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衛生管理制度14篇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1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衛生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按照“管生產必須管職業衛生”的原則,各級管理人員及各部門員工須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的相應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職業病防治各項工作。本公司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如因未履行崗位職責,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將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

  二、職責

  (一)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公司成立以廠長為組長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有副總經理、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工會代表組成,具體職責:

  1、審議並監督落實本公司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

  2、審議對本公司員工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面的獎懲決定;

  3、審議並監督落實本公司職業衛生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廠長(主要負責人)職責

  廠長是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制訂並督促落實本公司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

  2、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3、落實職業病防治資金投入;

  4、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員工對職業衛生的合理化建議和正當要求;

  5、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職責。

  (三)廠務副理(分管負責人)職責

  廠務副理是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直接責任人,對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實施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保證經費和人員落實到位;

  2、協助廠長具體實施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廠務副理(分管負責人)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負責聯絡政府職業衛生監管部門;

  2、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

  3、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4、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

  5、協助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每季度組織現場檢查,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有權責令改正,或報告廠務副理(分管負責人)研究處理;

  7、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負責建立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

  9、負責承辦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等工作。

  (五)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職責

  環境健康安全部(EHS)是本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在廠務副理的領導下,具體組織落實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環境健康安全部履行下列職責:

  1、起草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起草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各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

  3、建立健全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職業衛生管理臺帳;

  4、配合調查和處理本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

  5、定期檢查公司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制訂整改措施,落實解決;

  6、負責本公司職業衛生知識培訓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7、監督管理和評估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六)生產部的職責

  1、貫徹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編制本公司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發現有利於保護員工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及時上報主要負責人,申請逐步替代現有存在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

  3、配合環境健康安全部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佈以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

  4、定期檢查職業病防護設施,對職業病防護裝置、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執行,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報告環境健康安全部;

  5、領用併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督促工人正確使用,定期對個人防護用品進行維護、保養;

  6、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按規定上報,並及時組織搶救。

  (七)員工的職責和義務

  1、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增強職業病防範意識;

  2、自覺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

  3、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儲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門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3、依法執行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式.

  4、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定期、不定期組織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處理.

  6、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7、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3

  為創造一個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範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經研究制定公司值日製度。

  1. 每位同事應講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辦公室內外清潔美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2. 各位同事自己的辦公用品和各種用具存放整齊有序,桌、椅保持清潔,不要在室內堆放雜物,亂貼亂畫。

  3. 各位同事輪流值日,兩人負責一天,按值日表的順序迴圈,形成制度。

  4. 值日同事負責辦公室當天的保潔工作。

  5. 值日人員職責及範圍如下:

  (1) 到崗時間: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掃衛生。具體要求早上提前10分鐘上班,開始打掃衛生;中午提前10分鐘開始打掃,14:10之前衛生清掃完畢。

  (2) 負責本辦公室當天的清掃、整理工作,保持辦公室潔淨、 整齊。 要求: 1. 注意地面清潔,死角的清掃,桌、椅清理乾淨,電腦及所有線路、器械等無灰塵。

  2. 適時提醒同事使其辦公桌椅及桌上的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合理,桌椅隨時保持清潔、無塵土、無破損。

  3. 書櫥、書櫃內各類書籍、資料分類擺放整齊,便於檢查。

  4. 衛生工具用後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3) 公共衛生環境:門窗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公共衛生環境包括洗手間)

  (4) 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器。

  6. 若當天值日人員應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應提前向行政部進行申請, 並主動找其他同事協商,透過同事同意後經行調換。如果自主調換失敗,則由行政部安排。

  7. 各高層辦公室由行政前臺負責每日的衛生,各部門辦公室自行負責其衛生情況。

  8. 未按值班表進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樂捐20元/次。

  以上規定即日起生效,請各位同事配合執行!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4

  職業健康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當是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是消除或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影響的管理手段和技術保障措施。目前,很多企業雖然建立了職業健康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差,有的企業的管理制度只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檢查而設立的一紙空文,甚至有的企業完全沒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一條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二)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三)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制度;

  (四)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五)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六)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七)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八)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九)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

  (十)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

  (十一)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十二)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制度

  一、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是指用人單位內部從事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的實體職能部門或專設機構,而職業衛生管理組織則是由用人單位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的組織,如職業衛生管理委員會、管理領導小組等。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設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職業衛生管理組織,也可以指定某些職能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職業衛生專業人員是指取得職業資格的公共衛生醫師或註冊安全工程師或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等,用人單位可以向社會聘任或聘用。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八條規定: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勞動者超過100人的,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勞動者在1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並接受職業衛生培訓。

  相關負責人的職責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或最高管理者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職業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

  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責任制;

  組織制定本單位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保證本單位職業衛生投入的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組織領導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治理和消除;

  組織制訂實施本單位職業衛生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及時、如實報告職業衛生事故。

  2、用人單位其它負責人

  用人單位其它負責人的職責是協助主要負責人搞好職業衛生工作。不同負責人分管的工作不同,應根據其分管的工作,對其在職業衛生方面應該承擔的具體職責作出規定。

  3、用人單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

  各職能部門都會涉及職業衛生職責,需根據各部門職責分工作出具體規定。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職責是按照本部門的職業衛生職責,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本部門職業衛生責任制的落實,並對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工作負責;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則是在本人職責範圍內做好職業衛生工作,並對自己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工作負責;

