電話:

  日期:

  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14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災害,保護居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下稱《消防法》)、《 市消防條例》(下稱《條例》)的消防管理規定,特制定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主(住戶)負責人 為 幢 單元住宅的自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嚴格遵守《消防法》、《條例》、《規定》條款,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對本住宅的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住宅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要關閉開關(閥門)。

  三、經常對本住宅人員進行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住宅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對本住宅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和配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效能維護,並配合管理處對本單元的消防安全檢查、監督。

  五、維護消防安全管理,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擅自運用消防水源;不得擅自佔用防火間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六、對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和向公安消防機構舉報。

  七、動員本住宅人員參與管理處組織的消防宣傳活動或演練。

  八、防火責任人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人員參加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當有公安機構或義務消防隊撲救火災時,應當服從調動和指揮。

  九、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管理處和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十、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災或存在火險隱患等,物業管理處有權提請政府消防機關追究責任人責任或按《消防法》、《條例》、《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或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住宅負責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責任單位: 幢 單元      管理單位:

  責任人:          責任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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