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帶頭盔倡議書(精選18篇)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個交通參與者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在增強交通安全意識的同時,養成文明參與並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遠離交通事故的傷害,讓我們攜手共創安全暢通文明的出行環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行帶頭盔倡議書(精選18篇),歡迎閱讀參考!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
各位家長朋友: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生活,文明參與交通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有我們每個人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我們的出行才會更加安全。為了我們的生命安全,我們鄭重倡議:
1、上、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並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2、駕駛非機動車要戴好頭盔,走非機動車道,轉彎前要減速慢行。要定期對非機動車進行檢修,避免因車閘失靈等原因而引發交通事故。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不能載乘12週歲以上的學生,駕駛電動腳踏車時不準闖紅燈,逆向行駛,遇紅燈時不越線停車。
3、學生家長要帶頭並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無牌無證及由無證人員駕駛的機動車。不把腳踏車叫給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行,把電動腳踏車交給未滿16週歲的學生駕駛。
4、每一個學生要自覺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學會如何保護自己,避免交通以外的傷害,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並勸告家長文明參與交通,不酒後駕駛、不超速、不違法超車、不超員、不違反規定車道駕駛,不疲勞駕駛、不無證駕駛、不闖紅燈、不違法停車。
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通規則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讓我們攜起手來,為共同營造文明和諧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而共同努力。
倡議人:
日期: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2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帶”,安全常在。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為聚焦預防交通事故,減輕交通事故後果,於今年5月開展了“一盔一帶”守護行動。“盔”是指安全頭盔,“帶”是指安全帶。家長朋友們,這項活動旨在要求我們在行駛過程中堅決做到:電動腳踏車的駕駛人和乘車人按照規定正確佩戴頭盔;機動車駕駛人乘車人按照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帶。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頭盔不僅可以吸收撞擊等意外傷害對頭部的撞擊力,還可以防止尖銳物穿透而傷害頭部。安全帶不僅可以防止駕乘人員在交通事故中被丟擲車外,還可以防止與車內物品發生二次碰撞。為切實保障學生及家長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根據上級部門統一部署,我校開展“一盔一帶”進校園,交通安全記心中活動。現在有如下幾點要求告知家長:
1、學校禁止學生騎摩托車上下學,不提倡騎電動車上下學;如確需騎電動車上下學,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1、遵守相關要求,家長駕駛電動腳踏車時,只能搭載1名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時,請您和您的孩子必須佩戴好安全頭盔。最後,所有學生不得駕駛摩托車,不得乘坐封閉三、四輪電動車。
2、如您駕車接送孩子,請繫好安全帶,學生坐在汽車後排。
3、從下週起,秦安縣交警隊和學校將進行檢查,並記錄違反上述規定的同學的姓名、學校和班級,學校會及時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並告知家長。
4、請家長們以身作則,發揮榜樣作用,自覺遵守相關交通法規,並及時督促學生遵守。
5、所有家長和同學們要積極學習交通安全知識,並向親人朋友廣泛宣傳,透過“小手拉大手”“家校攜手”的形式做家長們的監督員、宣傳員,加強“警察、校、家”工作聯絡,努力實現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的宣傳效果,大家一起參與到“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中來。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從我做起!請讓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深入人心,請把“戴好頭盔”、“繫好安全帶”成為習慣。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為了您自己的安全,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營造文明和諧暢通的交通環境。讓成長與安全一路同行。如您已悉知並承諾為了孩子的安全能做到以上幾點,請在右下角簽字確認。
倡議人:
日期: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3
各位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大執法管理力度,嚴查嚴處不戴安全頭盔、不使用安全帶等違法行為。為此,岱嶽區開元中學向大家倡議:
01、“時時遵守”法律法規
駕車時繫好安全帶,並提醒同車同乘人員繫好安全帶。繫好安全帶只需要花費三秒鐘的時間,而不繫安全帶卻可能會失去整個人生。對於駕車者和乘車人來說,如果行車之前都能正確使用安全帶,那麼安全帶將成為安全的伴侶、幸福的紐帶。
02、“牢牢帶好”安全頭盔
