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行匯差

[拼音]:neirong yu xingshi

[英文]:content and form

在美術中指構成作品的兩個要素,內容是構成藝術形象的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的總和,形式是作品的存在方式。任何作品,沒有無形式的內容,也沒有無內容的形式,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作品的客觀因素,即藝術家在作品中所描寫的現實生活和物件;主觀因素,即藝術家對現實生活和物件的認識、評價、思想情感和審美理想。作品中所描寫的現實生活,一般不同於生活原型,而是經過藝術家選擇、加工和改造的一定現象、物件或事件。

生活原型可以成為藝術創造的依據,藝術家對生活原型的加工改造,在作品內容的形成上具有重要作用。作品中所體現出來的藝術家的思想感情和審美理想,可能相應地反映和集中著一定時代、一定民族、一定階級和群體的思想感情和審美理想。作品內容的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通常是緊密融合,不可分割的。在具體分析美術作品的內容時,通常把其客觀因素稱為題材,把其主觀因素稱為主題(見題材與主題)。美術作品內容的特徵,取決於反映物件的特殊性和藝術表現方式特殊性的統一。一般表現為具體可感的現象形態,通過視覺形象喚起人的想像。美術作品的內容同藝術家的創作個性密切相關,藝術家在他所特有的思想情感、個人氣質、生活經驗和審美理想規定的範圍內,表現能夠為他所深刻感受、體驗和引起他創作衝動的東西,藝術家在表現這些東西的同時,也在作品中表現他自己的精神面貌、審美意識、藝術素養和藝術才能。

作品的形式,包含著兩個密切聯絡的方面:一是內容諸因素的內部組織和結構,也叫內形式;二是藝術形象所藉以傳達的物質手段的組成方式,又叫外形式。物質材料被藝術家按照特定的創作意圖加以利用,成為具體形象的體現者,具有藝術語言的作用。藝術語言的物質特性要求藝術家擁有掌握和使用它的技術;藝術語言具有物質材料及其結構方式的審美特性,形成相對獨立的審美要求和規範,即一般的形式美因素。形式美在美術作品中具有不可代替的地位和作用,視覺形式美的創造是作品成功的重要條件之一,也是藝術家才能的標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