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實施辦法與《公司員工薪酬福利制度》配套實施。

  第二條《公司員工薪酬福利制度》修訂時,本實施辦法隨之修訂;《公司員工薪酬福利制度》未做修訂時,本實施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獨立修訂。

  第三條本實施辦法未涉及事項,按《公司員工薪酬福利制度》執行。

  第二章員工工資

  第四條員工工資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由公司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按月發放。員工當月工資在次月16日發放,遇法定休假可提前。

  第五條公司總裁、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工資由投資人或公司董事會核定,由公司發放或由公司與投資人共同發放。

  第六條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執行職務等級工資制。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工資等級原則上從低等級起步;由職員提升為部門正/副總經理的,應就高不就低進行套級。對公司緊缺人才其工資等級可以高等級起步,也可以不受此標準限制,具體由總裁會議審定批准。

  第七條職員執行職務等級工資制,按照高階經理級職員、經理級職員、一般職員三個職級,每個職級分3個工資等級。職員工資等級原則上從低等級起步,但根據崗位的重要性和職員的工作經歷,也可以從較高等級起步聘用。根據公司對人才的需求情況,高階經理級職員的工資也可以不受此標準限制,具體由總裁會議審定批准。

  第三章津貼

  第八條員工津貼包括交通補貼、誤餐補貼。

  1、交通補貼。交通補貼屬員工上、下班交通福利,按月發放,公司不再解決員工上、下班交通費用。配備專門工作車輛的公司總裁、副總裁不享受交通補貼。交通補貼標準為:230元/月,按公司有關規定是否具體執行。

  2、誤餐補貼。誤餐補貼屬員工工作就餐福利,按月發放,公司不再解決員工工作就餐問題。誤餐補貼標準為:100元/月。

  第四章年終獎勵

  第九條年終獎勵指公司在每年年終給員工發放的除工資、津貼以外的一次性現金獎勵。

  第十條年終獎勵總額根據公司年度經營業績,由總裁會議提出,報董事會核定。

  第十一條每位員工年終獎勵數額的計算公式:

  員工年終獎勵=基本年薪x係數

  1、基本年薪=月基本工資x12

  2、獎勵係數以員工年度考核成績為依據進行確定。

  第五章'四金'

  第十二條'四金'指社會統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失業保險、社會住房公積金。

  第十三條'四金'屬員工法定福利,員工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開始享有。

  第十四條'四金'繳納方法按杭州市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章內部醫療保障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醫療保障另行實施辦法再予執行。

  第七章有薪年假

  第十六條有薪年假指公司為員工提供的除法定公眾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資數額的休假。

  第十七條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

  第十八條帶薪年假的天數為:公司總裁、副總裁15天/年,各部門經理、副經理10天/年,職員5天/年。休假天數按工作日連續計算,包括其中公眾假期。

  第十九條帶薪年假當年使用,不累積。

  第二十條員工個人全年婚、喪、產、病、事假累計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帶薪年假。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

  第三條遵循原則

  1.合法性:符合《勞動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2.公平性:外部與內部具有相對公平性。

  3.競爭力:與同地區同行業同等要求同等職位相比,薪酬具有競爭力。

  4.激勵性:職位結構設計和薪酬策略能夠調動職員的積極性。

  5.經濟性:薪酬水平與公司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條管理組織

  薪酬管理組織包括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1.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的審議;

  (2)負責薪酬調整方案的審議;

  (3)負責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及方案執行的監督。

  2.人力資源部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的整體工作,包括工資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資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釋;

  (3)負責薪酬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申訴和調解;

  (4)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制定;

  (5)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制定;

  (6)負責薪酬核算及工資發放;

  (7)負責薪酬檔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與薪酬管理相關的工作。

  3.總經理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審批;

  (2)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審批;

  (3)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審批;

  (4)負責工資發放的審批。

  第二章薪酬構成

  薪酬分為經濟性薪酬和非經濟性薪酬。非經濟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適、便利的工作環境;優秀的企業文化;具有挑戰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發展空間;公司社會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規定的主要是經濟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資、福利和獎勵。

  第五條工資

  工資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

  1.固定工資:根據各崗位不同,職級不同,每月固定發放的工資。

  2.績效工資:依據職員的績效評價結果而支付的可變工資,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調整、發放。

  3.司齡工資:按照職員在本公司服務年限長短來確定,鼓勵職員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4.加班工資:公司依法安排職員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企業必須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統一福利:公司為所有職員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訊補助、交通補助、餐補、健康檢查、職員活動等。

  3.專項福利:指公司為特殊人員或某些特定情況設立的福利。包括職員生日祝福、節日禮金、職員培訓、住房補貼及其他等。

  第七條獎勵

  指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職員給予的特別獎勵。依據獎勵的不同標準進行發放獎金,詳見《獎懲制度》。

  第三章工資管理

  第八條薪酬總額

  指企業一年內支付給全體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

  第九條薪酬預算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上一年度薪酬總額和本年度薪酬調整預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預算。

  第十條工資核算

  1.核算週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為一個會計核算週期。

  2.工資計算項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應扣款項

  (2)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補助+獎勵

  (3)應扣款項=社保和公積金扣款+個人所得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5)小時工資=日工資÷日工作小時數

  (6)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計算時,過程資料保留兩位小數,結果資料四捨五入(即實發工資)以整數計算。

  3.工資應發項

  (1)固定工資

  固定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簽訂的工資標準相同。

  (2)季度績效工資

  ①職能類。包括:人力資源部、行政部、財務部、運營部、資訊部、市場部、儲運部。

  績效工資=績效係數x固定工資x80%

  ②銷售類。包括:銷售部大區經理、地區招商經理、地區招商專員。

  績效工資=績效係數x業績提成x80%

  ③銷售附屬類。包括:銷售部助理(文員)、推廣經理。

  績效工資=績效係數x固定工資x80%

  ④新入職職員工作不滿一個績效評價週期的,績效工資發放以整月為核算標準,即從入職次月開始計算績效工資。

  ⑤離職職員只有完成整個績效評價週期的工作,才可享有當期績效工資。

  (3)年度績效工資

  根據年度評價結果發放,具體對應標準如下:

  ①職能類、銷售附屬類

  A級:100-104分,審議通過後年底雙薪;105分以上,年底雙薪。

  B級:80-89分,審議通過後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銷售類

  績效工資=績效係數x年度業績提成總額x20%

  ③績效週期

  (4)加班工資

  ①凡是安排職員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②休息日安排職員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5)司齡工資

  ①計算公式:司齡工資=職員司齡x司齡工資發放標準

  ②發放標準: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員,享受司齡工資待遇。司齡工資按每月50元的標準計入工資總額,並以每年50元的標準遞增。

  ③計算方法:從職員入職當日至核算日當月為一個司齡週期。工作滿一年後的當月開始享有司齡工資。

  (6)補助

  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交通補助。計算標準詳見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資應扣項

