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規章制度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

  1、廚政部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考勤,嚴禁代人或委託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後,應向組長或廚師長報到或總體點名。

  3、根據廚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廚師留下,不加班的廚師下班後應離開工作地。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向廚師長辦理准假手續,並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或早退處理。請假應寫請假條書面備案。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日辦理事假手續,經廚師長批准後方有效,未經批准的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崗位。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7、根據工作需要,需廷長工作時間的,經領導同意,可按加班或計時銷假處理。

  8、婚假,產假、喪假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

  9、本制度適用於廚政部的所有員工。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2

  1、在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酒店餐飲部的經營管理工作,確保其正常運轉。

  2、根據酒店的預算和酒店的市場環境、部門的歷史資料和現實情況,稽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算、月度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3、制定本系統的經營管理制度、服務標準、操作規程,制定餐飲經營方針、經營策略,策劃促銷推廣的大型活動和重要宴會。

  4、巡視下屬各部門,關注運作情況,檢查工作進度,抽查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偏差,確保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5、經常檢查廚房出品質量,把好食品衛生安全質量關,搞好出品、營銷分析,找出成本、服務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

  6、與餐飲部經理、行政總廚研究、設計、推廣新選單,嚴格控制成本和綜合毛利率,不斷拓展新市場、開發新客源,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

  7、親自組織和安排大型團體就餐和重要宴會,負責VIP客人的迎送。

  8、親自收集客人對餐飲、質量的意見,處理重要投訴,研究市場變化,及進發現消費動態,調整酒店的餐飲營銷策略,抓住可行的盈利機會。

  9、主持運作會議,每週召開一次業務檢討會議,每月一次營銷會議,確保管轄部門的日常動作,不斷提高服務、提高出品質量、提高營業和利潤水平。

  10、有針對性地組織服務骨幹和廚師外出學習重視新知識新技術的運用和推廣。

  11、抓好主管部門的服務質量檢查工作,跟進服務質量檢查發現的薄弱環節,提高酒店的整體服務質量水平。

  12、負責與市場營銷、房務、人力資源、財務、工程等部門總監、經理的橫向聯絡,確保酒店服務的一致性。

  13、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服務技術、烹飪技術的培訓計劃,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親自負責培訓下級業務骨幹,指導並檢查各分部門的員工培訓。

  14、稽核所管轄部門的人事變動,關心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時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導和幫助,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15、完成副總經理、總經理佈置的其他工作。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3

  (一)酒店安全管理原則

  安全管理要和優質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實行內緊外鬆的管理原則,既要參照海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又要運用本國的管理辦法,既要照顧國際慣例,又不能有違本國安全管理規定。完善嚴格的安全管理是優質服務的重要保障,因此,保衛部門一定要把安全管理和優質服務有機的結合起來。

  (二)酒店安全管理檢查內容

  1、酒店各部門、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2、接待會客登記等各項手續是否健全並按要求辦理。

  3、門窗是否牢靠,下班後是否關窗鎖門。

  4、各種鑰匙的管理是否嚴格,有無交接手續,有無漏洞。

  5、辦公室的印章、票款、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6、財務制度、庫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有無漏洞。

  7、各種電器裝置、消防器材、設施、煙感報警系統等是否完好和靈敏有效。

  8、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9、有無火險隱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10、各個部位值班情況,有無脫崗情況。

  11、各部門領導對安全工作是否重視,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認具整改。

  (三)安全檢查制度實施辦法:

  1、各部門、各崗位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每天要結合服務工作對所負責的區域進行檢查巡視,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和報告。

  2、每月由保安部組織專門人員,對全店各部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3、保安部經理、副經理及主管對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情況隨時可進行監督檢查,各部門領導要予以支援和合作。

  4、重要節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動時,由酒店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檢查。

  5、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關來店進行安全檢查時,各部門要如實彙報情況,予以協作。

  6、每次安全檢查情況,保安部要認真記錄登記,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對經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由保安部發出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7、各部門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認真整改,一時解決不了要及時報告總經理並抄報保安部,同時必須採取臨時安全措施,保證安全。

  8、酒店對安全檢查,依據“安全保衛獎懲規定”和“消防安全獎懲規定”,獎優罰劣,促進安全保衛工作的開展。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4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不妨看看酒店廚房管理規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

  1、廚房行政管理由廚師長負責,必須執行廚師長的合理指示,認真完成廚師長下達的各項任務,嚴格執行一句、一個指令的原則,不得頂撞,違者罰款50元,嚴整者開除。

  2、每日上崗前,換好工作服,自檢個人的儀容儀表後,待廚師長複查並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時間內,不準大聲喧譁、大鬧,不得與其他員工爭吵、打架,違者罰款50元。

  3、工作時間內不得私自使用、加工廚房內一切公有材料,不得私自會客、帶親屬及其他員工在廚房用餐,違者罰款20元(如有特殊情況要事先打招呼)。

  二、考勤制度

  1、廚房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不得請別人代打卡、請假,有病、有事,提前和廚師長打招呼,經廚師長同意後方可執行。違者罰款20元。

  2、不得吃、拿、送、損、偷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違反者按原材料雙倍罰款,重者開除處理。嚴格遵守並認真執行員工手冊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帶與酒店相同的物品,否則按偷拿處理。

  3、在廚房內任何人不得吸菸,違者罰款10元。

  4、工作時間內不得辦私事,如:看報紙、雜誌、小說、玩牌、聽收音機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反者罰款10元。

  三、裝置管理

  1、愛護廚房一切設施、裝置,做到輕拿、輕放,正確操作機器及保養維護,發現故意損壞者,立即開除。如因個人操作不當損壞者,按價賠償,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2、發現隨意浪費原材料者,按原價的雙倍罰款,並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下班後不得在工作場所及酒店任何部門無故逗留。下班後要對廚房內容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認真檢查,關好電源、水源、煤氣及油門等後鎖好門,方可離開。

  四、廚房分工

  1、每天晚上的值班人員必須在十點後才可離開,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不得串崗、脫崗,保證客人用餐及員工餐的時間;不得私自串班,如出現問題組長負全部責任。

  2、廚房每月必須推出新的菜品,來迎合顧客需求。保證各種產品的最終質量,與產品風味特點相適應,做到色、香、形,符合要求,把好成品質量關。味差、不熟、烹糊、感官不合格的菜餚,不準上桌,違者罰款並追究責任。

  3、廚房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各種產品原料擺放整齊,主料、配料和調味料投放合理、及時,掌握好火候、油溫、成色、出菜時間,確保菜品烹製質量。

  4、砧板要根據菜的主料、配料、調味料的比例標準來配菜,產品配菜合理、比例適當,不能隨意下料、偷工減料、剋扣顧客等不良現象發生,能夠從產品配料上保證菜品質量(如有違反者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

  5、砧板在貯藏過程中始終保持清潔、衛生、安全完好。如有本質變味、變質、腐壞等人為責任發生,按價賠償。

  6、打荷人員必須配合廚師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盤、碗、備品、調料等),出菜後打好圍子,擦乾淨盤邊,檢查好是否有異物等,如工作不到位者罰款10元。

  五、衛生管理

  1、日常衛生。每天飯口過後必須清潔衛生,做到乾淨、整潔。無食品原材料加工後的油漬、廢料堆積、地面整潔防滑、牆面、下水池漏處無衛生死角,炊具、廚具、餐具每日清洗消毒,各種機器裝置定時每天擦拭,室內無積水、無異味。

  2、廚房出菜,由廚師長負責,若在菜品中發現異物如:蒼蠅、頭髮、雜物等,由操作廚師按價賠償50%,砧板和打合各佔25%。如出現不新鮮或者已經有異味的原材料由砧板按價賠償100%;如菜品出現口味方面的問題(如鹹、糊)造成退菜的,由爐頭按價賠償100%。

  3、水臺人員必須把好貨品關,要物盡其用,宰殺水鮮、家禽等必須處理乾淨,傳送要快,認真完成交給的各項任務。

  4、漁老人員必須每天檢查各類海鮮有沒有死的,冰鮮有沒有不新鮮的,如果發現把死的或者不新鮮的送到廚房,造成菜品質量問題的,按假賠償。(直接部門相互監督)

