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學法用法事蹟材料(精選5篇)

村民學法用法事蹟材料(精選5篇)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對事蹟都不陌生吧,事蹟具有概括標明先進事蹟的主要內容或材料的用途。到底應如何擬定事蹟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村民學法用法事蹟材料(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村民學法用法事蹟材料1

  在這個家庭裡,程芳和丈夫共同建造了一個溫馨、和諧、向上的文明法治家庭。對於孝敬老人、教育孩子,她與愛人一起商量,互相配合,二人互敬互愛互商互諒,成為人人羨慕的模範夫妻。生活簡單。程芳與愛人對物質生活追求淡泊,不慕新潮,不擺闊氣,從不浪費,提倡節約,精打細算,用之有度。嚴於律己。為了以言行影響女兒,夫妻倆在家討論家務事,總是以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規為標準,努力做到“非禮勿聽,非禮不行”。他們從不搞封建迷信,不做違法違紀的事情。

  環保工作是一項富有挑戰性的工作,程芳從擔任環保局局長的第一天起,就下定決心,做就要做到最好。在業務學習上她堅持勤學苦練,她總是第一個來到局裡,最後一個離開,不管是節假日還是週末,總能在辦公室找到她;在執法過程中她堅持秉公執法,敢於同一切違法行為作鬥爭。一次在對企業進行環保執法檢查的過程中,發現該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並掌握了大量證據。為逃避法律責任,該企業法人代表找關係請求網開一面,但程芳毅然拒絕了各種關係的說情。堅持原則,向當事人耐心解釋有關法律規定,做思想工作。最終,她排除了各種干擾,堅持秉公執法,使案件的查處工作順利完成,有力震懾了違法企業,推動形成環保守法的新常態。

  在生活中,程芳局長關心下屬,對下屬遇到了生活困難,她總是想方設法解決,在單位,她贏得了“好大姐”的稱號。

  村民學法用法事蹟材料2

  俞祥民一家住在旌德縣俞村鎮俞村村,2000年俞祥民從俞村鎮政府的領導崗位上退下來,始終堅持學習,關心旌德和俞村的發展,多次被縣、鎮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員、關心下一代先進個人、興修水利先進個人。近期還被評為2017年度“感動宣城”十佳人物。

  退而不休,發揮餘熱。退休後,俞祥民一直主動協助俞村鎮黨委、政府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他與11名退休老幹部自願組成義務調解小組,幫助村民調解糾紛,由於工作出色,鎮黨委、政府提供專門辦公室,掛牌成立了“夕陽紅”調解工作室。被授予宣城市“百名人民調解能手”稱號。俞祥民還組建了一支義務講師團,經常深入到中小學向青少年進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愛黨愛國教育、學習雷鋒精神教育。他撰寫筆記,親自授課,做到理論聯絡實踐,從不馬虎。每逢暑假,他都會專門組織留守兒童和中小學生學習班,邀請縣交警大隊、司法所、派出所、衛生院等相關工作人員對孩子們進行交通法規、防溺水、模擬法庭、防火防盜、食品衛生等知識教育。

  包容支援,助人為樂。俞祥民在鎮政府工作期間,因事務繁忙,難免顧及不到家裡。小女兒在4歲的時候由於高燒沒有及時送去就醫,落下了殘疾,妻子鮑慧娟沒有怨言,一直悉心照顧女兒長大。不僅在家庭生活中包容支援俞祥民的工作,還用實際行動幫助鄰里,和丈夫一樣用一腔熱忱感染著周圍每一個人。2015年俞祥民的妻子與鄰居一起在河裡洗衣服,鄰居不慎落水,俞祥民的妻子沒有絲毫猶豫的.立刻施救,成功救她上岸。

  夫妻倆的子女們也紛紛走上了默默奉獻的崗位,有的在公安隊伍中守護市民安全;有的在學校裡教書育人;有的穿上了白大褂救死扶傷。

  村民學法用法事蹟材料3

  楊新滿一家住在旌德縣旌陽鎮張家牌路65號。楊新滿同志現任旌德縣國稅局政策法規股副股長,工作認真負責,兢兢業業,連續獲得優秀工作者稱號。妻子任雲麗,現任旌德縣人民醫院內科(一)副主任;工作勤奮努力,關愛患者,獲得患者和同事的認可,年年被評為優秀工作者。

