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通用12篇)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通用12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通用12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1
協議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協議人(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準備依法登記結婚。現根據公平、自由原則,對雙方的婚前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後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1、位於________的房屋;
2、於________銀行的存款,此款項若用於婚後共同生活,應予以返還;
二、乙方的婚前財產有:
1、於________證券交易所股票;
2、債權、基金等其他財產性權利;
3、牌號為________的________車。
三、婚前財產歸屬約定
對上述財產的歸屬,為個人財產,其具體約定如下:
1、甲、乙雙方婚前財產的所有權,歸甲、乙各自所有。若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係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
2、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分婚前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3、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四、婚前財產婚後收益約定
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分紅、利息以及房屋租金等收益的約定:
1、房屋如果出租,其租金分配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有剩餘,______%歸甲方,______%歸乙方;如果沒有出租用於夫妻雙方居住使用。
2、對於各自存款利息分配,歸各自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存款利息的處分。
3、對於債權、基金等財產性權利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均分配。
4、乙方的車用於夫妻雙方日常生活代步工具,雙方共同使用。
五、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2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於20____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萬元),住房一套(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__號____居民小區____號,面積130平方米),傢俱、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立式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3
《婚姻法》第19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甲方:————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即將締結為夫妻。婚姻法律關係除涉及人身關係之外,還包括財產關係。為了明確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財產的範圍和歸屬,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婚前財產範圍:
1.甲方的財產有:——————————
2.乙方的財產有:——————————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個人財產。
1.——————————
2.——————————
3.——————————
4.——————————
三、甲乙的個人債務及夫妻共同債務。
1.——————————
2.——————————
3.——————————
4.——————————
四、其他。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公證等有關費用,均由————承擔。
3.本協議書一式叄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 ,自願對各自婚前財產作如下約定:
一、房產
甲方擁有座落於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房產一處,面積______平方米,為______權房,由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元,貸款______元,月付______元 ,______年還清)
乙方擁有座落於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房產一處,面積______平方米,為______權房,由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 元,貸款______元,月付______元 ,______年還清)
婚後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二、動產
1.貨幣存款
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元,外幣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元。
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元,外幣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元。
婚後,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購買的股票在婚後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虧損均視作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歸原股票持有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貴重物品
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後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三、其它約定
婚後因婚前取得的智慧財產權或股權而取得的收益歸智慧財產權人或股權人所有;婚後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5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均已喪偶,生活實有困難,經過相互瞭解,自願結成合法夫妻,但雙方都有子女,為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經雙方充分考慮並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雙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後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財產。婚前個人債務由各自償還。
2.雙方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雙方同各自子女的贍養關係不變。
3.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有各自子女繼承,雙方故世後,各自子女對各自父母后世的`處理權利不變,由各自子女為自己老人送終。
4.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並用於婚後共同生活,大額日常開支雙方要進行協商。
5.雙方婚姻關係建立後,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於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對該房屋全部繼承,女方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____年 月 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乙方名下的財產包括:
1、房屋所有權人為,單獨所有,房屋坐落於 (7門),登記時間為20____年9月1日,用途為網點,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新檔案號: ;房產證號:沈房權證中心字第 號。
2、房屋所有權人為 ,單獨所有,房屋坐落於 登記時間為20____年7月18日,用途為住宅,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新檔案號: ;房產證號:沈房權證中心字第 號。
二、上述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確認以上二處房產屬於乙方婚前個人財產,與甲方無關,甲方保證以後發生任何情況都不對上述二處房產主張任何權利。
三、本協議涉及的二處房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爭議。
四、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即可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該四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內容甲、乙雙方充分閱讀並表示理解,不存在任何異議,並且是在甲、乙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籤訂。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見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見證時間: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7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
甲方的財產有
乙方的財產有
(寫明現有夫妻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寫明以下內容:現有夫妻財產的歸屬及今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債務)的歸屬;夫妻存續期間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其他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孳息歸屬)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甲方(簽字並捺手印):
乙方(簽字並捺手印):
年 月 日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8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甲乙雙方自願結婚,並希望以協議的形式就雙方婚前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所有權等事項進行約定,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婚前財產的約定
1. 甲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存款:
(3)股票、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4)債券:
(5)其他財產:
2. 乙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3. (1)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的財產所有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財產均是婚前財產,該財產的所有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2)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財產所產生的投資收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的收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3)其他約定:
第二條 婚後所得財產的約定
1.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名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在婚後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2、 甲方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等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條 債務