  六、廚具管理

  1、洗菜間的青菜要擺放合理、適當,要保證無腐壞、雜草、水鏽等現象,必須保證菜品的乾淨和衛生,應該去皮的菜要及時去皮,必須保證砧板取貨供應,否則處罰款10元以上。

  2、洗碗間必須做到四過關(一洗二涮三衝四消毒),餐具要保持光亮、乾淨,掌握好餐具用量,避免工作,出現錯誤要按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3、砧板人員負責展櫃的擺放,每天要做到勤調、勤換,當天的菜要爭取用完,不新鮮的不要上,如有違規的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4、廚房整體衛生要各盡其責,當口組長每天合理安排組員隨時清潔衛生,每週大掃除一次(包括天棚、地面、門窗、四壁、各死角、按臺),待廚師長檢查,不合格者進行10元以上不同程度的處罰。

  七、廚房和前廳協調八項:

  1、建立菜品反饋意見表

  2、退菜要罰款

  3、廚師和服務員在工作時間不允許嬉笑打鬧,要潔身自愛。

  4、每天有特價急推菜品。

  5、每天和前廳主管要有碰頭會,總結一天工作當中存在和應該避免的問題,以便以後更好的工作。

  6、菜品促銷有獎

  7、定期給點菜員講解菜品的製作過程,來增強對菜品的瞭解,更好的向客人介紹。

  8、傳菜部門要選用懂得菜品知識的人來主管工作,這樣會更好的把好菜品質量關。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工作時間管理,嚴格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保證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員工管理機制,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及省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肅紀律,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及請銷假管理

  第三條:日常考勤

  (一)機關

  機關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週六、日為公休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午時13:30-17:30。公司機關員工(領導班子除外)都需實行指紋考勤,打卡時間為:

  上午上班6:30-8:30,上午下班12:00-12:40,

  午時上班12:50-13:30,午時下班17:30-24:00。

  (二)站場

  站場實行倒班制,根據工作需要輪休,連續在崗工作滿10天,可調休5天,每月26號值班表報於綜合辦公室與安全環境部。站場實行紙質考勤,按每日考勤實際情景填報《員工考勤登記表》,並由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稽核簽字,每月24日將本月紙質版考勤表報送至綜合辦公室。

  (三)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節假日,如逢休息日,按通知執行調休。因工作性質,站場員工節假日不安排休假,按正常工作輪休執行。

  (四)考勤週期

  考勤週期為上月24日至當月23日,考勤情景由綜合辦公室進行彙總稽核。

  第四條:請銷假管理流程

  (一)請假

  員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經過OA系統履行請假手續,並按流程審批,否則按缺勤處理。員工因請假期間影響所從事的工作,公司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對於長期曠工、擅自離崗、請假超過相關法律法規和單位規定期限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單位有權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二)銷假、續假

  員工請假期滿回到工作崗位後,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回到上班時,需及時辦理續假手續。對於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審批許可權

  1.員工及正副職經理請假1天(含)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2.領導人員正職請假,須報請山西天然氣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獲准,其餘領導班子人員請假須報請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獲准。領導班子請假須報山西天然氣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假期及相應薪酬規定

  假期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等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喪葬假、哺乳假、脫產學習假及其他個人因素請假等。

  第五條:事假

  月累計事假不超過1天(含1天)的,不影響工資發放,累計事假超過1天的扣除超出天數的日基本工資。

  第六條:病假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休息治病,須持三甲以上醫院出具的提議病休證明作為病假憑證。

  (二)嚴格依照國家《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員工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三)薪酬標準

  (1)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50%崗位工資”標準支付病假工資,不發放績效工資,不享受獎金、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實行年薪並且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3)超過規定醫療期的,不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七條:工傷假

  (一)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理解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制度。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經企業職工勞動本事鑑定委員會確認,並與單位簽訂《工傷治療協議書》。

  (二)工傷期間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一樣情景確定為十二個月,嚴重工傷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員工在確定的工傷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八條:婚假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九條:產假等計劃生育假

  (一)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女職工可休產假,其中預產期前一個月,本人可提出申請休產前假(包含在規定產假期間)。女員工休產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貼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標準執行,不發績效工資及獎金。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貼的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二)女職工流產,須由醫院出具提議病休證明,依照國家及公司《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細則》相應規定的時常休假,並按其規定待遇執行。

  (三)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男方可休護理假15天,護理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四)凡休以上計劃生育相關假期的,均需由公司工會出具意見。

  第十條:探親假

  在集團系統工作滿一年,服務場所及工作環境為基層一線和艱苦崗位的外省籍員工,可根據工作實際安排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十一條:喪葬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休喪葬假,假期為5天,如路途遙遠可酌情研究給予1至3天路程假。在批准的喪葬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本人自理。

  第十二條:哺乳假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享受哺乳假,需提交哺乳假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每一天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併使用。站場人員中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哺乳假與產假合併使用,產假可延長15天。

  第十三條:年休假

  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十四條:其他個人因素請假

  員工須合理安排個人事宜,如無特殊情景,要控制因其他個人因素隨意請假。因其他個人因素請假期間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請假連續超過30天(不含),各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十五條:脫產學習

  (一)員工自我安排脫產學習,經公司綜合辦公室稽核貼合單位發展需要,可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及相關學習證明,根據單位(部門)的工作安排休脫產學習假。

  (二)薪酬標準

  (1)學習期間,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標準支付學習期工資。不發放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不享受獎金、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學習期間,依“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40%”支付學習期工資,不執行年薪並且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3)連續學習超過十二個月(二年累計學習超過十八個月),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四章:缺勤規定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

  由於個人原因而造成的遲到、早退情景,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當天應發績效工資的14。因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延誤、癱瘓或極端惡劣天氣影響等人為不可控因素造成員工遲到的,經綜合辦公室核實確認後可視為正常出勤。

  第十七條:曠工

  員工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視為曠工。

  (一)員工曠工1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同時扣發曠工當日全部工資。

  (二)員工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轉為待崗。

  第五章:工裝管理

  第十八條:機關員工工作期間,要求夏季上身著白色襯衣,冬季上身著工裝及白色襯衣,不可著長款(超過工裝外套20公分)毛衣,下身著深色(黑、深藍或與其相近的顏色)裙裝或褲裝,著深色(以黑、深棕色為主)鞋靴。

  第十九條:一線員工工作期間統一穿著工作服。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在崗期間,未按規定著裝,一經發現,個人予以通報批評並與績效考核掛鉤。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章 餐飲管理制度

  第一節 餐廳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幹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四、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五、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愛護設施、裝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九、落例項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第二節 餐具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經消毒後必須存放在保潔櫃內。

  二、員工不準私自使用餐廳各種餐具。

  三、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個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乾淨、衛生,無手印、水跡、菜漬、灰塵。

  五、經常檢查餐具的完好狀況,對殘損餐具要及時更換。

  第三節 餐廳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一、服務人員必須有本人健康證明,持證上崗。

  二、按規定著裝,工作服必須乾淨,無汙漬。

  三、工作時不許戴首飾和各種飾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終保持手部清潔。

  五、不準在食品區或客人面前打噴嚏、摳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準吃異味食品,不準喝含酒精飲料。

  第四節 餐廳設施裝置保養制度

  一、餐廳的設施、裝置按規定要求定期進行保養。

  二、保溫臺每班要及時加水,避免乾燒情況發生。

  三、定時清洗空調慮網。

  四、調整保溫臺溫度要輕扭開關,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損壞。

  五、保溫臺換水要先關電源,後放水,再清除汙垢。

  六、對設施、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餐廳主管。

  第五節 後廚日常工作制度

  一、檢查工具、用具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

  二、按崗位要求規範操作,保證質量。

  三、愛護公物,不吃、拿後廚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間保管好後廚物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後廚。

  五、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制度,確保後廚的設施、裝置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紀律,有事提前一天請假。

  七、落例項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第六節 冷拼間管理制度

  一、冷拼人員要按規定著裝,不帶個人物品入內。

  二、室內溫度不超25度。

  三、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四、櫃內儲存食品擺放整齊,分類存放,每週至少清理一次。

  五、進入冷拼間的食品必須清洗乾淨。

  六、刀、夾、盆、墩工具消毒後使用,不可用抹布擦拭。

  七、上班前開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進入冷拼間,工作人員手部清洗消毒後方可操作。

  八、加工冷拼食品做到隨到隨拼,並做到所有原料冷存。

  九、冷拼間所用抹布、毛巾、棕刷等清潔用物品,按要求保持清潔。

  十、冷拼間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下班前要把容器、工具刷洗乾淨,冷拼用的墩、板按要求擺放。

  第七節 後廚個人衛生制度

  一、後廚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明上崗。

  二、進入後廚必須更衣、洗手消毒後,進入自己的工作區域。

  三、後廚工作人員不留長髮,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不佩戴首飾,衣帽整潔,不留鬍鬚。

