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里查德,K.S.

[拼音]:Dongzhou muzang

從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東遷,到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在中國古代史上稱為東周時期。這個時期的墓葬發現很多,總計已發掘6000多座,主要集中在列國都城和其他重要城市的附近。這些墓葬反映了東周時代各地喪葬禮俗的特點及其變化情況,也為研究當時經濟文化的發展和社會變革提供了豐富的實物資料。

發現與研究

1923年新鄭彝器被盜掘出土後,馬衡曾於翌年前往現場調查出土情況,推斷其為春秋時期的鄭伯之墓。30年代,蘇秉琦、郭寶鈞等先後發掘了寶雞鬥雞臺、汲縣山彪鎮、輝縣琉璃閣及安陽大司空村的戰國墓。此外還有人作過壽縣楚器、長沙漆器等東周墓葬資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洛陽金村古墓年代和國別的考訂。

東周墓葬的大批發掘,是50年代以後進行的。中原地區發掘近2000座,其中除洛陽中州路東周墓外,春秋時期墓葬主要有陝縣上村嶺虢國墓、鄭韓故城和鄭州碧沙崗的鄭國墓、侯馬上馬村等地的晉國墓。戰國時期主要有輝縣固圍村魏國墓、趙國的邯鄲周窯村王陵和百家村墓群、長治分水嶺韓國墓、平山中山王墓等。楚墓已發掘3000多座,其中 江陵楚墓800多座,長沙楚墓1800多座,其他地方的重要發現有淅川下寺楚墓、信陽長臺關楚墓、淮陽馬鞍冢和平糧臺楚墓、長豐楊公廟楚墓(原壽縣朱家集附近),以及湘鄉牛形山墓群等。秦墓發掘500多座,主要見於鳳翔、寶雞、戶縣、長安、咸陽等地,而以鳳翔秦墓的延續時間最長。其他各國的墓葬發掘較少,重要的有壽縣蔡侯墓隨州曾侯乙墓、六合程橋東周墓、固始侯古堆吳墓、紹興獅子山越墓、臨淄河崖頭和郎家莊齊墓、莒南大店鎮和沂水劉家店子莒墓,以及曲阜魯城遺址和燕下都遺址中的東周墓等。隨著東周墓葬的發掘日益增多,許多地區都已建立詳細的年代序列,專題研究也有很大的進展,注意從墓地佈局、墓葬形制、器物組合等方面,探討各地東周墓的等級差別和禮制特點。

分割槽與分期

根據現有資料,可將東周墓劃分為3個區域:

(1)中原地區周、虢、鄭和三晉的墓葬,屬傳統的周制範圍;

(2)南方的楚墓,與楚鄰近並受較深影響的蔡侯墓、曾侯墓屬此;

(3)關中的秦墓。發掘尚少的齊、魯、燕國墓葬,似與三晉地區接近,但又有相當程度的差別。吳、越則可能與楚聯絡較多。

中原地區的墓葬,根據洛陽中州路東周墓的發掘資料,可分為7期:第一、二期相當於春秋早、中期,出鬲、盆、罐;第三期相當於春秋晚期,出鼎、豆、罐;第四至六期相當於戰國早、中期,出鼎、豆、壺;第七期相當於戰國晚期,出鼎、盒、壺。江陵雨台山楚墓(558座)分為6期,相當於春秋中期至戰國晚期,陶器組合有5種:鬲、缽、罐見於一、二期,鬲、缽、長頸壺見於二至五期,鼎、簠、壺和鼎、敦、壺並存,見於三至五期,第六期為鼎、敦、壺和鼎、盒、鍅並存,這一分期大體上代表了南方楚墓的發展序列。長沙楚墓陶器組合與江陵楚墓相似,但普遍無簠。通過以鳳翔秦墓為中心的秦墓分期的初步探討,獲知其春秋時期的隨葬陶器多為鼎、簋、壺、盤、匜等仿銅明器,戰國時期則禮器成分驟然減少,別具特點的鬲、鬴、喇叭口罐等逐漸增多,晚期又出現繭形壺。其他地區的東周墓,因資料所限,無法進行系統的分期。

墓地佈局

《周禮·春官》記載,先秦時期有兩種族葬墓地:一種是埋葬貴族的“公墓”,由冢人按貴族的爵位等級安排墓穴位置和墳丘大小;一種是埋葬平民的“邦墓”,由墓大夫負責掌管,不同家族又在墓地中形成各自的“私地域”。東周墓地絕少同期墓葬相疊壓的現象,表明當時確有一定的規劃和管理。它們的佈局情況,大體也可分為兩種:一種以上村嶺虢國墓地為代表,特點是不同等級的墓葬集於一地,上村嶺虢太子墓等規格最高的5座墓在墓地的中部和西部,南、東、北三面的一些墓,有的隨葬成套青銅禮器和車馬器,有的主要隨葬陶器,有的隨葬品甚少,但往往都棺槨俱備,並且相當普遍地出土圭、璧、璜、玦等反映一定身份的玉石器,這種墓地無疑應是“公墓”性質的貴族墓地。洛陽中州路東周墓、輝縣琉璃閣、邯鄲百家村和陝縣後川的戰國墓,都屬此類。另一種以江陵雨台山楚墓為代表, 500多座墓的墓葬形制和器物組合並無太大差別,隨葬品中絕無車馬器和編鐘、編磬,表明墓主身份相近而又地位不高,當為埋葬平民的“邦墓”。而墓葬分佈上的疏密不勻,則可能與分屬不同家族的“私地域”有關。鄭州碧沙岡、禹縣白沙、鄭州二里岡和安陽大司空村發現的均屬此類。

