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管理制度(精選20篇)

關於學校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管理制度 篇1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後主可經營,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凡有傳染病者,堅決予以辭退。

  二、進入食堂的各種原料,全部實行定點採購,確保食品質量。

  三、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飯菜質量,抓好衛生制度落實,保證學生就餐。嚴禁閒雜、生人進入食堂。

  四、餐後要全面清潔打掃,經常保持室內外地板、牆壁、天花板、灶臺、案板、飯臺、廚櫃、餐具、容器清潔,用具擺放有序,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齊全,食堂內無鼠、無蠅,食堂周圍無垃圾,無汙染、無雜物。

  五、定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汙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食品實行“五隔離”,即主食與副食、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食,食品與鼠藥、農藥隔離,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葷配餐用具必須分開專用,並有明顯標誌。

  六、學校每月都要對食堂管理、環境衛生、個人衛生、後勤服務等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督導檢查,總結經驗,查詢不足,改進工作。

  七、按學校作息時間準時開飯,沒有特殊原因,不準提前或推遲開飯。

  八、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的教育,經常進行營養、衛生、職業道德和法治紀律教育,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的政治、業務水平,樹立愛崗敬業精神。

  學校管理制度 篇2

  1、校產登記保管制度

  對學校所有財產進行登記造冊、建帳、對課桌椅、辦公桌椅等財產,進行集中編號定位,落實到各班級、辦公室進行保管。

  (1)課桌椅、講臺、門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2)各辦公室桌椅、書櫃、公用設施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保管。

  (3)少先隊用鼓號、電子琴等由總輔導員負責保管。

  (4)教學儀器、電教裝置、廣播擴音裝置由有關專任教師具體負責。各類儀器必須做好登記造冊、分類存放等工作,凡教師教學中需用儀器,應辦理好出藉手續。

  (5)圖書、教學資料及食堂財產等由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6)體育室及各種體育器材由專職體育教師登記造冊,專人保管,一學期核實一次,做好報廢、添置等工作。

  2、定期檢查及賠償交接制度

  (1)一學期檢查一次,一學年核查一次。平時發現有損壞、遺失公物現象,視情況及時批評教育和照價賠償。

  (2)各年級要辦理好校產移交手續。校產品名、數量及價格記錄在冊,教師調支、管理員調換也應辦理好校產交接手續。

  (3)學校全體師生應養成愛校如家、愛護公物的良好風氣,對損壞的公物,一般實行先賠再修。

  3、建立校產借用制度

  (1)學校財產教學裝置一般不予出借。教師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須辦好借用手續,不準隨便拿用。

  (2)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愛護,尤其是貴重教學裝置應嚴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學使用。使用完畢及時歸還,保管員應進行驗收。

  (3)校產出借應先填寫校產出借單,交領導審批。

  (4)出借的校產應按期歸還,歸還時保管老師應認真檢查,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學校管理制度 篇3

  為了配合學校“全封閉、住宿制、準軍事化”管理辦法的執行,加強校門進出學生的管理力度,對有特殊情況需請假離校的學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辦理走讀證的資格

  1、在校外學習特長的學生。

  2、確實有病,住校對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學習上有較大影響者。

  3、家在學校周邊500米範圍內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長陪讀。

  二、請假手續辦理

  1、有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學生,一週以內的需持年級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字(注:。每生一學期不能超過四周);二週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一個月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蹲點校長簽字。請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進行登記,並憑請假條換成臨時出入證。

  2、有特殊情況需長期請假的學生,學生需寫請假申請,經家長、班主任、年級主任、蹲點校長、楊校長、陳校長簽字,然後帶一張正面免冠相片,憑申請到保衛處辦理長期出入證。

  三、學生出入證管理。

  1、學生不能在出入證上亂塗亂畫、不貼本人相片或貼其他東西,否則視為無效證件,並扣班級管理分0.5分

  2、學生不能互相交換轉借出入證,如發現將收繳出入證,並取消持證人的走讀資格,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1分,並通報批評。

