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的讀後感(通用8篇)
福爾摩斯的讀後感(通用8篇)
當看完一本著作後,你有什麼體會呢?這時就有必須要寫一篇讀後感了!那麼我們如何去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福爾摩斯的讀後感(通用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福爾摩斯的讀後感1
《福爾摩斯》由英國著名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編寫而成,該作品因成功塑造福爾摩斯這一經典人物形象,是柯南。道爾成為了偵探小說歷史生最重要的小說家之一。
這本著名小說主要說了福爾摩斯與他的好搭檔華生,一起破了一件又一件的驚天奇案。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
有一天,福爾摩斯收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信,請他去破案。於是,他和華生一起趕去勞斯頓花園3號街,在一座無人居住的房子裡有一具男屍,奇怪的是這具男屍沒有外傷,但周圍有血跡。現場的牆壁上有用鮮血寫著“RAcHc”。同時,他們還發現了一枚戒指、兩種不同的腳印、幾處牆上的指痕。經過福爾摩斯細密的調查和縝密的推理,終於找到了兇手。《血字的研究》是個有關愛與復仇的慘案。這個案子使我非常感動。
福爾摩斯探案時的鎮定,還有縝密的推理讓我十分敬佩。我要向福爾摩斯學習,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福爾摩斯的讀後感2
我一直欽佩福爾摩斯非凡的觀察能力,他的眼睛似乎把整個世界看得清清楚楚,在他的大腦裡還有多少知識是我們不知道和不理解的呢?
福爾摩斯也很勇敢,他不但在面對困難時不會退縮,而且能夠迎難而上,用他聰慧的頭腦,解決一個又一個難題。
在我們的心目中,福爾摩斯是一個近乎完美的人,在柯南道爾筆下,他是一個偵破無數案件的偵探。
就像他一直在思考一樣,他的大腦一刻也沒有停止過思考,當他第一次見到他的助手——約翰·華生時,僅僅一個握手,就知道華生是個醫生。直到現在,我還記得讀到這一幕時我驚訝的表情。我在心裡發問,這是一個人嗎?但這應該只是一個虛構的人物吧。但慢慢地,我否認了自己的想法。他不僅僅是一個角色,他還是個偵探,一個活生生的人物。
他在一個精英的環境中長大,他就讀於貴族學校,在那裡他集中精力學習,偶爾會參加擊劍和拳擊。他在19歲的時候就已經破了很多案,這讓我很驚訝,因為19歲離我們並不遙遠,也許我們很快就會19歲,但是那個時候,19歲的我們可能正在大學校園裡徘徊,與福爾摩斯有著天壤之別。。
憑藉敏銳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他解決了很多案件,解出了很多程式碼。在跳舞小人中,他充分發揮了自己的智慧,解讀了暗號。也許在我們看來,那一排排矮小的人可能被認為是某個人的塗鴉,從來沒有想過它的深刻含義,我的心中不禁再次充滿了對他的敬意。
夏洛克·福爾摩斯,是柯南·道爾筆下的著名偵探,一個令人不得不敬佩的人物。
福爾摩斯的讀後感3
在暑假裡,我又閱讀了一遍《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它帶給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啟發,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書主要講述了:福爾摩斯是一位全世界僅有的諮詢偵探,他靠著自己敏銳的雙眼和聰明的大腦,偵破了許許多多錯綜複雜的案子,但他並不是一帆風順的,自己的榮譽總是被別人搶走,可是他並沒氣餒,反而讓他越來越著迷於那些複雜、棘手的案子,是金子總會發光,福爾摩斯終究成了有名的偵探家。
這本書給了我不少啟發:做事要細心,特別是作為學生的我們在學習上更少不了這份一絲不苟。書中的福爾摩斯在研究每一個案子的時候,都不會放過一絲蛛絲馬跡,甚至可以捉住別人遺忘的痕跡去判斷未曾謀面的兇手的樣子,習性,連那些兇手都對他嘖嘖稱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著那份耐心一直接受著別人千篇一律的說辭,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沒有去回決別人家的建議,反倒會去感謝那些對他提建議的人,使他對案子能有新的認識和啟發。我真的是發自內心的佩服他,在學習上我如果有這麼大的耐心或許我的成績還會更優秀。
做事要有決心,在《長毛屍體》一案中,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為福爾摩斯發現了一點蹤跡,於是下定決心一定要解開這個迷團,他靠著自身強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沒有閉眼,終於發現了這是一種世上極為稀有的有毒動物獅鬃毛的傑作,觸碰到它後會引起激素生長,導致呼吸變快,最終死亡。
福爾摩斯就是憑藉著自己的細心、耐心和決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當我看完整本書時做偵探的夢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發芽......
