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林地合同(精選10篇)

承包林地合同(精選10篇)

  林地,是指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蓋的土地,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防護林等各種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佔用的土地。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承包林地合同(精選10篇),歡迎閱讀。

  承包林地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林地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山林的管理,並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頂頭鋪山界: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為_____拾年,即從20_____年3月1日到2028年2月29日;

  2、承包費用為叄仟壹佰貳拾元整(¥:3120元),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 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佈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為雷達財、雷卸根叄人,林水根叄人,共拾叄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後,_____年3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包林地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轉讓合同如下: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林____鎮新井村朝陽莊自然村林地共計50畝有償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為: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_畝數以林業部門測量為準。

  3、乙方與丙方負責對該林地進行植樹,甲方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楊樹苗。

  4、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元,一次性給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5、甲方負責與村方協調辦理林權證及林地的年限為________年,林業權屬證應辦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共同擔負。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開發,甲方應按此地塊按三分之一進行分配補償款。

  7、丙方與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塊與甲方產生的承包費用為各自承擔一半,分別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屬乙方與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與丙方共同經營、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為各按總投入和收益的50%經行分配。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確實解決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林地合同 篇4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為了開發利用林地資源,發揮林地的經濟效益,經甲方村民代表討論透過,甲方願意將屬於甲方的 林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種植柑桔、速生豐產樹等。現經甲方、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 林地面積約為 畝,承包租金為每年每畝 元。

  二、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三、承包款及支付辦法:甲方每一年的林地承包款一共為 元。乙方每 年付一次款,即每一次應付 元。

  四、在承包期限內:

  (1)乙方享有全部承包經營權,乙方享有林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權,種植管理收益,甲方不得干擾破壞乙方的生產,未徵得乙方同意不準任保單位或個人進入承包林地砍伐、放牧等。

  (2)乙方為了生產,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的林地範圍內建設各種生產、生活設施,甲方不得干涉破壞,如有發現甲方有意搗亂的要負全責。

  (3)乙方承包的林地發生權屬爭議的,甲方負責調處糾紛,並明確分界,如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積因權屬爭議有減少,甲方應當減少部分的面積數量對乙方投資費用和預期的正常收益作出經濟賠償給乙方,如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4)甲方允許乙方將本林地的承包經營權轉包。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本合同各項條款不變,承包期限不變,由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款。

  (5)如乙方必要經甲方小路運輸,甲方應無償提供土地築路,路面不少於貳米伍拾公分(2.5米)寬。

  (6)如果有群眾進入乙方承包的林地亂砍亂伐,侵害乙方的經營權益的,甲方村幹部必需協助處理。

  五、承包期滿,乙方要按時將承包的土地,果樹一併無償交回甲方,乙方不得毀壞,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六、違約責任:如果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加倍賠償。

  (1)如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則要甲方賠償乙方承包期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要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不得在土地上從事種植等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要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放棄對林地不管理在一年以上,也不交承包款的,視乙方自動棄包,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果樹、木及其他設施,合同解除。

  七、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在承包期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林地合同 篇5

  為搞活林業經濟、提高效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雙方透過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雙方

  甲方:萬安縣窯頭鎮城江村六小組,組長劉祥奎

  乙方:泰和縣澄江鎮 康華鋒

  二、承包事項

  甲方將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積大約200畝承包給乙方造溼地松(土地不流轉,山上所有林木歸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須按林業部門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負責林業部門驗收合格。

  四、雙方責任

  乙方在造林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在造林驗收合格後應協助乙方向林業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項

  在林業局驗收合格後,退回造林押金後,合同雙方就無任何關係。如有其它事項,還可另行協商,補充條款,同具法律效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林地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維護農村集體林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本村(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林地承包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如承包林地面積、四至與林權證登記不相符,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和附圖為準。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對所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並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承包期內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監督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及時制止並舉報乙方損害林地林木的行為。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4、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

  2、乙方對承包的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除法律法規不允許流轉的'林地外,乙方對承包的集體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承包期內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甲方不得截留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

  5、應遵守林木採伐規定,嚴格按照批准的採伐指標和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並在當年或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6、乙方應加強對承包林木林地的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林地野外用火規定,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放牧、採石、挖沙、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發現有盜伐林木的事件,應立即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在林業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森林管護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五、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非法採伐、毀林開墾、採石、取土等破壞森林的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1、因林地承包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政府等調解解決。

  2、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戶主)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解除。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鎮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承包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林地合同 篇7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四口衝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透過,報請鎮政府批准,將村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葉延凱(以下簡稱為乙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範圍:

  甲方將座落在四口衝老桑場及老茶場的林地共計叄佰畝,承包給乙方,四界為:老桑場林地下至水庫邊,上至山岡,西至水庫溢洪道山更,東至段順華菜園地山更:老茶場地東至黃泥岡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礦橫路,下至查細久樓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從20_年三月七日至20_年三月七日止,共計七十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捌萬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幫乙方辦理林權證,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使用權和繼承權。

