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積聚

[拼音]:renkou jihua

[英文]:population planning

國家貫徹人口發展戰略和實現既定人口政策目標的手段。是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組成部分之一。國家採取鼓勵或控制人口增殖、提高人口素質、限制城市人口機械增長等政策,均規定了預期所要達到的目標。比如,中國人口政策目標規定到2000年把總人口控制在12.5億左右。人口計劃則制訂分階段實施人口政策目標的具體要求。人口計劃有短期、中期和長期之分。長期人口計劃是人口政策預定目標的“施工藍圖”。中期(一般為5 年)計劃是在長期人口計劃的基礎上制訂的階段化計劃。短期即年度人口計劃,以5年計劃為制訂依據,列明年度內要求完成的人口政策指標,並規定具體的執行單位。年度的控制人口增長計劃由一些互有聯絡的人口指標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長率,因為二者最能直接體現人口政策目標的分期要求。

20世紀70年代初,中國政府正式制訂並實施以控制人口增長為宗旨的人口政策。為了確保人口政策分年度的目標如期達到,從1973年起編制並組織執行年度人口計劃。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劃時期(1981~1985),又制訂了5年人口計劃,使年度人口計劃建立在更科學的基礎之上,以保證人口政策目標的順利實現。第七個五年計劃(1986~1990)規定到1990年末,全國人口總數控制在 11.13億以內。然而人口計劃的制訂僅僅是書面設計,更重要的是組織實施。人們對於人口再生產的客觀發展過程不可能事先十分準確地認識和預計,在人口計劃執行過程中,還需要根據新的情況,對原計劃作出必要的補充和修訂。

參考文章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二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九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一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八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九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三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六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七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二十一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二十二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法律釋義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