  四、後廚工作人員要勤洗澡、勤曬衣被、勤理髮。

  五、後廚工作人員上班前不使用氣味濃烈的化妝品,保持面部清潔。

  六、後廚工作人員不準隨意品嚐食物,不對食物打噴嚏、隨地吐痰、咳嗽、抓耳撓腮,不抽菸、不剔牙、不打哈欠、不扣鼻子、不嚼口香糖。

  第八節 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一、烹製菜品的原料符合衛生使用要求,外觀新鮮無腐爛、無農藥味。

  二、按洗滌切配程式的原料方可烹製。

  三、加工前檢查肉類是否新鮮,有無異味、變色現象。

  四、當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時存入冰櫃內,加工的成品要加蓋防塵、防蠅罩。

  五、燉煮肉類食品應燒熟煮透,中心溫度大於70度。

  六、調料缸內禁止混放調料,並保持外觀整潔。

  七、嚴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順序操作,避免交叉汙染。

  八、洗滌分設洗菜池、洗肉池、洗水產品池,做到專池專用,避免交叉汙染。

  九、切配墩生熟分開,專墩專用,操作結束後,將墩、刀清洗乾淨,按要求存放。

  十、清真食具按要求專櫃存放,操作時產生的廢棄物及時放入垃圾桶內,並加蓋。

  十一、工作結束後將垃圾及時清倒,並將垃圾桶清洗乾淨。

  十二、操作間原料不準落地存放,應擺放到貨架上。

  第九節 後廚衛生管理制度

  一、後廚衛生實行廚師長負責制,衛生區責任到人。

  二、後廚地面乾爽,無水漬、雜物、油漬。

  三、操作檯檯面要整潔,無雜物、汙物。

  四、灶臺要整潔無雜物、無積水、無汙物,炒鍋、手勺要潔淨、規放整齊。

  五、冰櫃要生熟標識清楚,內外清潔,每週至少除霜一次。

  六、主食庫、調料庫、蔬菜庫貨架及各種容器潔淨衛生,擺放整齊。

  七、麵點間設施、裝置外觀潔淨,蒸箱內及時換水,操作檯每班清洗一次。

  八、冷盤間設施裝置要清潔,操作檯內外乾淨,物品擺放有序。

  九、垃圾桶、墩布等清潔工具,使用、存放符合要求。

  十、無“六害”(老鼠、蟑螂、臭蟲、蒼蠅、螞蟻、蚊子),牆角無蜘蛛網。

  十一、後廚牆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煙機每週至少清洗一次,保持通風暢通。

  第十節 設施裝置保養制度

  一、室內要經常通風,避免設施、裝置受潮。

  二、麵點間的烤箱內不能存放雜物或易燃原料工具。

  三、和麵機、壓面機每日上班前檢查潤滑情況,定期進行保養。

  四、每班操作前檢查爐膛內有無雜物、積水,保持油路、風道暢通。

  五、使用各種容器要輕拿輕放,有破損的要及時修復或更換。

  第十一節 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清洗餐具按照一洗、二消、三衝、四保的順序操作。

  二、洗滌後的餐具、用具必須無水跡、無油跡、無食物殘渣。

  三、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對餐具消毒。

  四、消毒後的餐具及時放入保潔櫃內,按規定擺放,防止二次汙染。

  五、每次消毒完畢,將消毒設施沖洗乾淨。

  六、經常檢查餐具、飲具的破損情況,對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換。

  第十二節 食品採購、儲存、索證管理制度

  一、採購人員所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性異常的食品、原料及調料。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定型包裝食品及調料。

  (三)已過保質期的定型包裝食品及調料。

  (四)不符合標籤規定的食品及調料。

  (五)無動檢證明的冷鮮肉系列。

  (六)無資質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商提供的產品。

  二、採購運輸食品的工具(車輛)必須保持清潔。

  三、儲存食品的場所、裝置要保持清潔,無毒斑、鼠跡、蒼蠅、蟑螂。

  四、倉庫通風要保持良好,與外界相通的門要設定防鼠版,地漏、地溝要設定防鼠網,孔徑不大於6mm。

  五、倉庫內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六、食品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由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定期檢查,並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主食庫要建有防鼠臺,各類散裝原料要用密閉的容器存放。

  七、採購食品時,應向供貨商索取該批產品衛生檢驗合格證。

  八、採購鮮(凍)畜、禽、肉及其製品,應索取畜類獸醫部門出具的獸醫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九、採購進口食品,應索取由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十、採購員違反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事故,由其個人負責賠償,並根據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7

  1、員工就餐必須憑酒店下發的IC卡打卡,必須按規定時間進餐,取飯菜時,應自覺排隊,不插隊。

  2、不浪費糧食。

  3、就餐人員應文明用餐,自覺維護公共衛生,不得在餐廳內亂扔雜物,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大聲喧譁、嬉戲打鬧。

  4、用餐高峰期時,員工用餐完畢,應儘快離開餐廳,以免影響他人用餐。

  5、就餐後應自覺地將剩飯剩菜(殘渣)倒入泔水桶內,把消毒碗送到指定位置。消毒碗如須帶出員工食堂,須經員工食堂管理人員同意。

  6、破壞員工食堂公物者應予以賠償。

  7、如有違反以上守則的,員工食堂有權報酒店質檢部給予處罰。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8

  第一節 概述

  財務管理辦法是酒店在財務管理業務、會計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業務需要所訂立的運作規條,

  酒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本管理辦法所包括的規定內容,酒店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不得違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離原意,以致虛應或走樣。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各項管理辦法的細則都是財務管理業務上用以規範業務運作標準,使用符合酒店業務運作要求。這些管理辦法的制定,在原則和方向上,應依循和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精神。如遇財務管理辦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內容產生茅盾或不一致時,應以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財務管理辦法的相關部分應停止執行,並由酒店財務經理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作出修訂。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

  第二節 資金管理辦法

  酒店的資金收支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辦法管理。違反本制度所規定將按財務法規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1、酒店的資金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除按規定留存的備用金,存放在酒店規定的貯存處外,均存入酒店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內。

  2、上述賬戶的提取及使用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及財務經理共兩人以上的會籤,並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私章方可提齲

  3、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私章由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

  4、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由銀行領出後,經出納登記保管,並憑有效批准後的付款通知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

  5、如果在取得發票之前需要預先領取支票的,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原始憑證交回財務部,予以核准報銷。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時,必須及時退交出納員,可根據業務需要重新辦理支票領用手續。

  6、不得開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額等必須填列齊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將某項內容空置不填的,應在《用款申請單》的備註欄填寫清楚,按程式經有關領導審批後方可開具。經辦人需在支票開出後三日內將原空置專案的實際內容告知財務部。出納員負責督促相關工作。

  7、 酒店的所有營業現金收入均按酒店的《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辦理,違反者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內的週轉資金規定為:

  出納備用金:僅作為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備用金的報銷回填,和支付零星現金支付。

  外幣兌換備用金:前堂收銀處的.外幣兌換備用金,除受酒店的規定管控外,同時必須遵守銀行對代辦外幣兌換業務所訂立的有關規定,並只作為外幣兌換點的外幣兌換業務專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銀員找零備用金:各收銀處的找零備用金,只作為收款業務中找零給客人的專用備用金,並應按規定在每班交接班時,由交接雙方核點交接,不得截留滯交。

  郵資備用金:前堂部接待處的郵資專用備用金,允許以郵票和現金的形式同時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給客人的代郵服務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現金和郵票的總和應與備用金規定的固定額度相符。

  採購部備用金:採購部的備用金,規定只作為解決酒店零星採購,業務急用所需。

  專用備用金:經總經理和財務經理的同意,在特殊情況下個別部門可獲撥留不超過人民幣壹仟元的臨時專用備用金。在事情辦理完畢後或被通知回繳時必須即時交回。

  9、所有備用金包括出納的備用金均採用隨用隨報的回填辦法控制。除出納的備用金按實際支付後,並經批准開出支票由銀行賬戶存款回填補充外,其他備用金以報銷方式回填,報銷均應在指定辦公時間內,在出納的辦公室辦理回填手續。辦理回填手續應在5個工作日以內,所有備用金均採用報銷回填的定額控制方法,使備用金固定在規定的額度,不得隨意增減,所有備用金額度的變更,均須獲總經理和財務經理批准。

  10、 酒店所有費用的報銷,均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加簽後送財務部辦理審批手續,經獲批准後在出納處領取或退繳現金。