  (1)社保和公積金扣款:由職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2)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發工資合計-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金額-個稅起徵點)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缺勤、休假工資的計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額=日工資x缺勤天數。具體標準參照《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③產假:女職員產假期間享有國家生育津貼,公司代發工資及節假日福利,其五險一金按正常規定繳納。如職員工資高於生育津貼金額,差額部分由公司支付。由於工作需要無法按時休產假的職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除可享受本條規定的產假待遇外,同時還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喪假、年假在規定時間範圍內,固定工資、績效工資、通訊、交通補助照常發放,餐補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如超過規定的時間範圍,按事假標準處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代扣費用。如職員個人借款償還金及《獎懲制度》規定的扣款金額等。

  第十一條工資發放

  1.發放時間

  (1)每月末前支付上一會計月度工資,如遇節假日順延。

  (2)原則上,任何人不得影響工資正常發放,但由於不可抗力或公司特殊情況等因素,影響延緩工資支付時,財務經理或公司領導應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人力資源部,確定延緩發放日期,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全體職員。

  2.月度工資發放流程

  (1)瀋陽本地職員考勤由前臺負責統計,外阜職員考勤由各大區助理負責統計。22日前,前臺和大區助理將《月度考勤彙總表》提交薪酬關係主管進行稽核;職員關係專員將《五險一金變動情況彙總表》和《公司職員變動彙總表》提交薪酬關係主管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

  (2)22日-23日,薪酬關係主管依據《月度考勤彙總表》、《五險一金變動情況彙總表》、《公司職員變動彙總表》和《調薪審批表》等相關表單核算工資。

  (3)25日前,財務部工資稽核人應完成對工資表的稽核。由於公司在薪酬管理上實行保密原則,故財務經理僅對工資總額具有監督管理職能,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打聽、瞭解工資標準,一經查處將嚴肅處理。詳見公司《獎懲制度》。

  (4)薪酬關係主管25日將稽核後的工資表提交總經理審批。

  (5)薪酬關係主管在資訊系統中填寫《工資發放審批表》,提起工資發放審批申請。審批流程為:薪酬關係主管——工資稽核人——總經理——財務分管總經理——財務部資金主管——出納——薪酬關係主管。審批通過後,薪酬關係主管實施工資發放。

  (6)工資發放次日,職員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本人工資條並簽字確認。

  3.績效工資發放流程

  績效主管在績效評價週期次月20日前,將績效評價資料交給薪酬關係主管做為核算依據。績效工資核算完畢後與月工資一併發放。

  第十二條工資查詢與保密

  1.工資查詢

  (1)公司職員僅限於查詢本人工資。如有異議,可在工資發放後三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部查詢。過期未進行查詢,視為預設發放結果。

  (2)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有權查詢所有職員工資。

  2.工資保密

  (1)每位職員都有義務為自己的工資保密,不允許打探其他職員的工資,也不允許將自己的工資情況告訴其他職員。

  (2)涉及工資核算、複核、審批等工作的人員對工資資訊有保密義務。

  (3)對於違反工資保密規定的職員,將依據公司《獎懲制度》給予一定的處罰。

  (4)任何職員發現有違反此規定的,均可向人力資源部舉報,情況一經證實將給予舉報者獎勵。

  第十三條工資調整

  1.年度調薪

  根據公司年度經營效益、市場工資水平和職員績效表現,以年為週期對職員工資進行調整,調整時間為每年4月份。人力資源部應於每年3月確定本年度調薪方案,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2.工作變動調薪

  職員因晉升、降級、調動等人事活動造成職級、薪等發生變化時,薪酬關係主管應及時變更人事資訊。並於次月進行工資調整。

  第四章福利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福利體系

  公司福利體系包括法定福利、統一福利和專項福利。

  第十五條法定福利

  1.類別

  法定福利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繳納規定

  (1)公司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依法繳納各項費用。

  (2)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繳費金額由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其中,個人承擔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繳。

  (3)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大額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繳費金額全部由公司承擔。

  (4)外阜職員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原則上在工作所在地繳納。公司委託人力資源管理公司在職員工作所在地為其繳納。

  第十六條統一福利

  1.餐補

  公司為職員提供工作餐補助。發放標準為每天15元,按實際出勤天數以整天為標準進行核算,與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2.通訊、交通補助

  職員入職、離職當月出勤大於等於10個工作日,通訊、交通補助100%發放。補助按其職務級別劃分不同標準。

  3.帶薪休假備註:銷售部、市場部助理崗位參照其他部門相應職級標準執行。

  詳見《考勤管理制度》。

  4.健康保障

  (1)健康檢查:公司每年組織一次職員體檢。

  (2)健康醫藥箱:公司為職員提供基本常用藥品,滿足日常需求。

  第十七條專項福利

  1.節日禮金

  (1)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公司分別發放節日禮金或等額實物表示慶賀。

  (2)三八婦女節,女職員放假半天。

  (3)六一兒童節,有子女的職員放假半天。

  (4)節日禮金具體發放標準根據公司經營情況由總經理定奪,人力資源部負責節日禮金方案的擬定。

  2.培訓福利

  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以使職員的知識、技能與不斷變化的專業技術、外部環境相適應。包括職員在職培訓、公費進修、獲得培訓基金等。詳見《培訓管理制度》。

  3.生日、結婚、生育祝賀

  (1)生日祝賀: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為過生日的職員傳送電子生日賀卡,送生日蛋糕、禮品或舉辦集體慶祝活動等,參考標準為每人100元。

  (2)結婚賀金:職員初婚,公司將給予每人500元賀金。

  (3)生育賀金:職員初育,公司將給予每人500元賀金。

  4.慰問金

  職員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給予500元慰問金。

  5.住房補貼

  公司給予外派人員或特別職員關於房屋居住的一種補償性福利待遇,具體適應範圍及標準由總經理定奪。

  6.其他

  是公司對上述福利專案未盡事宜的補充,具體適應範圍及標準由總經理定奪。

  第五章職位結構和薪酬確認

  公司按組織結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將職位劃分為不同的職層、職等、職級、職類和薪等。詳見《職務級別與薪酬等級對照表》、《職種、職類、職級、職位歸類表》和《薪酬頻寬及固定工資標準明細表》。

  第十八條職層

  不同職系之間,職責的繁簡、難易、輕重及任職條件充分相似的所有職位集合稱為職層。公司職層分為五層,即基層、操作層、中層、中高層、高層。

  第十九條職等

  按不同職層劃分的等級稱為職等。公司職等分為五等。

  第二十條職級

  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稱為職級,體現職務、能力、業績、資歷的綜合標誌。公司職級分崗位職級與技術職級兩類。崗位職級分為職員級、主管級、經理級、總監級、總裁級五類;技術職級分為初級,中級,高階三類。