  4、車間主任和班組長

  車間主任和班組長是搞好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關鍵。車間主任和班組長全面負責本車間和班組的職業衛生工作,是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直接執行者。車間主任和班組長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本單位對職業衛生的規定和要求,督促車間和班組的職工遵守有關職業衛生的規章制度的操作規程,帶領職工切實做到遵章守紀。

  企業實施職業衛生責任制存在的問題:

  1、企業沒有建立職業衛生責任制。

  一些企業對職業衛生工作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對職業衛生管理、宣傳、治理等工作沒有落實到相應的部門和人員,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還是一片空白。將職業衛生工作作為臨時性任務指派給部門去完成。這樣就造成工作不夠系統,沒有連續性、沒有針對性,達不到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目的。

  2、規定了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責,但規定不夠全面,沒有層層分解,工作存在死角。如,有的企業答為只在給職工做了健康體檢就是職業衛生了,只要求某個部門聯絡、組織體檢工作,沒有將體檢後續的如職業病統計、職業禁忌症的調離及工程控制措施等工作落實下去,使得企業職業衛生工作只停留在表面,沒有全面展開。

  3、只規定了職能部門的職責,忽略了全員參與――勞動者的民主管理、意見建議、勞動者在職業衛生管理中的權利和義務未得到體現。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的目的、依據。

  明確將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納入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目標管理責任制中。

  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責任制度應具體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管理人員以及勞動者等各類人員的職業病防治職責和義務,還應包括職業衛生領導機構、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以及用人單位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在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職責和要求。

  二、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單位透過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公告、培訓等方式,使勞動者知曉工作場所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防護措施、對健康的影響以及健康檢查結果等的行為。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是指在工作場所中設定的可以提醒勞動者對職業病危害產生警覺並採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標識、警示線、警示語句和文字說明以及組合使用的標識等。

  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工作是職業衛生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於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提升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為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範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xx〕111號第四條用人單位應將工作場所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勞動者,在醒目位置設定職業病防治公告欄,並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以及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裝置、材料、貯存場所等設定警示標識。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開展職業衛生培訓,使勞動者瞭解警示標識的含義,並針對警示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職業病危害告知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危害後果、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檢查和相關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崗位津貼、工傷保險等)等內容。同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派遣人員

  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規範第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使勞動者知悉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掌握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方法及相關警示標識的含義,並經書面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設定公告欄,公佈本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等內容。

  設定在辦公區域的公告欄,主要公佈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設定在工作場所的公告欄,主要公佈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書面告知檔案要留檔備查。

  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用人單位應在產生或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裝置、材料(產品)包裝、貯存場所設定相應的警示標識。

  (一)產生粉塵的工作場所設定“注意防塵”、“戴防塵口罩”、“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對皮膚有刺激性或經皮膚吸收的粉塵工作場所還應設定“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戴防護眼鏡”,產生含有有毒物質的混合性粉(煙)塵的工作場所應設定“戴防塵毒口罩”;

  (二)放射工作場所設定“當心電離輻射”等警示標識,在開放性同位素工作場所設定“當心裂變物質”;

  (三)有毒物品工作場所設定“禁止入內”、“當心中毒”、“當心有毒氣體”、“必須洗手”、“穿防護服”、“戴防毒面具”、“戴防護手套”、“戴防護眼鏡”、“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並標明“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警示標識;

  (四)能引起職業性灼傷或腐蝕的化學品工作場所,設定“當心腐蝕”、“腐蝕性”、“遇溼具有腐蝕性”、“當心灼傷”、“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戴防護眼鏡”、“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標識;

  (五)產生噪聲的工作場所設定“噪聲有害”、“戴護耳器”等警示標識;

  (六)高溫工作場所設定“當心中暑”、“注意高溫”、“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

  (七)能引起電光性眼炎的工作場所設定“當心弧光”、“戴防護鏡”等警示標識;

  (八)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的工作場所設定“當心感染”等警示標識;

  (九)存在低溫作業的工作場所設定“注意低溫”、“當心凍傷”等警示標識;

  (十)密閉空間作業場所出入口設定“密閉空間作業危險”、“進入需許可”等警示標識;

  (十一)產生手傳振動的工作場所設定“振動有害”、“使用裝置時必須戴防振手套”等警示標識;

  (十二)能引起其他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設定“注意XX危害”等警示標識。

  生產、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場所應當設定黃色區域警示線。生產、使用高毒、劇毒物品工作場所應當設定紅色區域警示線。警示線設在生產、使用有毒物品的車間周圍外緣不少於30cm處,警示線寬度不少於10cm。

  開放性放射工作場所監督區設定黃色區域警示線,控制區設定紅色區域警示線;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場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貯存場所應設定相應警示線。

  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除按本規範第十三條的要求設定警示標識外,還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職業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簡稱告知卡,示例見附件2)。

  告知卡應當標明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觸限值、防護措施、應急處理及急救電話、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及檢測時間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為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

  1.存在矽塵或石棉粉塵的作業崗位;

  2.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質或者可能導致急性職業性中毒的作業崗位;

  3.放射性危害作業崗位。

  使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必須在使用崗位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示例見附件3),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後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貯存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材料的場所,應當在入口處和存放處設定“當心中毒”、“當心電離輻射”、“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等警示標識。