  11、 現金借款。

  公司嚴格控制現金借款。確因業務需要而必須借款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款申請單》(一式三聯,見附表一),公司人員借款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下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上及公司總經理本人借款由董事長審批。

  借款人申請臨時借款時,應填明估計還款日期。除特殊情況外,一般借款不得超過25個工作日。出納員應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借款逾期未還情況,並向借款人傳送暫借款催款單。接到催款單後既不說明原因又不歸還借款者,財務部有權扣發其工資,直至結清借款為止。結清借款前不再給予第二次借款。

  第三節 用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支付酒店改建專案、日常大批次採購以及大額的費用支出,零星的費用採購或費用的開銷,另訂立報銷制度。

  (一) 、用款分類。本用款管理制度將用款專案劃分為五類:

  1、建設專案。包括工程專案、裝置的大修。

  2、購買固定資產。

  3、特殊費用專案。包括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和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公益贊助費、訴訟費、評估費

  4、日常經營專案:工資、能源、辦公、成本等日常經營活動的必需費用。

  5、財務類支出。包括銀行貸款利息,代收代付款,支付供應商貨款等。

  本用款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專案,有合同的,按合同所規定的程式付款;無合同的,相關責任部門必須提交相應的專題報告,報送總經理批,審批後予以付款。

  (二) 、用款的管理

  1、建設專案合同款項的支付

  (1) 經辦部門根據合同條款以及專案的進度情況,填寫《工程專案審價報告書》,經由合同部、監理公司稽核確認後,連同《用款申請單》一起上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示付款意見後,財務部簽字後對外支付

  (2) 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購買固定資產及日常經營用品及日常費用

  (1) 開業定購的固定資產和用品,在預算的範圍內,擇優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的支付條款,如果是預付款,由經辦部門填寫《用款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財務部門支付款項;如果是貨款,財務部根據驗收記錄和發票的收取情況,支付款項(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行政部向銀河集團公司彙報)。如果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 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情況,對需新添置的固定資產,提交報告,連同《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對於日常經營用品的支出,只需要提交物品申購單;對於日常費用按相關定額或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的進行採購或付款。

  (3) 裝置大修計劃首先報總經理審批,根據維修情況和合同付款的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附審批報告一份副本,經總經理批准後付款。

  3、特殊費用專案用款

  特殊費用的用款,應由經辦部門提交報告,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填寫《用款申請單》,連同批准後的報告送財務部,完成付款審批手續後付款。如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依照集團有關規定送總裁審批。

  4、日常經營費用

  按採購制度進行(祥見《採購制度》)。

  5、財務類支出

  (1) 財務類費用依照有關合同或規定,填寫《用款申請單》,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付款。

  (2)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排付款。

  (3)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排付款。

  第四節 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

  酒店對營收現金採用錢、帳分途的管理方法,有關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式執行,所有操作人員均應絕對遵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違反者將受紀律處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

  1、前堂收銀員、餐廳和其他營業點的收銀員均應在下班時將該班次的賬單點算清楚,並完成各該班的營業收入報告。賬單和有關報告應於下班後第一時間交到指定的辦公地點,以便在初步核查後轉夜班稽核組進行隨後的帳務工作。現金部份應於下班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內。

  2、每一班次的收銀員在完成帳表的核查工作後將其所持現金中,屬找零備用金的部份取出,清點清楚後移交到下一更收銀員,如屬於最後班次(除大堂外),即將其交到指定的保管處。在減去找零備用金的額度後即屬於該班次的現金收入,則按上述的規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內。

  3、每班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班的營業報表內所統計的現金銷售額相吻合。如有任何差異應即時查明,差異部份不論是超出或是短款均應如屬填報,記錄在收銀員報表內的現金超短欄內上報,不得隱滿。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要清楚地記錄在繳納袋上,同時在交班記錄本上註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4、現金收入應在該班當值的前堂收銀員當面見證,點算清楚後(假設條件許可,以下相同),隨即在繳納封袋上如實填寫清楚,並在袋口騎縫加簽,然後即時投入投放式保險箱中。收銀員和見證人均須在投繳記錄簿上同時加簽。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膠水封口,不準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釘上作為加封,未依循本項規定進行者,除對因此引起的所有後果負全部責任外,並將被視作蓄意違反本管理辦法,遭受紀律處分。

  5、所有投繳事項必須即核、即籤、即時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繳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本規定的條款完成規定的事項和核籤,對不按規定操作而引致的後果,雙方均負同等責任,受同等處分。

  6、對於不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下,獨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後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按違反規章制度論處,初犯者予口頭警告,蓄意再犯者給予書面警告,以至最後警告。

  7、繳納人和見證人不按規定,沒有當麵點核,或不認真點算清楚而造成的過失,按第6項的規定同等處分。

  8、收銀繳納登記簿的每一欄,均應按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資料填寫,並在規定的欄目位置加簽,不得有遺漏、錯填。其中因錯寫需要更正的,應用橫線畫去,再在其上方寫上正確資料,然後由繳納及見證雙方加簽,違反本項規定者按與第6項相同的程度給予處分。

  9、所有收銀員必須辦妥繳納現金收入,並完成各該班次的報表及賬務後,方可下班。大堂的每一班次的當值人員均應對收銀員繳納登記簿進行檢查,並對出現不完善的情況即時查明原因,並將情況通知在班的上一級主管人員,若當時未有直屬上級主管時,應向當時財務部在酒店當值的其他人員報告。

  10、 收銀繳納登記簿所登記的繳納封的數量及繳納封中是否有破損的情況,由出納在第二天與見證人共同開啟保險箱取出繳納封袋時按實填寫。實際數量或封內的繳款如與登記簿所載情況有出入時,若當時辦公室還有第三者在場時,應請第三者(前臺收銀處24小時均有人員當值)作證,並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主管處理。

  11、 若當天所有繳納封均未有破損時,破損封數目的欄位應加“/”斜線刪除。若有封袋破損時,應將該等破損封袋的情況註明,並按10項的規定處理。

  12、 出納及見證人均須在登記表上加簽,任何一方漏,另一方未能予以提醒,均屬疏忽責任。

  13、 收益稽核每天均應在出納完成繳款點算後,檢查經出納和見證人加簽的登記簿,並與收入報告的現售總額核對。保證該天的現金收入確已無誤入庫。如有差異應即時與出納共同查明原因。切不可拖延,以致增加核查的難度。

  14、 出納在點算所有繳款後,應將各項收銀員的繳款情況,據實在出納的每日現金日報表內加以記錄,並將副本送稽核組作賬務處理。

  15、 收銀員繳納報告(繳款封)應予儲存不少於12個月,收銀繳納登記簿應予保留少於18個月。出納每日現金日報表應作為輔助帳表並由出納加以保管。

  16、 收益稽核應對在崗收銀員進行不定期的現金(包括備用金和當時的營業現金)檢查,所有檢查均應按營業情況考慮,避開高峰期,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此項檢查每月應進行2次以上。

  17、 各項檢查均應留有記錄,記錄應有檢查人和收銀員雙方的加簽,以確證當時的檢查結果。為保證檢查在公正和認真的情況下進行,所有的現金檢查,均應具備第三者作為見證,整個檢查過程應在見證人監督下進行,並由見證人在雙方人員在檢查記錄上加簽後,最後加簽證明。

  18、 營業的各種報告及營業帳單,在下班後交到夜審辦公室。

  第五節 報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 單據的處理

  1、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經過完整的驗收、稽核、批准手續,方可報銷。經手人、領導批准、財務稽核原則上不能有同一人重複的情況。不準自審、自批自己開支的費用,一律報上一級核批(如,副總經理的支出報總經理核批,總經理的支出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核批)。

  2、所有開支一律須經有關領導審批、指定的財務人員複核後方能付款。

  3、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必須附有正確及有效的票據來證實支出,依據必須是正本,並加蓋對方發票章,影印件將不受理。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收據或其他證明檔案必須粘在報銷憑證後。如果是報銷採購物品的,在有保修單、說明書的情況下,也應附上。

  4、各人自行支付、報銷自己發生的費用。多人參如的活動(如用餐、乘坐計程車等),應由其中職級最高者報銷。

  5、對員工實行現金週報制度。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內一次性填寫“現金報銷報告”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財務部實行每週兩次報銷單據,時間分別為每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上午,除此以外的時間一般不受理報銷申請。對外(指外單位及外部人士)付款不受報銷時間限制。