  第二十一條職類

  若干工作性質相似的職種組成的集合稱為職類。公司職類分管理事務類和專業技術類。其中管理事務類包括經營管理類和事務類;專業技術類包括人力資源、營銷、財務、企管。

  第二十二條薪等

  職位薪酬範圍的歸納稱為薪等。公司薪等分十二級,同一薪等的所有職位,薪資水平相同。

  第二十三條薪酬確認

  1.新入職員工薪酬確認

  依據《職員錄用審批表》內薪等對應的具體工資標準作為確認依據。試用期工資標準為該崗位正式錄用工資的80%。

  2.轉正員工薪酬確認

  依據《轉正申請表》內轉正時間和工資標準作為確認依據。審批前按試用期工資標準核算,審批後按轉正工資標準核算。具體核算日根據《轉正申請表》內的轉正日期及領導意見為準。

  3.薪酬調整的確認

  職員晉升、降級、調薪等涉及工資變動的情況,均需按《人事變動審批表》內審批的調薪時間和標準作為薪酬變動依據。並於次月進行調整。

  4.外地人職員資確認

  (1)外地人員類別

  外地人員這裡指外阜人員和外派人員。

  ①外阜人員指公司在瀋陽以外地區常設機構的工作人員。

  ②外派人員指由於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派駐外地短期工作的人員。一般指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短期工作人員。外派人員勞動關係和保險繳納均在原工作地點不變。

  (2)工資確認標準

  外地人職員資確認流程和依據與本地職員相同,但由於各城市薪酬水平和物價指數存在差異,所以工資標準略有不同。地區薪酬差異采取固定工資差異係數進行調整,詳見《各地薪酬差異係數》。

  外地人員固定工資標準=固定工資標準(瀋陽)x固定工資差異係數(轄區)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3

  (一)薪酬

  1.發薪日期

  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期為每月月未。公司將在每月月末將薪金轉入員工個人銀行帳號,並將工資條發至員工郵箱。

  2.收入保密

  員工薪金、獎金及其它收入屬員工個人隱私,禁止員工相互間以任何方式傳播、打聽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構成

  收入=固定報酬+浮動報酬。

  固定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x固定係數。

  其中部門經理固定係數為70%,普通員工為80%。

  浮動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x(1-固定係數)+年終獎金+其它津貼等。

  (二)福利

  1.假期(詳見後章《考勤與假期》)

  2.社會保險

  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員工購買四險一金[養老、醫療(含女職工生育險)、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員工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在員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公司活動

  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公司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每兩年一次的例行體檢,並組織體育鍛煉;公司根據經營狀況,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免費或員工承擔部分費用的公司旅遊;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各項活動,如公司週年慶典、年終活動、季度員工生辰會等。

  4.其它

  ①節日補貼: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在元旦、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三八婦女節(僅限女員工)等節日發放節日補貼,發放形式:貨幣或等價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調整自行制定的福利專案。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薪金管理規範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計算、薪金髮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的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二章員工薪金類別

  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機車津貼凡業務部外勤人員自備機車者,均發給機車津貼。

  7、加班津貼(加勤津貼):凡於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於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8、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9、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10、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2、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員工薪金管理

  1、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於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26日以後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於薪金作業,合併於下月份發給薪金。

  2、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3、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4、較低階的員工代理較高階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四章員工薪金髮放

  1、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5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2、條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3、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儘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4、退職人員薪金於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後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准後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5、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員工晉升管理

  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1月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3月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結合上文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各家公司會詳細列出基本底薪和各種補貼的發放方式和補給辦法。同時也會對於出勤率影響的獎金幅度做出規定,我們的職稱評級和職位晉升也是員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內容對用工雙方都起到了良好作用,形成了積極有效的管理。所以無論我們任職於哪家公司,或是哪家公司制度的制定者,基本內容大致由以上幾章組成,各公司會根據自身情況予以增減條文。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5

  一、公司體系的構成

  工資:

  每月固定工資——基準內工資+獎金

  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職能工資+補貼+津貼+基準外工資

  二、工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規定如下:

  1、工資的計算期間從上個月26日起至當月26日止,並於每月28日支付。

  2、採用工作績效工資制訂的計算期間,則從上個月的11日起至當月的10日止,並於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三、基於公司業績成長與社會經濟變動的考慮,或者員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資變動成為必要時,在與工會取得協議的前提下,可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實施定期加薪,但加薪決定是在11月21日以後定出時,可於下一個工資支付日追補。

  五、下列員工不在定期加薪的範圍之內:

  1、臨時工、公司特別制定工資的員工。

  2、外聘人員。

  六、凡具晉升資格者,則依照各等級所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級加薪,並於升級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七、下列情況應實施特別加薪,並在釋出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1、技術進步明顯並足以成為同事之楷模者,經由部門主管人員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其績效優良有加薪必要時。

  2、任職於特殊職務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3、其他有優異表現的員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八、基準內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補貼(資格等級津貼和職位津貼)等兩大部分。

  九、工齡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區別,制定“工齡工資參照表”,並於每年的12月31日實施調薪。若物價上漲時,工齡工資亦隨其比例變動而調整。

  2、初次任用員工的工齡工資,除了第一年應依照“標準學年畢業工齡”的工資標準任用外,工作滿一年時,得依照“自然工齡”工資標準支付。

  十、職能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績來制定員工的職能工資。若物價上漲,則職能工資額應隨之發生變動。

  2、各等級的級職工資,以該等級的初級工資作為調升級職工資的標準依據。

  3、員工晉級增資時,以晉級前的職能工資加上資格等級的晉到級加薪標準,

  晉級後的金額若不滿晉級的級職工資標準時,應以標準職能工資為基準。

  十一、初任職位人員的工資規定如下:

  1、新進員工的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及錄用年度作為畢業年度,其標準見表1:

  表1新進人員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標準表

  學歷標準工齡職能等級基本工資

  研究生畢生25歲三等30級5000元

  大學畢業22歲二等29級3000元

  專科畢業21歲一等18級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資,除考慮其學歷外,在衡量員工之間的工資均衡性後,再決定其任用工資標準。

  3、初任工資標準,除依照公司規定辦理外,對於同行業間的工資標準也須一併考慮。

  4、公司對於初任者的工資,可在10%的範圍內,依員工表現狀況來決定其增減。

  十二、凡具有資格等級第五職等到第九職等及特別職等、一職等的員工,公司依下列資格等級給予津貼。

  表2員工資格等級津貼表

  資格等級特別職等

  一職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資格津貼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負責管理及監督職務的員工,公司依下述規定支付職位津貼。

  表3員工職位津貼支付表

  職位主管經理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董事長

  職位津貼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準外工資包括下列七項:

  1、住宅津貼。

  2、撫養津貼。

  3、交通津貼。

  4、派遣津貼。

  5、特殊工作津貼。

  6、外勤津貼。

  7、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十五、住宅津貼是對因無自用住房而必須租賃房屋的職工所做的補貼,其標準按下列規定辦理:

  1、需撫養家屬且住房人數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貼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員工不另行補助住宅津貼。