  楊新滿同志自參加稅務工作伊始,就堅持學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該同志從嚴要求、充分利用休息時間刻苦學習稅收業務知識的同時,努力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相關法律知識,提升執法素養。開啟楊新滿的辦公桌抽屜,裡面是一個個厚厚的筆記本,但凡遇到稅收的政策問題、他都一一記錄下來,不斷求索;歸類打包各種專項問題,把被動工作變為主動出擊,靜中思變,提高執法水平。

  稅收執法的本質在於為人民服務,提升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減輕由於稅法盲點造成的損失。該同志謹記普法就是日常工作,不僅僅滿足於納稅人的電話諮詢,還積極參與稅收宣傳月、“12.4”憲法日、“江淮普法行”等活動。深入企業鄉村、走上街頭,開展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向社會廣泛宣傳憲法及稅法相關法律法規,為增強全民法治意識,營造了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在稅收執法中,該同志牢記使命,廉潔自律,打擊違法犯罪,守護國家稅收安全。特別是在負責出口退稅稽核工作中,多次拒絕納稅人的宴請,為國家挽回幾十萬的稅款。

  該同志對待工作任勞任怨,多次被市局抽調外出檢查,克服寶寶年幼、妻子上夜班、父母年弱體衰等家庭困難;克服股室人少事多,手頭工作多難以交接等工作困難,迎難而上,服從組織安排,利用週末趕回單位,加班加點的完成本職工作,圓滿地完成各項任務。

  妻子任雲麗愛崗敬業,把患者當做自己的家人,為年弱患者買鞋送襪,為孤寡老人添衣送水。2017年冬季,廟首鎮一位60多歲孤寡老人生病住院,由於家庭條件艱苦,無錢吃飯。任雲麗知道該情況後,自掏腰包,天天為患者買好午飯和晚飯,並送至患者手中,直至患者一個星期後出院。像類似的事情,任雲麗還做過許多。

  村民學法用法事蹟材料4

  章君蕊是績溪縣人社局就業促進股一名工作人員,丈夫耿助兵就職於績溪縣社保中心,兒子在西區幼兒園上學,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的其樂融融。

  章君蕊雖然所學專業是會計,但一直對法律很感興趣,工作期間,不放鬆個人學習參加了成人高考,在合肥工業大學法律系函授學習了三年,於2008年元順利取得了法律系大學文憑並獲得了成人學士學位。因工作認真,為人正直,在2009年8月被績溪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為人民陪審員。在擔任人民陪審員期間,一共出庭參與審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七十多件,涵蓋了貪汙、受賄、故意傷害、勞務、債務、婚姻、房產、金融等方面的案件,參加十餘次庭審觀摩及多次旁聽了刑庭的審判過程;同時,積極參加省、市、縣組織的陪審員學習培訓;多次應邀參加有關座談會、交流會和測評會等。章君蕊除了在陪審中利用法律法規幫助調解矛盾外,還積極參加普法宣傳活動,從“六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全縣的每一次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她都會積極參加,普及與自己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並運用自己所學習掌握的法律法規為群眾答疑解惑。正是因為有了這樣認真學法、積極普法的幹部職工,人社局在全縣年度法治宣傳教育目標管理考核中每每名列前茅,同時章君蕊本人在2015年、2018年度考核中也被評為優秀幹部。

  丈夫耿助兵是績溪縣社保中心主要負責人,一直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認真處理好本職工作,熱情對待群眾,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兢兢業業做好各項工作。同時,因為自身對法律知識的濃厚興趣及平時點點滴滴的學習,利用經常走村入戶為百姓服務的機會,向村民們普及一些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小知識。