1. 甲方婚前債務: 房產按揭貸款:總額 萬元;首付 萬元;剩餘貸款: 萬元 。無其他債務。故甲方婚前債務為 萬元 。甲方婚前債務在甲乙雙方結婚後由甲乙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共同還貸。甲方房屋中,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依法分割。
乙方無婚前債務。
若婚後發現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個人負債的,由負債一方個人承擔償債義務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2. 甲乙雙方婚後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負債,由雙方共同負擔。
3. 雙方婚後借債應事先協商一致,任何未經雙方協商並書面同意的用於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均為舉債方一方債務,由其個人承擔償債責任。
4. 一方單獨舉債,事後由夫妻另一方追認的,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5. 其他約定:
第四條 夫妻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 歸屬夫妻共同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2. 歸屬一方的個人財產由財產歸屬一方進行管理和處分。
3. 任何一方不得隱藏和轉移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有隱藏和轉移行為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藏或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
4. 關於夫妻財產管理和處分的其他約定:
第五條 日常開支
1. 家庭的日常必需開支(糧油、水電、煤氣、固定電話等支出) 承擔。
2. 重要開支約定:
3. 關於日常開支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應當互相尊重、互相忠實。
2. 雙方不得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遺棄對方及其他家庭成員。
3. 雙方有互相撫養的義務。
4. 一方對己方的父母盡贍養義務,對方應當與給支援。
5. 其他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自雙方辦理完畢結婚登記手續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9
男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女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 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影印件)為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影印件)為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後,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 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後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婚姻關係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後撫卹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六、婚後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於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係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後,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
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___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___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___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____________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10
男方:__________ ,____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_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
男女雙方離婚後,女方名下有多處房產和車產。現雙方有復婚的打算,為了預防今後就財務歸屬出現糾紛,雙方理智協商,在復婚前就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雙方確認,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兩處房產,女方名下的房產、車產、股票等屬於雙方共有財產,各佔50%的份額。若涉及財產糾紛時,雙方應當就該財產平均分割(房產、車產登記不影響本協議效力)。
二、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已向律師諮詢瞭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後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對本協議所約定內容產生糾紛的,男女雙方應本著信任、忠誠、相互理解與關愛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各份協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五、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11
甲方:____,男,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女,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均系再婚,雙方相處後感覺良好自願結伴生活。為免婚後因經濟問題產生糾紛,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需共同遵守。
甲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於________,建築面積____。該房產屬甲方個人所有。雙方結婚後,乙方有居住權,直到雙方婚姻關係終止或甲方去逝。甲方去逝後,乙方需搬離甲方住房,迴歸自己家居住。甲方房產歸甲方子女繼承,乙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二、乙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於________,建築面積____。該房產在乙方去逝後由乙方子女繼承,甲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三、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如存款、傢俱、家電等個人物品,歸各自所有。雙方有使用的權利,但仍歸個人所有。
四、因一方醫療、一方子女產生的花費及一方負債行為均由各方獨自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五、雙方婚後因各自婚前財產所產生的收益與虧損,歸一方所有與承擔,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
六、雙方婚後的工資及養老金收入等各種收入與收益,均屬一方個人財產,不屬雙方共同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與支配;婚後所購置財產,歸購置方所有。
七、雙方對各自婚前婚後財產有完全支配與處分權,另一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元作為雙方基本生活費用,由乙方管理與支配。
九、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肆份,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財產簡單協議書12
女方: 漢族 年 月 日出生 現住:
身份證號:
男方: 漢族 年 月 日出生 現住
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後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財產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後的財產、債務情況約定如下:
1、男方因 所欠婚前債務人民幣75000元,自登記結婚以後由女方負責從女方在____市河西物流中心所投資的股份中的第一筆退股款中替代男方償還;
2、女方在____市____公司買下的住房一套(面積: 樓層: ),登記結婚後,女方同意在辦理產權登記時登記在雙方的名下;
3、女方現有的婚前不動產情況如下:
一、座落在 (樓層: )產權證號為 的 間或 套;
二、座落在 (樓層: )產權證號為 的 間或 套;
三、(可額外加內容,也可不加)
四、座落在____市河西 的土地使用權 宗(產權證號為: )
以上所列財產屬於女方所有,因出租或轉讓所得收益用於婚後家庭生活共同開支,若有盈餘,盈餘部分仍屬於女方所有,若離婚,上列財產及其法定孳息仍屬於女方所有;女方若在其上列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修建不動產或投資,所增添的房產或投資所得收益屬於女方所有;
4、女方在婚前所投資的股權或合夥權益屬於女方所有,婚後,因該部分投資所產生的紅利屬於女方所有,必要時,經女方同意可以用於共同投資或家庭生活開支,因共同投資所得收益和所負債務由雙方共同所有和共同承擔;
5、女方現在 銀行、 銀行、 銀行所存存款(銀行帳號分別為 __)屬於女方所有,婚後,其利息雙方約定歸屬如下:
婚後,用上述銀行帳號的存款投資所產生的收益及因此所負債務雙方約定其歸屬和承擔如下:
但若離婚,本息仍屬於女方所有;
6、上述財產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或因上述財產所負債務或與其有關的債務由女方承擔,與男方無關,但用於共同投資或家庭生活的男方並因而受益的部分除外;
7、男方婚前的財產屬於男方所有,男方婚前所負債務由男方承擔;
8、除上述約定以外,婚後所取得的財產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此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承擔,有如下幾種情形的,按照下面的特別約定分割共同財產:
一、婚後一年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不能主張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
二、婚後一年至三年之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扣除共同債務後的餘額的百分之五;
三、婚後三年至六年之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扣除共同債務後的餘額的百分之十;
四、婚後六年至十年之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扣除共同債務後的餘額的百分之十五;
五、婚後十年至十五年之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扣除共同債務後的餘額的百分之二十;
六、因男方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而導致女方提出離婚,在按前述五條特別約定分割財產的,女方不得再請求過錯損害賠償;
七、婚後因女方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導致男方提出離婚的,女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中百分之 ,同樣男方不得再請求過錯損害賠償;
八、確因任何一方身體方面的原因導致感情破裂,或確因嚴重性格不合非因一方或雙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經雙方協議登記離婚或調解離婚的,或結婚十五後離婚的,仍按法律規定分割共同財產,不受本條前述七條特別約定的限制;
九、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沒有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本約定自雙方簽字確認並經公證後生效,一式五份,雙方各持兩份,公證機關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女方: 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