福爾摩斯的讀後感4
期間,我讀了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所著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精彩的情節讓我愛不釋手,這本書也讓我懂得了許多。
福爾摩斯本來是一個在研究室裡熱衷於化學實驗的研究員。在一次偶然的機會里,偵破了樁離奇的案件,從此號稱名偵探。他有著智慧超人的腦子,能觀察細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體能和武功。但是驕傲就會使人落後。福爾摩斯驕傲時也會出錯,在視窗的黃色臉孔那一案時,他下定論下早了,所以失敗了。“謙虛使人進步,驕傲使人”。
無論是誰,也都不能驕傲,驕傲使人落後。驕傲會使人粗心大意,讓許多你平時能覺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許多在平常看起來得心應手的事情,卻經常出錯。很多事情只要很細心就會幹成,哪怕你從沒有做過。所以千萬不能粗心,也不能驕傲。
若想真的驕傲,還是有難度的,因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實力,但瞭解自己的實力總是很少數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準確,因為人類有潛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謙虛,不能自做聰明,不要以為自己比別人多一點智慧。謙虛的目的,並不是使我們覺得自己的渺小,而是為了更好地瞭解自己。在我們身邊,成功的人都是謙虛的人
福爾摩斯的讀後感5
說到福爾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優秀的作品,它是英國偵探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筆下的一個才華橫溢的偵探。自從這本書出世後,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爾摩斯,我近日讀來也成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誰不想自己成為天才,但事實上這是非常困難的,沒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為天才的。正所謂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說天才源於勤奮。福爾摩斯是個優秀的偵探,他非常的努力。由書中的描寫我們就能清楚的知道,福爾摩斯所擁有的廣博的知識與破案經驗,是他透過不斷地學習、不斷的鑽研與實踐 才使得自己有了現在這無人能及的偵探能力。
福爾摩斯他會因為案件沒有重要線索而徹夜不眠的分析問題所在,這種勤奮正是我們所缺少的。我們應該積極讀完後,我的思緒沉醉其中難以自撥,我還嘗試以福爾摩斯的思維來解決書中所描繪的案件,但是,我發現自己無法勝任這樣一個洞察細微,思維敏捷,精準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書中被我所發現,書中有這樣一段話來描寫福爾摩斯的,它說:“當福爾摩斯心中有一個解決不了的問題時,他就會連續幾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廢寢忘食的反覆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種情形,從各個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尋的材料線索還不充分時才肯罷休。”正是因為勤奮成就了福爾摩斯。我們都喜歡稱福爾摩斯為天才,這世上的向他學習。以後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還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於勤奮,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會更加勤奮的。
福爾摩斯的讀後感6
在著名偵探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的筆下,歇洛克·福爾摩斯是一位斷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諮詢偵探。在倫敦的各式各樣的離奇案件中大顯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讀了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紳士,他愛拉小提琴,對化學實驗很瘋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樁樁離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專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幾乎樣樣都離奇,詭異。其中的一個,充分的向我們展現了福爾摩斯的超強觀察能力。
這個案子名為“諾伍德的建築師”。案情是這樣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約翰·麥克法蘭的小夥子委託福爾摩斯幫助他,因為警方誤認為他是殺死了奧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錢的建築師)的兇手,要將他逮捕。於是,福爾摩斯便去搜集證據,來證明委託人的清白。他拜訪了委託人的家屬,得知了他的母親與奧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現場,但沒有什麼收穫,直到蘇格蘭場警官發現一個指紋,並確定指紋是麥克法蘭時,福爾摩斯就找到了破綻:麥克法蘭昨日在獄中,不可能跑出來,福爾摩斯昨天的觀察中卻沒在同樣的地方發現指紋,在這裡我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敏銳的觀察力,他那鷹一般什麼也瞞不過的眼睛著實讓我佩服。他還發現一樓的走廊比二樓短六英尺,根據這些現象,他假裝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奧德克先生“逼”了出來。原來,他是因為委託人的母親拒絕嫁與他而想出的壞招,——讓舊情人的獨生子被送上絞刑架,幸虧福爾摩斯看穿了他的詭計,沒讓他的陰謀得逞。
可惜,事實上世上沒有福爾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國最偉大的護法衛士!最嚴明的維和者!
福爾摩斯的讀後感7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一共講了福爾摩斯破案的八個故事,分別是“波希米亞醜聞”“銀色馬”“顯貴的主顧”“硬紙盒子”“桐山毛櫸案”“最後一案”
其中,“最後一案”是我被深深地感到了,他講了福爾摩斯為了消滅莫里亞蒂教授,和他在瀑布旁打鬥,最後一起落入萬丈深淵。其中我覺得福爾摩斯有一種捨己為人的精神,我們生活中也有捨己為人的精神。
那次汶川大地震,有一位母親,她為了救別人的孩子,拼命地跑向廢墟,用手把一塊又一塊的磚搬開,可她自己的孩子卻被埋在廢墟里面,這個孩子一直在廢墟中等待著媽媽。幾天過去了,媽媽一直沒來救他。結果,這個孩子由於缺水,死去了。
這件事說明了媽媽為了別人的孩子讓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這種捨己為人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我以後也要做一個捨己為人的人。
福爾摩斯的讀後感8
最近,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選集》的血字的研究。讀完後,我深有感觸。血字的研究主要講的是一個叫傑弗遜
候波的人為了復仇,跟著兩個仇人到了歐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錐伯認了出來。錐伯告訴了警察局,當晚,候波就被抓進了監獄。候波被釋放出來時,發現錐伯和斯坦節遜已經逃到歐洲,當他追到歐洲量,發現他們又去了巴黎,當他追到巴黎時,發現他們又去了哥本哈根,當他追到哥本哈根時,發現他們又去了倫敦。那時,他已經囊空如洗了。為了生存,又不被別人注意,當了車伕,開始了復仇計劃……
這裡不僅把人物描寫得栩栩如生,還把案發現場和過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彷彿身臨其境,看風了一幕幕驚心動魄的場面。福爾摩斯精妙絕倫、完整的推理,不禁讓我驚歎不已。第一次和華生見面時,就從華生的氣概、皮膚、動作上能判斷出他是從阿富汗來的。從現場的所有的地方,判斷出兇手是一箇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腳小了一點,穿一雙粗頭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徵。我們不得不佩服福爾摩斯敏銳、細緻的觀察力。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鐘內所達到的。敏銳、細緻、沉穩、公正等優點全都結合在了福爾摩斯身上。歇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將永遠刻在我的內心中,成為我永遠的榜樣。同時,從《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中,我也學到了許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爾摩斯看齊,向正義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