  (1)居住於公司員工宿舍的單身員工。

  (2)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貼者。

  3、員工資格家屬撫養狀況有所變動時,應提出申請變更住宅津貼。具有或喪失津貼接受資格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下一工資支付日前),根據申請事由辦理津貼增額或減額。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廠宿舍的員工,因地利之便居住於非直系親屬的家中者,每月給予100元的住宅津貼;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的員工亦適用此項規定。

  十六、撫養津貼的規定如下:

  1、撫養津貼是公司對於需負擔家庭生計,並提供撫養家屬最低生活保障的員工所補助的津貼,撫養津貼的標準如下:

  (1)配偶的撫養津貼額,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屬(撫養人數以不超過4個人為原則),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撫養津貼或撫養家庭人數增加時,則需提出申請變更撫養津貼。津貼享受資格喪失或撫養人數減少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內

  (下個工資支付日之前),根據申請的事由辦理津貼額的增減事宜。

  3、員工親屬具備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撫養津貼:

  (1)配偶。

  (2)滿60歲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滿18歲的子女。

  (4)身體殘廢且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親屬(不受年齡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時在本公司工作時,按一人發給補助撫養津貼。

  (2)員工本人為養子時,可向公司申請撫養津貼贍養父母。

  十七、交通津貼的規定如下:

  1、員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時,給予交通津貼,但以使用經濟合理的交通工具為限。

  2、交通津貼發放的標準以通車單程距離達10公里以上的員工為給付物件,公司應以補助定期車票或一個月25日來回月票的金額為基準。

  十八、員工奉命調駐外地執行勤務時,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貼:

  1、經公司承認的房屋租金或旅館費用,可依實際費用的使用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處理。

  2、調駐津貼除作為補助員工的租賃費用外,另撥出基準內工資的5%作為員工調駐外地的開銷和補貼。

  3、調駐津貼的計算,從調派到達之日開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貼支付的物件包括警備員和裝置管理員,每月以補助600元津貼為基準。

  二十、依據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對於規定時間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付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1、規定工作時間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x8?5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2、一般工作時間外,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為止的超時工作津貼

  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x9?0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3、規定工作時間為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應依下列標準支付津貼(單位:元/小時):

  (1)自晚上十點至十二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x6?50=夜班津貼

  (2)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x7?00=夜班津貼

  4、第七職等以上的員工不予補助時間外工作津貼。

  5、帶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則依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的方式處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則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不予扣除

  工資:

  1、行使公民權時。

  2、調駐休假。

  3、婚假。

  4、喪假。

  5、災害休假。

  6、年度帶薪休假。

  二十二、獎金的發放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並考慮到員工的表現,原則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兩次確定併發放獎金。

  2、獎金的計算及發放依下列規定辦理:

  (1)上期獎金。計算期間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於6月發放。

  (2)下期獎金。計算期間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於12月發放。

  3、從獎金計算期間開始到獎金髮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職者,方有資格領取獎金。但對於屆滿退休者,應視其工作時間按日計算併發放。

  4、員工若已達58歲,則其獎金在按一般計算方式計算出來以後,以其金額乘以80%作為獎金支付標準。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體系、透過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優秀人才,保證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組織機構、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訂的原則:

  1)守法及現實的原則: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透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3)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透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4)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幹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5)績效掛鉤原則: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薪酬指員工為本公司完成相應工作而獲得的貨幣性報酬。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五條本制度所稱的員工,除特殊註明外,係指本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高管人員係指董事會全體成員(含董事會秘書)、監事會全體成員、經營班子全體人員。

  第二章薪酬總額

  第六條公司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組成。

  第七條工資性收入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

  第八條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等。

  2)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主要包括節慶費等;

  3)具體福利專案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薪酬總額的確定: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礎上,在每財政年度末,依據本年度經營業績、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並參照人力資源市場情況、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擬定下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十條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福利等,具體如下:

  1)標準工資由董事會確定;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高管人員享受用車補助、職務津貼、年節福利等相應福利。

  第十一條其他員工薪酬由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構成。具體如下:

  1)標準工資按員工職級不同而不同。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相關等級正式員工標準工資的70%;試用期結束,履行考核手續並轉為正式員工後,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十二條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並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按月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公司工作年限x30元/年,上不封頂。

  第十三條在每年度終了時,按該年度公司效益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底效益獎金方案,報總裁辦公會批准後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年終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結算並一次性發放;在考核期間離職的員工,不補發年終效益獎金。

  第十四條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其核心崗位(就高不就低)進行定級。

  第十五條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起草和修訂,經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的設立遵循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力爭體現員工個人價值、貢獻大小,保障職員生活安全的需要,促進公司與職員共同發展。

  第二條薪酬福利的內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內容包括:

  1、工資;

  2、年終獎勵;

  3、津貼;

  4、'四金'

  1)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2)社會統籌醫療保險;

  3)社會統籌失業保險;

  4)社會住房公積金;

  5、內部醫療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以下人員:

  1、公司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

  2、公司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以下全部職員(簡稱職員);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員。

  第二章員工工資

  第四條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構成

  第五條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執行職務等級工資制。

  第六條職員執行職級等級工資制。職員分為高階經理級職員、經理級職員、一般職員等三個職級,每個職級又分別為3個工資等級(詳見《浙江納德物業管理有限薪級標準》)。

  第七條工資的確認:

  1、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公司批准錄用或聘用時,必須進行工資確認,明確工資待遇;

  2、職員經公司批准試用時,必須進行工資確認,明確工資待遇。

  第八條工資的調整:

  1、根據公司人員年度考核成績和公司經營業績,公司每年年初調整一次工資。

  2、工資調整的標準為:

  總體評價優:晉升二級;

  總體評價良:晉升一級;

  總體評價一般:保持原工資級別。

  第八條特殊的工資調整

  1、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經批准調整工作部門和職務,其工資可作出相應調整。

  2、職員經批准轉正或調整工作部門、崗位、職級等,其工資可作出相應調整。

  3、薪酬行情發生變化時,人員工資將作出相應調整。

  第九條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員工如對個人工資有疑問,應直接詢問綜合服務部經理。

  第十條員工當月工資的支付時間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稅費處理:

  1、員工個人所得稅自理;

  2、員工個人所得稅由財務部門代扣代繳。

  第三章員工津貼

  第十二條員工津貼包括以下幾部分:

  1、交通補貼;

  2、誤餐補貼;

  第十三條津貼發放的物件

  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發放的交通補貼和誤餐補貼。

  第十四條員工在確認、調整工資的同時,確定享受津貼的具體待遇。

  第十五條員工享受津貼的具體辦法詳見公司其他相關規定。

  第四章員工年終獎勵

  第十五條員工年終獎勵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終以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為依據,除工資、津貼以外,給員工發放的一次性現金獎勵。

  第十六條員工年終獎勵的物件:具有年度考核成績的員工。

  第十七條員工年終獎勵的計算公式

  員工年終獎勵=基本年薪x係數

  第十八條員工年終獎勵計算公式中的係數依據員工年度考核成績而確定。

  第十九條員工年終獎勵的發放按公司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第五章員工的四金'