  3、私自拿別人的卡、撿到別人的卡冒用的,如發現,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2分,並給予當事入紀律處分。

  4、如出入證遺失、損壞、年級或班級有變動,需到保衛處補辦。

  5、學生走讀期間,經常遲到,學習明顯退步,將取消走讀資格。

  四、學生進出學校管理。

  1、學生進出學校,必須主動出示請假條或出入證(特別是有車接送的學生,學生一定要家長不能開車進校內接送,只能停在校門口等,學生車輛必須停放在學生專用停車棚)。有長期出入證的學生必須掛在胸前,隨時主動按受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的檢查,如學生不按規定執行,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有權拒絕其進出學校。

  2、學生不從校門進出,而透過其它渠道進出學校的(如爬圍牆、走圍牆缺口)根據違紀學生處理條例報政教處進行處理。

  3、不服從保衛人員和行政值日領導管理的,強行離校無理取鬧,將報政教處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報校長會討論開除。

  本管理制度從20xx年2月13日中午開始執行。

  注:請辦理長期出入證的同學在2月13日上午—2月25日上午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學校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充分發揮村民學校的陣地作用,使村民學校管理制度化和規範化,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校委會工作制度:

  1、校委會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校委會會議由校長負責召集,每季召開一至二次會議,主要研究學校教學情況,安排教學計劃,處理學校工作中的問題。

  二、教學計劃制度:

  1、根據上級指示和要求,學校制訂相應工作安排。

  2、每期辦班前,針對實際情況,安排具體教學內容。

  三、教師備課制度:

  1、教學前講課老師要深入調查,掌握學員的思想認識情況,使教學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確教學指導思想、目的要求、重點、難點的基礎上,認真備課,寫出講課提綱,力求講課生動、全面、準確、易懂。

  四、教學效果反饋制度:

  1、每期教學後,校委會要及時檢查瞭解教學成果,予以總結。

  2、認真聽取學員對講課反映和意見,作為改進教學的依據。

  五、學員守則:

  1、服從學校領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不懂就問。

  3、愛護公物,講究衛生。

  六、教育檔案制度:

  1、建立學校資料櫃,將學校教學計劃及實施情況、教師講課提綱、教學工作總結等資料列入檔案。

  2、建立學習檔案,記錄學員的學習態度、考勤成績以及獎懲情況,作為有關評選的重要依據。

  學校管理制度 篇5

  1、學校開辦商店,必須有“三證”。即“經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衛生許可證”。

  2、嚴禁在教學區設店經營,校內禁止擺攤設點,店面整潔規範,有合格的貨架,有專用的食品櫃和冷飲冰櫃。

  3、價格要合理。商店所經營的商品必須明碼標價,提倡微利經營,決不允許以高於市場的價格出售;

  4、存放要規範。商品按類分開排列,分開存放,禁止混裝混放。

  5、商品質量要嚴格把關。所購商品從進貨渠道、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地、品名、商標、衛生許可證等都要嚴格把關,禁賣“三無”產品和過期黴爛變質產品。

  6、食品衛生要堅持高標準。商店(或冷飲店)的食品要嚴格執行國家衛生標準,做好“三防”(防蠅、防塵、防鼠),從業員每年至少進行1-2次健康體檢,並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持證上崗,禁止有傳染病的人員從事商店經營工作。

  7、學校商店經營體制必須實行承包給個人管理。如發生學生食品中毒事件其安全責任由商店承包人負責。

  8、經營行為要規範嚴格。營業員必須衣著整潔,文明禮貌。不允許借封閉管理之名強迫學生消費,不允許搞有獎銷售鼓勵學生消費,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向班組、教師、學生下達消費指標。

  學校管理制度 篇6

  一、學校校舍是國家的公共財產,是辦好教育的物質基礎,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損壞、改變校舍的性質。

