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1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__(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2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農村田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田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畝田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__生產經營。

  二、田地轉包[出租]期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自甲方交付之日起計算,期滿後若乙方仍有承租意願則雙方另行協商有關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三、本合同期限內按每年每畝__元,當年__月__日前付清,承租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田地另轉包[出租]給第三方,乙方若需轉包[出租]應徵得甲方同意

  四、甲方轉包[出租]的田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田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田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田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田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流轉田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田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田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合理利用田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田地肥沃,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田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4、流轉期間田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七、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訂立,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證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4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標的

  土地名稱

  坐落

  塊數

  面積(畝)

  備註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花園村五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二、轉包期限

  轉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價格

  轉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人民幣。

  四、轉包付款

  簽訂合時轉包金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