  2、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申報各種專案,專案資金歸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間與第三發生糾紛,甲方必須積極出面協調。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5、此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一份,鎮林業站一份。

  6、此協議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十八萬元,並賠償一切損失。

  甲方:南河鎮四口衝村民委員會(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蓋章)

  20_年三月七日

  承包林地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開發荒山,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廣東省外商投資造林管理辦法》和200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決定》及政府有關鼓勵和規範種植經濟林等相關檔案規定。甲、乙雙方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協商,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了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其所有的責任山林地約畝,承包給乙方用於種植桉樹、油茶等經濟林的經營管理使用。該林地位於村、四界地限是:南至,北,東至,西至(以林地實地造林面積、附圖和林業站核定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使用年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1、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向甲方繳交每年每畝元承包費(其中村委元管理費,林業站技術指導費元);實際承包林地面積畝,總承包金額為元,大寫:。

  2、乙方繳交承包費時間均為每年的月日前,以現金形交清當 年 月 日至下一 年 月 日止一年的承包費。

  3、承包採取逐年繳交的辦法。乙方如下依約繳交承包,不得采伐,逾期支付承包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林地範圍內的林木和附屬設施由甲方無償收回。

  第四條: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取得合法的林地所有權,界址清楚。確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乙方的合法承包權利(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該林地的林地所有權證影印件及村民小組會議透過關於同意發包林地使用權決議的委託書備存)。乙方承包林地後,擁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對發包的林地擁有所的權,若出現林地權屬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實賠償。

  2、乙方在承包資格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護基地及周圍的生態環境,年度造林計劃由乙方自行制定,年度採伐計劃由乙方報告當地縣級林業局批准後實施。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期間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禁地不受他人侵害。應主動有責任做好防止盜砍濫伐林木和防止山火,林地糾紛等工作及案件的調處,有責任協商處理乙方與當地村民出現的糾紛。乙方應允許當地農戶在承包經營林地上建墳(首先是經有關部門批准同意的情況下),但林木要按林業部門的估價進行賠償給乙方。

  4、現有通往林地上的公路網路(包括村道、山道)及防火等設施,乙方有權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林區公路網路、防火及水利設施的損毀,乙方應予修復。

  5、乙方在承包存續期限內,有權建設為林業生產、管理配套的設施;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造林基地投資建設的權益。如果修建林區新的運輸道路網、護林設施和其他直接為林業配套的設施而佔用或徵用基地周圍的土地時,甲方應大力支援和積極配合該專案的建設,並協助解決可能遇到的問題,由此增加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應維持基地周圍村莊群眾原有飲水設施,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原有飲水設施損壞的,乙方應進行修復(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等除外)。

  7、甲方應為乙方護林防火提供現有設施的技術條件,當山林發生森林火災時,甲方應及時報警並發動群眾全力撲救,救火人員工資,乙方適當補助。

  8、合同期滿後,乙方如需延期,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給乙方承包。如承包面積內有未砍伐的樹木,乙方無償交還給甲方。

  9、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和政府徵地,由甲乙雙方與徵地單位共同協商,土地及原有設施補償按國家標準全部歸甲方所有,林木及新增設施補償歸乙方,徵地後按實際面積重新核算承包面積,計算承包款。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林地內林木的減產或絕產,經雙方查證核實並報上級技術主管部門核定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林地承包款。

  2、本合同自承包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

  3、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因國家和政府總體規劃、建設的需要)如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按乙方造林總成本至倍賠償乙方損失。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4、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同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林業站、公證處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林地合同 篇9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透過報請鎮政府批准,將村集體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給農戶(以下簡稱為乙方)造林植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範圍

  甲方將座落在的林地畝,承包給乙方進行植樹造林,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1北至長米,寬米。

  二、承包期限

  從二○_____年月日至二○_____年月日止,共計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元,一次交請。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有使用權和繼承權,乙方需轉包必須透過甲方允許後轉包。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存活率保持85%以上,樹行兩側各留0.5米寬不許種地。

  3、栽植樹木的,品種由甲方決定。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藥、滅蟲、剪側枝,管理好樹木。

  5、樹木到砍伐期要申請,經批准後砍伐,砍伐手續由村委會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6、樹林砍伐後乙方自行處理,稅款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達到成活率85%,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賠償任何損失。

  7、乙方中途終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樹木無償交給甲方。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賠償乙方的承包費的2倍經濟損失。

  8、其它未盡事宜出現,甲乙雙方商議,達成協議後執行。

  9、承包期滿時,林地交甲方,樹木由乙方處理。

  10、如國家法律政策對林地有新的規定時,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甲方: 鎮村民委員會(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蓋章)

  簽證機關:____________鎮法律服務所(蓋章)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林地合同 篇10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70年。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額:承包費用共計叄萬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東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東至小道,西至康各莊邊界和村責任田,南至 村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採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並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後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後,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後,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徵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後,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合同管理部門一份,林業局一份,撫寧縣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