  二、學校的校舍在法定的責任人的領導下,統一由總務處負責管理、維修、保養。如發現房屋結構損壞、蛀蝕及重大險情及時上報主管部門、教育局。

  三、總務處對校舍使用管理安排專人負責,分級管理、定期檢查,做好日常維護工作,定期修善校舍。

  四、學校的教學環境、校園的綠化、美化工作,在學校的領導下,統一規劃。

  五、對全校師生進行保護國家財產及愛護校舍設施的教育、制定、建立健全的值班護校制度、防火制度、環境衛生制度。

  六、總務處應建立完善的校舍資料檔案及房產土地權證。

  學校管理制度 篇7

  校醫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上級教育部門和學校領導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擬訂學校衛生工作計劃和有關規章制度,提請校務會議通過後認真貫徹實施;做好學校領導在學校衛生方面的諮詢工作,當好參謀和助手。

  二、每學年組織力量對學生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建立健康卡片和保健檔案,並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提出保健措施和進行保健指導。

  三、積極做好學生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和矯治工作。

  四、組織好計劃免疫工作,按時完成各種預防接種和預防服藥;加強傳染病的預防和管理工作,遇有疫情要及時上報。

  五、對學校教學衛生、環境裝置衛生、飲食營養衛生等進行衛生監督,及時向學校領導提出可行的改進意見,並指導搞好環境衛生。

  六、開展衛生宣傳;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督促和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對紅十字青少年和班級衛生員進行培訓,發揮他們的衛生骨幹作用。

  七、實施面向師生的一般診治和急救,並做好轉診工作。

  八、注意體育和衛生的結合,進行體育衛生教育及體育衛生監督。

  健康檔案和健康檢查工作制度

  一、“中、小學生體質健康卡片”是學生的健康檔案,也是學生體質和健康檢查記錄卡,每人一份,隨學生升學,轉學檔案轉遞。

  二、新生入學一個月內進行體檢及時建檔。每年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體檢,每學期檢查兩次視力。卡片的填寫要認真全面。

  三、以班或年齡組為單位建立學生健康檔案,並妥善保管在學校衛生室或保健室內。

  四、做好學生生長髮育、營養、素質、健康狀況、視力情況,六項指標綜合評價等統計、分析和評價工作。

  五、每年都要將有關指標進行比較,分析製成圖表上牆供領導參考。

  六、學生體檢方法要按統一細則要求進行,形態指標應進行復制,檢測誤差超出允許範圍指標發生率,不能超出5%,要保證資料的可信性,可比性和科學性。

  七、健康檢查後對可疑結果應即時複查確

  學校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票據管理規定,建立健全票據內部管理制度,做到專人管理,嚴格執行發放、領用、結存和核銷手續。特作如下規定:

  一、收據必須是財政局購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不得以其他收據代替。

  二、收據有專人負責購買、保管,領用人在收據用完後,交回保管員,每年年底,保管員將用完收據連號整理後交財政非稅部門,不得擅自銷燬。保管員要核查原始憑證的簽名手續。

  三、開具的收據應按規定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應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大小寫金額符合規定,全部聯一次複寫開具,內容完全一致。

  四、開錯收據應在收據上加蓋“作廢”章,重新開具收據,不得在開錯的收據上塗改。

  五、不重複開收據,對丟失的收據聯,只能出書面證明,證明中註明開票日期、收據名稱、對方單位名稱、內容、金額、收據編號。

  六、收據存根聯保持完整,開錯的“作廢”收據必須粘附在收據本中全部儲存,不得私自銷燬。

  七、收據不得轉讓、轉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收據,不得自行擴大收費範圍,各種收據不得混淆使用。

  學校管理制度 篇9

  1.合同型別。

  涉及學校辦學行為的合同主要包括基建維修合同、採購或服務合同、聘任合同、合作辦學合同、租賃合同、外事合同等。

  總務處為基建、採購、租賃等經濟合同管理部門,辦公室為聘任合同管理部門,教務處為合作辦學合同管理部門,外事處為外事合同管理部門。為規避辦學風險,學校拒絕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擔保、借貸合同,慎重簽訂投資、租賃、合作辦學合同。

  2.簽訂合同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有專案報告並經學校辦公會(校務會議)研究透過。