  使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裝置的,除設定警示標識外,還應當在裝置醒目位置設定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裝置效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為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裝置或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應當依法在裝置或者材料的包裝上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高毒、劇毒物品工作場所應急撤離通道設定“緊急出口”,洩險區啟用時應設定“禁止入內”、“禁止停留”等警示標識。

  維護和檢修裝置時產生或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在工作區域設定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公告欄與警示標識的設定

  公告欄應設定在用人單位辦公區域、工作場所入口處等方便勞動者觀看的醒目位置。告知卡應設定在產生或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附近的醒目位置。

  公告欄和告知卡應使用堅固材料製成,尺寸大小應滿足內容需要,高度應適合勞動者閱讀,內容應字跡清楚、顏色醒目。

  用人單位多處場所都涉及同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應在各工作場所入口處均設定相應的警示標識。

  工作場所記憶體在多個產生相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崗位的,臨近的作業崗位可以共用警示標識、中文警示說明和告知卡。

  警示標識(不包括警示線)採用堅固耐用、不易變形變質、阻燃的材料製作。有觸電危險的工作場所使用絕緣材料。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裝置及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產品)包裝上,可直接貼上、印刷或者噴塗警示標識。

  警示標識設定的位置應具有良好的照明條件。井下警示標識應用反光材料製作。

  公告欄、告知卡和警示標識不應設在門窗或可移動的物體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多個警示標識在一起設定時,應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型別的順序,先左後右、先上後下排列。

  警示標識的規格要求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執行。

  公告欄與警示標識的維護更換公告欄中公告內容發生變動後應及時更新,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應在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7日內更新。

  生產工藝發生變更時,應在工藝變更完成後7日內補充完善相應的公告內容與警示標識。

  告知卡和警示標識應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發現有破損、變形、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影響使用的問題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範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xx〕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檔案材料,並將其存放於本單位的職業衛生檔案。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的目的、依據。

  明確對從業人員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的範圍。

  明確對從業人員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明確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的內容(包括: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待遇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衛生檢查結果等)。

  三、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制度

  做好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既有利於全面瞭解和掌握職業病危害的狀況,又能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有的放矢,為安全監管部門實施有效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用人單位(煤礦除外)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危害專案,並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工作實行屬地分級管理的原則,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同時採取電子資料和紙質文字兩種方式。用人單位應當首先透過“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系統”進行電子資料申報,同時將《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表》加蓋公章並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連同有關檔案、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制度中明確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每年申報一次,還應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職業病危害專案內容:

  (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建設專案的,自建設專案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

  (二)因技術、工藝、裝置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三)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四)經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發現原申報內容發生變化的,自收到有關檢測、評價結果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制度的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詳細編寫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的具體內容:(職業病危害的場所、人員、使用原材料、工藝流程、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等)。

  明確申報的部門、時段、時間及備檔有關要求。

  四、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對於提高企業負責人和職工的職業衛生水平、職業病危害防治意識和能力、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維護職工職業衛生知情權的有效途徑。《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並接受職業衛生培訓。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二)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

  (三)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

  (四)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操作規程。

  用人單位應當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崗位的勞動者,進行專門的職業衛生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因變更工藝、技術、裝置、材料,或者崗位調整導致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髮生變化的,用人單位應當重新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

  一、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的分類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大體分為以下幾類:

  (1)全體員工職業健康的基本知識培訓

  (2)新入廠員工三級職業健康知識教育培訓

  (3)轉崗、復工人員職業健康知識教育培訓

  (4)各級管理負責人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

  (5)職業健康知識專業管理人員培訓

  (6)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

  (7)外來人員的職業健康知識教育培訓

  (8)嚴重違章人員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

  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內容和形式

  1、全體員工職業健康基本知識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準;

  (2)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管理基礎及專業技術知識;

  (4)本公司和本車間(裝置)生產特點、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

  (6)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2、新入廠員工三級職業健康知識教育培訓內容

  (1)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準;

  (2)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管理基礎及專業技術知識及本車間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產特點、物料特性、主要危害因素;

  (5)本公司車間生產概況,本崗位(裝置)生產流程及職業健康注意事項,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職業衛生健康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新入廠員工必須經過三級職業衛生,培訓並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進行培訓考察。

  3、各級管理負責人和職業健康專業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內容

  企業管理負責人應該統一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健康管理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去的相應的資質。各級管理人員培訓內容包括: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知識

  (2)職業衛生管理知識

  (3)職業危害防護基本知識

  (4)職業危害事故

  4、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主要培訓內容

  按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5、外來人員的職業健康主要培訓內容

  (1)國家和地方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本公司有關職業健康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2)本公司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單位(裝置、部位)的生產特徵、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易發生洩漏、跑冒、著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範措施;生產裝置消防報警設施和防護、救護設施的擺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針對施工區域特性和施工特點提出的施工安全衛生要求;

  (4)施工中必須遵守的職業健康規定;

  (5)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6、違章違紀人員、嚴重違章人員

  應培訓的內容應重新進行職業健康教育,並加強職業危害事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重新取得上崗資質。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明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人員範圍、教育培訓時間、全年教育培訓累計時間。

  明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不合格人員再培訓要求。

  確定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檔案的內容及儲存備檔期限。

  五、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職業病防護設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裝置、設施、裝置、構(建)築物等的總稱。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裝置、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效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名稱、所在場所及部位。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專職維護檢修人員。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效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檢修注意事項。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週期。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發生故障的臨時措施和上報有關事項。

