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性報道
[拼音]:jiating lunli
[英文]:family ethics
調整家庭成員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或準則,是社會倫理道德的組成部分。又稱家庭道德。
家庭倫理的特徵大體可歸納為:
(1)它是一個歷史範疇,時代不同,家庭倫理觀念也不盡相同;
(2)在階級社會中,一定的家庭倫理受一定的階級利益的影響;
(3)任何一種家庭倫理都是在批判和繼承舊的家庭倫理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4)家庭倫理決定於一定社會生產方式的發展,但又不總是與這種生產方式的發展相適應,它具有相對獨立性。
在中國封建社會中,人與人之間關係有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五倫”之說,其中父子、夫婦、兄弟“三倫”就屬於家庭倫理範圍。
現代中國,家庭倫理主要包括:
(1)男女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自由表現為男女雙方對婚姻的自主權和決定權;離婚自由是對結婚自由的必要補充,是指在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家庭生活不能維持的前提下,當事人對處理夫妻關係所具有的自主權和決定權。
(2)一夫一妻。實行建立在男女婚姻自由基礎上的一夫一妻制,是家庭生活幸福美滿的保證,也是對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要求。在中國,通姦、賣淫、重婚或變相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都是非法的、不道德的。
(3)男女平等。男女平等的要求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夫妻關係平等。在家庭關係中,夫妻關係是核心,夫妻之間的平等地位,對家庭倫理道德的實現具有決定的意義;二是生育和撫養子女中的男女平等。重男輕女、歧視以至殘害女嬰、歧視生女孩的婦女等現象都是不道德的行為和觀念。
(4)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虐待婦女、遺棄妻子、侮辱玩弄女性的行為都是不道德的;撫養和教育子女,是每一個父母都必須承擔的法律義務和道德責任;子女贍養自己的父母,無論從感情上還是道義上也都是義不容辭的。
(5)計劃生育。這是新形勢下家庭倫理對家庭關係的新要求。在當前中國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家庭中由夫妻雙方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具有重大的道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