  (2)有明確的政策法律授權或經過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3)有經過授權的本校正式職工擔任專案負責人。

  (4)有具體有效的管理措施。

  (5)有專家或專業機構的論證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3.學校針對具體專案成立論證或審定專家小組,具體負責合同的評估論證工作。學校辦公會研究合同前必須透過專家組評估論證。專家組一般由5-7人組成,其構成為:

  (1)學校相關部門業務負責人或專業教師。

  (2)專職財務或審計人員。

  (3)法律顧問(大型專案選用)。

  (4)社會專業機構專家(大型專案選用,必須確保與本專案決策無關)。

  (5)本校或上級紀檢人員。

  4.合同管理部門負責按照《合同法》和相關政策履行合同管理職責,加強保密工作,處理合同糾紛。凡涉及合同管理中的問題,合同管理部門都應及時向學校提交報告,依法及時處理。

  5.學校每年對合同進行一次評估和清理。所有合同必須及時歸檔。合同歸檔時,除文字外,須附加會議記錄、審批材料、論證(評估)報告、執行日誌等材料。對有問題的合同、到期的合同必須及時處理。

  學校管理制度 篇10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對公物的管理,增強學生保護公物意識,愛護大樓及一切附屬裝置,提高儀器的使用壽命,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場所和育人環境,薰陶師生情操,培養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為此制訂如下規定:

  1.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等有關室場管理實行責任制,責任到班,師生人人有責,互相督促,共同維護。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第一責任人,學生宿舍直接責任到學生,班負連帶責任。各室場由該室場負責人為當然責任人。學校總務處組織有關人員在期中和期末進行一次評估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對責任人進行適當的獎懲。

  2.保持大樓及裝置的整潔,做到地面無紙屑雜物,無痰跡,天面無蜘蛛網,窗門無塵埃,花壇花基無垃圾,牆面無印痕,課桌椅無亂寫亂畫,整齊劃一擺放。每班課室及公共場所設定垃圾桶,清潔工具統一放在講壇內側牆角的鐵架上。

  3.愛護樓內設施裝置,保證供電線路、電器、門窗、玻璃、桌凳及牆面完好、新穎、耐用。對損壞的物件視損壞程度由當事人或班集體予以賠償。

  4.各班級課室、宿舍及專用室的門鎖、門窗要有專人管理,做到定時開關,放學後或晚修下課及節假日期間必須關好門窗。嚴禁爬窗進出。

  5.不準在牆壁上隨意釘鐵釘和亂掛雜物。

  6.不準私自上樓頂、單車棚面,不準攀爬陽臺欄河、鐵架、果樹,不準在走廊及課室追逐、打鬧、拍球,大聲喧譁。

  7.不準用檯凳或其他硬物撞擊樓板,不能隨意搬動室內鐵床,衣櫃、桌椅等,不準私自接拉電線。不準在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燈、明火。

  8.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及一切文具,肆意浪費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處以經濟賠償。不準往花池、落水管倒垃圾。

  9.宿舍內的床櫃及個人生活用具要“五統一”擺放整齊,宿舍地面、廁所浴室乾淨完好清潔無異味,水電設施完好暢通。不往防盜網上涼掛衣物。

  以上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管理制度 篇12

  根據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有關學籍管理的規定,為使我校學籍管理更加規範、公開、公正,便於班主任老師操作,特此制定本規定。

  一、關於休學

  1、任何老師不得主動向家長建議學生休學,不得為學生休學弄虛作假,此項將作為班主任考核內容之一。

  2、確需休學的學生,由家長和學生提出書面申請併到教務處領取“休學申請表”,家長填寫有關內容、班主任簽署意見後,將“休學申請表”及病歷、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發票等材料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受理後由德育處考察簽字,分管校長稽核批准後,報市教育局。

  3、每個年級休學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年級人數的1.5%,超過的名額需報請校長室批准。