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駕駛員和乘坐人都必須增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佩戴大小合適、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並繫好安全帽帶。廣大摩托車和電動車駕乘人員都要重視頭盔的保護作用,頭盔對於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來說,相當於機動車駕駛員所繫的安全帶,是遇到危險後的最後一道防線。
03、“常常謹記”載人規定
廣大交通參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學生要牢記:
嚴禁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腳踏車上下學;
嚴禁未滿16週歲的學生騎電動腳踏車上下學;
嚴禁中小學生駕駛機動車上下學;
未滿18週歲不得駕駛摩托車;
成年人駕駛腳踏車、電動腳踏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載一名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04、“多多提示”親朋好友
每一位駕駛人都要以身作則,勸告身邊的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和乘坐人出行過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駕車時繫好安全帶,帶動身邊的親朋好友共同參與到行動中來,讓安全伴隨每一個人。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
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無論是駕乘摩托車還是電動腳踏車,無論是在車輛前排還是後排,請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範使用安全帶。
倡議人:
日期: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4
廣大市民朋友們:
1、遵守法規,摒棄陋習。
在騎乘電動車、摩托車出行時,請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自覺佩戴合格的安全防護頭盔,不搶道、不逆行、不闖紅燈,不在機動車道行駛,讓安全時刻守護,幸福伴您同行。
2、示範引領,倡導文明。
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既要恪守文明出行理念,遵守交通法規,養成文明交通自律習慣,也要提醒親人、朋友們戴好頭盔、安全出行,騎文明車,做文明人,成為文明交通行動的帶頭者和示範者。
3、積極參與,協作共治。
學生家長在使用電動車接送孩子時要佩戴安全頭盔,為孩子築起第一道“安全防線”,為孩子做好榜樣;外賣、快遞、運輸等重點行業要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管理,確保安全頭盔佩戴全覆蓋;志願者們要積極開展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等志願服務活動,引導交通參與者文明行路、文明行車。從行業做起,從自身做起,做佩戴頭盔、文明出行的推動者和宣傳者。
“頭”等大事,幸“盔”有你。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身行一例,勝似千言,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努力,一起構建文明和諧社會,一同打造文明、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倡議人:
日期: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5
廣大市民朋友們: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美滿,更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年來,電動腳踏車已成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選綠色交通工具。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請儘快登記上牌,駕乘戴好安全頭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目前,從全市駕乘出行情況來看,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或未佩戴頭盔的人員比比皆是。為進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居民群眾生命安全,特發出如下倡議:
一是人人都要佩戴頭盔。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對自己生命負責,更是對家人、家庭負責,要全力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
二是黨員幹部要帶頭引領。廣大黨員幹部駕乘出行要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戴好安全頭盔。
三是重點行業要嚴管示範。外賣、快遞等行業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提升配送人員安全防護水平,確保安全頭盔全覆蓋。
四是質量安全要放在第一位。出行注意安全,佩戴好頭盔,安全時刻要放在第一位!建議購買並佩戴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淺色頭盔,儘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視線判斷的頭盔。
關愛生命,從“頭”抓起。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自身安全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的具體體現。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攜手共創平安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三河市文明辦
2022年7月6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6
全縣廣大城鄉居民朋友們:
近年來,電動腳踏車作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因經濟、便捷、節能倍受大家青睞。但由於部分人自我保護意識薄弱,駕駛電動腳踏車未佩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極易因缺乏有效保護而受到嚴重傷害,甚至會導致嚴重的事故後果。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安全防護水平,減少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傷亡事故,根據全國文明城市建立標準和“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要求,特發出如下倡議:
1、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積極宣傳發動,教育引導廣大電動腳踏車駕乘人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2、駕乘電動腳踏車出行時,一定要自覺佩戴好安全頭盔,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使用安全頭盔時,一定要正確佩戴並選擇經過產品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4、廣大交通志願者在志願服務中要積極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腳踏車駕乘人進行勸導教育。
5、電動車駕乘人要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知法守法,自覺養成文明出行習慣。
建立文明城市,爭做文明市民。交通文明不僅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標誌,也是社會文明和市民素質的具體表現。道路暢通靠大家,安全連著你我他。佩戴安全頭盔,事情雖小,安全事大。請大家駕乘電動車出行時一定要佩戴好安全頭盔。
滑縣文明辦
2022年3月14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7
各位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關係千家萬戶,文明出行維繫社會繁榮穩定。電動車以其輕便、環保等特點,為市民朋友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我們也常常痛心地看到,由於駕乘電動車或摩托車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不遵守交通法規導致的傷亡,正在極大地危害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為此,巴彥淖爾交警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佩戴頭盔、文明出行的踐行者。
在駕乘電動車、摩托車出行時,駕駛人和乘坐人必須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防護頭盔。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道行駛,文明出行。堅決杜絕酒駕醉駕、佔道逆行、擅闖紅燈、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從自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做佩戴頭盔、文明出行的踐行者,切實保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二、做佩戴頭盔、文明出行的宣傳者。
提醒、勸導身邊的親朋好友及其他駕乘人員,依法正確佩戴頭盔,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引導未成年人自覺養成文明出行習慣。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做佩戴頭盔、文明出行的宣傳者,認真呵護摯愛親朋的生命健康。
三、做佩戴頭盔、文明出行的推動者。
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以身作則,積極發揮模範引領作用,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外賣、快遞、運輸等重點行業要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管理,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定,對不佩戴頭盔作業人員採取零容忍態度,從嚴從重懲戒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安全頭盔全覆蓋。從行業做起,從職業做起,做佩戴頭盔、文明出行的推動者,堅決維護行業產業的健康發展。
安全無小事,戴好安全頭盔,一個小小的動作,卻能在關鍵時刻拯救生命。讓我們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養成良好出行習慣,共同營造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的交通環境,平安出行,快樂回家!
倡議人:
日期: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8
廣大交通參與者:
大家好!
近年來,隨著湘陰縣經濟持續發展,全縣摩托車、電動腳踏車保有量大幅增加,“兩車”日益成為大家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駕乘人員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致使在交通事故中人員傷亡佔比較大。為提高廣大人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戴好安全頭盔,保護生命安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夠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傷亡率,是保護生命安全的重要防線。騎乘“兩車”時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更是對家人、家庭負責。
二、做好示範引領,積極宣傳勸導!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和勸導身邊親朋好友駕乘“兩車”時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
三、盡到監管責任,保障學生安全!廣大家長、老師們騎乘“兩車”時請佩戴安全頭盔,以身作則,給孩子們做好榜樣。同時,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監管工作,確保未成年人乘坐“兩車”時佩戴好安全頭盔。
四、重視質量安全,購買合格頭盔!在購買安全頭盔時,一定不要貪圖便宜,要在正規渠道購買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同時,從安全性考慮,建議佩戴亮色頭盔,儘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視線判斷的頭盔。
幸“盔”有你,戴上安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為營造暢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做出積極的貢獻!