  六、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生產作業活動中存在許多風險因素,除採取有效的衛生工程防護措施外,仍然有一些殘餘風險存在,需要採取適當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進行有效的防護,減少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與危害。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並督促、指導勞動者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

  用人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按照職業病危害場所、本崗及工序,明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種類、規格、型號。

  明確職業病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明確購買職業病防護用品的單位。

  明確職業病防護用品購買後的驗收標準、儲存標準、發放標準、領用標準、使用標準和日常穿戴檢查、處理標準。

  七、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相應要求:

  第十九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確保監測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並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佈。

  第二十一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一)初次申請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或者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換證的;

  (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

  (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應當落實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和措施,並將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結果及整改情況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在日常的職業病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現狀評價過程中,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當立即採取相應治理措施,確保其符合職業衛生環境和條件的要求;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後,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危害日常檢測及評價管理制度的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危害日常檢測及評價管理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人員、檢測場所、檢測週期、檢測標準和依據、檢測內容、檢測裝置、檢測方法和檢測要求、上報要求、備檔要求。

  明確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後的評價分析、評價結果、預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報內容及時限。

  明確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公佈地點及事宜。

  八、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專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加強和規範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佈《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51號令:

  建設專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專案

  第十條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專案可行性論證階段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第十六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第二十六條建設專案試執行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執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明確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內容。

  明確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實行分類監督管理。

  九、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

  為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第49號令。

  健康監護,是指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

  按規定組織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檢查勞動合同和上崗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按規定組織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體檢專案與體檢週期滿足《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GBZ188)標準要求。

  禁止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調離並妥善安置有職業健康損害的勞動者;

  如實、無償為勞動者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

  對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給予適當崗位補貼

  編制要點:

  明確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明確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的檔案、資料及有關記錄。

  按照規定明確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妥善留檔儲存期限。

  明確勞動者離開生產經營單位時,索取本人職業衛生監護檔案的有關規定。

  十、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

  目的:及時有效地控制、處置和報告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

  編制要點

  明確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目的、依據。

  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流程。

  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的檔案、資料及有關記錄。

  十一、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建立健全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針對存在急性中毒風險的用人單位,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責任人、組織機構、事故發生後的疏散線路、技術方案、救援設施的維護和啟動、救護方案等(包括特殊應急救援藥品的準備、沒有救援條件的單位是否與最近有救援條件的醫療單位簽訂救援協議等)

  定期維護應急救援設施,並保證其完好

  定期演練—演練記錄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及時向所在地安監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十二、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編制要點

  明確崗位及性質:

  明確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場所的危害因素、產生原因、防護措施、應急處置措施、本崗位安全操作程式和維護注意事項。

  編寫時參考以下資料:

  1、單位購買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裝置中,應有中文說明書,在醒目位置設定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警示說明應載明裝置效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等內容。

  2、單位購買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等材料中,應有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後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危害防護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等材料的產品包裝應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涉及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均應編制相關操作規程)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制度

  編制要點

  1、符合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要求;

  2、應在整個規章制度體系下的其他制度內容協調一致;

  3、符合用人單位的現狀,具有可操作性;

  4、定期複審各項規章制度,確定其有效合法。

  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範

  目的:提高用人單位(煤礦除外)的職業衛生管理水平,規範職業衛生檔案管理。

  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是指用人單位在職業病危害防治和職業衛生管理活動中形成的,能夠準確、完整反映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全過程的文字、圖紙、照片、報表、音像資料、電子文件等檔案材料。

  職業衛生檔案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見附件1);

  (二)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見附件2);

  (三)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見附件3);

  (四)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見附件4);

  (五)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見附件5);

  (六)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見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要求的其他資料檔案。

  職業衛生檔案的保管:

  1、職業衛生檔案中某項檔案材料較多或者與其他檔案交叉的,可在檔案中註明其儲存地點。

  2、用人單位應設立檔案室或指定專門的區域存放職業衛生檔案,並指定專門機構和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3、用人單位應做好職業衛生檔案的歸檔工作,按年度或建設專案進行案卷歸檔,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職業衛生檔案的管理:

  1、用人單位要嚴格職業衛生檔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現遺失。

  2、職業衛生監管部門查閱或者複製職業衛生檔案材料時,用人單位必須如實提供。

  3、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用人單位應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影印件上籤章。

  4、勞動者在申請職業病診斷、鑑定時,用人單位應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

  其它情況:

  1、本規範印發前用人單位已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的,應當按本規範要求進行完善,分類歸檔。

  2、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併、解散、破產等情形的,職業衛生檔案應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移交保管。

  3、各地區可以根據工作實際,對本規範的要求進行適當調整。

  4、職業衛生檔案管理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要求執行。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5

  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創造一個乾淨、衛生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衛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標誌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當月負責班組要及時維修。

  二、衛生間必須每日清理、清掃衛生間,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乾淨無汙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煙頭,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三、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髮、無鏽斑、無異味,牆面四角保持乾燥,無蛛網,地面無雜物,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四、衛生間地漏過濾網起到放至堵塞作用,請不要為方便下水而移除。

  五、便後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六、衛生間照明、潔具設施若損壞,負責班組應聯絡車間辦公室進行及時回覆。

