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位公差

[拼音]:zhiyefu

[英文]:business clothing

行業人員從業時按規定穿著的專用服裝。

沿革

中國古代的商販、驛卒、車伕、獵戶、水手等穿用的服裝,已具有職業服的特徵。15~16世紀,在航海業發達的西班牙、葡萄牙、英國、荷蘭等國家出現航海服,歐美各國出現鐵路服、郵政服、礦工服和鍊鋼服等。隨後,陸續出現潛水服、消防服、登山服、極地服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宇宙服、防輻射服等。中國職業服是在1840年鴉片戰爭後出現的。當時由外國人開辦或管理的銀行、醫院、鐵路、礦山、海關、郵政、加工製造等行業規定從業人員穿著職業服。如郵政行業,1897年由英國人管理時規定郵政服夏服為藍色,冬服為藍灰色;1905年由法國人管理時,規定郵政服為綠色。清朝政府也規定部分官營企業從業人員穿著職業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頒佈了郵電、鐵路、海關、海運、醫務等行業的職業服;1979年起,先後頒佈民航服、遠洋外輪服、石油工人服、 礦山坑道服、 養路工作服、稅務服、交通監督服、工商管理服等。中國現行職業服,參照外國職業服款式,結合本國原有職業服和各行業作業特點設計製作,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職業服。例如,郵電服統一為墨綠色;內勤人員服為西裝,佩淺褐色領帶;外勤人員服為獵裝,戴大沿帽並綴有郵電標誌帽徽;鈕釦上也有郵電標誌。又如鐵路服,以西裝款式為基礎,分春秋服、冬服、夏服3種。春秋服為藍灰色,冬服為深藍色,夏服為藏青色;領帶為棗紅色和絳紫色;女夏服下裝為裙;大沿帽綴帽徽,帽徽以齒輪和麥穗為依託,中間是路徽,鈕釦上也有路徽圖案。

特點

職業服在滿足職業功能的前提下具有實用性、標識性、美觀性、配套性。

(1)實用性:給予穿用者提供便利和滿足保護人體的條件。在一般工業、運輸業中,職業服必須同作業環境、工作條件相適應,確保穿用者操作靈活、便利。對於在宇宙、極地、高山、水下等特殊環境作業或從事滅火、核實驗等特殊職業的人員,職業服必須對從業人員身體各部位提供充分的保護,免受作業環境的傷害,達到安全作業的要求。

(2)標識性:能明顯地表示穿用者的職業、職務和工種,使行業內部人員能迅速準確地互相辨識,以便於進行聯絡、監督和協作;對行業外部人員,能傳達一種提供服務的訊號。有的職業服,如海關服、稅務服、工商管理服等,則代表國家某一職能部門,表示穿用者在其行業範圍內有行使職責的權力。標識性以服裝的顏色和款式,以及帽徽、臂章等服飾件來表示。

(3)美觀性:體現與職業性質協調一致的美學標準,使從業者產生職業的自豪感,便於服務物件對從業者產生信任感。職業服通過美觀性達到預期的美學效應的目的。如郵電服以其綠色給予人希望和樂觀的美學效應,鐵路服以其藍色給予人安全和穩定的美學效應。

(4)配套性:上衣、褲(裙)與帽(盔)、鞋襪、手套等要配套穿用,帽徽、領章、袖章、腰帶等也要配套使用。使職業服達到完整、協調、統一的效果,從而發揮更好的作用。

設計審定原則

職業服在設計階段,首先要根據人機效果(見服裝設計),對各種職業的性質、特點、上下肢活動幅度、人體保護的要求進行調查研究,分析穿用者心理狀況、工作環境,選擇最佳的資料。然後進行設計,從而體現出職業服的特點,促使穿用者熱愛本職工作。職業服的設計和審定,一般採用以下幾個原則:

(1)相對穩定原則。職業服與流行服裝不同,具有相對穩定性。它在社會和行業發展中逐漸形成並定型。

(2)行業統一原則。同行業內所有從業者只能採用一種形式的職業服,以區別於其他行業的職業服。

(3)行業特點原則。職業服必須充分體現和適應該行業的工作環境、工作物件、工作目標的特性。

(4)國際統一原則。一些職業服的款式、色彩、材料和標誌等在設計時要考慮國際統一原則,如醫護服統一採用白色。

(5)審批認可原則。職業服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審定頒佈方能正式施行。企業、事業自行設計製作並要求職工統一穿著的服裝稱工作服,不作為職業服。

穿用要求

主要有:

(1)強制性要求。某一行業的從業人員必須穿著該行業的職業服,不允許穿著其他服裝執行公務。

(2)時間性要求。一般職業服要求從業者在全部工作時間穿著;有的防護服如消防服、潛水服等要求從業者在作業時穿著。

(3)安全性要求。有些職業服如防護服要求從業者按規定方式穿用,必須定期檢查,並規定貯存方式和存放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