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五代詩

[拼音]:piaohao

清代以經營匯兌業務為主的信用機構。亦稱票莊、匯號或匯兌莊。明末清初匯票作為匯兌的工具已有流行。乾隆、嘉慶以後,由於埠際貿易擴充套件,匯兌業務發展迅速,專營匯兌的票號應時產生。道光初年山西平遙縣日升昌顏料莊改組為日升昌票莊是最早的一家。其後,平遙、祁縣、太谷三縣商人繼起,將原來由商號兼營的匯兌業務劃出或重新集資設立票號。形成山西人獨佔的一大新興行業,通稱山西票號。外國人稱之為山西銀行。

票號多為合夥組織,也有獨資經營。每號創始資本自數萬兩至二三十萬兩不等。其後,由盈利轉化為護本、倍本等名目,實有資本不斷擴大。票號資本儲存於總號,總號一般設於原籍,因而山西票號又因總號所在地不同而分為平遙、祁縣、太谷三幫。在各大城市設立分號,不另撥給資本。總、分號間可直接通匯或排程資金。三年或四年結帳一次,盈利按股分配。按資本分配的稱銀股;另有人股,俗稱頂身股,用以獎勵高階職員之用,根據其職位高低和年資定其分配份額。

山西票號經營的業務首先是匯兌,活動範圍遍及全國。營業重心在北方,但也兼及南方。最盛時山西有總號三十餘家,全國各省區設分號四百餘所。國外如日本東京、俄國莫斯科、印度加爾各答以及新加坡等地也設有分號。匯兌的收入為匯費,亦稱匯水,收費標準根據各地銀兩平色高低、路途遠近和銀根鬆緊而定。票號在收付款項時,往往藉口銀色不足或壓低份量,取得額外利潤。營業物件最初主要是商人。太平天國期間及以後,因以代清政府匯解各處稅收協款、領發軍隊餉銀、衙署薪金為業務重點,票號並經營存款、放款,其往來物件則以清政府和貴族、官僚為主體。

當時票號信譽卓著,且內部組織嚴密,能嚴守祕密,雖存款利息較低,貴族、官僚也樂意將私蓄寄存。放款物件除官吏外,主要是錢莊、典當和富商,不與一般商人發生借貸關係。此外還替人代捐官銜爵位和墊款謀缺,從中獲利。其收入主要來源,原是匯水和銀兩平色的換算盈餘;後來,存放款利率上的差額和代辦捐官、謀缺等活動也成為重要利源。

在錢莊興盛以前,票號一度是封建經濟的重要金融支柱。有關對外貿易的內匯也統由票號經營。鴉片戰爭後,外國在華銀行相繼建立,錢莊勢力日益擴大,票號與外商銀行、錢莊形成互相聯絡的三角關係。票號集中經營地區間往來的匯兌,並以吸收的官款對錢莊予以貸款支援;接受錢莊的託付,承辦有關外貿資金的匯撥,一般不與外國銀行或外商發生直接聯絡。由於票號得到官府和大官僚的直接扶助,地位優越,在全國金融市場上曾煊赫一時。19世紀末、20世紀初發展到高峰,其總資力按資本、存款、發行小票三項估計約達二億兩。但為時不久,外國銀行勢力迅速擴張,錢莊業務範圍擴大,奪去不少票號營業。光緒末年,各省自設官銀錢號,以及中國自辦銀行相繼成立,公款存匯業務逐漸喪失。辛亥革命後,票號失去靠山,存款被提,放款一時無法收回,週轉困難,多數票號相繼倒閉,終歸沒落。

票號雖為山西商人壟斷的事業,同治以後,與封建官僚有密切關係的江浙商人也有設立票號參與競爭的,稱為南幫票號。如嚴信厚設有源豐潤票號,李鴻章家族經營義善源票號,規模都很大。它們在南方也稱銀號或錢莊,有的還參加上海錢業公所,為匯劃錢莊之一,但先後因倒帳破產倒閉。

參考書目

陳其田:《山西票莊考略》,商務印書館,上海,1937。

楊端之:《清代貨幣金融史稿》,三聯書店,北京,1962。

參考文章

中國票號博物館的簡單介紹建築與名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