  4、畢業年級須在三月底前辦理休學手續,逾期不可辦理。

  二、關於復學

  1、休學的學生需憑本人復學申請、醫院證明和休學證明,且休學滿一年以上,方可申請復學,由教務處受理,填寫“復學申請表”,報請分管校長稽核、校長批准,再由教務處開出插班通知書。

  2、原則上休學學生不可以提前復學。

  3、班主任需憑教務處的插班通知書方能接受復學學生,任何老師不得違規私自接受、安排復學學生。

  三、關於轉學、借讀

  凡需轉學、借讀的學生提出申請後,首先由教務處受理,填寫轉學、借讀申請表格,然後由分管校長稽核後報請校長批准簽字,辦理有關繳費手續,再由教務處開出插班通知書,班主任需憑教務處的插班通知書方能接受轉學、借讀的學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師也不得違規私自接受、安排轉學、借讀的學生。

  四、關於插班通知書

  插班通知書一式二聯,一聯作為存根,一聯給學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

  學校管理制度 篇13

  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起訖標準如下規定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為固定資產範圍。

  (2)單價不足8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次同類財產,如課桌椅、床、辦公桌、各類櫃子等學生、教師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為固定資產。

  2、學校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分類編號,並由校產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一級臺帳,附單件明細卡片:計算機、舞音美室、體育室、電工室、物理實驗室、生化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食堂等部門,由專管員建立相應的二級臺帳並負責管理。其他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建立二級臺帳,由使用人(部門)負責保管。

  3、新增財產,應由總務處採購人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後,方能列入固定資產臺帳。

  4、總務處的臺帳,每學期應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臺帳、各專管員的二級臺帳核對一次。每學年學校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增加、減少、轉移,須報總務處負責實施。未經總務處辦理手續,任何人不得自行處置。

  6、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如需調配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填寫呼叫單,調入部門負責人或專管員簽字領用,並調整各級臺帳。

  7、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教室課桌椅、寢室床鋪及其有關設施由總務處負責配置和調整,每學期由班主任、學生寢室生活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校產管理員辦理借用手續,填寫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和用物責任人簽字,各存一份備案,每學期總務處對財產保管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計算機、舞音美、體育、電工、生化、圖書閱覽、食堂等專業的教學用品、用具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2、各部門專管員必須建立抵值易耗品臺帳,耐用品並附明細帳。所有物品都應及時列入臺帳。

  3、因辦公、教學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填制借用單,借用人簽字並註明借用理由,使用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消耗品由使用部門(人)簽字領取使用。

  4、各班清掃用具,要實行包乾辦法,確定用物定額,超額不補。

  5、各部門專管員按月填報物品進出庫報表。各部門專管員應於每月初進行一次庫存清點,並將上月物品的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月報表報總務處。如出現帳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6、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原始憑證、入庫單、出庫單、月報表等,並裝訂成冊。

  三、財產採購、驗收、入庫制度

  1、凡需新增或補充的財產,由請購人提前三天向總務處領填請購單,經處室負責人稽核,分管校長審批。總務處組織人員採購。屬專用物品,由使用人參與採購、負責質量、數量、規格選擇。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商品報財政部門審批後由學校採購小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採購。

  2、添置的財產如屬國家專項控制商品,需先辦理控購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購置。

  3、凡新購入的財產,應由總務處採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經保管員對數量、質量、規格、單價等進行驗收簽字,請購單方可報銷。

  4、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材料、衛生清潔用品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文體用品、實驗用品、圖書資料、實習材料等低值物品購入時由部門專管員驗收登記。

  四、財產的出借與賠償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領導研究決定。

  2、批准借用的財產,必須辦理借用手續,注意愛護,精心保管,按期還回,照價賠償。

  3、離退休及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4、所有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故意破壞或不負責而破壞的,要追究責任,照價賠: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五、財產報廢、變賣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復使用的固定財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鑑定後辦理相關手續,並報分管校長批准:大型、貴重裝置報有關部門批准,並登出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統一收集並造冊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鑑定後辦理相關手續,並報分管校長批准,並登出臺帳。

