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譜
[拼音]:Kecheng biaozhun
[英文]:curriculum criterion
規定中小學的培養目標和教學內容的檔案。中國清朝末年興辦近代教育之初,在各級學堂章程中有《功課教法》章,列有課程門目表和課程分年表。這是課程標準的雛型。1912年1月,中華民國教育部公佈了《普通教育暫行課程標準》。此後,課程標準一詞沿用了約40年。
課程標準的結構,一般包括總綱和分科課程標準兩部分。總綱規定學校教育的總目標、學科的設定、各年級各學科每週教學時數表和教學通則等。分科課程標準規定各科教學目標和教材綱要、教學要點和教學時間的分配、應有最低限度的教學裝置以及教學方法和其他應注意的事項。課程標準的總綱部分,相當於中國現行的學校教學計劃;它的分科課程標準,相當於中國現行的分科教學大綱(見教學計劃、教學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