  第二十條員工的四金'包括:

  1、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2、社會統籌醫療保險;

  3、社會統籌失業保險;

  4、社會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一條員工'四金'屬國家法定員工福利。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須參加公司員工'四金'的繳納。

  第二十二條員工'四金'的繳納和享受的標準按照國家每年頒佈的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員工'四金'中涉及的個人付費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第六章員工內部醫療保障

  第二十四條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均須參加公司出資投保的團體商業醫療保險。

  第二十五條公司以員工享受團體商業醫療保險所得的保險費,支付員工住院醫療費用中公司應承擔的費用。

  第二十六條員工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享有團體醫療保險。

  第二十七條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員工身體健康檢查。

  第二十八條員工日常門、急診費用中,除國家和杭州市法規中規定由公司承擔的部分外,其餘均由員工個人負擔。

  第二十九條員工因工傷產生的醫療費,按國家和杭州市有關法規處理。

  第三十條員工內部醫療保障具體執行辦法待有關規定釋出後再予執行。

  第七章員工的假期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假期包括:

  1、法定公眾假;

  2、婚假;

  3、喪假

  4、產假

  5、病假

  6、工傷假

  7、事假

  8、帶薪年假

  9、探親假。

  第三十二條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

  帶薪年假的長短與員工個人的職務、職級相關。

  第三十三條帶薪年假當年使用,不累積。

  第三十四條員工休假的具體執行辦法,詳見公司依據國家法規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管理,根據工作內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切實做到外部具有競爭性,內部具有公平性,切實有效發揮分配的激勵機制與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管理規定執行,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本規定執行。

  三、工資結構

  1、一線員工工資

  月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實習生工資暫定1500元,超出部分計入技術工資。

  2、技術工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為7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如下表:

  3、樣品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4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4、班組長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管理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5、主管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幾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服下:

  6、部門經理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5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7、總監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8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四、工齡工資

  1、新員工入職滿一年後,至第一個月開始計發工齡,正式員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齡工資計算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滿一年後在第一個月工資內同時發放。

  3、中途離職,按最近一次入職計算。離職前工作不計算工齡工資。

  4、在發放前離職(包括辭職、辭退)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或已經審批同意的員工,不享受工齡工資。當月事假超過7天不享受工齡工資。

  五、工資計算方法

  1、加班工資

  (1)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必須有部門主管(經理)同意,並填寫《加班申請單》,無加班申請單按《員工手冊》考勤制度4.1條處理。

  (2)公司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不計算加班工資。

  (3)加班工資的計算: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津貼)÷26÷8x加班時數。

  2、事假和非工傷假期間不計發工資,期間基本工資、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為0。

  3、在發工資前請假10天或請假超過30天,且在發工資時仍未上崗。工資暫停發放,到崗後一併發放,社會保險在當月或上個月工資中連續扣除。

  4、試用期員工工資按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5、正常離職員工工資在公司發工資時一併發放。沒有特批不得立即結算工資。

  六、薪資調整

  1、公司薪酬調整根據職等職級和《崗位異動管理辦法》,結合考核結果確定。

  2、根據職等職級進行調薪時每個崗位最多可調整2級。一年之內最多調薪不得超過4次。

  3、同一職等調到最高職級時,薪酬無法再調。

  4、崗位異動,薪酬同時調整,薪酬調整幅度不得超過職等和職級規定的薪資。

  5、原則上薪酬每年只調整1次,根據員工個人能力和工作業績進行確定。

  6、試用期員工轉正:經部門、經理考核合格後,有員工本人填寫《轉正審批表》,逐級報批後,由行政部通知財務部開始調整薪資的時間,調整後的薪資標準。

  七、附則

  1、本薪酬調整管理規定解釋權屬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規定有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3、根據法律本管理規定公示7天,7天內員工無異議後只第8條執行。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參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穩健薪酬實踐的原則》等國際準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商業銀行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和貢獻而給予的報酬及其相關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績效薪酬、中長期激勵、福利性收入等項下的貨幣和非現金的各種權益性支出。

  第三條本指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第四條商業銀行應制定有利於本行戰略目標實施和競爭力提升與人才培養、風險控制相適應的薪酬機制,並作為公司治理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薪酬機制一般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薪酬機制與銀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統一。

  (二)薪酬激勵與銀行競爭能力及銀行持續能力建設相兼顧。

  (三)薪酬水平與風險成本調整後的經營業績相適應。

  (四)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協調。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五條商業銀行應設計統一的薪酬管理體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變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構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包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各種激勵,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第六條基本薪酬是商業銀行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報酬,包括津補貼,主要根據員工在商業銀行經營中的勞動投入、服務年限、所承擔的經營責任及風險等因素確定。津補貼是商業銀行按照國家規定,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以及受物價變動影響導致員工實際收入下降等給予員工的貨幣補助。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津貼、補貼的政策標準確定津補貼。

  商業銀行應科學設計職位和崗位,合理確定不同職位和不同崗位的薪酬標準。不鼓勵商業銀行設立保底獎金,如果確有實際需要,保底獎金只適用於新僱傭員工入職第一年的薪酬發放。

  商業銀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於其薪酬總額的35%。

  第七條績效薪酬是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業績報酬和增收節支報酬,主要根據當年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來確定。績效薪酬應體現充足的各類風險與各項成本抵扣和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激勵約束要求。

  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根據年度經營考核結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確定。

  第八條商業銀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本行中長期激勵計劃。商業銀行應確保可變薪酬總額不會弱化本行持續增強資本基礎的能力。

  第九條福利性收入包括商業銀行為員工支付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對於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業銀行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年度薪酬總額要綜合考慮當年人員總量、結構以及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參考上年薪酬總額占上年業務管理費的比例確定,國有商業銀行還應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第三章薪酬支付

  第十一條薪酬支付期限應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持續時期保持一致。商業銀行應根據不同業務活動的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合理確定薪酬的支付時間並不斷加以完善性調整。

  第十二條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業銀行根據薪酬年度總量計劃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第十三條商業銀行應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成本分期考核情況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餘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

  第十四條中長期激勵在協議約定的鎖定期到期後支付。中長期激勵的兌現應得到董事會同意。鎖定期長短取決於相應各類風險持續的時間,至少為3年。

  第十五條住房公積金、各種保險費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專戶管理。

  第十六條商業銀行高階管理人員以及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其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採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於3年,其中主要高階管理人員績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應高於50%,有條件的應爭取達到60%。在延期支付時段中必須遵循等分原則,不得前重後輕。

  商業銀行應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如在規定期限內其高階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商業銀行有權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全部追回,並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業銀行制定的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應同樣適用離職人員。

  第四章薪酬管理

  第十七條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組織架構。

  董事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負責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設計,並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會應設立相對獨立的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財務專業人員,且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應熟悉各產品線風險、成本及演變情況,以有效和負責地審議有關薪酬制度和政策。