  七、員工應愛護好衛生間的設施,衛生間牆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衛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

  計控資訊中心一車間

  20xx年7月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6

  一下是從飲食場所、個人衛生及食品的採購、製作到售賣等各個環節描述食品的衛生管理制度及影響食品安全的相關因素。

  一、飲食衛生制度

  1、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對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以確保食品的質量。

  2、嚴格貫徹如發現食物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公司和醫療部報告,並保持現場和可疑食品,配合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執行《食品衛生法》,搞好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4、採購的食品來源清楚,質量新鮮,注意食品有效期,不買可疑食品。

  5、生產及銷售的食品,必須符合衛生要求,不採購、不驗收、不使用、不出售腐爛變質的原料和成品,嚴把食品質量關。

  6、生熟食品要分開存放,堅持廚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防止食品汙染。

  7、各種原料加工做到一摘、二洗、三清、四切配。

  8、對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須洗淨、保潔,食品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出售食品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二、環境衛生制度

  1、環境衛生劃片分工,責任到人,每天按保潔區進行衛生清掃,保持內外環境整潔。

  2、裝置佈局合理,存放整齊有條理。容器、用具、工具、檯面、機械裝置保持清潔。

  3、室內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積水、不滑、無油膩,保持乾燥清潔,牆壁、房頂無油汙、無黴斑、無滴水。

  4、垃圾和廢棄物存放在專用容器中,垃圾袋裝化,每天清除。

  三、個人衛生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2、工作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全套制服(合身、清潔、無油汙)並著深色平跟防滑鞋;按標準佩戴工牌;長衣袖、褲管不能捲起。

  3、在工作時間,不可戴任何首飾及手錶。手指甲應修剪整齊,指甲長度以不超過手指頭為標準,並不可塗指甲油。

  4、女性可化淡妝,男性不可蓄鬚、染髮或怪異髮型。女性頭髮應當梳理整齊,不得遮面、披頭散髮;長髮劉海不過眉,觸及衣領的頭髮,必須綁緊並整齊扎於帽子內,不得使用誇張耀眼的.髮夾,男性短髮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後不及衣領。

  5、在開始工作前,休息後回到工作區域或任何手可能變髒的時候,必須洗手消毒。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手套。

  6、在生產、經營場所內不吸菸,不喝酒,不吃食物,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不把個人用品帶入,不得對著食品咳嗽、打噴嚏。

  7、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

  8、凡患痢疾、傷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參加接觸食品工作,病癒後必須持區(縣)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方能恢復工作。

  四、廚房操作間衛生制度

  1、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嚴格區分開,並做到不落地,洗淨消毒,保持乾燥,擺放整齊。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顯標誌。

  2、操作檯、貨物架、調料臺、蒸箱要清潔無灰塵、無油圬,洗菜池、車、筐無泥沙、無髒垢及異味。

  3、各種炊事機械、電器裝置用具必須擺放整齊,做到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

  4、廚房地面、牆壁、頂棚、爐灶、地溝、案板等經常擦掃、洗刷,保持通風、排煙、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齊。

  5、堅持每次操作完畢後徹底清掃一次,每週大掃除一次,以保持操作間光亮、整齊、乾燥、衛生。

  6、積極採取措施,消滅蒼蠅、老鼠、蟑螂等害蟲及其孳生條件。

  7、廚房操作間內不準喝酒、吸菸、洗衣服、停放腳踏車等車輛。

  五、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檢查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類、水產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肉類、水產品、蔬菜分池清洗,洗淨後放在食品貨架上。

  4、蔬菜按一揀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清洗後的蔬菜無殘留汙物、雜草。

  5、盛放葷食品與盛放蔬菜的容器分開使用,用後及時清洗乾淨。

  6、加工結束將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乾淨。

  7、應有收集垃圾及廢棄物的帶蓋的垃圾箱(筒),實行垃圾袋裝化

  六、配菜衛生制度

  1、檢查食品質量,不新鮮食品、腐敗變質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著地存放,以銷定量及時加工切配,暫時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鮮食品及時放入冰箱儲存。嚴禁把食品大量加工成半成品放人冰箱內備用。

  3、切配水產品的刀、砧板、抹布和切配其他食品的需分開使用。

  4、食品容器清潔衛生,配菜盆與出菜盆分開,並能明顯區分。

  5、工具用具清潔,做到刀不鏽,砧板不黴,加工檯面、抹布乾淨。

  6、配菜結束後,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乾淨,配菜檯面、菜架、食品櫥整理乾淨,地面拖清,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七、烹飪區衛生制度

  1、保持加工場地清潔,無汙物,保持乾爽。

  2、天花板、牆面定期清掃,保持無黴斑、油垢和剝脫現象。

  3、烹飪用的調味品應加蓋。

  4、生、熟食品的菜臺分開,保持檯面整潔、乾淨。

  5、製作好的食品應有防塵、防蠅設施。

  八、貨倉管理制度

  1、貨物擺放及進出倉需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2、貨倉內的食品需具有貨架、墊倉板,應分類、分架、隔離、離地存放,並有明顯標示。

  3、需做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對過期、破損等食品應及時撤離並做記錄及回饋。

  4、貨倉內食品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裝。

  5、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與藥物、有強烈氣味的物品不同庫儲存。貨倉不可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應當冷藏儲存。冰箱、凍庫內保持清潔,經常檢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氣足。