  平日裡章君蕊夫妻二人忙於工作,但是夫妻倆都對法律知識感興趣,互相關心與溝通,兩人共享收穫與快樂,共同學習法律知識、共同進步、共同展望未來美好的生活。

  村民學法用法事蹟材料5

  譚麗穎系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檢察院三級檢察官、第二檢察部副主任,自2015年大學畢業後便進入檢察院工作,從檢近7年,從書記員到檢察官助理再到員額檢察官,她愛崗敬業、秉公執法、廉潔自律,並重視家風建設,廉以持家,注重家庭成員之間的廉潔教育,相互監督、共同進步,以良好家風涵養初心使命。自參加工作以來,她工作多次得到院領導以及同事們的肯定,於2018、2019年連續兩年在公務員年度考核中被評定為“優秀”等次。

  專研業務,認真打磨每一起案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譚麗穎回想起自己第一次提審,也許是犯罪嫌疑人看到她太年輕,便一直為自己開脫,所供述的內容與向公安機關供述的內容完全不一致,因為經驗不足,譚麗穎有些慌亂與露怯,後來在老同志的幫助下,把犯罪嫌疑人的謊言一一擊破。自那以後,她便時不時向前輩們請教審訊技能,認真研讀每一條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檢察業務技能。她在擔任書記員、檢察官助理期間,共協助員額檢察官辦理了各類刑事案件共計200餘件。雖然作為檢察輔助人員,但她把每一起案件都當作自己的案件來辦理,她深知每一起案件的背後,都關乎著一個人以及一個家庭的命運,甚至關乎著社會的法治環境。因此,譚麗穎時刻提醒自己,每一個案件都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秉公執法,努力踐行“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讓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經得住人民、歷史的檢驗。為了把好第一道關,她經常加班加點審查案卷材料,目的是為了把好案件質量,形成一份完整的審查報告提交給檢察官。自今年1月成為員額檢察官以來,她共單獨辦理各類刑事案件36件,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工作中,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也注重“寬嚴相濟”,對於社會危險性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同時落實好“少捕、慎訴、慎押”刑事政策,對於社會危險性較小、認罪認罰、無前科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訴處理,起訴至法院的案件無一錯案。

  常存敬畏之心,嚴於律己

  作為一名檢察官,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系職責所在,唯有嚴於律己才能不負初心使命。司法體制改革後,檢察官的權力相較於從前更大了,但她知道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自己不好好使用那麼最終害的是自己,她時刻提醒自己要常存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敬畏法紀,要慎言、慎行、慎獨,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廉。在工作中,她從嚴落實“三個規定”,拒絕辦人情案、關係案,告誡他人逢問必錄且會嚴格記錄在案,以實際行動打消他人說情、打招呼的念頭。在生活中,她從不參加涉及案件相關人員的宴請,不接受任何不義之財,也從不與家人、朋友談論案件的事情,嚴格遵守辦案及工作紀律,清清白白做人做事。因為工作的關係,認識到一些律師,其中有些律師便是從檢察機關出去的曾經的同事,因為相識,會打電話讓幫忙查詢個別案件的辦理情況,這時她總會讓他們拿委託手續過來12309檢察服務中心查詢,並向他們說明“三個規定”的工作要求,讓他們不要再有此類電話打來。自那以後,她便再也沒有接到此類電話。

  同心共建清廉家庭,共創幸福生活

  “家和萬事興”,把家庭經營好,才能全身心地投身於工作之中。對於丈夫的事業、生活,譚麗穎全力支援,在她因為案件加班加點時,丈夫也配合做好家庭後方工作。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她深知不僅要做好自身的廉潔工作,對家人的教育工作也要抓好,她時常提醒丈夫、父母,要保持正確的名利觀,要知足常樂,告誡家人絕不能為他人牽線搭錢就案件進行說情、打招呼,不能接受任何有礙執行公務的禮物、禮金和宴請,家事永遠不能損害到公事,在家庭內部要互相監督、互相察看。對待子女,夫妻二人在家庭教育中重視子女的廉潔教育,從生活細節上著手,從小便教育孩子要學會勤儉節約,不和他人攀比,時常告訴他們不要鋪張浪費。家人在孩子面前做好言傳身教,不貪小便宜,做到勤儉節約、樂於助人、懂得分享,努力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去創造家庭財富,一同構築一道家庭反腐倡廉的堅固底線,在家庭內部營造一種勤勉、和諧、文明、清廉的良好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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