  管理層組織實施董事會薪酬管理方面的決議,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具體事項的落實,風險控制、合規、計劃財務等部門參與並監督薪酬機制的執行和完善性反饋工作。

  商業銀行審計部門每年應對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並報告董事會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

  外部審計應將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作為審計內容。

  審計、財務和風險控制部門員工的薪酬應獨立於所監督的業務條線,且薪酬的規模和質量應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其能夠吸引合格、有經驗的人才。

  第十八條商業銀行應制訂科學、合理、與長期穩健可持續發展相適應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銀行員工職位職級分類體系及其薪酬對應標準。

  (二)基本薪酬的檔次分類及晉級辦法。

  (三)績效薪酬的檔次分類及考核管理辦法。

  (四)中長期激勵及特殊獎勵的考核管理辦法等。

  第十九條商業銀行應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並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作為績效薪酬發放的依據。商業銀行績效考核指標應包括經濟效益指標、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和社會責任指標。

  (一)經濟效益指標按國家有關規定選取。

  (二)風險成本控制指標至少應包括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案件風險率、槓桿率等。信用風險與市場風險成本度量時應考慮經濟資本配置和資本成本本身變化以及撥備成本和實際損失。流動性風險成本在度量時應主要考慮壓力測試下的流動性覆蓋率和流動性資源本身的成本等因素。

  (三)社會責任指標一般應包括風險管理政策的遵守情況、合法性、監管評價及道德標準、企業價值、客戶滿意度等。

  董事會應於每年年初確定當年績效考核指標,並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本指引第十九條所列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對績效薪酬的'約束參照如下標準執行:

  (一)有一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不得超過上年水平。

  (二)有兩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在上年基礎上實行下浮,高階管理人員績效薪酬下浮幅度應明顯高於平均下浮幅度。

  (三)有三項及以上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除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參照第(二)款調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總額不得調增。

  第二十一條商業銀行應建立有效薪酬監督機制,不得為員工或允許員工對遞延兌現部分的薪酬購買薪酬保險、責任險等避險措施降低薪酬與風險的關聯性。

  第二十二條商業銀行董事會應每年全面、及時、客觀、詳實地披露薪酬管理資訊,並列為年度報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業銀行的薪酬資訊披露情況應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年度薪酬報告的資訊披露內容主要包括:

  (一)薪酬管理架構及決策程式,包括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的結構和許可權。

  (二)年度薪酬總量、受益人及薪酬結構分佈。

  (三)薪酬與業績衡量、風險調整的標準。

  (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現金薪酬情況,包括因故扣回的情況。

  (五)董事會、高階管理層和對銀行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的具體薪酬資訊。

  (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備案及經濟、風險和社會責任指標完成考核情況。

  (七)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況,包括影響因素,以及薪酬變動的結構、形式、數量和受益物件等。

  第五章薪酬監管

  第二十三條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將商業銀行薪酬管理納入公司治理監管的重要內容,至少每年一次對商業銀行薪酬管理機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評估。

  第二十四條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動態跟蹤監測商業銀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對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等考核指標的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第二十五條對於商業銀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指標不符合有關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糾正,並對下列問題予以查處:

  (一)薪酬管理組織架構、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規定核定、執行和報備績效考核辦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

  (三)績效考核不嚴格、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的。

  (四)未按規定計發基本薪酬、延發績效薪酬的。

  (五)未按規定追索或止付績效薪酬的。

  (六)未按規定披露薪酬資訊的。

  (七)其他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

  第二十六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商業銀行薪酬結構與水平應報救助機構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一)已經實施救助措施的。

  (二)商業銀行面臨重大聲譽風險並有可能對其持續經營產生實質性影響的。

  (三)商業銀行瀕臨破產、倒閉的。

  (四)商業銀行被依法接管的。

  (五)商業銀行被關停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商業銀行在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的基礎上為員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的,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扣回的薪酬應按照有關規定衝減當期費用。

  第二十八條商業銀行在境外設立的子行、分行、非銀行金融性公司由母行根據本指引的原則並結合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監管要求對其薪酬進行調控。

  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其他類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指引執行。

  銀行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原則:

  1.公平性原則

  以工資內、外部公平為導向。對內,員工薪酬應該與個人的工作難度、強度以及工作質量相符合;對外,員工薪酬要與相同職位甚至行業的其他員工有以致的發放標準。

  2.競爭性原則

  提高薪酬對市場上人才的吸引力。當然這不能理解為銀行行業薪酬;應該盲目提高。員工薪酬應當維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過低會導致人才流失,但是過高會將銀行推向虧損的邊緣。

  3.激勵性原則

  透過工資和獎金等激發員工對工作的積極心性。激勵的方式可以多樣化,不能侷限於現金這種短期的激勵方式。可以適當輔以中長期的激勵來提高效果。

  4.經濟型原則

  即員工薪酬水平要與銀行的經濟實力相匹配。如果銀行的經濟實力較強而員工薪酬水平偏低的話怎對人才的保留產生不良影響。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員工的薪酬管理,結合公司新的組織機構和新的部門職能變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既是員工獲取正當勞動報酬的依據,也是提高集團公司辦事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

  第三條秉著對員工業績的客觀評價,獎勵先進、鞭策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熱情的目的,建立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第四條本制度依據公司待聘崗位的勞動技術要求、崗位的重要性而定。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與集團公司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臨時性用工員工。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履約信譽金、特殊貢獻獎、福利等構成。

  1、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崗位的性質確定,是員工勞動價值的體現。每一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均有多個等級,參見附《崗位薪酬等級表》。

  2、員工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之和,不參與績效考核,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經試用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按崗定級。

  3、員工績效工資佔比為員工標準工資的20%-60%不等。績效工資按月兌現,考核辦法詳見《20xx年績效考核方案》。

  4、年終效益獎:根據《20xx年績效考核方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

  5、加班工資:

  1)加班時間原則上以補休形式予以補償,因工作需要不能以補休形式補償的,由人事行政部核實後報主管領導審批計發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員工在五一、十一、元旦和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批准加班的,其加班工資按60元/天計算,其它時間加班則按40元/天計算,加班不足三個小時的,不計發加班工資。

  6、工齡工資:工齡滿1年後第1個月起計發30元/月,每增加一年工齡增加30元/月(試用期計算工齡),依此類推。臨時工、服務性承包工等非正式聘用的人員不享受工齡工資。

  7、補貼/津貼:

  1)公司每年1-3月發放防寒費,7-9月發放防暑費,防暑防寒費標準為20元/月,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交通費補助標準:不分市內、市外,公司工作人員的上下班市內交通費一律按60元/月包乾計發(已享受公司購車補助的人員不再享受)。外出辦公事原則上只能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下打的,其租車費憑票按實報銷。公司外派員工回家休假每月憑票報銷往返車費二次,週末回公司開例會的員工按往返次數按實報銷,兩項不重複報帳。外地出差補助詳見《差旅費報銷制度》。