  7、冰箱、凍庫內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嚴禁混放,並應設有明顯標誌。

  8、散裝食品、食品原料必須放在加蓋的容器內。

  9、貨倉管理人員每天需對貨倉、貯存間等進行整理清潔以確保貨倉整潔、無黴斑、鼠跡等。

  九、食品冷藏衛生制度

  1、冰箱、冰櫃、冷庫保持清潔無異味,物品整齊有序、按類存放,及時處理腐爛、變質、超期儲存的食品。

  2、冷庫或冰箱內的所有食品均需有外包裝或加蓋,禁止未加蓋而上下重疊。

  3、冷庫或冰箱內的所有食品均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裝。

  4、進出食品應做到先進先出先用,已腐敗或不新鮮的食品不得放人冷庫或冰箱內儲存;已解凍的食品不宜再冷凍。

  5、生熟食品不得混放,生熟分開,有明確標誌;食品不得與非食品一起冷凍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6、冷庫或冰箱因停電或故障導致儲存的食品解凍,在重新冷凍前要進行清理。

  7、冷庫或冰箱應經常檢查製冷效能,由專人負責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塊,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清潔,無異味、臭味。

  十、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留樣使用的容器必須經嚴格消毒,保持清潔,禁止使用不潔容器存放樣品。

  2、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樣容器中,在留樣過程中應避免被汙染。

  3、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加蓋,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日期、品名、餐次、留樣人,放入冰箱內儲存。

  4、留樣冰箱必須專用,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5、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於檢查。

  6、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後方可倒掉。

  十一、餐廳衛生制度

  1、餐廳應保持整潔,飯前整理,飯後清潔。

  2、做到四壁無塵,地面清潔,桌面潔淨,環境舒適。

  3、殘餚、骨渣及時清除,不亂丟地上。

  4、餐廳內不準堆雜物,有設定盛裝廢物的容器。

  5、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檢及傳遞食品。

  6、用餐自取的餐具要置於清潔容器內。

  7、貨款分開,設專人收款。

  8、發現或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有感官性狀異常,可疑變質時,供餐人員應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停止供應同類食品,確保供餐的安全衛生。

  十二、餐具衛生制度

  1、餐具要做到“五過關”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溫度100攝氏度持續15—20分鐘或100~200ppm的消毒液內浸泡10min)五保潔。

  2、化學消毒後必須用清水將餐飲具上的殘留消毒液清洗乾淨並將清洗好的餐飲具倒放在專用貨架上讓其晾乾。

  3、消毒後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具專用保潔櫃內或專用貨架上,必要時蓋上乾淨的紗布,避免遭受二次汙染,存放時間超過24h的餐飲具使用前須重新進行清洗消毒。

  4、洗滌、消毒餐具用的洗滌劑,必須符合食品洗滌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5、設定消毒櫃、保潔櫃,並定期清洗,保持清潔衛生。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誌。

  十三、安全生產

  1、作業中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準隨意拿刀具嚇虎他人或用刀具對指他人。

  2、各種裝置均由專人負責管理及操作,每週檢查廚房的各種設施裝置,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3、油炸食品時,油鍋擱置要平穩,油不能過滿,並控制好油溫。

  4、爐灶加熱食物階段,必須有人看管,人走必須關火或關電。

  5、爐灶在點火時和使用中,都必須遠離可燃物或用阻燃物將其隔開。

  6、電源線要保證絕緣,無裸露現象,發現有漏電現象或隱患,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修理。

  7、每週至少一次對排煙罩上的油垢進行清理,確保排煙通暢。

  8、現場必須配備在有效期內的乾粉滅火器。

  9、煤氣、液化氣貯存區域嚴禁使用明火。

  10、廚房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關閉氣閥和電源,並組織人員進行滅火;油鍋起火,切忌使用水進行滅火,應使用滅火毯或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並及時搶救受損物資。

  11、及時關燈、關汽、關水、關煤氣,降低能耗。

  12、安全使用燃氣、電,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3、無長明燈、長流水。

  應建立值班或交接班制度,重點檢查班後的水、電、氣及門窗的關閉情況以及菜品的回收、車間衛生等情況,並對當班檢查到的情況進行記錄。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7

  一、公司男、女衛生間管理由專人負責。

  二、衛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標誌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訂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乾淨無汙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菸頭。

  四、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髮、無鏽斑、無異味,牆面四角保持乾燥,無蛛網,地面無腳印、無雜物。

  五、便後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六、衛生間牆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衛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

  衛生管理準則

  1、本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衛生,特訂定本準則。

  2、凡本公司衛生事宜,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行之。

  3、本公司衛生事宜,除總務及生產單位(安全衛生委員會)負責外,全體人員,須一體確實遵行。

  4、凡新進入員必須瞭解衛生的重要與應用的知識。

  5、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汙垢或碎屑。

  6、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7、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1、目的為保持衛生間的乾淨、整潔、衛生,規範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養及公德意識,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3、公司各部門衛生間(廁所、洗手間、盥洗室)。

