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狂人日記》敘述的可靠與不可靠論文

魯迅《狂人日記》敘述的可靠與不可靠論文

  魯迅的《狂人日記》是中國第一部現代意義上的小說,甫一出世,就震驚了文壇。它斷言中國的歷史是一部人吃人的歷史,這一觀念很快就成為了幾乎所有進步知識分子的共識,即使在今天,我們仍然肯定其固有的思想價值。然而,頗耐人尋味的是,這麼尖銳犀利的觀點卻是出自“狂人”之口。

  從敘述本文來看,狂人之狂並非狂妄之狂,而是“迫害狂”之狂“,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1]444,其敘述應該是十分不可靠的。那麼,讀者為什麼對他的論斷深信不疑呢?從根本上說,敘述者是怎樣做到這一點的呢?魯迅的《狂人日記》篇幅很短,主要由兩部分構成:敘述本文和插入本文。敘述本文用短短的幾百字敘述了日記的來歷:我聽說昔日良友偶染重病,趁歸鄉之便欲往探視,不料已經痊癒,赴某地候補去了,其弟獻上病中日記兩冊,以顯示當日病狀;我看過日記之後,覺得很有醫學價值,於是展示出來以供研究。插入本文由13封日記組成,根據所敘事件,可以分成5個部分:第1部分是前3封信,我發現大家都要吃我;

  第2部分是第4和第5封信,我進一步發現帶頭要吃我的竟是我大哥;第3部分是第6到第9封信,我明白了歷史為什麼是吃人的歷史;第4部分是第10封信,我勸大哥不要吃人但是遭到失敗;第5部分是最後一封信,一共只有兩句話,既然大人難以勸阻,於是我呼喊“救救孩子”!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篇幅很短的敘述本文中,是外在敘述者在敘述;而在相對較長的插入本文中,是人物敘述者“狂人”在敘述。那麼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斷定兩個敘述者是可靠敘述者還是不可靠敘述者。

  這就涉及到敘述者可靠性的標準問題。韋恩·布思在《小說修辭學》中對不可靠敘述者做了最經典的定義:“當敘述者為作品的思想規範(亦即隱含的作者的思想規範)辯護或接近這一準則行動時,我把這樣的敘述者稱為可信的,反之,我稱之為不可信的。”[2]178按照布思的理論,可靠敘述者與不可靠敘述者相區分的基礎是作品中敘述者與隱含作者之間的“距離型別和相距程度”。以布思為代表的許多傳統敘事學家都以隱含作者為標準來構建不可靠敘述者,我們稱之為傳統模式,這樣做最大的困難在於“隱含作者”本身即是一個不可靠的概念,它是在想象中建立起來的。費倫和馬丁的分類很有啟發性,他們分類所依據的基礎是:敘述者實際上往往要執行3種功能:

  (1)對人物、事實和事件進行報道;

  (2)對所報道的人物、事實和事件作出評價或認識;

  (3)對所報道的人物、事實和事件進行闡釋或解讀。這裡的每一種功能或角色沿著一條交流軸線展開,產生出不同的不可靠性:

  (1)沿著事實/事件軸發生的是不可靠報道;

  (2)沿著倫理/評價軸發生的是不可靠評價;

  (3)沿著知情/感受軸發生的是不可靠解讀或闡釋。最後,他們劃分出“六種主要的不可靠性型別:不充分報道與錯誤報道、不充分認識與錯誤認識(或錯誤評價)、不充分解讀與誤讀”[3]87。費倫和馬丁的分類不僅更為系統,而且其突出的優點是以修辭模式為基礎,把焦點置於作者動因、敘述者和作者的讀者之間的關係,同時不拘泥於軸線概念,強調所有的變異形式都要求作者的讀者透過自己的推斷,對報道、評價和闡釋作出不同於敘述者的理解。

  根據費倫和馬丁的軸線模式,我們可以初步確定魯迅《狂人日記》兩個層次的敘述者的可靠性。首先來看敘述本文的敘述者。

  某君昆仲,今隱其名,皆餘昔日在中學時良友;分隔多年,訊息漸闕。日前偶聞其一大病;適歸故鄉,迂道往訪,則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

  勞君遠道來視,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補矣。因大笑,出示日記二冊,謂可見當日病狀,不妨獻諸舊友。持歸閱一過,知所患蓋“迫害狂”之類。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型不一,知非一時所書。間亦有略具聯絡者,今撮錄一篇,以供醫家研究。記中語誤,一字不易;惟人名雖皆村人,不為世間所知,無關大體,然亦悉易去。至於書名,則本人愈後所題,不復改也。七年四月二日識[1]444。

  顯然,外在的敘述者“餘”是典型的可靠敘述者。從事實/事件軸來看,我們發現事件有“日前”、“七年四月二日”這樣確定的時間標誌,有“故鄉”、“迂道”等確定的地點標誌,有“某君”、“其弟”等明確的行動者標誌,最關鍵的是事件的發展完全符合正常的邏輯秩序。從倫理/評價軸來看“,餘”聽說好友病重“迂道往訪”,得知“然已早愈”,和好友一起發出會心“大笑”,這些都符合社會對朋友之間的倫理要求。從知情/感受軸來看,敘述者對日記“持歸閱一過”,根據“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知道他所患的是“迫害狂”之類的病,具有正常的邏輯推理和解釋能力。