  3)電話費標準:一級崗位人員200-300元/月,二級崗位人員150元/月,三級崗位人員100元/月,四級崗位人員60元/月,五級崗位人員40元/月(外聯、外拓崗位經批准享受三級崗位待遇)。

  4)中餐伙食補貼:在婁星區範圍內工作及在駐外機構工作的員工按100元/月的標準補貼到人,公司不統一安排就餐。公司外派駐外機構工作的員工補助標準見差旅費報銷制度。

  8、履約信譽金

  1)試用期員工,無須交納履約信譽金;

  2)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五級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60元,其中,公司補貼2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40元;

  3)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三級、四級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90元,其中,由公司補貼3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60元;

  4)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二級以上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150元,其中,由公司補貼5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100元。

  5)合同期滿後十五天之內,由人事行政部核算員工履約信譽金總額(含個人扣留部份)報財務部,由財務經理、總裁稽核發放;合同期滿續簽合同的員工,公司從合同簽訂之日重新對該員工扣留履約信譽金;在合同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出辭職、離職或被公司開除的,不退還履約信譽金(因重大疾病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除外);在合同期間因本人業績考評不合格被公司辭退者,退還本人從工資中扣留的履約信譽金部分;公司正常裁員而被辭退者,全額退還履約信譽金(含公司補貼部分)。

  9、特殊貢獻獎:在工作中有特殊貢獻和在為公司辦事中節約經費數額巨大的,由總裁辦確定給予獎勵。

  第七條按照國家的勞動法規和本企業管理規定,為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給員工提供各種福利待遇。

  法定福利:

  凡在公司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的全職員工,公司按婁底市社保局最低繳費標準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在員工每月薪酬中代扣。(對符合公司參保條件,如職工自己不願意或不需要參保的,由職工寫出申請,公司按公司交保基數的10%給予補助。)

  企業福利:

  (1)慰問金

  ①節日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公司發放節日慰問金。女員工在三八婦女節享受專項慰問金。

  ②住院慰問金:員工因公、因病住院十天以上的,公司組織員工探望,併發給慰問金。

  ③特殊慰問金:員工或員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或家庭有特殊困難的,公司為表達對員工的慰問和關懷,發放特殊慰問金,慰問金金額大小由總裁或總裁辦公會議視情況確定。

  (2)生日禮金、禮品

  ①員工生日:公司贈送禮金或禮品及賀卡。

  ②當月過生日員工較多的,可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舉辦員工集體生日晚會。

  (3)其它福利

  ①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生子,公司表示慶賀,賀禮標準為200~500元。

  ②公司正式員工本人及其父母、岳父母、配偶等去世的,公司組織慰問和悼念。標準為200~500元。

  ③其它臨時性福利由總裁決定或總裁辦公會議研定。

  第三章薪酬標準

  第八條按層次劃分為六級,每級分為A、B、C、D四檔,員工在不進行崗位調整的情況下視工作業績在同一級別的檔位間晉升或降級。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在完成工資級別明細的基礎上,進行個人定級:

  1、個人定級方法:以勞動合同簽訂的崗位標準定級,合同期內崗位有變動的或評優晉級的員工以總裁辦簽發的聘任通知書或升級、調級通知書為準確定個人級別。

  2、新進員工的薪酬等級進入方式:原則上新進員工從相應崗位薪酬標準的D檔進入,如跨級進入的,需由直接主管提出申請,由人力資源部報主管領導及總裁審定。

  3、個別特殊崗位員工的薪酬發放不參與本制度,由總裁另行考慮。

  第十條若公司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勞動合同簽訂的崗位為準進行定級,員工能力被確認為能達到其兼任最高崗位標準的,經總裁辦研究決定下達聘任通知,則相應提高其薪酬標準。

  第十一條對於集團急需的特殊人才,根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超出部分由總裁辦設立特殊補貼。

  第四章薪酬調整

  第十二條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第十三條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企業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裁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第十四條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第十五條工資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初根據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個別表現突出的員工進行工資級別的調整。

  第十六條工資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即堅持薪隨崗變原則。

  第十七條員工在其崗位的深度範圍內調整崗位工資級別,達到本崗位深度上限後,則不再調整。

  第十八條調整後工資級別,從調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計算。

  第五章薪酬發放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每月薪酬發放表,報財務總監、總裁審批通過後由財務部執行。

  第二十條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每月18日支付上月工資,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若遇支薪日為休假日時,則相應的順延天數發放。

  第二十一條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2、公司福利中屬個人繳納部分的款項;

  3、員工自願繳納,由公司代扣代繳的款項(如住房公積金、社會統籌保險及失業保險等);

  4、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第二十二條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三條月標準工作日為24-26天。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11

  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1、公司實行工資制。員工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組成。

  2、員工工資需扣除國家規定員工個人應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3、公司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綜合職工的工作能力、崗位、職務、當地生活物價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職工各人的工資標準。

  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職工工資標準、工資形式、津貼等勞動管理制度。公司嚴守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標準和其他的有關規定,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全部金額。

  公司的正、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4、公司將根據公司效益以及員工全年的工作表現評審結果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公司決定。

  第二章基本工資

  根據公司職務等級系統,每個工作崗位都有一個相應的職務等級,每一職務等級有對應的基本工資範圍。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等級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範圍。員工崗位變動的,應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職務等級基本工資範圍

  第三章補助津貼

  1、補助津貼由交通費津貼、獨生子女費和工作費津貼構成。

  2、職工上下班乘用自備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發給交通津貼100元。

  3、對於按國家有關規定,生育撫養一個子女的職工,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2.5元。職工配偶無經濟來源的,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

  4、對於正常出勤工作的職工,每月一律發給工作餐津貼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資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職工,可在一個月以內要求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長調休期限。職工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調休或無法安排調休的,公司將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按如下方法計算:

  ①每小時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正常出勤的月工資÷21.75÷8)x0.7;

  ②週一至週五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

  ③週六、週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

  第五章獎金

  公司根據職工完成業務指標的情況和對公司貢獻的大小,發給獎金。具體計算方法、發放時期和發放次數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六章工資計算

  1、工資總額。

  (1)組成:基本工資、交通費津貼、工作餐津貼、獎金、加班工資以及帶薪假期的工資。

  (2)不列入工資總額的部分專案: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稿費及講課費、出差時的餐費津貼、出差補助費、獨生子女費、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

  2、工資計算期間。

  工資的計算期間力上月16日至當月15日。

  3、人事變動職工的當月工資計算。

  (1)當月中途進入公司的職工,工資按核定的工資標準和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2)當月中途離職的職工,按職工離職當月的工資標準和實際出勤天數一次性計發工資。

  (3)上述職工的當月工資,根據本規定中工資構成的不同類別及其計算方法分別計算。

  4、月工資收入計算。

  符合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資收入作為經濟補償計發基數,其月工資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計算:

  ①月工資收入是指列入本規定所確定的工資總額的工資;

  ②計算日前12個月內該職工的工資之和除以12;

  ③職工本人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④日工資收入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週40小時工作制)。

