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的多樣性課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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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的多樣性知識點

  定義:

  生物多樣性是指在一定時間和一定地區所有生物(動物、植物、微生物)物種及其遺傳變異和生態系統的複雜性總稱。它包括基因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三個層次。如:物種多樣性:在過去的200多年中,生物學家發現、命名和記錄了200多萬中生物,其中70%以上是動物,22%是植物和真菌,約5%是單細胞生物(草履蟲、衣藻,酵母菌等)。遺傳多樣性:例項:金魚、菊原產於我國,菊目前世界上約有2-2.5萬個品種,我國有7000種左右。

  遺傳多樣性:

  遺傳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廣義的遺傳多樣性是指地球上生物所攜帶的各種遺傳資訊的總和。這些遺傳資訊儲存在生物個體的基因之中。因此,遺傳多樣性也就是生物的遺傳基因的多樣性。任何一個物種或一個生物個體都儲存著大量的遺傳基因,因此,可被看作是一個基因庫(Genepool)。一個物種所包含的基因越豐富,它對環境的適應能力越強。基因的多樣性是生命進化和物種分化的基礎。

  狹義的遺傳多樣性主要是指生物種內基因的變化,包括種內顯著不同的種群之間以及同一種群內的遺傳變異(世界資源研究所,1992)。此外,遺傳多樣性可以表現在多個層次上,如分子、細胞、個體等。在自然界中,對於絕大多數有性生殖的物種而言,種群內的個體之間往往沒有完全一致的基因型,而種群就是由這些具有不同遺傳結構的多個個體組成的。

  在生物的長期演化過程中,遺傳物質的改變(或突變)是產生遺傳多樣性的根本原因。遺傳物質的突變主要有兩種型別,即染色體數目和結構的變化以及基因位點內部核苷酸的變化。前者稱為染色體的畸變,後者稱為基因突變(或點突變)。此外,基因重組也可以導致生物產生遺傳變異。

  物種多樣性:

  物種多樣性是指地球上動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種類的豐富程度。物種多樣性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指一定區域內的物種豐富程度,可稱為區域物種多樣性;其二是指生態學方面的`物種分佈的均勻程度,可稱為生態多樣性或群落物種多樣性(蔣志剛等,1997)。

  物種多樣性是衡量一定地區生物資源豐富程度的一個客觀指標。在闡述一個國家或地區生物多樣性豐富程度時,最常用的指標是區域物種多樣性。區域物種多樣性的測量有以下三個指標:①物種總數,即特定區域內所擁有的特定類群的物種數目;②物種密度,指單位面積內的特定類群的物種數目;③特有種比例,指在一定區域內某個特定類群特有種佔該地區物種總數的比例。

  生態系統多樣性:

  生態系統是各種生物與其周圍環境所構成的自然綜合體。所有的物種都是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在生態系統之中,不僅各個物種之間相互依賴,彼此制約,而且生物與其周圍的各種環境因子也是相互作用的。從結構上看,生態系統主要由生產者、消費者、分解者所構成。生態系統的功能是對地球上的各種化學元素進行迴圈和維持能量在各組分之間的正常流動。生態系統的多樣性主要是指地球上生態系統組成、功能的多樣性以及各種生態過程的多樣性,包括生境的多樣性、生物群落和生態過程的多樣化等多個方面。其中,生境的多樣性是生態系統多樣性形成的基礎,生物群落的多樣化可以反映生態系統型別的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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