  我們再以同樣的標準來考察插入本文的人物敘述者,很容易發現其中發生了分裂。我們以狂人的第4封信為例,做具體的軸線分析。

  我也不動,研究他們如何擺佈我;……大哥說“,今天請何先生來,給你診一診。”我說“可以!”其實我豈不知道這老頭子是劊子手扮的!無非借了看脈這名目,揣一揣肥瘠:因這功勞,也分一片肉吃。我也不怕;雖然不吃人,膽子卻比他們還壯。

  伸出兩個拳頭,看他如何下手。老頭子坐著,閉了眼睛,摸了好一會,呆了好一會;便張開他鬼眼睛說“,不要亂想。靜靜的養幾天,就好了。”不要亂想,靜靜的養!養肥了,他們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麼好處,怎麼會“好了”?他們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我忍不住,便放聲大笑起來,十分快活。自己曉得這笑聲裡面,有的是義勇和正氣。老頭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這勇氣正氣鎮壓住了[1]447。

  首先從事實/事件軸看,敘述者的敘述是可靠的。主要的事件就是大哥請了何醫生給我看病,而我不信任何先生,看到他們鬼鬼祟祟的樣子,我忍不住放聲大笑,使他們都失了色。事件有開端,有發展,有原因,有結果,從讀者的實際經驗來看,完全符合事實的邏輯順序。分裂主要發生在倫理/評價軸,人物敘述者把何醫生看作是劊子手扮的,把“靜靜地養幾天”看作是把我養肥了多吃,把大哥和何醫生的失色看作是被我的勇氣正氣鎮壓住了。這種評價是錯誤的:從隱含的作者的視角看,敘述本文的敘述者已經代作者交代人物敘述者“狂人”在記日記期間患有“迫害狂”疾病,尤其重要的是他的疾病“然已早愈”,說明根本沒有人吃人事件的發生;而從隱含的讀者視角來看,其根據日常經驗可以斷定,“人吃人”的現象根本不會發生,況且要吃他的還是他的弟弟和鄰居,這根本就不可信。而從知情/感受軸考察,我們驚奇地發現,人物敘述者的闡釋和解讀竟是“可靠”的,這裡的可靠指的是儘管他的評價錯誤,但其闡釋和解讀卻十分支援他所作的錯誤評價。他所要證明的'問題是:中國4千年的歷史是吃人的歷史,所以現在有人吃我是正常的。他的論證是十分雄辯的,理論上說,中國的禮教的確是允許吃人的現象存在,《管子·小稱》記載:“夫易牙以調和事公,公曰‘惟蒸嬰兒之未嘗’,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1]455講的是易牙蒸子獻給齊桓公品嚐的故事,這一極端殘忍的事件在中國歷史上曾經長期作為忠臣的典範,可見吃人在中國的禮教上是允許的(儘管狂人細節上將齊桓公記成了桀紂,卻根本不會削弱整個論據的強悍)。而“割股療親”的例證,也是中國古代膾炙人口的至孝故事。而狂人列舉的現實生活中的例子更勝於雄辯“,誰曉得從盤古開闢天地以後,一直吃到易牙的兒子;從易牙的兒子,一直吃到徐錫林;從徐錫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1]452這些證據在魯迅時代的讀者看來,都是確鑿可信的,徐錫林的心肝被衛隊炒食眾所周知,狼子村的故事和人血饅頭的故事也廣為流傳。因而,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魯迅《狂人日記》的人物敘述者狂人是一個不可靠敘述者,其不可靠主要表現在對所敘述事實的錯誤評價。

  但是正如同上面所分析的那樣,作為插入本文敘述者的狂人雖然是一個不可靠敘述者,但卻是一個特殊的不可靠敘述者。這個不可靠敘述者僅僅是在倫理/評價軸上發生了錯誤,他對事件和事實的陳述是完全符合社會和文學慣例的,儘管因為其先入之偏見使得他的敘述顯得十分不合常規,但是因為作者的提示和讀者的慧眼很容易將基本的事實進行還原,比如上文所引狂人與何先生的遭遇,讀者完全可以自己將其還原成一個普通的看病的場景。而在知情/感受軸一端,根據我們的分析,狂人的論據是十分雄辯的,他的這種雄辯是具有廣泛的適應域的,他並非完全是為敘述者辯護的,它的鋒芒指向歷史,指向現實,儘管其中隱含的作者故意設定了幾個顯而易見的錯誤,這些不僅不會削弱論證的雄辯,更是偷偷地提醒我們敘述者的不可靠性。也正是這種雄辯,敘述者時常把我們的視線從自己身上移開,轉而關注他的說理的力量,而他的說理滴水不漏,不僅遵循日常解讀行為的邏輯規律,而且與他對事實的評價相當吻合。因而,在這個層面上,狂人不可靠敘述的可靠闡釋使小說多少保留了傳統文體穩定可靠的內在特質。

  可見,魯迅《狂人日記》敘述本文層面和插入本文層面的敘述者的可靠性是不一致的。敘述本文的敘述者在3個軸上都是可靠的;而插入本文的敘述者狂人在評價層面上是不可靠的,但可根據敘述本文的事實暗示和讀者的積極建構,使插入本文倫理/評價的不可靠性降至最低,並從而突出了在闡釋和解讀層面上的可靠與認同。

  參考文獻:

  [1]魯迅.魯迅全集[M](第1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

  [2](美)W.C.布思.小說修辭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 987.

  [3]James Phelan Pet er J.Rabi nowi t z.當代敘事理論指南[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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