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流程規章制度(通用6篇)
請假流程規章制度(通用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請假流程規章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請假流程規章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安全工作環節,確保學生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現對學生考勤、請假做以下規定:
1、實行課前考勤制度。每節課(正式課、自習、輔導、各類活動)教師首先必須對學生進行考勤,對無故不到學生及時報告教學處。
2、實行出入校門登記制度。學生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出校門,並進行詳細的登記,學生返校要在門房進行銷假。
3、實行家長簽字制度。走讀生臨時請假外出,班主任要與家長取得聯絡,必須告知家長,住校生臨時請假外出,必須要安排至少一名學生陪護。學生請長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時間),必須由家長在請假條簽字並來校領人,如果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電話請假,必須要有家長給班主任透過發信息請假。
4、實行領導簽字制度。學生請假超過3天,必須由德育處批准簽字,學生請假超過一週7天,必須由分管校長簽字。
5、實行跟班教師准假制度。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如果屬於班主任不上班時間,則由跟班、輔導教師准假,並嚴格執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6、實行值周領導准假制度。學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則由值周領導准假,並嚴格執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請假流程規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駕校所有員工。
三、請假程式:
1、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總教練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後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後,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
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總教練,教練員還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練員,安排好學員的學習,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許可權:
1、內勤員工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後由後勤負責人批准。教練員請假填寫請假單後由本組教練員同意並簽字後,由總教練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校長批准。
2、教練員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後由本組教練員同意並簽字後,再由總教練批准;1天以上的由本組教練和總教練簽字同意後,報校長批准。
3、總教練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後報校長批准。
4、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後,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將《請假單》及時交到後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3個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評選先進個人的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駕校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駕校入職後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並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週歲,女23週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後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六、其它規定
1、、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後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
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相關負責人請示並得到批准,事後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2、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並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3、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後調休的原則,在當月
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除外)。對於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評選先進的主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試行,由駕校後勤部門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請假流程規章制度 篇3
1、局幹部職工每年按國家的規定享受工齡假。工齡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況下分段休,但當年的工齡假期不得累積到下一年度。
2、請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報批。幹部職工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經股室負責人同意後由局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局主要領導審批。
3、凡請假者,必須講清緣由,請病假者必須有醫生出具的證明為憑。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時請假或休工齡假。
5、局領導組織不定期檢查。一年內,第一次發現不請假而又不知去向的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的,該同志半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第三次發現的,全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進行調崗、輪崗或停職,所在股室被取消當選先進單位的資格。
請假流程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請假程式
1、員工到酒店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請假單,根據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時候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當月請假除公休外,請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請假2天,扣除公休兩天;請假超過3天,則當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資按出勤幾天數結算工資)。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酒店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酒店管理層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酒店辦公室備案;個管理層無論因公或私請假,獲批准後,均需備案。
第二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2)、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2、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一天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許可權逐級審批後,交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症,應委託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並於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不發放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5)、對在酒店長期病休或事假,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將與其解除僱用關係。
3、曠工
凡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4、婚假
凡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均獎勵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辦理婚假手續。
第三條酒店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按曠工規定處理。
3、假期的核準許可權如下:
(1)、經理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部門副總核准,並送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由部門副總審批,並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2)、副總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天數為最小單位計算。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本酒店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9、本酒店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10、員工辦理續假手續並需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需到人事部銷假。
11、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於人事部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權做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該員工應於病假事假銷假後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2、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3、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請假流程規章制度 篇5
一、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並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院出具證明,併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定的,按有關檔案執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並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並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二、獎懲辦法: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為6節課,請假一節為1個小假,3個小假為0。5天,6個小假為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累計1天以內扣15元;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累計3天以內扣50元;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請假流程規章制度 篇6
1、學生在校期間,需離校外出,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學生要請假離校時,需家長來校(或打電話)向班主任請假,學生如實一式兩份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批准簽字方可離校外出。
3、學生需臨時外出時,要向班主任請假,如實一式兩份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批准簽字方可離校外出。
4、兩份請假條,一份由請假學生交門房作為外出憑證,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學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時返校,需家長用電話向班主任請假,並說明返校時間。
6、學生不得用電話請假、或託別人捎假條,否則視為無效請假。
7、學生請假後不能按時返校,需家長用電話向班主任續假。
8、學生未經請假私自離校,班主任要及時與其家長電話聯絡,核實學生去向。
9、星期天學生未能按時返校,又沒有請假,班主任須及時與其家長電話聯絡,瞭解學生情況。
10、學生請假期滿未能按時返校,班主任也須及時與其家長電話聯絡,詢問學生情況。
11、上課教師發現學生不在教室,要及時弄清學生去向。
12、班幹部、其他同學發現有學生私自外出,要及時向班主任彙報。
13、門房須憑班主任簽字的假條方可放行住宿生離校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