湘陰縣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辦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9
各位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關係家庭幸福,關係社會和諧穩定。為充分發揮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模範帶頭、示範引領作用,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讓“戴頭盔、系安全帶”成為安全出行的習慣,攜手共創安全、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為家庭幸福和群眾安全作出更加積極的貢獻,現向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發出如下倡議:
一、戴好“安全盔”。駕乘電動腳踏車、摩托車出行時,駕乘人員要增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正確佩戴大小合適、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佩戴高質量的安全頭盔能夠保護頭部,最大程度降低發生交通意外時頭部的受傷程度。
二、繫好“安全帶”。駕車時請規範使用安全帶,並提醒同車同乘人員繫好安全帶。安全帶就是生命帶,可以有效減少事故傷害,關鍵時刻還能挽救駕駛人和乘車人的生命。繫好安全帶只需要花費幾秒鐘,而不繫安全帶卻可能會失去整個人生。
三、親朋“多提示”。每一位幹部職工都要以身作則,時時提示身邊的親朋好友,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和安全帶,大家共同參與到行動中來,讓安全伴隨每一個人。
四、單位“管好人”。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要將“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納入單位安全教育管理範疇,督促大家佩戴安全頭盔、繫好安全帶,摒棄交通陋習,提高安全意識。
五、企業“擔責任”。各企事業單位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醒教育職工騎乘電動自動車、摩托車要佩戴安全頭盔。鼓勵單位和企業投身到“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中,踴躍開展“買保險送頭盔”“買電動腳踏車送頭盔”“買汽車送兒童安全座椅”等公益性活動,承擔起交通安全的社會責任。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與幸福,為了城市的文明,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倡導文明風尚,讓“一盔一帶”成為城市文明的標誌,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中共渭南市華州區委文明辦
2022年10月10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0
近年來,電動腳踏車因節能、便利的優勢,成為廣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選綠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駕乘人員由於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和駕乘人員的傷亡。為進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現向全體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佩戴頭盔的踐行者
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駕駛人和乘坐人必須按法律規定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防護頭盔。同時要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
二、做佩戴頭盔的宣傳者
帶頭踐行“戴頭盔”行動,時時勸導提示身邊的'親朋好友及駕乘人員,依法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讓安全文明出行伴隨每一個人。
三、做佩戴頭盔的推動者
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都要以身作則,積極發揮模範引領作用,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外賣、快遞、運輸等重點行業要發揮示範作用,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管理,懲戒不文明交通行為,確保安全頭盔全覆蓋。
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騎乘電動車、摩托車請“戴好安全頭盔”。讓我們共同攜手,摒棄交通陋習,共創安全、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向自覺佩戴頭盔的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致敬!
邯鄲市峰峰礦區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5月20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1
廣大市民朋友們: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美滿。據統計,在涉及摩托車、電動腳踏車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頭部受傷致死比例佔此類事故死亡總數80%以上,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可使受傷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為了增強電動腳踏車騎乘人員安全意識,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害,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我們倡議:
1、請您在騎乘電動腳踏車時全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法規,要服從交警指揮,注重文明禮讓,斑馬線上不爭先,紅綠燈前不搶行,不在機動車道騎乘電動腳踏車。
2、爭當文明交通志願者,主動宣傳“騎乘電動腳踏車戴好安全頭盔”。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感染身邊的人,告別交通陋習,引領文明交通良好風尚。
3、騎乘電動腳踏車時請選擇識別性較強的淺色頭盔佩戴,儘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識別的頭盔,且一定要購買並佩戴經過國家3C認證的安全頭盔。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關愛生命,文明出行,從“頭”做起。佩戴安全頭盔,平安幸福常在。衷心祝願大家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2年6月10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2
市民朋友們: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佩戴安全頭盔是保護電動腳踏車騎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舉措。為凝聚文明交通共識,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中共福州市委文明辦、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出如下倡議:
1.從我做起,人人踐行齊參與。騎行安全無小事,佩戴安全頭盔事關騎手人身安全,事關家庭幸福美滿。請市民朋友們務必摒棄“車技好不出事”“戴頭盔不方便”等僥倖心理和片面思維,自覺規範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法規出行,做到“萬無一失”,防止“一失萬無”,護自己安全,讓家人安心。
2.示範先行,機關單位作表率。各級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村鎮、文明社群等要開展“佩戴頭盔·安全騎行”文明交通主題活動,透過文明勸導、專題教育、發出倡議、簽訂承諾等方式,推動廣大幹部職工特別是黨員幹部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主動提醒身邊親人、朋友、同事戴好安全頭盔,共同營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圍。
3.關愛職工,重點行業先落實。安全是最重要的關愛,外賣寄遞行業企業要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將騎車佩盔納入日常管理,提升騎手交通安全意識,確保規範佩戴安全頭盔,為騎手的交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文明出行,福運相伴。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騎行做起,戴好安全頭盔,養成良好習慣,為生命安全護航!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辦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7月13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3
廣大市民朋友:
交通文明不僅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標誌,也是社會文明和市民素質的具體表現,為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倡導者和傳播者,支援和參與"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建立,發出如下倡議:
一、爭做文明出行的踐行員
駕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都要遵守交通法規,規範戴好安全頭盔。要服從交警指揮,斑馬線上不爭先,紅綠燈前不搶行,不在機動車道騎乘電動腳踏車,購買頭盔時,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二、爭做文明建立的宣傳員
爭當文明交通志願者,主動宣傳和傳播交通文明,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感染身邊的人,告別交通陋習,引領文明交通良好風尚。要將“駕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戴頭盔”行動納入安全管理,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
三、爭做文明城市的監督員
發揚傳統美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主人翁的姿態,從文明交通的點滴做起,從行車走路的細節做起,自覺按規定佩戴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戴好頭盔,共同為文明交通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為了您和家人安全,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積極踐行“小手拉大手”,自覺戴好頭盔。讓佩戴頭盔成為城市文明的標誌,攜手共創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助力文昌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
文昌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文昌市志願服務指導中心
2022年6月15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4
尊敬的家長:
您好!
近年來,電動腳踏車逐漸成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但由於部分電動腳踏車騎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致使電動腳踏車交通事故頻發。據統計,在電動腳踏車交通事故的死亡人員中,絕大部分是由於未佩戴安全頭盔或安全頭盔沒有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致使頭部顱腦損傷。
因此,廈門市嘉濱小學向全體家長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佩戴安全頭盔
家長騎電動腳踏車接送學生時,要做到 電動腳踏車限載一名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駕駛員和乘坐人員一定要自覺戴好安全頭盔,繫好固定卡扣。
二、杜絕危險駕駛
電動腳踏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嚴禁酒後、逆向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倡導文明禮讓
橫穿馬路時,請下車推行,並做到“一停、二看、三透過”。
四、以身作則
電動腳踏車駕駛員應勸告身邊人,駕乘電動腳踏車時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給孩子做好榜樣。
五、正規途徑購買安全頭盔
購買安全頭盔時,不要貪圖便宜,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出產的合格產品,並按照自己的頭圍選購頭盔,做到正確佩戴。
六、駕駛年齡要求
駕駛電動腳踏車必須年滿16週歲,不貪圖方便縱容孩子犯錯。
七、自覺學習交通法規
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避免交通意外傷害。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安寧與和諧,請自覺養成“戴好頭盔”的良好習慣。珍愛生命,文明出行,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營造安全文明、和諧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守護孩子安全健康成長。
倡議人:
日期: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5
全市廣大市民朋友:
文明出行是城市交通文明的視窗,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車(包括電動腳踏車、電動二、三輪摩托車)騎乘人員安全防護能力,保障交通參與者人身安全,鞏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建立成果,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倡議:
一、模範帶頭,行業引領。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尤其是快遞、外賣、保險行業、中小學校,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全國文明城市建立成果,將騎乘電動車出行的本單位員工、專兼職業務員和接送學生家長的頭盔佩戴率納入部門安全管理範疇,督促騎乘人員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自覺提高安全防護意識,帶頭弘揚文明交通風尚。
二、從“頭”做起,幸“盔”有你。安全頭盔是電動車騎乘人員遇到危險後的最後一道防線。無論您是騎行還是乘坐電動車出行,都應佩戴大小合適、符合CCC認證標準等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並繫牢安全卡扣。家長們搭載兒童出行時,也請一定給孩子們戴好安全頭盔。