  3.1講究衛生,保持衛生間(廁所、洗手間、盥洗室)內清潔、乾淨,無異味。

  3.2愛護公共設施,對故意損壞的,按價賠償,非人為損壞的,及時申報維修。

  3.3嚴禁在廁所門上亂寫亂劃(畫)。

  3.4文明用廁,嚴禁向衛生間(廁所、洗手間、盥洗室)扔雜物。

  3.5嚴禁在廁所內抽菸。

  3.6對衛生間(廁所、洗手間、盥洗室)地面較滑的,應在門口和地面鋪設防滑墊。

  3.7洗手間內應放置清潔劑並及時更換。

  3.8節約用水、用電,用後即關閉水龍頭,人走後即隨手關燈。

  3.9做好衛生間(廁所、洗手間、盥洗室)及附屬設施的目視化治理。

  3.10清潔工清掃時,應懸掛“現正清掃,請稍侯10分鐘”提示牌,員工在清潔工清掃時,嚴禁如廁。

  3.11各部門必須指派專人對廁所進行治理,廁所治理員必須對清潔員進行監督和考核。

  3.12公司對各部門(單位)衛生間(廁所、洗手間、盥洗室)進行不定期檢查,於每半年組織1次衛生間(廁所、洗手間、盥洗室)專項檢查。

  4、本規定由管理部負責解釋。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8

  1、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範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2、單位要督促和安排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習,或參加學習講座,以提高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3、單位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國家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單位有關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以及職業衛生防護裝置設施和防護用品的使用,並做好培訓記錄.

  4、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並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5、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職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合方可上崗操作.

  6、單位要做好生產檢維修前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會產生的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7、做好各類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檔案管理工作.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9

  電池有限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目的和範圍

  為了強化勞動保護用品在員工工作時的保護作用及維護員工利益,和職業衛生管理及操作規程.

  2、職責

  2.1製造部為歸口管理部門;

  2.2各車間及相關環節為配合部門.

  3、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及方法

  3.1在冊員工應每兩年發放兩套冬裝和兩套夏裝工作服;

  3.2工作服發放規定:5月1日後發夏裝,10月1日後發冬裝.

  3.3每月1日按工序的需求發放勞保用品時,員工應簽字,確定領用時間及數量.

  3.4具體各工種發放勞保用品標準見附表.

  3.5套板、卡盒、配板、入槽、取盒、燒焊工序每年發放布圍裙兩根,圍裙佩帶

  時間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

  3.6操作規程:

  3.6.1生產員工在生產車間,從事工作時必須佩帶勞保用品,在飲用食物時需先洗手,每天更換口罩、手套,車間內部檢查時,第一次檢查到未佩帶勞保用品的、或未更換清潔的口罩、手套,指出糾正,給予批評,並上牆通報,第二次檢查到未佩帶者,給予考核5元/次並上牆通報.

  3.6.2公司組織檢查時,發現有員工未按規定佩帶勞保用品,按5元/人計算對車間負責人進行考核.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職責

  3.1辦公室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3.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3辦公室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3.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工作程式

  4.1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職業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並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4.2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裝置。

  4.3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人員。

  4.4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檢測資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職業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知員工,公司採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等多種有效形式,對員工進行宣傳,使員工瞭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4.6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危害因素的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採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洩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在作業時處於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生,洗浴換衣,儘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範作業行為,在作業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規程,各部門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4.7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公司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部門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設定警示標誌、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並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執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職業病事故的處理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各部門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情況,採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送醫院治療。

  4.9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定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員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機關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建立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環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單位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定、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

  第三條凡在本單位工作的職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機關服務中心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機關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人事科、工會應當加強有關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六條專職環境衛生清掃保潔人員(保潔公司)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文明作業。機關服務中心負責聯絡和監督工作,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第七條各科室內(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掃保潔工作,由使用者承擔。

  第二章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第八條機關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機關前後院、樓內衛生間、電梯間、門廳、樓道、走廊、開水房等)的日常清掃與保潔,保潔公司負責。

  第九條各科室負責辦公室內的清掃與保潔,清潔區應達到地面清潔,牆壁潔白,室內無蜘蛛網,門窗無灰塵,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第十條機關會議室的日常衛生由公務員及保潔人員打掃,做到門窗潔淨、會議桌乾淨整潔、空氣清新。

  第十一條禁止在單位內部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將衛生責任區內的垃圾掃入公共區域,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菸頭及各種廢棄物。各科室使用後的報刊雜誌及廢舊紙張,統一儲存及處理。

  第十二條開水房、廁所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嚴禁將瓜皮、廢紙、茶葉根、菸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請自覺倒入專門設定的容器,儘可能做到無異味、無汙穢。

  第十三條機關服務中心督促保潔人員定期對洗手間、廁所、垃圾桶等場所實施藥物噴灑,殺滅蠅蛆。

  第十四條嚴禁從樓上外拋任何雜物,嚴禁在高層窗臺外擺放花盆及雜物。

  第三章室內衛生的管理

  第十五條各科室環境衛生由各科人員負責,各科科長負總責,機關服務中心負責監督檢查,局健康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每月組織一次衛生大檢查。

  第十六條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汙垢、痰跡、菸蒂、紙屑;桌面、櫃上、窗臺上無灰塵、汙跡,清潔、整齊,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各工作人員要始終保持辦公桌面整潔。第十七條室內不準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保持室內外衛生整潔,堅持每天一小清,每週一大清,工作時隨時清,節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條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和櫃內。

