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關塞建築
[拼音]:feixing
[英文]:flight
物體在距地球(或天體)表面一定距離的空中或太空中的運動。不同型別的飛行器對應著一定的飛行範圍。航空器在大氣層內飛行,飛行高度一般在30公里以下。火箭和導彈大多在大氣層內飛行,而運載火箭和彈道導彈既在大氣層內飛行,又在大氣層外飛行。航天器是在大氣層外的太空中飛行。
飛行器的飛行按動力情況分為有動力飛行和無動力飛行兩類。有動力飛行是在發動機推力作用下實現的;無動力飛行則是在沒有發動機推力的情況下進行的,這時作用在飛行器上的力有天體引力,在大氣層中飛行時還有空氣動力。按控制情況分為有控飛行和無控飛行兩類。有控飛行是在飛行過程中可以有意地改變飛行速度的大小和方向(如飛機、導彈、無人駕駛偵察機的飛行)。無控飛行是在飛行過程中不能有意地改變飛行速度的大小和方向(如炮彈、非制導炸彈的飛行)。
航空器(飛機、直升機)的飛行,按飛行高度常分為超低空、低空、中空、高空和超高空飛行五種情況。高度的劃分沒有統一的界限標準,而且還隨著科學技術的進展和人類認識的深化而改變。通常把離地面 100米以下的飛行叫超低空飛行,可用於農林作業、旅遊、搜尋和救援、強擊和脫離敵區等。高度在 100~1000米的飛行叫低空飛行,可用於訓練、傘降、空投、偵察、強擊和農林作業等。高度在1000~7000米的飛行叫中空飛行,可用於訓練、巡邏、轟炸和航線飛行等。高度在7000~15000米的飛行叫高空飛行,可用於訓練、偵察、轟炸、攔擊、巡邏和航線飛行等。高度大於 15000米的飛行叫超高空飛行,可用於偵察、截擊等。飛行按速度又可分為五種情況:低速飛行(M<0.3)、亞音速飛行(M數約小於0.8)、跨音速飛行(M數約在0.8~1.2之間)、超音速飛行(M數約為1.2~5.0)和高超音速飛行(M數約在5.0以上)(見飛行速度)。此外,還可把航空器的飛行按性質分為訓練、戰鬥、商務和特種飛行(如試飛、科研和表演等);按一起飛行的航空器的數量分單機和編隊飛行;按操縱情況分目視和儀表飛行等。火箭和導彈的飛行彈道主要取決於它們的種類、用途和控制方式等(見導彈彈道、發射彈道與入軌)。航天器的飛行包括環繞地球的執行、飛往月球和其他行星的航行、行星際空間的航行和飛出太陽系的航行(見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