三、遵法守規,安全不虧。騎行電動車上道路行駛時,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忻州市電動車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不逆行、不闖紅燈、不隨意穿插、不違法載人,依法取證掛牌(長期號牌或過渡期號牌),靠右側通行,牢記未滿16週歲不得騎行電動腳踏車、騎行時不得搭載12週歲以上兒童、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等規定,守法安全出行。
四、倡導全民,文明騎行。人人行動起來,以身作則,從“頭”做起,知行合一,自覺養成騎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的良好習慣,大力倡導“安全盔=保命盔”、“騎乘戴盔百分百,安全守護一等一”的防護理念,積極帶動、引導身邊親朋好友,從現在做起,戴好安全頭盔,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成果,爭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倡導者,讓安全出行伴隨每一個人。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2年4月3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6
廣大市民朋友們:
近年來,電動腳踏車因節能、方便成為不少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選綠色交通工具,隨之而來的涉及電動腳踏車交通事故也大幅度上升,非機動車駕駛人缺乏安全防護措施的問題日益突顯,因未佩戴安全頭盔致使顱腦損傷的事例越來越多。為進一步提高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安全係數,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害,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1.人人都要戴頭盔。騎乘電動腳踏車戴好頭盔,不僅是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更是對家人、家庭應盡的責任,要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
2.黨員幹部要引領。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戴好頭盔。
3.重點行業做示範。外賣、快遞、運輸等行業企業要強化內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懲戒不文明行為,確保安全頭盔全覆蓋。
4.質量安全要重視。從安全性考慮,建議選擇淺色頭盔佩戴,儘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視線判斷的頭盔,且一定要配備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關愛生命,從“頭”做起。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對自身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攜手共創平安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為我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作出應有的貢獻。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1年7月20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7
佩戴安全頭盔是保護電動腳踏車、摩托車騎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舉措。為凝聚文明交通共識,共建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市文明辦、市公安局聯合發出如下倡議:
★ 立即行動,人人踐行齊參與
交通安全無小事。在騎乘電動腳踏車出行時,應自覺規範佩戴安全頭盔,摒棄僥倖心理,養成佩戴習慣,護自己安全,讓家人安心。
★遵守法規,摒棄陋習保平安
及時安裝車牌,樹牢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騎行電動車時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逆向行駛、不分心駕駛,各行其道、行停有序,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
★示範引領,倡導文明樹新風
全市各級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村鎮、文明社群、文明家庭以及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既要約束好自己的交通行為,更要主動提醒身邊的親人、朋友、同事戴好頭盔、安全出行,以實際行動積極倡導文明出行的良好風尚。
廣大市民朋友,文明出行,平安相伴;守護安全,幸“盔”有你!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騎行做起,戴好安全頭盔,養成良好習慣,為每個市民、每次出行的生命安全保駕護航!
馬鞍山市文明辦
馬鞍山市公安局
2022年8月4日
出行帶頭盔倡議書18
廣大市民朋友們:
近年來,電動腳踏車因節能、便利的優勢,成為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選綠色交通工具,但我們也看到,騎乘電動腳踏車或摩托車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不遵守交通法規導致的交通傷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加。為進一步提高全縣廣大市民朋友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縣文明辦、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發出如下倡議:
1、正確佩戴頭盔。騎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要正確、有效佩戴安全頭盔。在購買頭盔時,一定要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2、及時安裝牌照。電動腳踏車註冊登記上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並在規定的停車區域內有序規範停放。
3、遵守交通法規。電動腳踏車要在非機動車道行駛,行駛途中不逆行、不闖紅燈、不越線不佔道、不酒後駕駛。
4、增強安全意識。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摒棄交通陋習,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避免交通意外傷害。
5、主動參與勸導。每個駕駛者都要以身作則,並主動勸告朋友、家人騎乘電動腳踏車時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且未滿16週歲不能駕駛電動腳踏車。
交通文明不僅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標誌,也是社會文明和市民素質的具體表現。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保護,請大家騎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出行時一定要佩戴好安全頭盔,自覺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和踐行者,為建立省級文明縣城貢獻力量!
故城縣文明辦
故城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