  第十九條開展多種形式控煙宣傳,積極開展建立無煙科室活動,會議室等公共場所禁止吸菸。

  第四章廢棄物收運與管理

  第十九條分佈在機關公共區域內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潔人員負責管理。

  第二十條各科室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規定的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內。

  第五章獎罰措施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告知、通報及經濟處罰:

  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菸頭、紙屑及廢棄物;

  二、垃圾不按規定、不入桶(箱)隨意棄置的;

  三、不履行環境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影響環境衛生的。

  第二十二條根據局健康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日常檢查結果,每年度將評比衛生先進單位、衛生工作積極分子,並作為年度工作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2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1.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主要有哪些職責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進行預評價,以及在竣工驗收前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進行評價,對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對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等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的落實,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對本企業的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年度總結.全面掌握本企業從原料、中間體及成品等生產全過程、生產各環節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

  2.什麼是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對職業危害防治層層負責的制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責任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職業安全衛生制度.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控制職業病危害,改善勞動條件,職業病的發病率就會降低.反之,就會因職責不清,互相推諉,職業危害防治無人負責,而導致職業病危害嚴重,職業病不斷髮生.

  3.什麼是職業健康檢查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位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該法還規定,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為了使職業健康檢查工作進一步規範化,《職業病防治法》頒佈後,衛生部頒發了與該法配套實施的《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和醫學觀察.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併、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衛生部頒佈的《職業健康檢查專案及週期》的規定確定檢查專案和檢查週期,需複查時可根據複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專案.

  職業健康檢查應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從事放射性作業的勞動者的健康檢查應填寫《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體檢機構應當自體檢工作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體檢結果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說明理由並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複查的,體檢機構除及時通知用人單位外,還應當及時告知勞動者本人.體檢機構應當按統計年度彙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並將彙總材料和患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名單,報告用人單位及其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4.什麼是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儲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勞動者有權查閱、影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影印件上籤章.

  5.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報告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20xx年衛生部令第25號)的規定,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嚴重程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

  ①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②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③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類及調查處理按照衛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規定》執行.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與特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職責進行調查處理.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後,應當實施緊急報告:

  ①特大和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部報告;

  ②一般事故,應當於6h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接收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首診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採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衛生監督統計報告管理規定》,負責管轄範圍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並應當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情況.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情況,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對外公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6.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處理

  企業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當根據情況立即採取以下緊急措施:

  ①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②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洩險;

  ③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裝置和工具等;

  ④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⑤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

  ⑥配合衛生、安監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衛生、安監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

  ⑦落實衛生、安監部門要術採取的其他措施.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3

  1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

  2 目的

  為了預防、控制、防治職業病,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職工的健康。

  3 職責分工

  3.1 公司主管領導和分管領導職責

  3.1.1 總經理對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把職業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1.2 分管職業衛生的副總經理要定期聽取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彙報,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

  3.2 安全環保處職責

  3.2.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病方針、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3.2.2 搞好作業場所監測,組織安排職業衛生體檢,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3.2.3 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任務。

  3.2.4 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公司改善作業條件治理計劃。

  3.2.5 開展職業衛生宣傳工作,普及職業病科普知識。

  3.2.6 負責本公司在建設專案中實施職業衛生方面的“三同時”。

  3.3 人力資源處職責

  會同醫務部門開展就業前體檢,對因患職業病或有職業禁忌證需調離原作業崗位者給予妥善安排。

  3.4 資產財務處職責

  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包括健康監護費、職業病診療康復傷殘費、塵毒監測儀器裝置購置費、監測費、職業衛生宣傳教育費、培訓費、管理費、職業病危害調查費、職防科研費等)應列入企業年度資金計劃,專款專用,其經費支出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3.5 工會職責

  監督本公司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情況,宣傳防塵防毒的重要意義,組織安排從事有害作業人員療養。

  3.6 職工醫院職責

  協同安全環保處做好職業危害因素接觸人員體檢工作,建立體檢檔案。

  3.6 生產車間領導職責

  3.6.1 教育員工執行操作規程,普及防塵防毒知識,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塵防毒器材,愛護防塵防毒設施,提高員工個人防護能力。

  3.6.2 執行防塵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 按規定組織安排本單位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4 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

  4.1 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專案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應建立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審批程式,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參加建設專案的設計審查。

  4.2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要求,建設專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有關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報批。建設專案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和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應同時建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等檔案。

  4.3 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工作,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業衛生驗收手續,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整改直至達標,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4.4 建立健全企業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並持續改進。

  4.5 建立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情況和中毒事故時,應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門,準確提供有關情況,並配合做好救援救護及調查工作。

  4.6 做好防塵、毒、射線、噪聲以及防氮氣窒息等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於完好狀態,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應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4

  1、所有原輔料加工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加工。

  2、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加工工藝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產品不受汙染,符合衛生標準。

  3、直接入口食品應有專用包裝間,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裝置必須經常擦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須消毒。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宣傳品,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經常保持環境整潔,班前、班後必須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

  6、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7、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無積水。

  8、加工場所整潔,無積灰,牆壁及天花板無黴斑,無脫落。

  9、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每年體檢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崗。

  10、必須穿戴淺色工作服、帽,頭髮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不戴戒指,不塗指甲油。

  11、食品從業人員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後,應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進入廁所。

  12、操作食品時不吸菸,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對著食品打噴嚏。

  14、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