  6、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餐飲發票)應分類貼上在一張或多張票據貼上單上,並在貼上單上註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購物發票應有手續完整的驗收單、發票、保修單(保修單是附上,而不是粘上);車票、機票上應註明起訖地點、時間;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必須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的形式報銷。在填寫《現金報銷單》時要包括:姓名、部門、用途、金額、附件張數等,經部門經理稽核後,送財務部稽核員辦理報銷手續。

  7、稽核員核對金額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開支標準、各類審批手續是否適當、單據貼上是否規範等等。如果有疑問,或發現不應報銷的專案,應及時向申請人落實及說明。稽核員稽核無誤,經財務經理審批後,按審批許可權規定,呈送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未經財務部稽核員、財務經理簽署的報銷單據,不得送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稽核員一般應在三天內辦妥審批的手續,並交由出納員付款。

  8、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付款之後出納員應在發票、《現金報銷單》蓋上“現金付訖”章。

  第二條 本地差旅費

  1、報銷市內交通車(船)費時,應在報銷報告附件上註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止地點及費用。

  2、嚴格控制市內的計程車費報銷。市內辦事搭乘計程車,應取得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的批准,方可報銷。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理。如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凡搭乘“計程車”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現金報銷實行週報制度,即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規定的時間內辦好報銷手續。差旅費填於《現金報銷單》, 經稽核籤批後於每週規定的報銷時間交財務部報銷。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

  4、出差並當天往返的視同市內出差辦理,不能當天往返的作為異地出差,

  第三條 外地差旅費

  1、出差審批

  1) 所有業務到外地出差,必須由員工本人填寫《外地出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稽核後,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方可出差外地。

  2) 《外地出差申請表》一式二聯:行政聯及財務聯。在出差前2天,必須把手續完備的申請表行政聯交行政部考勤及訂票等使用,而保留財務聯直到報銷為止。

  2、出差補貼/費用報銷標準(包括住宿、交通、伙食等)規定:

  住宿費標準、伙食補貼標準:

  1) 交通工具:機場至市區往返乘大巴,市區可以乘坐計程車。

  2) 長途旅行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夜間乘車每夜補貼25元。

  3) 補貼天數的計算辦法:以機票/車票時間為準,出發當天,在12點之前出發的算1天,12點之後出發的算半天;返程到達當天,不計算補貼天數。

  4) 出差人員趁出差方便,經上級主管批准就近回家探親、辦事,其間的交通費自理,並且該期間不享受出差補貼。

  5) 除以上規定外,出差人員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補貼。

  3、差旅預支款項

  1) 對需預支款項的,需填寫《借款申請單》,列明有關事項,由上級領導(部門經理或以上)稽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批准。批准時必須評估所需的款項與出差期及目的是否合理。

  2) 每一次預支金額不高於人民幣5,000元。

  3) 所有借款須在1個月內必須報銷及結清,以《現金報銷單》送達財務部為準。確有特殊情況要延期,必須在到期前到財務部說明情況,方可延期。員工報賬時不退還《借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開給申請人收款收據。

  4) 申請借款時,須附審批手續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請表》影印件辦理。

  5) 財務部必須及時記錄所有預支款項,確保沒有久未退還的預支款項。

  6) 在旅途中尚未使用的預支款項應在報銷時交還財務部,禁止把款項保留或轉至其他員工。

  7) 預支款項退還財務不應用委託他人傳遞的方式,若款項遺失,一切後果自負。

  4、交通工具

  1) 選擇最經濟的交通工具是公司所需求的。

  2) 限制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普通員工需要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應事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別批准。

  3) 經理及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

  4) 機票/車票/船票的訂購必須向指定的代理訂齲

  5) 不使用的機票/車票必須退回代理公司領回退款,不應保留作將來之用。

  5、住宿安排

  1) 酒店訂房儘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訂房或使用有優惠協議的酒店。

  2) 住宿費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3) 多人出差至同一地點,應儘量安排至少兩人住同一房間。不同級別的員工合住房間時,適用其中較高級別員工的住宿標準。

  4) 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可以據實報銷。

  5) 不論是否合住房間,均應按人分別付款,分別開具住宿發票。

  第四條 差旅支出報銷及結算

  1) 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2) 報支外地差旅費者必須附相應的《外地出差申請表》的財務聯及《出差工作報告》,詳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間工作內容。

  3) 財務部應確保《現金報銷單》上的預支款項金額與《外地出差申請表》上所預支款項相符,否則不受理差旅費財務報銷手續。

  4) 差旅支出報銷若不按公司的報銷程式將均不受理,此情況包括,例如:

  a) 沒有填寫《現金報銷單》或《出差工作報告》。

  b) 《現金報銷單》的資料不正確或沒有完全地填寫。

  c) 沒有附上正本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或其他有關證明檔案。

  d) 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的批准。

  e) 沒有一次性將本次的所有開支報銷完畢。

  第五條 與其他部門協調

  1) 財務部應通知兩個月或以上尚未退還預支款項的員工,尚欠餘額將會在下期工資內扣除。

  2) 對於離職/解聘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行政部必須確保《離職手續表》中各項手續(其中包括辦理償還借支手續)已經完成才發出《員工保證金、工資領取通知書》,離職/解職的員工才能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應領工資。

  第六條 特殊情況

  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履行以上條文,必須有總經理/副總經理的批准。

  第六節 發票管理辦法

  為使酒店對發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違反者除按違反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給予嚴格處分處,還將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應負責任。

  第一條 開出發票

  1、酒店使用由稅務機關統一的稅控發票,由指定發票管理員憑發票領購簿和規定的檔案及財務專用章向稅務機關領購發票,並負責保管和控制使用,並向稅務機關報送使用情況。

  2、所有發票由指定會計員設立登記本記錄和控制作用。在加蓋財務專用章後,由各崗位點的收銀員向指定會計員直接辦理領出和繳銷。

  1、 收銀必須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執行,並接受監督和指導,各崗位點的收銀員要嚴格遵守發票的使用和繳銷。在發現有違反規定時,應立即通知指定發票管理員協同調查並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4、發票必須順序、按時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頁(指:訂本式),每次打印發票後必須檢查印刷號碼與輸出號碼是否相同。

  2、 發票的開具不準塗改、撕毀,如有作廢,應註明原因,整份完整儲存,交回給發票管理員核銷。如發生丟失、損壞必須即時報告候查,因此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

  3、 發票不得轉借、轉讓,不得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開,只能對經營業務收取款項使用。

  4、任何情況不得拐帶或以任何方法將空白髮票帶離酒店。

  5、 發票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發票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和責成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現的疏漏。

  6、每班次結束後,收銀員均要打印發票使用報告,附於營業收入報告之後。

  第二條 收取發票

  1、購買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項,應向收款方向取得發票,該等發票必須具稅務機關規定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並由收款方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並經開票人簽字方可接受。

  2、發票必須符合有關稅務規定,內容不得塗改。

  3、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接受,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4、所收發票金額應與交易事項的金額相符,在正常情況下,發票應直接開給酒店。如有特殊情況,應具報告說明,並經財務經理批准,方可給予報銷。

  5、發票的商品或服務內容應與交易事項相符,不得串通開票單位虛構作假,以相同金額髮票抵充頂替。

  6、財務人員應以交來發票核銷各項報銷事項,稽核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七節 支票使用管理辦法

  酒店銀行賬戶的提存和支票使用採用雙籤和加蓋專用印鑑的多控方法,確保銀行存款和支票使用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監控:

  1、 銀行賬戶的款項提取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和另一位經授權人員蓋章,並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方可提齲

  2、 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支票由出納保管。在任何情況下對未具備經財務經理批准的有效支取憑證下,不得填制任何支款支票。

  3、 支票由出納憑留存銀行印鑑從銀行領出後,由出納登記保管,並憑有效批准的《用款申請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付款後在《用款申請單》上蓋“銀行付訖”章。

  4、 付款要求通知單由要求付款人按要求填寫,內容包括收款單位/收款人名稱;大、小寫金額;付款方式;要求付款原因,經部門經理核實加簽後,聯同有關憑據送財務部進行財務稽核。透過財務稽核的《用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送呈總經理批准,最後轉出納填寫支票。對不符合財務稽核要求和不獲批准的《用款申請單》,在註明緣由後,退回原提出付款要求部門。

  5、 出納必須嚴格要求保管和開出支票,對未經批准的付款要求不得開出支票。

  6、 開出的支票必須寫明收款人或收款單位的名稱、金額、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將空白支票帶離酒店。

  7、 因業務確有所需,不能確定實際金額的情況,允許在填寫收款人,及用途後,開出限額支票。按本項規定開出的支票,領出支票人必須在2個工作天內,將使用情況報回出納,辦理財務手續。

