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爾漢

[拼音]:yanghang

[英文]:foreign firms

外國商人在中國設立的商行商號,中國人稱之為洋行,以區別於中國商人自設的行號。另外,鴉片戰爭前,清政府特許華商在廣州設立的洋貨行(通稱十三行)曾簡稱洋行,鴉片戰爭後取消十三行制度,此義遂失。

約1715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廣州設商館,1719年法商密西西比公司、1805年美商普金斯公司在廣州設立機構,當是最早的英、法、美洋行。1813~1833年英國陸續取消東印度公司的東方貿易壟斷權,英國洋行增多。30年代,廣州最多時有洋行150家左右。以英商怡和、顛地(即後寶順)、美商旗昌最大,它們都從鴉片走私中積累了大量資本。

鴉片戰爭後,對外貿易中心移向上海,廣州大洋行亦移滬。1852年上海經營貿易的洋行至少有41家,1855年各口岸約有洋行200家。早期較大洋行多自有海船,攜運白銀和出售匯票,自辦一切貿易有關業務。19世紀70年代以後,輪船逐漸取代帆船,加以蘇伊士運河通航,上海倫敦間敷設海底電線,貿易方式發生變化。外商在華設立輪船公司,外國銀行也陸續在華設立機構,資本較小的貿易洋行亦大量興起,並出現輪船、保險、工程等代理商,亦稱洋行。1880年全國各類洋行有300餘家,1900年約1000家。

進入20世紀,西方資本主義發展到壟斷階段,外國大托拉斯紛紛在華設立機構,美、英石油托拉斯和英美煙公司等尤具有巨大勢力。原來的大洋行怡和、太古、沙遜等也發展成為大資本集團,廣設子公司,經營貿易、金融、運輸、工業、房地產等多種業務。1936年,除日本外,有貿易洋行1603家,英國最多,次為美、德、法。日本當時已佔領東北,但在上海亦有洋行677家。

洋行一直壟斷著近代中國的對外貿易;所謂進口實是華商向在華洋行進口,出口則是將土產賣給在華洋行。洋行憑藉不平等條約,具有各種特權,並通過買辦、代理等制度,建立從通商都市到內地鄉村的商業剝削網,不同程度地控制著各級市場和價格。這種狀況,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才根本改變,外國在華洋行也陸續結束。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核准成立的外國商號,一般不稱洋行,其地位和作用也與過去洋行不同了。