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學實驗室

[拼音]:gangkou chengshi

[英文]:port city

位於江河、湖泊、海洋等水域沿岸,擁有港口並具有水陸交通樞紐職能的城市。

港口城市的形成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地理條件、社會經濟條件以及國家經濟政策等的影響和制約。中國封建社會後期在水運交通要衝(多在河口區)形成一些著名的港口城市,如番禺(今廣州)、明州(今寧波)、泉州等。其中地理位置和港口條件優越的城市(如廣州)得到了持續的發展,成為今日重要的經濟貿易中心。近代工業、交通的發展,航海技術的進步和國際經濟聯絡的加強,促進了原有港口城市的繁榮,也促進了新的港口城市的成長,如中國的大連、青島、煙臺、湛江等。港口是城市發展的有利條件。

型別

港口城市按地理位置分為:河口港城市,如上海、紐約、鹿特丹等;海岸港城市,如大連、青島、神戶、馬賽、新加坡、悉尼等;內河港城市,如南京、武漢、蒙特利爾等;湖港城市,如德盧斯、多倫多等;運河港城市,如蘇伊士。

港口城市按職能特點分為專業性和綜合性兩類。專業性港口城市多形成於資源輸出地、貨物中轉地、漁業生產區和海防要地。例如:以輸出煤炭為主要職能的秦皇島;以輸出原油為主要職能的麥納麥(沙烏地阿拉伯)、哈爾克島(伊朗);以軍港為主體的旅順、土倫(法)、普利茅斯(英)、塞瓦斯托波爾(蘇);以漁港為主體的浙江沈家門、聖約翰斯(加)等。綜合性港口城市不僅港口有多種專業碼頭,而且城市職能往往也具有綜合性。綜合性港口城市按其規模和影響範圍分為:地方性港口小城市,如北海、三亞、龍口等;地區性中等港口城市,如湛江、煙臺、寧波等;地域性或全國性港口大城市,如上海、廣州、天津、大連、青島等。某些擁有自由港和自由貿易區的海港城市如紐約、香港,具有國際貿易、金融、資訊中心的職能。

規劃

港口城市的規劃除遵循一般城市規劃的原則外,還應考慮岸線開發利用、港址選擇、臨水工業和倉儲用地佈置以及疏港、交通等的規劃。岸線規劃要貫徹深水深用、淺水淺用、統籌兼顧、合理開發、節約使用和留有餘地的原則。在市區範圍內,要留有適當的供居民遊憩的生活岸線(開闢濱海和濱河公園、浴場、水上游樂和水上體育活動的場所等)。凡不需要利用水域和水運條件的企業、單位、設施均不得佔用岸線。港口後方倉庫區最好佈置在靠近港區處;進港鐵路線要自城市外圍從港區和臨水工業一側引入,不宜直穿市區;集疏運道路要同對外公路連線,不宜同城市生活性幹道混用。

空間分佈趨勢

港口城市的空間分佈形態與港址分佈密切相關。港口城市發展歷史表明:河口港城市隨著港址向下游出海口區和口外濱海地段方向推移,以及臨水工業的岸線開發,有向下游出海口區方向且進而向口外濱海地段發展的規律性。由於母城(老港區構成的城市)位置(與出海口間距離)及其發展速度、規模等因素的作用,而呈現非連續的(跳躍狀)線形組群式城市形態(如寧波→鎮海→北侖;天津→塘沽→海河口外濱海地段;福州→馬尾等),或呈現沿河連續發展的帶形城市形態(如鹿特丹)。海岸港城市具有向水深無淤、建港條件好的岸段和進而向海域發展的趨勢;由於受海灣(岸)建港條件和用於臨海工業、休(療)養以及旅遊業等的岸線開發條件的制約,多呈現以母城為主體的沿海灣(岸)分散分佈的形態,如山海關-秦皇島-北戴河,旅順-大連-金州(和尚島新港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紅島(規劃中的外貿駁運碼頭區)-青島-黃島-薛家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發達國家一些港口城市已發展成為沿海灣(如日本東京灣和大阪灣)連片的環狀或半環狀港口城市群(見城鎮集聚區),並進而向海域發展,建立離岸式港口和工業突堤組群以及人工島型海上港口、工業城鎮。

中國的經濟特區和沿海開放城市

1979年起,中國政府決定在沿海港口城市或有建港條件的深圳、珠海、廈門、汕頭興辦經濟特區;1984年決定在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14個沿海港口城市興建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便利用港口條件和當地勞動力資源,吸引外資,引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進一步發揮沿海港口城市在國家建設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