  3、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固定資產變賣價格。凡要變賣的固定資產,分兩步走,第一步由學校相關人員確定基礎價格,第二步由相關人員根據學校內的基礎價格與購方確定變賣價格變賣,報分管校長審批再作變賣。學校固定資產收入,均納入“專用基金”核算。

  六、財產移交制度

  1、校內保管員、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各類財產材料使用人,因工作變動,學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要求帳物相符後,方能接收。

  2、移交中實行按帳點物,逐件核准。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帳。移交中發生帳物不符時,移交人應寫出書面報告,學校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學校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管理制度 篇15

  根據上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彙編有關精神,現制定本校學籍管理規定如下:

  一. 入學註冊

  1. 學校最遲在新學年開學前十五天向新生髮出入學通知,新生按規定時間憑通知單辦理入學手續。

  2. 因故不能按期註冊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3. 開學後,學校發放新生學籍登記表。

  二. 請假制度

  學生因事或因病不能來校,應當天主動聯絡教師予以請假,事後補交請假條或病假條,請假條必須由家長簽名。不符合以上請假手續者,作無故曠課處理。

  三. 轉學

  1. 由學生家長向原校提出申請,學校核準後發給“轉學聯絡單”。

  中學生轉學,須由學生家長與戶籍所在區招辦聯絡,經核准並安排落實後辦理轉出、轉入手續,學生聯絡轉學未落實之前,學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

  2. 外省市轉入本市,須持戶籍證明和轉學證明及成績手冊、學籍卡、健康卡等,向區招辦申請入學,經核准後安排入學。接受學校對其進行文化考核,按其實際文化程度編入相應年紀。

  3. 本校學生轉出時,必須得到轉進學校開出的證明,保證學籍落實,此後本校再開出轉學聯絡單。

  四. 退學

  1.以下條件者須家長書面申請,申請中須寫清確保以後不在返校,經學校稽核同意,報區招辦批准,方可退學。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1) 長期患病,休學兩年以上,仍不能正常學習者。

  (2) 出國定居者。

  2. 一學期內連續曠課超出八週或累計曠課十週以上,經學校與家長多次聯絡幫助教育無效者,經學校報請區招辦批准,可按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發給學歷證明,證明上要註明“自動退學”字樣。

  五. 休學、復學

  1. 學生因病無法學習者,須由家長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向學校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經學校批准,報區備案,發給休學證明。

  2. 學生連續病假三個月,應辦理休學手續。

  3. 因出國要求休學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可保留學籍一年,一年後未復學者登出學籍。

  4. 學生因病休學申請復學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經校核準後方可復學。

  六. 留級

  1. 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五門者,不得補考,即予留級。

  2. 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四門以下者,經補考後,語、數、外三門中有兩門不及格者;或語、數、外三門中有一門不及格,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不及格學科達四門者。

  3. 高中學生選修課成績未達到規定學分或活動課一學年無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學校管理制度 篇16

  1、校衛隊在學校總務處的領導下負責校內的治安、防範、巡查、守護等工作和案件、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保護工作。

  2、平時負責對校內的日、夜巡邏,節假日搞好護校工作。

  3、不定期的對校內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4、注意發現隱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議,協助總務處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5、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門,嚴格來客登記制度,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檢驗有關證件。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並將情況報告有關部門。

  6、注意掌握學校內治安動態,對發現打架、鬥毆、破壞安全、擾亂教學秩序的人和事,主動前往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或“110”,確保校園穩定。

  學校管理制度 篇17

  1、組織本年段班科教師共同負責,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紀律衛生管理工作。

  2、開好年段班主任或全體教師會議,研究解決學生學習和思想品德中的問題,協調班科任教師間的教育要求。開展好本年段的校內外教育活動。

  3、組織本年段(組)教師的政治和業務學習,負責計劃、組織、檢查、總結本組的教學工作;組織教師學習教學大綱,明確本學科的教學和本年段的教學進度和要求。

  4、協助教導主任安排好教師的教學任務,遇到有教師不能上課時,要及時協助教導處組織教師代課,做到不因教師請假而使學生停課。

  5、協助教導處檢查教師備課情況,推行教師在個人認真鑽研教材的基礎上,開展好年段集體備課活動。

  6、組織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活動,確定教研課題,推動教學改革,努力積累教學資料,積極指導學生的課外學科小組活動。

