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爾波特,F.
[拼音]:jidujiao senglü jiaoyu he jiaomijiaoyu
[英文]:education of christian monks and believer
西歐中世紀早期,基督教成為封建社會的支柱,教育被教會壟斷,教師由教會委任,教育內容以神學為主,異教學校被取締,世俗文化教育幾乎被一掃而光。基督教僧侶教育和教民教育成為西歐中世紀教育的主體。
基督教教會的教育機構
僧院學校
基督教教會最主要的、水平較高的教育機構是僧院學校。僧院學校是由僧院發展而來的。公元3 世紀起,羅馬帝國進入奴隸社會的崩潰階段,特權階級窮奢極欲,民不聊生。眾多基督教教徒遂隱遁山野,企圖借獨居隱修生活,忘卻塵世疾苦。這些“修行者”大多居住在埃及的荒漠之地,過著森嚴的禁慾生活。由於隱居修行的人日增,後來便建立公共場所,開展集體苦修活動。公元 4世紀,在埃及出現了最初的僧院。此種修行制度漸漸遍及埃及、敘利亞、巴勒斯坦等地,並傳至希臘、義大利等地,不久,便盛行於西歐各地。修行制度經基督教教父之一的哲羅姆、著名神學家聖奧古斯丁、J.卡西安等人改進,特別是本尼狄克制定教規後,西歐僧院的風尚和活動為之一新。僧侶除注意自身虔修外,還注意讀經學習。修行者為了誦讀,便蒐集經卷,廣為抄寫。僧院一般都設有圖書館及閱覽室,逐漸成為文化和知識的貯藏所。有些修行者也著書立說,內容涉及宗教、道德和歷史等。公元 9世紀時,幾乎所有僧院都附設學校,稱為僧院學校。
僧院學校的學生分為兩類。一類是準備充當僧侶的兒童,稱為“自願獻身者”(Oblate)。另一類是學成後仍為俗人,不準備充當僧侶者,稱為“外來者”(Externe)。公元10世紀時,已有兩類僧院學校。為前類兒童設的學校稱為內學,為後類兒童設立的學校稱為外學。僧院學校學生入學年齡約在10歲左右。 學習期限約8~10年。僧院學校的教育目的是培植學生具有僧侶所必備的“服從、貞潔、安貧”三種品質。
僧院學校除傳授基督教教義外,也進行簡單的讀、寫、算的基本知識教育。這些都是為誦讀聖經、抄寫聖書和計算宗教節日服務的。後來逐漸把七藝納入課程。一些學校只教授三藝(文法、修辭、辯證法)稱為三科學校 (Trivial schools)。只有高階的學校才在三藝之後學習四藝(算術、幾何、天文、音樂)。中世紀的七藝經過基督教教會的加工,已貫穿了宗教的精神,而神學則是整個學科體系的“王冠”。神學加上七藝,構成了中世紀中等教育的主要內容。
僧院學校的教師多由僧侶擔任。領導學校的僧侶稱為校長,大的學校校長則配有助手。一般學校中設有唱歌長,負責教唱教會歌曲,也負責抄寫和保管圖書。設一名學監,負責監督學生的言行。教學方法是由教師口授,說明意義,學生記錄講述的內容,誦讀牢記。學生入學時間不一,學習進度不等,學習時間也因人而異。教學用語為拉丁語。教學多采用問答法,實行個別教學。僧院學校對學生的管教是極為嚴格的,盛行嚴酷的不容申辯的體罰和侮辱性的懲罰。
大主教學校
早在基督教教會建立之初,教會便設立了教義學校,對洗禮入教的教民施行有關教義、教規的訓練。為了傳播教義,培訓傳教人員,基督教教會又在城市的大教堂中設立教義問答學校,由主教以帶徒弟的方式傳授神學。基督教傳遍羅馬帝國全境後,曾劃分主教管區,各主教管區內設立大主教學校,直接由主教管理。後來,主教又委託專人(稱為Scholastius)主管大主教學校。大主教學校以培養未來的僧侶為目的,學校的水平同僧院學校比較接近,學校裝置較其為好,學科內容也更完備些。
其他教育機構
教會對教民和一般世俗群眾進行教育的主要機構是教區學校。教區學校設在牧師所在的村落,學校規模很小,裝置簡陋,只教授一般讀、寫、算和基督教的初步知識。
基督教教會對女童的教育主要是在家庭和女修道院中進行的。封建貴族常把他們的女童送入女修道院中接受文化和宗教教育。學習內容除讀、寫外,還有音樂、紡織、女紅等。
在中世紀後期,基督教教會創辦了拉丁文法學校,同時產生了教徒私人捐款設立的義院學校。前者是由教會控制的中等教育性質的學校。後者由神職人員任教師,但受俗人的支援和監督。
基督教教派對教育的影響
基督教內部派系複雜,各派為擴大本教派的影響,都在傳教的同時致力於教育事業。中世紀早期影響較大的是本尼狄克派,後期影響較大的是托缽修會。
(1)本尼狄克派。本尼狄克生於義大利的貴族家庭。初為基督教修行主義者。公元 529年在拿波里附近山中建立僧院,對徒眾進行宗教教育,並改進修行制度,制定教規。本尼狄克教規共73條。其中規定修行者每日參加體力勞動7小時,讀書學習2小時。僧徒除齋戒冥思、孤身修煉、進行傳教活動外,還從事耕作、慈善事業及兒童教育工作。後來,還從事土地開墾和學術研究等。因此,本尼狄克派名聲大振,影響擴及英國、法國、比利時、奧地利和瑞士等國,在各地建立僧院多達250所。
(2)托缽修會。托缽修會中,方濟各派和多米尼克派對教育有較大的影響,有許多高階僧侶以研究經院哲學著稱。方濟各派是由義大利人方濟各於 1209 年創立的,1212年得到教皇的明令認可。此派一面宣傳基督教教義,一面致力於平民教育。1230年方濟各派在巴黎建立一所僧院,加強神學教育,也注意提高文化知識教育水平。此派曾造就了許多有名的學者。多米尼克派是由西班牙僧侶多米尼克建立的,於1217年經教皇認可。此派注重對社會中上階級進行高等教育。義大利的博洛尼亞大學、法國的巴黎大學、英國的牛津大學都是此派的活動據點。
基督教壟斷西歐教育事業達1000餘年之久。至中世紀後期,新興市民階層興起,幾經鬥爭,贏得了開辦世俗學校的權利,基督教獨佔教育的局面才告結束。但是,基督教教會仍開辦相當數量的教會學校,對世俗學校的控制和影響仍是相當深遠的。 (見彩圖)
參考書目
Margaret Deansley , A History of the MedievalChurch,590~1500,2ed,Methuen & Co.,Ltd.,London,1938.
Lan C.Hannah, Christiɑn Monasticism , A Great Force in History,The Macmillan Company,New York,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