東周列國國君的陵墓,已作勘察或發掘的有秦、趙、魏、中山、燕和齊,佈局情況有很大的不同。鳳翔秦墓中的秦公陵園是在大的陵區之內,又形成若干相對獨立的陵園;邯鄲、永年兩縣境內的5處趙王陵,則在長、寬各200餘米的陵臺中部矗立一、兩座高大的墳冢,有的陵臺附近又發現若干稍小的墓,輝縣固圍村墓群和平山中山王墓也是這種佈局形式;臨淄東南魯山北麓的“四王冢”和“二王冢”,已被考訂為田齊公陵,是在橫列一排4座或2座大冢的前面,再分佈若干小冢;燕下都的兩個相鄰墓區,則分別排列13座和10座大小不等的墳冢。儘管各處分佈有不同,但王室的冢墓單獨集中於一地則是它們的共同特點。

各處東周墓地又常發現夫婦並穴合葬現象。例如長治分水嶺有六、七對並列的墓,兩墓規模相仿,方向一致,一墓隨葬品中有武器、少裝飾品,另一墓多裝飾品、無武器。再如下寺楚葬中的2號墓及兩側3墓,固圍村魏國墓地的 3座大墓以及中山王陵兆域圖銅版所示的墓地佈局,也是夫婦並穴合葬。

墓葬形制

各地發現的東周墓葬,絕大多數是沒有墓道的中小型土坑豎穴墓,有一條或兩條墓道的大墓不足百座。

春秋時期的帶墓道大墓,主要見於鳳翔秦公陵園,據鑽探共有14座雙墓道的特大型墓。其中8座通長200~300米,墓室長50~60米,寬30~40米,深20餘米;6座及另外兩座單墓道大墓,多長20~30米,寬10~20米,深十餘米。臨淄河崖頭大墓的墓室部分長、寬均20餘米,南面有一條墓道。其他墓主身份較高的春秋墓,例如壽縣蔡侯墓、淅川下寺楚令尹墓、沂水劉家店子莒公墓,墓室均長 8~9米或10米以上,上村嶺虢太子墓長近6米,都沒有墓道。這說明,在春秋時代,西周以來等級分明的墓葬制度,至少在是否設定墓道的問題上仍很嚴格。

戰國時期雙墓道大墓依然較少。目前所知主要有:平山中山王墓(2座)、固圍村墓群(3座)、邯鄲周窯1號墓、淮陽馬鞍冢4號墓、燕下都16號墓,以及盜掘出壽縣楚器的李三孤堆大墓,共計6處9座,墓室部分多長、寬十餘米以至20米以上,墓主都是國君或地位相近的人物。單墓道的戰國墓,北方除洛陽金村古墓(8座)外,主要有洛陽東周城東北部發現的幾座,其中一座出土有帶“天子”字樣的石圭;莒南大店鎮兩墓,一座墓主為“莒叔之仲子平”;固始侯古堆大墓,墓主可能是宋景公妹“句吳夫人”。單墓道的楚墓已發掘50多座,規模較大的有江陵天星觀1號墓、淮陽馬鞍冢3號墓、長豐楊公廟的9座墓、信陽長臺關兩墓及臨澧九里1號墓等,墓室長、寬均在10米以上,種種跡象表明墓主身份也相當高。但有些楚墓並非如此,例如江陵望山、藤店和長沙瀏城橋等墓,墓室長度均不足10米;而雨台山的32座單墓道墓,墓室長僅3~4米,隨葬器物較少,表明楚地對墓道的設定似不象中原那麼講究。戰國時期大墓也有不設墓道的,最明顯的是曾侯乙墓。

東周時期規模較大的墓,一般都是在墓室正中構築木質槨室,槨內安放雙層或三層套棺。莒南大店鎮兩墓,墓室分南北兩半,一為槨室一為葬器坑,墓道開在葬器坑一側,是少見的特例。某些大型戰國墓,如平山中山王墓、固圍村墓群、監淄河崖頭大墓等,木槨周圍又壘砌兩三米厚的石牆。封墓時,中原地區常在大墓的墓室部分積石、積炭、積沙以防潮、防盜;南方則填塞木炭和白膏泥,故其密封效能甚好,棺槨儲存完整。楚墓的槨室結構複雜,目前確知規格最高的天星觀1號墓和長臺關兩墓,都用隔板分成7間,中央置棺,周圍6個邊箱存放隨葬器物。規格較低的墓則在頭端和一側設邊箱,或僅有頭箱。