  8、 支票必須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寫。金額、用途和收款人不得塗改,其他事項的更變,必須加蓋與留存銀行印鑑一致的印鑑。

  9、 因故取消或作廢的支票必須註明原因,並在支票上明顯位置,用大號字標上“作廢”字樣。作廢的支票除按上述規定標註外,應按號與同號存根一併訂在存備查。

  10、 支票在使用前應按銀行原裝訂本儲存,不得折本使用。支票頁在使用前必須與存根聯保持原狀,不得撕離。

  11、 支票本存根上的各項資料應與開出支票一致,各欄資料必須如實填寫,不得留空。

  12、 支票必須按從銀行領出的先後次序順號使用,不得跳頁跨頁使用。

  13、 已經整本使用的支票本的存根必須按票號和日期封存保管備查,並按有關制度的規定期限儲存。

  14、 酒店對支票的使用除須符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外,尚應遵守開戶銀行對支票使用的各項要求和有關守則。

  15、 如當地人民銀行有訂立支票管理法則或規條的,應按有關法則和規條修訂本管理辦法。並於當月報送公司行政部備查。

  第八節 收據管理辦法

  收據是財務部用以記錄和證明業務事項的的書面憑證,開具收據的情況羅列如下:收取客戶的定金以後須退還得;借款人歸還借款;員工繳納的制服保管金;收回的賠償款;收取支票、發票等一些重要的憑證資料;代收代之的款項;預收款。

  1、確保開具收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未發生業務時不得開具,

  2、酒店營業收據應確保合法有效,並由專人保管、領用、發放。

  3、收據填寫要求專案齊全、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複寫,內容一致,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開錯的,要加蓋“作廢”章,並將全部聯次與存根訂在一起,不可私自銷燬。

  5、開具收據應使用中文,可同時使用英文。

  6、不得私自轉借、轉讓、塗改或擅自銷燬收據。收據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把收據存根交回管理人統一保管。

  7、收據按號碼必須連續使用。

  8、所領用收據出現問題,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節 收銀員編班制度

  為了管理好收銀的工作,建立編更制度,編更制度是根據營業運作需要而制定的,要求在月末制定下一個月的上班更次,首先由收銀員個人根據休假數量,提出休息請求(一般要求假期當月處理完畢,不累計到下個月,如由於營業需要可以調整),再由編更負責人綜合情況,制定下月更期表,具體要求如下。

  1、排班表制定後,若有需要更改或臨時調更,需請示領導批准。

  2、請休病假、事假的,需要出示醫生開具的病假單或請假條,並經批准。

  3、若因個人原因,需提前下班或推遲上班的,需經批准方可執行,欠下的時間,以後補回。

  4、在工作未完成時,不得無故提前下班、早退。

  5、在每個月的排班表制定前,若員工有需要申請假期的,需提交申請條,並交財務領導批准後,方可作準。

  6、當班人員負責起當班所有應付的工作責任。

  7、如遇上與人事部相關制度相牴觸的,以人事部的相關制度作前提,作出修訂。

  第十節 各種消費券(卡)管理

  在酒店用於替代現金支付住宿或餐飲等其他服務,包括免費的消費憑證。

  1、 酒店發出的消費券僅限用於自身酒店內。

  2、 消費券上必須註明可消費金額。

  3、 消費券不能兌換現金,並且未使用的價值不被償還。

  4、 消費券必須在消費前出示。

  5、 消費券上必須註明有效使用期限,過期作廢。

  6、 所有消費券由財務部按序號控制並儲存。

  7、 所有消費券的使用需經財務部蓋章後,方可生效。

  8、 酒店員工不能使用消費券,特殊情況例外。

  9、 消費券在申請或發放中,不得作假或發放與此無關人員,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10、 免費的消費券上須註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費,需提前預訂,以視客房及餐廳的消費安排情況

  11、 申請免費消費券,應事先填寫申請表,註明時間及原因,而後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批准。

  12、 任何消費券如延期使用,需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同意,並在消費券上簽字確認,在原來的消費券上註明延遲的日期,方可生效。

  13、 所有消費券均由財務部保管、發放,任何部門需要領取消費券時,由財務部負責保管人員登記消費券號碼、領取日期等資料,並由領取人簽收。

  14、 消費券根據其發放的性質,相應作帳務處理。

  15、如果為IC卡,亦由財務部控制,包括:制卡、更換、充值等等。

  第十一節 酒店的交際宴請

  是指酒店有許可權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而在餐廳宴請消費。

  1、 所有高階部門經理、被授權的部門經理和員工允許宴請客人。

  2、 宴請申請單應提前申請,申請人必須填寫宴請申請表,註明申請人、部門、宴請日期、地點、人數、預計金額、被宴請人及理由等詳細內容。

  3、 宴請必須事先經申請人的部門經理批准後經總經理審批。

  4、 所有食品及飲料均以實際消耗按餐牌及酒牌單價記錄,實際發生金額不得超過預計金額的10%。

  5、 未及時提供宴請單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主動交與財務日審。

  6、 所有宴請原則上應在酒店內進行。

  7、 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特別批准方可在店外宴請,事後同樣補宴請申請單。

  8、 如違反宴請規定而執行或經催促仍未補填宴請申請表,其費用將從宴請人的工資中扣除。

  9、 各享有宴請權的員工應自律地控制成本。

  10、 日審人員應每天登記酒店員工宴請明細彙總表。

  11、 如果有定額的,超出定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承擔部分是否折扣,另外製定。

  第十二節 採購制度

  採購制度的大原則是:先審批,後購買;先驗收,後付款。

  為了加強酒店的成本控制,壓縮不合理的費用支出,特製度本制度。

  (一)、請購制度

  1、部門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採購計劃,填寫《採購申請單》後,部門負責人審閱後,送行政部審批,超越行政部審批許可權的,應送總經辦審批。

  2、在計劃外和超計劃的採購,要由總經辦審批。

  3、部門對於固定資產的申購,要按實際情況,提交扼要的報告,說明有關情況,由總經辦審批。

  4、更換原有的裝置,要有專業部門的意見書。

  5、一些特殊裝置申購,涉及多個部門的,要互相進行溝通,完善方案。

  (二)、採購實施

  1、 採購物品由採購部負責,如是專業用品,應有相關的專業人員陪同。

  2、 專用物品、常用用品的採購一般透過供應商送貨,並有一定範圍的詢價,選定兩家以上的供應商。

  3、 固定資產的採購必須採取比價的方式進行,擇優購買。(參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有關固定資產的採購部分)。

  4、 採購物品先急後緩,營業部門優先。

  (三)、驗收制度

  收貨必須掌握三個重要環節,即數量、質量和價格。

  1、 未經批准的採購定貨單,而提前採購所列貨品,收貨部一律拒收。

  2、 收貨記錄上的金額應與發票金額相符,供應商名稱應與採購申請單名稱一致。

  3、 對收到的食品原料和物品進行數量盤點,收貨量應與訂購數量相同。

  4、 所採購的物品和原料應符合酒店質量要求,不合乎要求,收貨部有權拒收。

  5、 實行雙重驗收制度,收貨部為第一驗收人,使用部門為第二驗收人,必須各負其責。

  6、 貨品驗收後的收貨單必須加蓋收貨章。

  7、 收貨記錄必須有收貨人、倉管員或使用部門雙方簽字,方可生效。另外,貴重乾貨入庫時,收貨記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廚師長簽名確認。

  8、 當天收貨記錄的彙總金額應等於收貨日報彙總表的總計金額。

  9、 收貨記錄應於當天下班之前交與成本部稽核入帳,確認無誤後,轉交應付部複核。

  10、 工作時間以外,如使用部門需要的緊急貨品,由使用部門通知採購部,貨到後,由使用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驗收,同時填寫相關的收貨證明,簽名後交給採購員,並在收貨部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11、 購買的物品如果有保修單、說明書的必須收齊,送成本部資產管理員。

  12、 固定資產還要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操作。

  (四)、採購貨款付款制度

  第三條 凡購買“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的,均應先由行政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分別辦理“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登記驗收手續,然後再履行審批程式,辦理付款或核銷。