  5、工資調整。

  職工因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其月工資,除特殊的情況外,以變動之日為界限分別計算。

  6、病假工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以法律規定為準,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滿1個月的按月額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日額計算。

  7、事假工資

  員工經單位批准的事假,不計算工資。工資計算期間事假超過三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

  8、其他假期工資

  員工年休假、休探親假期、婚、喪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工資發放

  1、公司用人民幣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於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的第1個月的日發放上季度的獎金,每年度的第月發放上年度的獎金。

  2、如遇以下情況,公司可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為1個月: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公司一般透過銀行發放員工工資。員工持個人申請的卡領取薪資。員工須於每月日前將個人準確的卡號書面呈交部。由於員工延誤或錯誤提供卡號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4、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訴他人(含公司同事)有關薪資情況,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此規定的員工予以相應的懲處。

  八、工資的扣除

  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根據政席規定或法定的授權委託,下列費用可由公司在工資計算和支付時代扣。

  1、政府規定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2、受職工本人委託繳納的其他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從職工工資中代扣的其他費用。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和《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四川省公司工資指導線》,按照勞務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結合勞務派遣公司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等實際狀況,公司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健全公司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水平,特制定本勞務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條勞務派遣公司被派遣員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利。我公司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工資調整幅度不超過本年度勞務派遣公司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調整幅度5%-10%原則。

  第二條結合勞務派遣公司生產特點,與勞務派遣公司經濟效益掛鉤,建立勞務派遣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三條勞務派遣公司實行年薪制和月薪制兩項,以職工的生產、崗位責任、工作績效、獎懲記錄、專業技能,以及本勞務派遣公司實際工作年限等指標綜合考核職工薪酬。

  第四條勞務派遣公司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依據職工績效考核結果適當調整職工工資標準,勞務派遣公司支付職工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五條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晉級檔次。以調動勞務派遣公司職工積極性,職工的工資收入分配實行重實績效、重貢獻的工資分配激勵機制。工資調整重點向關鍵性管理、技術、生產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崗位傾斜,實行重實績效、重貢獻的工資分配激勵機制。

  第二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適用於勞務派遣公司總經理等高層管理人員。

  第七條工資模式:勞務派遣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x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酬,在勞務派遣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條年薪制考核指標與單位資產增值幅度、業績的提高、勞務派遣公司業務管理、安全生產等重要指標掛鉤,進行綜合性評價。

  第九條年薪制須由總經理作出決定。

  第三章月薪制

  第十條適用範圍:適用於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公司職工。

  第十一條工資總額構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各種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其他工資。

  1、計時工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完成的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和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4)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技能工資及崗位(職務)工資等。

  第十二條計時工資結構:

  計時工資總額=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專業技術職稱津貼資金

  一、基礎工資:

  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等指數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一定百分比。

  二、崗位工資:

  根據職務高低、所在崗位的職責、專業技能、工作績效等確定,勞務派遣公司堅持變崗變薪原則,晉職晉薪、降職降薪。

  三、績效工資

  1、根據職工生產任務、經營指標、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成績確定:

  (1)由部門提供各自完成生產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部門提供職工的出勤率和專業技術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3)勞務派遣公司根據當月實際生產經營狀況測算出當月職工定量或定性應完成生產任務及工作績效,確定每位職工績效工資水平(計件工資)的計算資料。

  2、績效考評與各自生產經營利潤指標掛鉤。(績效工資考核標準=出勤率崗位職責履行每月生產任務完成經濟指標)

  四、計件工資:指對己完成的工作任務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1)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2)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應發計件工資=計件單價x正常工作時間完成量計件單價x150%x日延長工作時間完成量

  五、工齡工資:

  (1)按職工在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確定,鼓勵職工長期、穩地為勞務派遣公司工作

  (2)工齡工資按元/年遞增,即每工作滿一年後按元/月執行,職工工作年限沒有連續者不計累加工齡工資,務派遣公司之日起計算工齡。

  六、獎金: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1)生產(業務)獎:

  (2)節約獎;

  (3)勞動競賽獎;

  (4)年終一次性獎金;

  (5)其他獎金。

  七、津貼: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包括: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及崗位性津貼;

  (2)保健性津貼;

  (3)技術性津貼。

  八、加班加點工資:指對法定節假曰和公休節假日工作的職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職工,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三條職工個人所得稅

  職工個人所得稅由其本人承擔,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扣。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業績、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4、崗位職級劃分

  4.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四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公司總經理、副總;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專員級。

  5、後勤類職級薪資表(A、B級除外)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業務提成+獎金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經理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各類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6.4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及個人所得稅6.5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

  6.6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定。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獎金。

  8、薪酬的支付

  8.1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8.2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次月20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透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

  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定製度,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

  三、範圍

  本制度適合於本公司員工薪酬支付與計算管理。

  四、指導思想

  4.1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4.2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結合考核員工報酬。

  4.3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實,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五、權責

  5.1本制度由總經理負責起草、頒佈、修訂、解釋並監督施行,各部門共同執行。

  5.2修訂由總經理根據部門意見和公司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董事長核准後,方可修訂。

  5.3此制度經董事長批准後正式生效施行。

  六、薪酬構成並定義

  6.1薪酬構成

  6.1.1底薪:依據崗位責任、經營風險、技術含量制定工資標準。

  6.1.2績效工資:按公司生產經營業績為基數,以餐具數量(結算數量)為單位設定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專案。資金按係數設定。

  6.1.3獎金:為表彰員工在某工作方面做出特殊成績或貢獻而設定一定金額作為獎勵。

  6.2員工薪酬模式:

  6.2.1管理人員:固定底薪+生產績效工資=月薪

  6.2.2配送司機固定月薪

  6.2.3質檢員:固定底薪+生產績效工資+獎金=月薪

  6.2.4一線工人:固定底薪+生產績效工資=月薪

  6.2.5營銷人員:底薪+營銷績效工資及其他補貼=月薪

  營銷績效工資見業務考核與獎勵管理辦法。

  6.3獎金及提成相關績效考核說明

  6.2.3.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6.2.3.2績效考評由公司安排統一進行,與回款收入總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七、扣除專案

  7.1按公司相關處罰條例需要扣除專案。

  7.2其它必要扣款。

  八、支付方式

  現金支付。

  九、公司每月支付薪酬日

  每月12號。

  十、薪金作業流程

  10.1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10.2計算結果呈報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發放。

  10.3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檔案存檔。

  員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專案: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資訊、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階、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階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20xx美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1600美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主編,標準月薪1400美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1200美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專案: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專案。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專案: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專案。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階顧問:標準月薪1000美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第二十三條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秘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第二十四條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1、任務佔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佔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

  3、管理佔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第二十五條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

  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第二十七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1、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第二十九條高階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第三十條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1、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1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式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第三十三條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專案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第三十四條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複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稽核,認定內容、專案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後,由稽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辦公室在稽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稽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第三十六條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稽核並進交總經理籤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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