許多有墓道的戰國大墓都有夯築而成的高大墳丘。固始侯古堆大墓的墳丘高7米,直徑55米;固圍村的3座並穴合葬墓墓上分別發現有巨集偉的“享堂”遺蹟。平山中山王墓則在上百米見方、高15米的封土之上再建“享堂”。

東周小墓常在頭端掏挖壁龕以存放隨葬陶器。壁龕春秋中期已經出現,戰國時期更加增多,南北皆然。關中秦墓從戰國中期開始,由壁龕發展成洞室墓,有的洞室之中再掏壁龕。戰國晚期,中原地區又有空心磚墓與洞室墓並行。

葬式

東周時期的大墓,人骨架多因盜擾和腐朽而不存在,僅可大體判知葬式均為仰身直肢。小墓的葬式則各地有所不同:南方的楚墓,從儲存尚好的少數骨架和葬具形狀看來,多數為仰身直肢,少數可能側身;中原和關中地區直肢、屈肢均有,比例多少則因地而異,洛陽、輝縣等地屈肢者較多,鄭州、陝縣等地則屈肢所佔比例較少;關中的秦墓不僅葬式多為屈肢,而且蜷屈特甚,呈箕踞狀。但鳳翔八旗屯的幾座春秋秦墓,墓主為仰身直肢,壁龕內的殉奴方為屈肢。

人殉現象仍有發現,但僅20餘墓。其中,殉10人以上的有曾侯乙墓、大店鎮兩墓、臨淄郎家莊墓、侯古堆墓及固始白獅子地1號墓等,殉葬者均有薄棺裝殮,應是墓主的姬妾或親信待從。劉家店子莒公墓中,除一具有薄棺的人殉外,還在填土中發現30多具相互疊壓的殉人,是極個別的一例。另外十幾座墓,大多每墓殉一、二人,一般也有葬具。除鳳翔八旗屯秦墓外,各地發現的人殉均為仰身直肢葬。

隨葬器物

墓主身份較高者,隨葬成套的青銅禮器,春秋晚期以後有的墓用製作甚精的陶禮器。銅或陶質禮器的器類主要有鼎、鬲、甗、、簠、壺、鑑、盤、匜,南方的楚、蔡等國墓常有小口盥鼎及盥缶、尊缶等器。墓主身份較低者,春秋時隨葬鬲、盆、罐等日用陶器,戰國時期多用製作不精的鼎、豆(或簠、敦)、壺等陶禮器,偶爾也有兼用一兩件銅禮器的。

成套的青銅禮器(或陶禮器)體現著明顯的等級差別,大體說來,隨葬三鼎的墓一般有車馬器,五鼎以上的墓常有車馬坑,七鼎以上和部分五鼎墓有編鐘、編磬,例外的極少。目前所知身份明確、器物又較齊全的高階貴族墓,例如壽縣蔡侯墓、隨州曾侯乙墓、平山中山王墓和燕下都16號墓,都隨葬九鼎、四簠,除中山王墓的其他三墓又有八和一、兩件鑊形大鼎,固始侯古堆大墓也出九鼎。身份稍低的上村嶺虢太子墓、下寺楚令尹墓及侯馬上馬村13號墓、長治分水嶺14號墓、陝縣後川2040號墓、莒南大店鎮兩墓均隨葬七鼎。楚墓隨葬器物的組合情況與中原有所不同,貴族墓除身份特高者外,鼎一般採用偶數(或四、或六、或八),雨台山等地中小型墓的隨葬陶器也是兩兩成對者為多。某些規模不大的楚墓,隨葬品中有較好的漆木器、青銅器,也有兵器和車馬器,並且經常發現瑟、鼓等樂器,卻絕無編鐘、編磬,進一步說明“金石之樂”不能任意享用,是區分高階貴族身份的重要標準。

東周高中級貴族墓附屬的車馬坑,所埋車馬的數目也有差別。例如,上村嶺虢國墓有10車20馬和 5車10馬兩種,邯鄲百家村墓地有26馬、14馬、 8馬、4馬、2馬的不同(車數未能判明),鳳翔八旗屯墓地有3車6馬和1車2馬兩種。目前發掘規模最大的車馬坑,是淮陽馬鞍冢的兩座,雙墓道的4號墓附近的2號坑葬車23輛,單墓道的 3號墓附近的1號坑葬車8輛。臨淄河崖頭大墓的東、北、西三面,環繞凹形馬坑,坑寬4.8米左右,全長約213米,據部分發掘推算,全部殉馬達600匹以上。

參考書目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國的考古發現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

葉小燕:秦墓初探,《考古》1982年1期。

郭德維:楚墓分類問題探討,《考古》1983年3期。

葉小燕:中原地區戰國墓初探,《考古》198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