  第四條 供應商採取月結方式進行,經過對賬確認後,按計劃支付貨款。

  第五條 貨款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為主。

  第六條 採購員一般採取每星期一次結算貨款,不能滯後,報銷時應分門別類進行報銷。

  第七條 報銷時如有借款,同時還款手續。

  第八條 付款時稽核:發票是否完備,是否在計劃期限,是否有完善的驗收手續(包括:驗收單、保修單),是否經有關領導批准。

  第十三節 倉庫管理制度

  1、 酒店倉庫分別存放餐料和物料等用品,必須有效劃分和管理,編排位置程式碼方式,方便管理。

  2、 倉庫門口必須放置乾粉滅火器兩瓶。易燃品單獨存貨。

  3、 每日由倉庫保管員去前臺領取倉庫鑰匙。檢查封包鑰匙信封是否開啟。

  4、 如封包鑰匙被開啟,請通知財務經理。同時檢查倉庫貨物存放情況是否異常。

  5、 出庫入庫餐料及物料,必須立刻登記進電腦,倉管員並在單據上簽字。

  6、 每日檢查餐料是否有過期、變質,發黴等情況。對快過期餐料要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使用部門。

  7、 每日檢查存貨情況,及時填寫《採購申請單》補充存貨。

  8、 每日關倉之前整理物貨堆放,清潔倉庫衛生,關閉電源。

  9、 倉庫鑰匙必須使用信封包裝封存,由庫管員在信封封口簽字並住明日期。關倉後儲存在前臺鑰匙箱並登記在冊,

  10、 每月末倉庫由財務經理組織和監督貨物盤點,並記錄《倉庫盤點表》。成本控制負責核對盤點數量是否一致。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財務經理。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9

  1、員工用餐時自覺排隊並主動刷飯卡,做到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2、文明用餐,餐廳內不得隨地吐痰、吸菸、喧譁、赤膊、穿拖鞋,按規定取食,避免浪費。

  3、餐廳內的桌凳、盤子、盆子等物品只准在餐廳內部使用,不準帶出餐廳。

  4、員工用餐餐具自行準備,員工須在餐廳內用餐,食物不得帶出餐廳或到工作崗位用餐,並將廢紙扔到垃圾桶。

  5、禁止員工進入餐廳廚房內部。

  6、嚴禁非酒店員工在員工餐廳用餐和逗留。如遇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在員工餐廳用餐者,須向綜合辦請示,經綜合辦允許後方可用餐。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0

  (一)日常用車

  1、申請

  1)用車部門填寫內部用車章,經部門經理稽核,簽字。

  2)按用車審批許可權,由總經理室籤批。

  3)將用車單轉到車隊,根據需要和車輛高度情況派車。

  2、審批許可權

  1)使用小車由總經理或總辦主任籤批。

  2)使用其它車輛由總辦主任籤批。

  3)值班、節假日用車由總經理或值班經理籤批。

  4)酒店固定用車,由車隊隊長籤批。

  3、長途車輛使用原則

  1)凡出市區車輛,一般應提前與兩天申報,以便車隊統一編制長途用車計劃,提高車輛使用率。

  2)凡長途載貨用車,原則上需憑提供單要車。出市用車、必須如實填寫用車單,包括去向、擬購物品清單、數量、提供詳細地點、跟車人數。

  3)臨時用長途車,需由總經理或總辦主任籤批。

  4、市內用車原則

  1)一般每日上午9:00前,各部門將用車單報送行政部彙總(小車由總經理室彙總)。

  2)凡屬部門正常用車(如每週、每月例行用車),應提前一天將用車單報審批部門。

  3)小車主要供總經理、酒店重要客人(總經理或總辦主任安排)、董事會成員等領導使用。部門公務用車一般安排旅行車、工具車。

  4)本著節約的原則,凡路途較近,時間允許又不需載貨的,一般不派車。

  5、憑用車單派車

  1)一般情況下,必須憑內部用車單向車隊申請派車。

  2)遇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室電話通知,可先出車,但事後須及時補單。

  3)只剩一部小車時,若需動用,必須經總經理籤批。

  4)未經批准,禁止私下找司機出車。一經發現私自出車現象,用車人必須按酒店計程車費標準付費,同時扣發司機部分工資歷。

  (二)應急用車

  1、當值班司機接到酒店有關部門或客人的緊急用車電話時,要詳細詢問乘車人的姓名、乘車時間、地點、目的地、如來得及通知總辦、大堂副理或值班經理時,應口頭報告,如確實來不及時,需請同班人代為通知,如同班人不在,自己獨立執行任務時,需在用車日報表或車隊黑板上註明去向。

  2、出車回隊後要在用車日報表上填上回店時間、起止地點、行駛里程,並通知用車單位,補寫經總辦審批的派車單。

  3、完成特殊任務(如送病號去醫院緊急搶救或工程救險等)回隊後,要向當班主管口頭彙報事情的緣由。如出車任務是住店客人,還需將行駛里程報告有關部門,由酒店領導確定是否收費。

  (三)出租用車

  1、市場營銷部銷售人員、預訂人員或其他人員接到客人訂車的要求,需瞭解客人姓名、人數、用車日期、起止時間、車型、用車起止地點、航班號、起飛港、目的港及起飛或落地時間。並根據總辦已發的價格規定報價。

  2、客人同意報價後,即刻與車隊聯絡,車隊視用車時間、車輛情況予以安排確認。

  3、車隊確認後,即由聯絡人(前廳部或銷售部門人員)填寫(賓客派車單),經部門經理籤批後在部門交班本或專門設立的記錄本上記錄,月底與財務核對租車費用匯總。

  4、派車單經總辦籤批後,由申請人交大堂副理。大堂副理在交班本上記錄,並負責與申請人核實派車單所有細節,完成以下幾項工作:

  1)接機情況下,列印接機牌,供司機接機使用。

  2)通知車隊並將派車單交車隊,車隊準備車輛做好接機安排。

  3)接送機前與機場聯絡,確認航班及起落時間,如有變化,及時通知司機及客人。

  4)通知前臺接待員在分房及交班本上記錄。

  5)通知前臺收款員準備雜費通知單,以便客人到店入住或離店結帳時簽字認可發生的費用。前臺收款員在交班本上記錄。

  5、車隊接到大堂副理通知,派人取接機牌及派車單後由車隊主管在派車單上簽字並通知司機做好出車準備,同時在交接班或派車本上登記。

  1)飛機落地前10分鐘到達機場大廳等候。如員所接航班旅客全部出港仍未接到訂車客人,先與民航問詢處聯絡確定該航班旅客已離機場,方可返回酒店,然後將有關情況報告大堂值班經理。

  2)送機應提前10分鐘在大堂等候。

  3)將客人接到酒店,司機負責通知前臺及大堂副理客人到達情況。

  6、當客人在辦理入住或離店手續時,前臺接待員或大堂副理應請客人簽字認可出租費用。

  7、客人簽字認可後,交給前臺結帳員將客人出租費用帳單轉入客人帳戶。

  8、費用發生變化時,前臺結帳員及時通知大堂副理處理。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1

  一、懲處條例

  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吃零食。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違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5、不走樓梯,筏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電梯。

  6、在規定的禁菸區內吸菸。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如歪帶工牌、頭髮不整、依靠牆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譁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1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元以上。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幅他人,散佈不利於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幹私活。

  5、違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式、操作規範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3元以上;管理者處以5元以上。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譁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於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各崗位的工作程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裝置。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彙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洩露酒店機密,遺失酒店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5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0元以上。

  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翫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事故。

  8、其他違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1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5元以上。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損失。

  2、被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酒店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幅、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鬥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汙衊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後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2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0元以上。

  二、獎勵條例

  1、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除班前會上表揚外,可獎勵5元以上。

  2、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除表揚外,可獎勵10元以上。

  3、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除表揚外,可獎勵15元以上。

  4、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5、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6、紮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或得到職位提升。

  7、見義勇為,保護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除表揚外可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2

  一車隊管理是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車隊管理規章制度。司機要樹立全心全意為領導服務、為機關工作服務的思想,自覺端正服務態度,增強服務意識,做到服從領導、聽從安排、愛崗敬業、勤於奉獻,為機關工作提供優質服務和可靠保障。

  二車隊管理由辦公室負總責,車隊隊長在辦公室領導下具體負責車隊管理的日常工作。車隊隊長的主要工作職責是:⒈組織司機開展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⒉搞好司機考勤;⒊組織司機年審和車輛年檢;⒋及時反饋司機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三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學習。除按時參加機關統一組織的集體學習外,還要根據車隊工作特點,定期組織司機學習交通法規,交流工作經驗。辦公室分管主任要不定期參加司機會議,溝通思想,傾聽司機的意見和要求。