  7、透過“導師制”、示範課、學習外單位教學經驗等方式,幫助新上崗的教師和青年教師提高教學水平。

  8、關心教師的思想、生活和身體健康。

  學校管理制度 篇18

  (一)評比制度:

  1、學校每天檢查值勤隊員的上崗及工作情況。

  2、值勤人員每天檢查各班的行為規範。

  3、衛生委員每天檢查各班的衛生和眼保健操情況。

  4、體育室檢查各班的廣播操情況。

  5、檢查結果及時公佈。實行一週一公佈,一月一評比,每學期一總評。

  6、行為規範總評分數作為學期文明班、行為規範先進集體評比的依據之一。

  (二)評比內容

  一、衛生10分

  1、教室

  ⑴門窗灰塵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紙屑、果殼、雜物等,每處扣0.1分。

  ⑶課桌排列不整齊,每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乾淨,扣0.1分。

  ⑸放學門窗、電燈、電風扇不關,扣0.1分。

  ⑹清掃工具未放在指定地點,字紙簍未及時清理,每項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潔,學習用品亂放,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每項扣0.1分。

  2、包乾區

  (1)地面有紙屑、果殼、雜物等,每處扣0.1分。

  (2)牆壁有積塵,扣0.1分。

  二、行為規範10分

  1、準時到校,遲到每人每次扣0.分。

  2、進校沒有佩戴紅綠領巾、校徽、週一沒穿校服,每人次每項扣0.1分。

  3、早讀、午休有組織、有秩序,有違紀現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點心、午餐時教室保持安靜、整潔,有違紀現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小學日常行為規範示範班評比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建設和諧校園,特制定本方案。

  二、評比宗旨:

  樹立典範,宣傳規範班事蹟,形成正確輿論,讓各班學有楷模、趕有目標,在學校形成一種濃厚的、別有新意的“追示範”的氛圍。

  三、評比物件:

  中興小學各班集體五、評比標準

  以《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以及學校五項常規競賽評比細則為主要評比依據,具體要求做到:

  1、禮儀:

  (1)穿戴整潔,紅領巾、隊幹標誌、胸卡均佩戴齊整,特別強調:全天佩戴,不得中途摘下。每週一升旗儀式或大型集會時必須穿校服。

  (2)進校門時立正,敬禮(隊禮規範),向老師、同學問好後進校門。

  (3)班內學生團結友愛,不打架罵人。

  (4)進老師辦公室須喊“報告”,待老師同意後才可進入;不隨意進出老師辦公室,影響老師工作或休息。

  (5)課間看到老師主動問“老師好”,凡看到客人老師要主動問“客人老師好”。

  2、紀律:

  (1)未滿十二週歲的同學嚴禁在校內外騎腳踏車,騎車的同學嚴禁騎車帶人。

  (2)騎腳踏車的同學在校門口須下車推行到車棚,並按順序從西向東有秩序放整齊。

  (3)不在校內外買、吃零食,嚴禁一出校門就圍攤。

  (4)中午、放晚學時須排好路隊,有秩序地走出校門或走到食堂,不大聲喧譁,自覺遵守路隊紀律。

  (5)集會時按規定站或坐在指定位置,不隨便講話或大聲喧譁,聽講話或觀看電影、表演時認真,不做無關的事,結束時能鼓掌致意。其間不吃零食,不亂扔紙屑雜物。

  (6)課間不奔跑,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

  (7)用餐紀律好,飯菜吃淨不浪費。

  (8)課堂紀律好。鈴聲響,教室內無講話聲,去專用教室上課的應提前到達上課地點,保證鈴聲響校園內無聲響。下課後,在專用教室上課的班級仍應該排隊有秩序地回到教室,不奔跑,你追我趕,不大聲喧譁。

