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機構工作職責

安全管理機構工作職責

安全管理機構工作職責1

  工作職責:

  1、在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得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與條例標準。落實本企業安委會的計劃、方針和管理目標,並及時彙報工作情況。

  2、協助有關科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得安全技術訓練、考核、發證、年審工作。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安全、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督促指導,糾正不安全行為和因素,預防、消除不安全隱患。

  3、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場容場貌、飲食衛生等進行檢查,提高全體人員對文明施工的意識和文明施工水平。

  4、對施工現場得安全隱患簽發《整改通知單》對整改落實情況按著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的原則,進行整改監督檢查。按時複查、驗收。

  5、協助專案部對安全資料的管理,填寫真實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得實際情況。

  6、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和《安全簡報》等工作得編寫發放,對施工現場和工程“標準”“規範”進行系統檢查和評價。

  7、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為或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經說服勸阻無效,應暫停生產,消除隱患危險,提出合理意見,並及時向本企業領導彙報。

  8、負責編制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確保安全管理保證體系正常運轉、實施。

  9、支援傷亡事故的調查,做好傷亡事故得統計,分析工作並逐級上報。

安全管理機構工作職責2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3.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5.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在案;

  6.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

  7.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8.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9.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進行檢查,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放和使用;

  10.負責本單位《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落實工作;

  11.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12.參與本單位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的審查和驗收;

  13.協助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負責傷亡事故、職業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提出防範措施。

安全管理機構工作職責3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制度,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二、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計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監督、檢查與考核管理。

  三、參與稽核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四、負責監督檢查企業及現場各類機械裝置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裝置、電器裝置、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五、組織裝置大、中、小修時,簽訂安全協議,落實安全措施,根據現場情況設定安全通道和臨時圍欄。

  六、負責組織對各種機具操作使用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對考試合格者簽訂合格證,嚴格執行專人專機制。

  七、負責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解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令人員撤離危險區,事後向領導彙報。

  八、負責組織企業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上報,及時向企業勞動管理部門通報;負責企業的安全統計工作;負責裁決安全生產糾紛。

  九、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組織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十、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與培訓,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改進意見措施,負責企業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考試、考核,辦理安全生產證件。

  十一、負責現場環保、噪聲防治工作的指導監督,做好安全設施、勞保用品的鑑定和監督檢查工作,按企業規定執行獎罰。

  十二、承辦企業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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