  四司機要忠於職守,自覺遵守請假制度,保證 工作用車隨叫隨到。司機因病因事請假,為常委會領導服務的,先報領導同意,再報車隊隊長填寫考勤記錄。常委會領導因外出不用車的,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車輛由辦公室或車隊隊長統一協調。

  五司機要遵守職業道德,嚴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嚴禁借工作之便向領導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常委會主任、委室工作用車實行“統一管理,相對固定”的用車制度。司機因公出長髮,應在事前向辦公室分管主任或車隊隊長彙報,說明去向和事由。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委室用車應首先服從辦公室統一協調:⒈常委會召開重要工作會議、例會或開展視察、檢查等重大活動需要排程車輛的;⒉常委會領導因特殊情況需要排程車輛的;⒊上級或外地來人需要排程車輛的;⒋老幹部統一活動及特殊情況下需要排程車輛的;⒌車輛故障或司機因事因病請假需要排程車輛的;⒍其它特殊情況下需要排程車輛的。

  七嚴禁私自出車派車。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發現一次進行批評糾正,發現第二次給予適當經濟處罰。造成責任事故的,責任由出車司機承擔。耽誤公務及領導用車的,要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凡不服從排程的,每次扣出發補助元。

  八要保證行車安全和良好的車況。出車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不開病車,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後開車。不出車的車輛,有車庫的要及時入庫,沒有車庫的一律在辦公樓前妥當停放。

  九車輛維修、燃油管理及車輛保險等具體事宜按照市裡的統一規定執行。在市裡未出臺新的政策前,司機外出途中需要修車、加油的,應報乘車領導批准,並由領導簽字後按規定報銷。過路過橋費實行每週一次結算,由辦公室分管主任或車隊隊長稽核簽字後按規定報銷。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3

  (一)酒店級會議:酒店員工大會、酒店業務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辦公室批准後,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二)專業會議:即全酒店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三)部門工作會:酒店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四)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五)外單位在我酒店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等),一律由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二、會議安排

   (一)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酒店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酒店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經營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酒店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酒店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酒店經濟效益。

   (5)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6)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7)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4

  1. 為防治汙染、保護環境,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一系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結合本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認真貫徹“科學管理,節約能源,防止汙染,嚴格控制,保護環境”的方針,堅持“誰實施,誰保護,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認真落實環境保護分級責任制,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3. 本酒店成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總經理任領導小組組長,按有關規定明確責任,落實環境保護措施,並設定專(兼)職環境保護工作崗位、制定環境保護規章制度、落實相關責任。

  4. 酒店環境保護工作領導機構的主要職責:

  1) 貫徹國家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意見,並制定具體目標;

  2) 組織建立酒店的環境保護工作管理體系;

  3) 稽核酒店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制定分級責任制,直到開展各項環境保護工作;

  4) 召開酒店環境保護工作專題會議,分析環境保護形式,提出防範要求,稽核整改措施計劃,檢查督促落實;

  5) 對酒店環境保護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 酒店安保部的環境保護的主要職責:

  1)制定專案環境保護工作年度計劃,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工作檢查和監督,督促有關責任部門落實措施,防止汙染,及時報告整改情況;

  2)編制酒店環境保護預警和應急救援預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持續改進;

  3)配合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對專案各類環境保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及時完成隱患整改;

  4)制定酒店環境保護工作人員培訓計劃。

  6. 酒店安保部負責酒店環境保護檢查。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酒店環境保護分級責任制落實情況;

  2)國家有關標準規範,酒店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4)分包單位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情況;

  5)環境保護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7. 事故報告與處理

  1)環境事故分為環境汙染事故和環境破壞事故二類

  根據1987年9月10日國家環保總局頒發《報告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中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汙染,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自然

  5. 酒店安保部的環境保護的主要職責:

  1)制定專案環境保護工作年度計劃,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工作檢查和監督,督促有關責任部門落實措施,防止汙染,及時報告整改情況;

  2)編制酒店環境保護預警和應急救援預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持續改進;

  3)配合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對專案各類環境保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及時完成隱患整改;

  4)制定酒店環境保護工作人員培訓計劃。

  6. 酒店安保部負責酒店環境保護檢查。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酒店環境保護分級責任制落實情況;

  2)國家有關標準規範,酒店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4)分包單位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情況;

  5)環境保護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7. 事故報告與處理

  1)環境事故分為環境汙染事故和環境破壞事故二類

  根據1987年9月10日國家環保總局頒發《報告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中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汙染,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自然:

  1)酒店依照有關規定,實施年度環境保護責任目標考核。

  2)對違反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違反酒店有關規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人員,按照國家及酒店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3)對發生事故後隱瞞不報、遲報或給事故調查設定障礙的,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9.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5

  1、車輛管理隸屬總經辦統一管理排程。

  2、使用單位應業務需要得向總經辦申請使用車輛,未經事先核准或無正當理由,不得使用。因公務呼叫時,應事先向總經辦索取派車單,經有關部門主管核准後方得使用。

  3、本飯店之車輛由專用司機駕駛,嚴禁申請者自行駕駛,如有上述事情發生而肇事者,除負責肇事全部責任外,並依本飯店人事管理規章嚴格議處。

  4、本飯店所有各種車輛應依規定之場所停放。

  5、各車輛原始證件之保管、各種規費、稅金之交納、有財務部辦理但車輛牌號、行車執照之更換、年度檢驗,由客房部車調組負責辦理

  6、全部車輛均應投保全險及乘客意外險,由財務部負責按期辦理。

  7、車輛行照、保險卡、由各該車輛之指定駕駛保管,並應列入交代。燃料稅繳訖圓牌應按規定位置粘帖。

  8、各種車輛應每日清洗、吸塵(大客車、麵包車除外),座椅布套應視情況隨時更換保持清潔。

  9、辦公室主任應每週定期檢查車輛之狀況,並考核駕駛對車輛之維護保養情形。

  10、客用車輛之出租租金另訂之。

  11、行車日報表

  A、駕駛員應將行車日報表各欄詳細填明,單位主管應負責查核或抽查。

  B、派車單應附日報表作為附件,於當日下班前送辦公室主任簽字彙總。

  C、車調組應匯所有車輛之行車日報表,另編制月報表呈報,於次月一週前呈核。

  12、車輛除應依原廠《保養手冊》規定辦理外,應依下列規定實施各級保養。

  A. 一級保養:每五千公里應由原廠或保養廠實施機件潤滑、校正、檢驗以及車身裝置檢修,換機油及油芯等工作。

  B. 二級保養:車輛每行駛達一萬五千公里時,應由原廠或保養廠實施各部機件之檢修、校正更換零件及車身各部之檢修、整理車容等工作。

  C. 三級保養:車輛行駛達五萬公里時,應實施底盤各部機件之分解修理、更新等。

  13、車輛之維護、修理、保養、應由車調組每年編列預算,於應行維護保養修理前,先簽報保養或修理之專案及估價單,呈奉總經理室核准後,依規定程式辦理之,驗收及試車由駕駛員及有關部門派員會同辦理。

  14、各級保養及維修,應將車輛送交本飯店指定之特約保養廠或原廠保養廠實施。特殊情況時得專案申請。

  15、車輛往外縣市中途故障,如無法自行搶修時的可自行送修,但須先向主管聯絡並索取統一發票或收據及所換下之廢品帶回供驗收及報銷。

  16、機件發生故障時,應立即修理勿勉強行駛。

  17、車輛內未經主管核准,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擺飾、裝潢及變造。座椅布套之清洗換用應交總經辦收發中心統一送洗,不得外送。

  18、各種車輛因公務行駛而違反交通規則,為屬人為過失,其罰款概由駕駛人承擔。

  19、駕駛使用車輛肇事應依下列原則處理。

  A. 各種車輛為在公務途中遇車禍發生時,應保留現場並向附近公安報案外,須立即向總經辦或總經理辦公室聯絡,以便前往處理。

  B. 如致行人或乘客死亡、車輛毀損者,應保留現場等候交警單位處理,並設法向總經辦或總經理室報告。

  C. 車禍發生後,駕駛員除向上級主管報告並會同飯店有關人員即刻前往處理外並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20、肇事後經法院判決緩刑者,按情形由酒店決定是否留用。經判決徒刑者,自判決之日起予以解僱。肇事後畏罪潛逃者,除請司法機關緝辦外並即予解僱。

  21、肇事賠償責任屬於對方車輛或行人之過失者,保險公司概不負賠償之責。

  22、肇事後,對方車輛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責任無從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之損害由肇事駕駛員賠償。

  23、本辦法經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原車輛管理辦法與之有衝突處以本補充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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