  (9)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

  (10)隨時做到人走門關燈滅,不開無人燈,無人電扇等。

  3、衛生:

  (1)個人衛生好。不留指甲,常洗頭、勤換衣。

  (2)不亂扔紙屑雜物,看到紙屑雜物能主動彎腰揀起。

  (3)不把牛奶袋、塑膠杯等雜物扔進便槽,做到小便入槽。

  (4)教室內外、包管區每天打掃乾淨,做到無紙屑雜物,牆面無灰塵蛛網等。具體標準參照《五項常規評比細則》

  (5)垃圾要袋裝化。

  4、兩操:

  (1)集隊做到快靜齊,按指定路線到指定地點。

  (2)做操時嚴肅認真,動作標準,同學間不嬉鬧。

  (3)從教室到操場做到安靜有秩序,回教室途中也要安靜有秩序,不奔跑、不大聲講話。

  (4)做眼操時嚴禁睜眼,動作要規範。不得做與其無關的事情。

  5、宣傳:

  (1)認真組織小百靈廣播,質量較高

  (2)積極撰寫小百靈投稿,至少每週一篇

  (3)出好每一期黑板報,做到圖文並茂,整體效果好。

  六、評比方法:

  1、以五項常規競賽評分記載表和學生監督崗記載表,教師值日記載表、行政值日記載表為評比依據,對各班執行常規的情況進行全面的打分。

  2、每天將隔天的不規範現象公佈於大廳黑板上,便於大家及時瞭解情況,班主任及時加強教育。

  3、每週將各班得分情況公示在校務公開欄內,12月底進行彙總。凡執行示範好,評比在年級段中名列前茅的,即為“日常行為規範示範班”。

  4、對獲得表彰的班級進行張榜公示,並頒發相應紅旗,此項評比納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教師月考核中,作為優秀班集體、優秀班主任的重要評比依據之一。

  本週為方案學習時間,此方案從下週一起正式執行。

  學校管理制度 篇19

  一、校長辦公會議是學校最高行政會議,主要任務是制訂學校發展規劃和行政工作計劃,研究、決定學校行政的重大問題。

  二、會議由校長主持,黨總支書(副書記)和全體副校長參加。必要時,總支委員到席參加。

  三、校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舉行1—2次,要明確時間,列入校長工作日程表。必要時也可臨時召開。

  四、校長在會前要提出會議的主要議題,與會人員要做好出席會議的準備工作,要嚴肅認真參加討論。

  五、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講究效率,一般情況下,由校長最後作出決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六、校長因病因事暫時離校時,委託一名副校長主持辦公會議,在此期間作出的有關決定,在校長在職後應予報告。

  七、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建檔備查。

  八、與會者必須服從並執行決定,不同的意見可以保留,不得洩漏討論情況與不同意見。

  學校管理制度 篇20

  一、行政辦公會議是制定學校發展規劃、討論學校重大事項、落實具體工作任務的常規會議。

  二、行政辦公會議由校級領導、各處室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年級組長、參與管理人員等參加,必要時,可擴大到教研組長。原則上每週一次,必要時可召開緊急會議。

  三、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召集主持,校長離校時可委託一名副校長主持召開。

  四、行政辦公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分析總結前一階段學校工作情況,明確近期工作內容,佈置下階段任務,提出具體要求,落實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門通報階段工作情況和後一階段工作安排;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五、辦公室要做好會議的記錄工作,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負責做好傳達工作,同時對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認真督辦、催辦,以保證學校工作順利進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學校全體幹部、教師、職員、工人均系考勤物件,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

  二、教職工的考勤由所在處室組進行,考勤員由處室組推舉。

  三、考勤員逐日記載出勤情況,一週統計公佈一次,按月統計報校長辦公室記入教職工工作檔案。

  四、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五、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准假後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考勤員。

  六、告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七、教職工集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具體實際情況,制訂同工資、獎金、評優、職稱評定掛鉤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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